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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问题与路径

2018-01-20屈蕾

魅力中国 2017年52期
关键词:人事制度事业单位改革

屈蕾

摘要: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国家对于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广,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迫在眉睫。近年来,聘用制的实施使事业单位在人员队伍管理上实现了一定的优化,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中,笔者将针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整理出新的改革方法与路径。

关键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前言:我国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管理上相对滞后,其原因主要在于缺乏激励机制且政策较为固化等。人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事业单位不断的尝试采取新的方法,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人事制度的法制化与科学化,从总体上不难看出事业单位管理上的进步。但针对一些深层次与实质性的问题并未得到妥善解决。

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上存在的问题

(一)用人制度过于形式化

我国当前的人力资源管理上过于形式化,相关的法律规范不健全,一些单位在招聘环节并未达到公开、透明的标准,随意的设置岗位,“量身定制”一些要求,致使进入单位的工作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从而削弱了聘用制的执行力度,致使合同出现混乱,未形成科学、缜密的人事关系[1]。

在人员管理上,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度仍趋于表象化,员工签订合同被视为例行公事一般,合同本身却并不发挥效力,员工的续聘、解聘等都以口头协议为主,合同作为正常工序不能被绕开,因此形式化更加严重。此外,事业单位的行政工作与员工的档案管理相分离,员工的档案与合同并没有系统化的管理制度,致使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过于随意。

在人事的监督上,缺乏对单位用人机制的监督。聘用制在推行过程中,始终无法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系统运行过于僵化,大多数人仍将单位工作视为“铁饭碗”,对于聘用制缺乏了解,也不会积极的参与,因此就更谈不上监督管理了。

(一)法制建设亟待加强

我国遵循依法治国,为了提高各企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质量,我国制定了公务员暂行条例以及劳动合同法等,这对于行政机关以及各企业的人事管理工作是一项强有力的制约,但在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今天,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法规却存在着滞后与空白,我国虽然在相关法律条文上明确指出了事业单位应以聘用制为基本用人制度的规定,实际规范上却仍然不健全,这就导致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失去强有力的法制干预,在操作环节上也缺乏力度。

(二)岗位设置滞后

聘用制强调“因需设岗,以岗择人”,它的核心就在于按岗位聘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始终无法衡定岗位的标准与条件。部分单位为了有效的推行聘用制,有意放宽岗位标准,致使现有人员都能够有上岗资格,聘用制失去了实际的竞争效益。大多数单位为了避免大调整,对于老员工采取对岗聘用的方式,新政策的推行不过是走走形式,单位内部“换汤不换药”,致使聘用制被架空,优秀的人才缺乏竞争机遇,事业单位的改革仍然没有大成效。

(三)相关配套措施滞后

事业单位的人事改革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其内容涉及到资源调配、利益调整等多个方面,因此需要各项改革措施相互配合才能真正的实现改革的目的。事业单位在当前的人事管理制度上始终无法发挥整体效应,无法实现系统内部的协调,配套设施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人事制度的改革效果。

二、促进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路径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制度

招聘流程的公开、透明是保证高水平人才流入的基本要求,因此必须加强对招聘各个环节的把关,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杜绝走后门现象的发生。员工的综合素质必须过硬,只有保证基层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事业单位的工作质量才能够让人信服。对于不同性质的事業单位,应当制定不同的范围及条件,按照不同的考核程序来了解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水平等,从而建立起一个公正、公平的选人与用人环境。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岗位的调研工作,在对岗位充分了解的前提下结合员工的工作性质特点设置合理的岗位需求,保证内部人员的合理流动,实现人才价值的最大化。为了使在岗职工能够更加积极的投入到工作,管理人员可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员工需要根据所在岗位制定工作目标、评价基准、执行理念等等,如此可为员工创造一个发展的平台,还能够不提升单位的整体工作质量。

改善在岗员工的管理制度,建立“定向式”与“菜单式”的培训机制,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培训方案,促进员工的个性化发展,创造有利于员工迅速成长的氛围与机制,当前的事业单位在管理上缺乏激励政策,往往只关注到员工的不足,致使员工的工作状态懈怠,缺乏进取心,而“老带新”政策的实施,使新员工难以实现突破,工作上仍然采取保守政策,致使单位的业绩不理想。新员工的知识面教丰富、计算机能力更强、眼界也更为开阔,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当重视发挥新员工的长处,为单位的发展融注新的血液,从而使改革工作的有利进展。

(二)加强立法工作

想要确保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有效实施,就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利用法律武器对改革过程进行强制性干预,从而实现对制度建设工作的规范。在聘用制度下,应当明确职工的权利及义务,进一步规范聘用合同的签订,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创新薪酬与福利制度,将其作为招聘的一项重要标准。切实的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机制,从而有效的改变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真正的实现依法办事、依法管理[2]。

(三)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岗位设置是聘用制为前提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环节,主要指以岗位为管理中心对人事制度进行规范。通过岗位设置的方法可以有效的实现人才竞争,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是实现单位科学化管理的必然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岗位的设置应当符合实际要求,按照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设置岗位,明确每一个岗位的具体职责、任务等,健全与完善岗位管理制度,保证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和合理性。

(四)健全各项综合配套措施

健全单位激励机制的种类,例如设置择业期、再就业扶持等,完善配套的人事代理,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健全聘用制下的分配制度,结合改革的实际工作内容,建立与职绩效挂钩的薪酬及福利体系,重视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与职工的交流,从而提升单位的凝聚力。此外,加强人事仲裁制度的建设,使单位内部的合同纠纷、人事纠纷等得到合理的解决,维护人事关系的和谐。

结语: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改革上不断的转化形态,随着聘用制的投入与使用,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水平也在不断进步,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鉴于此,事业单位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及奖惩机制,全面建立以聘用制为主导的人事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陈佐蓉. 从事业单位改革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J]. 人力资源管理,2017,(07):3-4.

[2]庞晓莎. 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J]. 产业与科技论坛,2017,16(15):234-235.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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