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东南地区音乐类非遗传承教育研究调查
2018-01-19李晶
摘要:渝东南地区有非常丰富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式在经济发展的冲击下演变为以传承人进基地的传承教育为主,尽管有所成效,但是仍旧暴露出轻视传统民间文化、课程体系不完善、传承人文化程度有限等实际问题。对音乐类非遗的保护和传承与教育的互动进行分析研究,有利于帮助我们思考并探索出一条保护非遗、传承非遗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音乐类非遗 教育传承 高校资源 整合研究
中图分类号:J6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8)22-0114-02
一、渝东南地区音乐类非遗的保护
(一)丰富的渝东南音乐资源
渝东南地区是指黔江区、武隆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6个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在278项重庆直辖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渝东南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21项①,传统的山歌、南溪号子、土家斗锣……这些民族民间歌唱技艺、曲调以及包含深意的歌词、艺术形式、表现方式和为数不多的民间艺人都是与其物质文化特性相对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现有的渝东南地区教育传承方式
在传统传承方式难以为续、非遗博物馆对非遗是否为“活态”保护还饱受质疑和争议等多方面危机冲击下,依托当地学校作为民族传统音乐的教育传承基地和高校设立音乐传习所、研究基地等方式逐渐成为政府和学者关注的焦点,渝东南地区的传承方式也在这一时代变迁中发生着转移。渝东南地区有部分中小学校建立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传承人在学校进行传承教育的教学模式,通过教育传承,来培养新一代传承人的模式成为了现今培养非遗传承人非常重要的环节。
二、渝东南地区音乐类非遗教育传承的调查研究
(一)渝东南地区音乐类非遗传承基地现状
杜亚雄曾提到,西部地区传统民族民间音乐的保护决定着中国音乐文化平台的建设。②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内涵。此后笔者走访了酉阳、秀山两个县5所音乐类非遗传承基地和开展较好的中小学校③,考察了当地摆手舞、木叶吹奏、秀山花灯等传统民间音乐在当地教育传承的情况,对保护当地音乐文化特质做了较深入的调查。
根据调查,我们发现这5所学校都按照国家提倡的美育教学的相关规定以选修课或者课外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的形式开设了相关的民间音乐课程,聘请了市级或县级的非遗传承人到学校进行讲学、授课。由于传承基地多为小学,大多数学生有时间和精力学习民间音乐,因此各个学校的传承课程开课时间多为每周一至两个课时。传承人的教学形式呈现多样化,通常以集体课、小组课的形式进行,对学生进行分组教学,并鼓励同学之间相互学习、帮助及监督。传承人心怀民族责任和情怀,对在学习过程中有困难的学生均进行了个别的指导教学,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二)渝东南地区音乐类非遗教育传承初见成效
传承基地学校在保护和传承音乐类非遗的工作中,根据当下经济和教育的发展,将传统民间音乐课程在摸索中谨慎推进。个别学校在“原生态”的传统民间音乐传承过程中,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学生兴趣发展方向,将音乐类非遗中的个别元素进行了适当的创新拓展。例如,新溪小学2015、2016连续两年举行了校园摆手舞大赛,在原生性摆手舞基础上进行创编,让学生熟练地掌握了摆手舞的基本动作及其韵律,并认识到学习摆手舞的必要性。该学校期望通过比赛,既能增强师生的集体荣誉感,还能激发土家族师生的民族自豪感。④在秀山地区,学校除了在将秀山花灯作为“活态”民间传统音乐进行保护和传承之外,还根据学生身心发展需要,对秀山花灯个别动作进行创新、编排并运用入学校的课间操和艺术活动之中。学校方面因此也获得不少艺术类教学成果,如秀山第一民族小学在2012年全县花灯等比赛中荣获“一等奖”、秀山实验中学获全县花灯比赛一等奖“第一名”、2013年参加重庆市的中小学艺术文化比赛中,其编排的《新花灯舞》获团体 “一等奖”等。⑤
(三)渝东南地区音乐类非遗传承基地的问题
1.轻视传统民间文化,缺乏文化自醒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酉阳秀山地区为渝东南经济较落后地区,也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当地人多外出打工,留守儿童居多,部分家长的观念意识仍停留在“学校主要任务是学习书本知识,能在将来考上好大学”上,对传统民间文化的学习并不重视,甚至觉得音乐课是小、偏科目,没有必要重视这些音乐类活动。且认为这些音乐类非遗项目的学习既耽误时间,又没有过多的现实意义和经济价值。在当地传统民间音乐的学习中只有16%的学生是因为自己爱好,真心喜欢⑥。此外,在实地考察询问中,我们也了解到学生们对音乐的喜好更倾向于当今的流行音乐,对本土的音乐处于漠视的状态,本地的不少民歌已经不再传唱,传统民歌面临着断代的危险。
2.传承课程体系不健全,课程基础薄弱
各传承基地的课程设置基本上都是传承人根据学校课程整体安排进行,课程的教学形式多以兴趣课或兴趣活动为主,未强制性布置作业和相关技艺练习,因此学生们没有过多的课外练习时间,使得所学的传统民间音乐技能普遍比较浅显、简单,对较高水平的技艺难以掌握和提升。另一方面,传承人在学校的传承教学仍旧沿袭传统的言传身教,教学内容也较松散、自由。教学目标、教学方式均由传承人一人掌控,并未结合当下学校的实际情况有系统地计划和安排,课程体系随意性较强,难以建立系统的课程标准、评价和考核等制度体系。
3.传承人文化程度有限,课程资料不完善
国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规定了“非遗”项目传承人的制度化,指出“非遗”的“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⑦。我国将学校作为群体、团体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场所来开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进行相关管理,并将此作为我国音乐文化领域的“正规教育”。传承人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导致在学校层面通过传承人传承教学的“原始资料”、相关书本教材、图片影像资料还是十分缺乏。调查中,有三所传承基地均无音乐类非遗传承教材,虽然学校方面有编写乡土教材的意愿,但是由于经费有限、传承人文化知识水平薄弱等客观原因,目前仍旧实行传承人“口传心授”的教学模式。另有秀山实验中学自编教材一套,但是其自编教材也只是适合本校师生,有一定的局限性。值得一提的是秀山海洋中心校的彭兴茂老师,他既是秀山花灯的市级传承人,能熟练地掌握当地花灯技艺,又是该学校的教务主任,深知教学体系的重要性。由于他本人受过教育,文化程度相对较高,他能够身兼这双重教育身份,并在秀山花灯传承课程中制定了相关的教学大纲和教案。虽然教材的编写还只是处于前期的酝酿过程、萌芽阶段,传承课程的教学体系的建立还有待完善,但是在该校以理论知识体系构建为基础的传承课程已初具雏形。
三、结语
渝东南地区有非常丰富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式在经济发展的冲击下演变为以传承人进基地的传承教育为主,尽管有所成效,但是仍旧暴露出不少实际问题。我们应思索在教育传承为主的非遗传承中,如何有效、可持续地发展音乐类非遗,让音乐类非遗走得更稳、更远。
注释:
①资料来源: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②杜亚雄:《保护第一教育为本——西部地区传统音乐开发的先决条件》,《新疆艺术学院学报》,2003年6月第一卷第一期,第1-5页。
③这5所学校分别是:酉阳县可大乡新溪小学——酉阳摆手舞传承基地、酉阳县四中——木叶吹奏传承基地、秀山县海洋乡中心小学——秀山花灯传承基地、秀山县第一民族小学、秀山县实验中学——花灯教学特色学校。
④李晶,王鈺涵:《我是土家人,我会摆手舞》,《艺术评鉴》,2017年第3期,第137-139页。
⑤李晶,文飞:《秀山花灯在当地学校教育传承的现状调查及分析》,《当代音乐》,2017年第11期,第105页。
⑥李晶,邓雪蓉:《木叶吹奏教育传承现状与对策研究》,《大众文艺》,2017年第7期,第238-239页。
⑦《公约》第32条:定义之3,“保护”指采取措施,確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