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方法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的临床对比研究
2018-01-18吕铁林
吕铁林
急性心肌梗死是一种由于患者冠状动脉急性、持续性缺血缺氧状态而引发的心肌坏死疾病类型, 部分患者还会出现心律失常、心力衰竭乃至休克症状, 对患者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及时科学的治疗对降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病死率、改善患者康复效果具有重要意义[1]。本次研究将观察瑞替普酶及尿激酶两种不同药物在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中的疗效差异, 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1月~2017年1月本院收治的87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 按照入院时间先后分为观察组(44例)和对照组(43例)。观察组患者男女比为25∶19, 年龄50~82岁,平均年龄(66.4±7.4)岁, 病发直至接受溶栓治疗时间30 min~6 h, 平均时间(2.3±0.7)h;对照组患者男女比为25∶18, 年龄50~81岁, 平均年龄(66.1±7.5)岁, 病发直至接受溶栓治疗时间为35 min~6 h, 平均时间(2.4±0.8)h。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2 纳入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患者胸痛症状持续时间≥30 min;②患者入院心电图检查结果显示其ST段存在至少2个肢体导联抬高>0.1 mV现象;③本次研究经本院伦理委员会批准, 患者及其家属并签署责任书。排除标准:①患者治疗前有30 d内无活动性出血、心脏手术、外伤等;②患者合并有高血压症状且溶栓治疗前血压检测结果显示高于160/100 mg Hg(1 mm Hg=0.133 kPa);③患者治疗前6个月内有缺血性脑卒中病史;④患者合并有各项血液疾病、出血性疾病以及存在出血倾向患者。
1.3 方法 两组患者治疗前均口服300 mg阿司匹林并接受抗血小板聚集药物、辛伐他汀等治疗。对照组患者接受尿激酶溶栓治疗, 医护人员给予患者150万IU尿激酶+100 ml 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治疗, 滴注时间控制≤30 min。溶栓治疗12 h后患者再次接受5000 U低分子肝素皮下注射治疗,间隔12 h后再次注射治疗, 持续5 d。观察组患者则接受瑞替普酶溶栓治疗, 医护人员给予患者瑞替普酶5.0 MU+20 ml0.9%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 滴注时间控制≤5 min。0.5 h后观察患者血管是否通畅, 有不通畅者再次给予瑞替普酶5.0 MU溶栓治疗。患者溶栓治疗12 h后低分子肝素注射治疗同对照组。
两组患者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其病情变化, 医护人员应结合患者实际情况指导其接受硝酸酯类、β受体阻滞剂、抗心律失常药物等对症治疗措施, 做好并发症预防工作。患者溶栓前后给予心电图检查, 治疗期间每隔0.5 h检查1次心电图并记录其数据变化。
1.4 观察指标及评价标准[2]①统计两组患者不同时间段溶栓冠脉疏通率, 冠脉疏通标准:患者溶栓治疗后2 h内胸痛症状基本消失, 心电图检查结果显示其抬高程度最高的导联ST段下降幅度>50%, 患者CK高峰前移至16 h前状态,同时CK-MB高峰前移至14 h前状态;②统计两组患者治疗期间心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率及死亡率;③测定两组患者治疗前后LVEF、CK、CK-MB等指标。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不同时间段溶栓冠脉疏通率对比 观察组患者溶栓治疗后0.5 h内冠脉疏通率38.6%(17/44)、1 h内冠脉疏通率61.4%(27/44)、2 h内冠脉疏通率86.4%(38/44);对照组患者溶栓治疗后0.5 h内冠脉疏通率18.6%(8/43)、1 h内冠脉疏通率39.5%(17/43)、2 h内冠脉疏通率67.4%(29/43)。观察组患者不同时间段溶栓冠脉疏通率均高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患者心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率对比 观察组患者治疗期间发生过敏反应1例、心律失常1例、低血压1例、局部出血1例, 心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率为9.1%(4/44), 死亡率为2.3%(1/44);对照组患者治疗期间发生过敏反应2例、心律失常3例、低血压4例、局部出血6例, 心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率为34.9%(15/43), 死亡率为14.0%(6/43)。观察组患者溶栓治疗期间心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率、死亡率均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心功能指标对比 观察组患者治疗前 LVEF(44.8±6.7)%、CK(305.5±209.2)U/L、CK-MB(30.8±12.7)U/L, 治疗后 LVEF(50.5±2.2)%、CK(1735.7±1012.6)U/L、CK-MB(76.8±20.7)U/L;对照组患者治疗前LVEF(45.1±6.6)%、CK(308.2±209.6)U/L、CK-MB(31.1±12.5)U/L, 治疗后LVEF(56.5±1.8)%、CK(2235.4±702.6)U/L、CK-MB(116.2±30.5)U/L。治疗前, 两组患者的LVEF、CK、CK-MB指标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治疗后LVEF、CK、CK-MB指标均优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急性心肌梗死已成为当前临床最为常见的心脏急症之一, 患者梗死范围涵盖其心室壁的大部分结构甚至全层, 导致心室结构、功能均严重受损, 同时患者血液内心肌标志物损伤明显异常, 引发患者持续性、反复性、剧烈性胸痛症状,导致患者急性循环功能障碍、心功能损伤衰竭等多项症状,严重者导致死亡。尽快有效的恢复患者冠脉血流灌注, 从而有效改善患者濒死心肌结构、降低患者梗死面积, 对缓解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临床症状、降低患者死亡率有重要意义[3-5]。
溶栓治疗作为当前临床针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主要方法, 选择何种药物对患者治疗效果有重要意义。本次研究中分别使用瑞替普酶及尿激酶对患者展开溶栓治疗, 其中尿激酶为第一代溶栓治疗药剂, 其属于非纤维蛋白特异性药物,能够将人体内的纤维蛋白溶酶原转变为纤维蛋白溶酶, 对患者体内凝血酶原、凝血因子、纤维蛋白起到良好反应的同时,利用纤维蛋白溶酶疏通患者已经堵塞的冠脉血管, 有效达到遏制患者病情发展的目的[6-8]。尿激酶在人体内的作用不具有选择性, 因此其溶栓效果有待提升。而瑞替普酶则属于特异性纤溶酶原激活剂, 其属于第三代溶栓药物, 在人体内能够以较高的特异性激活原本不具有活性的纤溶酶原, 促使原本不溶性的网状纤维蛋白单体转变为具有可溶性的纤维蛋白单体, 有效达到溶解患者堵塞血管血栓的目的。与尿激酶相比, 瑞替普酶具有更高的选择性以及特异性, 在人体内的药效发挥更快、更加持久, 患者溶栓治疗效果也就更好[9,10]。
本次研究结果中, 观察组患者不同时间段的溶栓冠脉疏通率均高于对照组(P<0.05), 说明瑞替普酶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效果更加显著, 能有效提升患者冠脉疏通率。同时观察组患者心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率及死亡率低于对照组, 心功能指标优于对照组(P<0.05), 说明瑞替普酶能有效改善患者心功能指标, 同时安全性好。
综上所述, 瑞替普酶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效果显著, 能有效提升患者冠脉疏通率并改善患者心功能指标, 安全性好, 值得临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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