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 带给海南哪些机遇
2018-01-17
2014年,海南省被列为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重点区域。借此契机,海南省中医药服务面向国际市场,积极推进医疗旅游先行区和中医养生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服务产业取得较大突破。今后,在海南新政的引领下,作为对外服务贸易的一部分,中医药服务贸易将为海南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注入哪些新动力?
中医药服务贸易初具规模
在医疗机构设置方面,海南省加大对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每年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目前,海南省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由1家增至4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由零家增至8家,中医医院床位数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中医药服务机构方面也取得一定突破,例如在三亚市,已经建成三亚太极康体养生中心和浪琴坞美疗中心等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的中医药服务专业机构。
在中医药人才培养与引进方面,海南省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对各类人才引进给予政策倾斜,全省执业中医师人数有了大幅增加。以海南省中医院为例,该院目前引进各类人才80人,其中学科带头人8人,高级专家3人;该院还成立了外聘专家工作室和名老中医工作室,以促进人才培养。不断增加的人才储备为海南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智力源泉。
在对外服务贸易方面,海南省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旅游市场,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和服务贸易项目,为国际友人提供中医药服务,开创了独特的发展模式,树立了良好的项目品牌。据统计,2015年仅三亚市就为2.6万名国际旅客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2016年,三亚市中医院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接待国际旅客7530人次,收入440万元。2017年上半年,三亚市中医院和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共接待国际旅客1.4万余人次,同比增长35%;实现收入1700余万元,同比增长43%。可以说,海南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和服务贸易项目已具有一定规模,国际影响正在不断扩大。
完善管理体制 加强人才培养
不过,海南省在中医药服务发展也面临诸多瓶颈,底子薄、障碍多的难题依然存在,比如管理体制不健全、优秀人力资源缺乏、行业标准与规范不完善等。在接下来的一段时期内,尤其是在该省将大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契机下,清理发展阻碍、针对现存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完善管理体制,加强组织协调。直至2014年,海南省才成立了省中医药管理局,且无下设处室,管理体制极其不完善,难以处理日益繁杂的中医药管理事务。所以,必须加快中医药管理部门内部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建设,强化其领导职能,统筹全省的中医药发展工作。同时,政策的细化实施往往需要多个部门统筹协调,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需要海南省旅游委、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参与。因此,有必要建立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制订细化的实施方案,加快政策的落地实施。
继续加强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截至2017年年初,海南省每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为1.91人,虽有较大提升,但与《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提出的“到2020年,每千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的目标还相去甚远。应加强与国内顶尖中医药高校沟通,促进合作办学,通过中医药大学海南校区的模式引进人才;支持鼓励高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开设中医药和中医药对外贸易服务相关专业,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多样性。另外,可充分利用中医医师多点执业这一政策利好,细化省外中医师来琼多点执业的政策方案,并适当给予政策优惠,吸引更多顶尖人才来琼执业,弥补本地区人才的不足。
加强行业监管 明确规则标准
此外,应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加快规范和标准制定。为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扩大对外服务贸易市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中医医疗服务,应尽快出台专项政策,给予财政补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中医医疗机构。同时,应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国际医疗合作,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项目,为境外消费者提供高端中医医疗保健服务。针对目前市场中的私营中医药服务机构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为规范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应尽快着手中医药健康服务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工作,对相关人员和机构实行认证管理,推动行业健康、高效发展。
加快对外服务贸易规则的制定。与国内服务不同,为境外消费者提供中医药服务属于国际服务贸易行为,不仅需要遵循国内法的规定,还必须遵循有关国际条约和协定的规则。为规范中医药对外服务贸易活动,确保其与国际服务贸易规则接轨,应根据有关国内法和国际法的规定,并结合中医药服务的特殊性,加快中医药对外服务贸易规则的制定,为跨国提供中医药医疗、旅游和养生等服务建造桥梁。
可以预见,中医药事业在海南的发展前景十分光明。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地以及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海南省通过不断创新、不断突破,有望培育出强大的中医药服务贸易市场,树立国际知名的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品牌。
海南中医药产业政策回顾
自2016年国务院同意海南等地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以来,海南省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为中医药服务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利好。
2016年4月,《海南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印发,将中医药服务贸易规范化和标准化列为重点任务之一。《方案》提出,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开展医疗服务贸易。
2016年11月,《海南省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海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海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合作协议〉工作方案》印发。考虑到海南地区的旅游优势,《方案》创造性地提出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和服务贸易示范区,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线路,形成独具地方特色的中医药发展模式。
2016年12月,《海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规划》在政策上有了较大的创新和突破。为促进社会资本办中医、放宽市场准入,《规划》提出,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中医药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对于社会资本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为调动公立中医医院的积极性,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规划》允许省公立中医医院使用部分资产,设立独立法人、独立运营的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或者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混合所有制的营利性中医药机构,提供特需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为引进中医人才、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规划》鼓励中医师跨省多点执业。
2017年8月,《海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方案》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再有突破。《方案》明确,鼓励社会资本优先举办妇科等专科中医医院和连锁中医医疗机构,取消对社会资本投资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在数量、类别和地点上的限制,并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办理;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等级评审、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