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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需精细

2018-01-16

农村财务会计 2018年1期
关键词:应付款贷记借记

会计科目运用不严谨、不规范,将使会计科目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与村庄的实际情况不相符,造成资产虚增或虚减、本年收益与实际不符等。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田横镇通过对村庄集体财务审计,发现有的村庄会计科目运用不符合规定,田横镇及时汇总各种问题,规定了统一的账务处理模板,并责令村庄及时进行了整改。通过规定统一的账务处理模板,村会计在运用会计科目上更加精准统一,提升了村庄会计核算质量,进一步提高了田横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一、关于一次性收到多年预付款项

村庄将机动地、果园、池塘等对村民发包,一次性预收多年承包费,许多村庄将预收多年的承包费直接作为当年的收入,计入“发包及上交收入”科目,造成虚增本年收入和本年收益,减少了以后年度的收入。村庄一次性预收多年承包费,应该按年分摊,分期计入发包及上交收入。

村庄一次性预收多年承包费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内部往来”科目;每年确认本期收入时,借记“内部往来”科目,贷记“发包及上交收入-机动地、果园、池塘等”科目。

如:A村将村南12亩机动地发包给村民甲,每年每亩200元,承包期3年,款项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3年承包费7200元。

收到款项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7 200

贷:内部往来—村民甲 7 200

每年确认收入时

借:内部往来—村民甲 2 400

贷:发包及上交收入—机动地2 400

村庄对外公开拍卖荒山、荒丘、荒沟、荒滩等“四荒”地使用权或者收到征用土地补偿费应该直接计入“公积公益金”科目,而不应计入“发包及上交收入”科目。

如:B村对外公开拍卖200亩荒山30年使用权,张三以180万元中标,一次性付清30年承包费180万元。

村庄收到张三承包费时

借:银行存款 1 800 000

贷:公积公益金 1 800 000

二、及时结转“一事一议资金”

“一事一议资金”是指村庄在兴办生产、公益事业中,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村庄一事一议项目完成后,应按使用的一事一议资金金额,及时将一事一议资金转入所有者权益中。一些村庄因没有及时结转“一事一议资金”科目,造成村庄负债虚增。

村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时,依据方案确定筹资筹劳金额,借记“内部往来”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收到村民筹资款、以资代劳款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内部往来”科目;支付工程款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项目完成后,应按使用一事一议资金金额,借记“一事一议资金”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如:C村2月1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硬化一条街巷,共需投资40万元;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向村民筹资10万元,申请财政补助30万元。3月1日收到村民筹资款10万元并存入银行。4月1日硬化工程开始建设,4月18日支付工程款3万元。4月30日硬化工程竣工,决算工程款项40万元,支付工程款7万元。5月18日收到财政补助30万元,5月20日支付工程款30万元。

1.2月1日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向村民筹资10万元时

借:内部往来—各村民100 000

贷:一事一议资金 100 000

2.3月1日收到村民筹资款时

借:现金 100 000

贷:内部往来—各村民100 000借:银行存款 100 000

贷:现金 100 000

3.4月18日支付工程款时,支付款项同时结转一事一议资金

借:在建工程—街巷硬化3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4.4月30日硬化工程竣工,根据决算报告和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同时结转一事一议资金

借:在建工程—街巷硬化370 000

贷:应付款—工程承包方300 000

银行存款 70 000

借:固定资产—街巷硬化400 000

贷:在建工程—街巷硬化400 000

借:一事一议资金 100 000

贷:公积公益金

—一事一议资金转入100 000

5.5月18日收到财政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300 000

贷:公积公益金

—上级补助 300 000

6.5月20日支付工程款余额时

借:应付款—工程承包方300 000

贷:银行存款 300 000

三、正确区分补助收入和专项应付款

一些村庄将所有上级补助款项都计入“补助收入”科目。补助收入是指村庄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一般没有指定特定用途,款项用于经常性支出项目;专项应付款是村庄收到财政、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拨入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各项专项资金,款项多用于资本性支出项目,如村庄办公室建设、街巷硬化、修桥、改厕等工程项目。收到上级有关部门无偿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应该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并根据专项应付款种类设置明细科目,不应将收到的专项扶助资金计入“补助收入”等科目。

实际收到专项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支用专项资金时,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上级无偿拨补资金”科目;未形成资产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如有拨款结余需要上交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拨款结余不需要上交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上级无偿拨补资金”科目。“专项应付款”科目应按专项应付款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每一拨款项目完成后,该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如:D村2016年将新建一处办公室,申请上级补助8万元。村庄2月10日收到上级补助资金8万元;2017年3月1日新办公室开始建设;4月1日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预付工程款2万元;8月30日竣工并通过质量验收,决算总成本10万元,施工方按照工程成本开具税务发票,村庄支付工程款6万元。

1.2月1日收到上级补助资金

借:银行存款 80 000

贷:专项应付款—村办公室80 000

2.4月1日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预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村办公室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3.8月30日竣工并决算,按照决算报告和发票,结转固定资产,同时将专项应付款转入公积公益金

借:在建工程—村办公室80 000

贷:应付款—施工方 20 000

银行存款 60 000

借:固定资产—村办公室100 000

贷:在建工程—村办公室100 000

借:专项应付款—村办公室80 000

贷:公积公益金

—上级补助 80 000

四、正确核算林木资产

随着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深入,村庄绿化支出日益加大。一些村庄将购入或营造的林木成本,未计入“林木资产”科目,而是直接计入“其他支出-道路维护及绿化”科目中,增加了本期支出,减少了资产账面价值,造成账实不符。

村庄“林木资产”科目应设置“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两个明细科目进行分类核算。村庄购入林木时,按购买价及相关税费,借记“林木资产-经济林木或非经济林木”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或营造的经济林木在投产前、非经济林木在郁闭前发生的培植费用,借记“林木资产-经济林木或非经济林木”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现金”等科目。经济林木投产后、非经济林木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不再记入“林木资产”科目,应计入当期费用,借记“经营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现金”等科目。经济林木投产后,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应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照直线法摊销,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林木资产-经济林木”科目。非经济林木采伐出售时,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实际的销售收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按照出售林木的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林木资产-非经济林木”科目。林木死亡毁损时,依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金额,借记“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如发生净损失,则按照扣除过失人和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后的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照林木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林木资产”科目;如产生净收益,则按照林木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林木资产”科目,同时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超过林木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如:E村2016年3月6日购入400棵杨树对道路两旁进行生态绿化,支付杨树价款1400元,运费等600元;3月7日支付栽植费等1200元。4月4日发现杨树死亡了40棵;8月15日发现有10棵杨树被人为毁损,经查系村民乙过失造成,村民乙赔偿1000元;12月31日资产清查时,发现有50棵杨树毁损死亡,没有找到毁损人员,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赔偿200元。假如10年后杨树成材,经规定程序批准后,出售300棵杨树收入60000元,发生采伐费用2000元。

1.3月6日购入杨树

借:林木资产

—非经济林木(杨树) 2 000

贷:现金 2 000

2.3月7日支付栽植费等

借:林木资产

—非经济林木(杨树)1 200

贷:现金 1 200

3.4月4日发现杨树死亡,按规定程序批准后计入其他支出

计算死亡杨树的账面价值:(2000+1200)÷400×40=320元

借:其他支出 320

贷:林木资产

—非经济林木(杨树) 320

4.8月15日发现有10棵杨树被过失人毁损,按规定程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计算毁损杨树的账面价值:(2000+1200)÷400×10=80元

借:内部往来—村民乙 1 000

贷:林木资产

—非经济林木(杨树) 80

其他收入 920

收到过失人赔偿款时

借:现金 1 000

贷:内部往来—村民乙 1 000

5.12月31日资产清查时,发现有50棵杨树被毁损死亡,保险公司赔偿后,按规定程序批准后计入当期损失

借:其他支出 200

应收款—保险公司 200

贷:林木资产

—非经济林木(杨树) 400

收到保险公司赔偿款时

借:银行存款 200

贷:应收款—保险公司 200

6.10年后杨树成材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经营收入 60 000

7.支付采伐费用,结转杨树成本:(2000+1200)÷400×300=2400元

借:经营支出 4 400

贷:林木资产

—非经济林木(杨树)2 400

现金 2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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