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下会计核算体系的重构
2015-09-29石河子大学计财处新疆石河子832003
(石河子大学计财处 新疆石河子832003)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有六大变化:一是增加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公务卡结算;二是实行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三是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四是基建财务并入大账;五是会计科目由38个增加到54个;六是会计报表增加财政补助收入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删去收入支出要素和支出明细表增加结转结余等项目。为适应变化必须对高校会计核算体系进行重构。重构是在旧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基础上建立新的会计核算体系,是对旧的会计核算体系、要素的改革和完善。重构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会计核算科目体系的重构
根据《新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2014年初新账会计科目,将2013年12月31日的会计科目余额表各科目余额分别编制转账会计分录,余额过入新设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主要从四要素科目的转换进行重构。
(一)资产类新旧会计科目转换会计分录
1.现金: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2.银行存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一般年度末余额为0,直接启用。
3.其他对外投资:余额分析,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借记“短期投资”科目,贷记“其他对外投资”科目;其余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其他对外投资”科目。
4.对校办产业投资: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对校办产业投资”科目。
5.财政应返还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未统一规定)——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6.应收票据: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7.应收及暂付款余额分析:属于应收账款的借记“应收账款”科目;属于预付账款的,借记“预付账款”科目;其余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收及暂付款”科目(合计)。
8.借出款: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借出款”科目。
9.材料:借记“存货”科目,贷记“材料”科目。
10.固定资产余额分析:(1)未达到新标准未出库的,借记“存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2)未达到新标准已出库的,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原账)。 (3)符合新标准的,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11.累计折旧:(1)按截止2013年12月31日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补提转入固定资产的折旧。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2)2014年1月1日开始按月计提。
12.在建工程新设科目:为2014年1月1日基建账并入大账年初数启用,并账程序和方法不在此反映。
13.无形资产: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14.累计摊销新账启用即2014年1月1日开始按月摊销。
15.待处置资产损益新账启用即2014年1月1日开始使用。
(二)负债类新旧会计科目转换会计分录
1.借入款项余额分析:(1)金融机构借入:期限1年内含1年的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期限1年以上的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2)从非金融机构借入:期限1年内含1年的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期限1年以上的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
2.应交税费:借记“应交税费”科目,贷记“应缴税费”科目。
3.应缴国库款。新账启用即2014年1月1日开始使用。
4.应缴财政专户款:借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5.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1)三科目余额,借记“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原制度三科目代码未统一规定),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2)其中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余额:借记“应付工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6.应付及暂存款余额分析:(1)属新制度规定应付账款的,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2)属新制度规定预收账款的,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3)属于新制度规定长期应付款的,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4)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余额: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5)剩余部分: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7.应付票据: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8.代管款项:借记“代管款项”科目,贷记“代管款项”科目。
(三)净资产类新旧会计科目转换会计分录
1.事业基金——一般基金。事业基金——一般基金明细科目余额 (扣除已转入新账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后)的余额分析:(1)属新制度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的余额,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科目;(2)属新制度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的,借记“事业基金——一般事业基金”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余”科目;(3)剩余额: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2.事业基金——投资基金:(1)短期投资对应的基金余额:借记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2)长期投资对应的基金余额: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3.固定基金。原账固定基金余额扣除转为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数和冲销的固定基金数额后的余额: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基金”科目。
4.专用基金明细账分析:(1)原账修购基金余额,借记“专用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2)原账职工福利基金,借记“专用基金”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3)学生奖贷、勤工助学基金,借记“专用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学生奖助基金”科目;(4)其他专用基金,借记“专用基金——其他专用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5.事业结余。原账无余额,直接启用新科目。
6.经营结余。原账中有借方余额: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经营结余”科目。
7.结余分配:原账无余额。
(四)收入类新旧会计科目转换会计分录
1.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对教育、科研、其他三类拨款进行余额分析:(1)属同级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转的余额,借记 “教育经费拨款或科研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科目;(2)属同级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的余额,借记 “教育经费拨款(或科研经费、其他经费)”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余”科目;(3)属非同级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借记“教育经费拨款(或科研经费、其他经费)”科目,贷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4)剩余额:借记“教育经费拨款(或科研经费、其他经费拨款)”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2.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对教育、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进行余额分析。(1)属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借记“教育事业收入(或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2)剩余额借记“教育事业收入(或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图1 《原制度》会计核算(企业网银)系统
图2 《新制度》会计核算(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企业网银)系统
3.附属单位缴款。对附属单位补助余额,停止使用此科目。
4.拨出经费。结转自筹基建无余额,停止使用此科目。
5.其余收入类科目无余额按新制度科目及编码直接启用。
(五)支出类会计科目按新制度科目及编码直接启用
二、会计核算流程的重构
《新制度》的六大变化,带来了财务部门组织机构和内部分工的变化,财务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进行内部资源的整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结算,使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复杂化,单独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嵌入”在原会计核算基础之上,使高校资金在“企业网银”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两条渠道上并行运转,构成现行高校会计核算运行机制。新旧会计核算流程变化如上页图1、图2所示。
三、会计报表体系的重构
新制度取消了支出明细表,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资产负债表内构成要素取消了收入、支出类项目,只保留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三类;收入支出表内结构和要素都有变化,增加了财政收入、财政支出、非财政支出、本期结转结余(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事业结转结余、经营结转结余)报表要素。新账资产负债表期初余额按2013年12月31日会计科目余额表经上述会计分录调整后的科目余额填列(含基建账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