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超声对高血压左室肥厚伴左心力衰竭患者的诊断价值
2018-01-14王丽杰
王丽杰
(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超声科/超声医学,黑龙江 大庆 163000)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老龄化趋势的加剧,高血压等慢性疾病的发生率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也增加了相关疾病的发生率,对老年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高血压左室肥厚伴左心力衰竭具有致死率高的特点,早期诊断是提高临床疗效、保证患者预后的重要基础[1]。本次研究探讨了心脏超声对高血压左室肥厚伴左心力衰竭的诊断价值,具体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2月~2018年2月我院收治的高血压左室肥厚伴左心力衰竭患者65例作为观察组,另选取同期健康体检人员65例作为对照组。观察组中男性43例,女性22例,年龄53~78岁,平均年龄(61.88±4.06)岁;对照组中男性41例,女性24例,年龄52~79岁,平均年龄(62.21±4.57)岁。两组基本资料对比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进行心脏超声诊断,探头频率设置为2.5~4.0 MHz,检查时引导患者取坐卧位。在受测对象心尖及胸部旁放置探头,通过双平面Simpson法测量左室舒张末期内径以及左房内径,并对左心室射血分数进行检测;选取心尖两腔、四腔切面,测量正向双峰层舒张期血流频谱,记录早期峰值及晚期峰值舒张流速,并进行比值计算。
1.3 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左室舒张末期内径(LVDd)、左房内径(LAD)以及舒张早期峰值流速/舒张晚期峰值流速(E/Ea)。
1.4 统计学方法
通过SPSS 22.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通过(平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若P<0.05,则对比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LVEF:观察组(51.87±8.69)%,对照组LVEF(68.87±5.58)%,t=13.272,P=0.000;LVDd:观察组(54.28±8.31)mm,对照组(46.02±4.12)mm,t=7.180,P=0.000;LAD:观察组(44.19±6.21)mm,对照组(27.22±2.51)mm,t=20.426,P=0.000;E/Ea:观察组(12.81±4.57)%,对照组(6.82±2.05)%,t=9.642,
P=0.000。
3 讨 论
高血压患者随着外周血管阻力的上升以及血容量的增加,会大大加剧心脏的负担,长期以往,会导致心脏出现肥厚,从而引发心脏扩大,影响心脏的正常功能。经过高血压药物治疗后,虽然能稳定血压水平,但心脏的重量仍处于增长状态,因此易出现左室肥厚。同时,胰岛素、甲状腺素、内皮素等也有可能引发心肌肥厚。高血压心室肥厚是心脏早期受损、心室重构的重要表现,极易并发心力衰竭,严重影响了患者的生命安全[2]。
高血压左室肥厚伴左心力衰竭是临床中较常见的疾病类型,发病率约0.4%,以中老年患者为主。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结构、饮食习惯的变化,高血压的发生率也越来越高,导致高血压总是肥厚伴左心力衰竭的发病率持续上升。该病的发病机制如下[3]:患者血压长期处于失调、失衡状态,循环阻力上升,为了应对阻力,左心室的收缩力会相应增强,当主动脉内注入血液后,左心室会出现肥厚。另一方面,由于冠状动脉长期受到高血压的影响,也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心脏肥厚,进而引发代偿性左心力衰竭。高血压属于慢性疾病,会使心脏长时间处于过度负荷的状态,从而引发心力衰竭,还可能引发其他不良事件,严重降低了患者的生存质量。早期诊断对临床治疗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是改善患者预后、促进患者康复的关键。
本次研究通过心脏超声对高血压左室肥厚伴左心力衰竭进行诊断,结果显示,观察组LVDd、LAD、E/Ea高于对照组,LVEF低于对照组,P<0.05。原因如下:通过心脏超声,能观察到心脏血液流动以及心脏波动,且有利于临床医师对患者心肌病变、心脏房室壁厚度、室腔大小等情况的判断。心脏超声具有可重复性操作、无创等优势,患者接受能力较强。和传统的心电图检查相比,心脏超声诊断的敏感度较高,尤其是对于心房增大、早期心室结构改变等,诊断价值较高。此外,通过心脏超声诊断,能呈现出高血压左室肥厚伴左心力衰竭患者的动态变化,进一步提高了临床诊断的准确性。
综上所述,心脏超声具有操作简单、无创等优势,有利于临床医师观察患者心腔结构,对高血压左室肥厚伴左心力衰竭具有较高的诊断价值,值得推广应用。
[1] 郭孟巧.心脏超声诊断高血压左室肥厚伴左心力衰竭的分析[J].中国保健营养,2017,27(28):346-347.
[2] 刘 锋.心脏超声诊断高血压左室肥厚伴左心力衰竭的分析[J].影像研究与医学应用,2017,1(12):106-108.
[3] 张 娟,黄 雄,曾海华,等.高血压左室肥厚伴左心力衰竭的心脏超声诊断的价值研究[J].中国医学创新,2017,14(19):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