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人的幸福指数
2018-01-13月望东山
月望东山
翻开中国历史,要衡量中国古代百姓的幸福指数,无非有两个标准:衣食温饱和政治清明。如果能够让老百姓拥有自己的娱乐时间和场所,那就更加OK了。如果以上三个标准来评价刘启俩父子,我们可以亮出这样的评价:满意。
据司马光介绍,文景之治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财富收入。首先,汉朝政府的钱堆在府库里,数都数不清,花都花不完,连穿钱的绳子都烂了。
其次,全国各地粮仓满满,甚至有的地方没仓库装了,粮食露天摆放,腐烂得都不能吃了。
再次,百姓生活富裕,很多人都买得起真正的宝马。据说,在大街上,如果你骑的是雌马,或者是幼马,那你就太掉价了。
如果一个时代牛到连老百姓都争相拿宝马来攀比,我想,这个时代肯定是真的富了。马克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对于老百姓来说,他们关心的上层建筑,无非就是社会福利及养老医疗等制度。
曾忆否,秦始皇焚书坑儒,天下刑罚,犹如枷锁脚镣,百姓无不呼吸艰难,寸步难行。秦朝诸种苛政,不叫良心,而叫黑心。到了秦二世胡亥当皇帝时,甚至可以把他骂作狼心狗肺。然而与之相反,自高祖以来,几任皇帝,包括吕雉在内,都在做一个民心工程:减少刑罚。
但是,能够真正将汉朝人从苛刑中彻底解放出来的人是刘启。刘启登基初始,曾经认为刘恒对相关刑罚减得不够。于是他规定,罪犯应该打五百鞭的,改打三百鞭;应打三百鞭的,改打二百鞭。
可是,十二年之后,刘启发现,他改得还不够,必须继续改。因为,这些该打三百鞭和两百鞭的,不是被打死,就是被打成残废。这跟活活杀人有何区别?
于是,公元前144年,刘启再下诏:凡是罪该打三百鞭的,减为二百;该打二百鞭的,改为一百。别以为各少一百,如果刘启只改到这一步的话,汉朝还真不知有多少残废。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因为问题就出在鞭棍和打法上。
之前,汉朝对罪犯都是大棍伺候,而且是直打后背,還不打折扣。如此打法,不要说人,就是拉来一头大象,恐怕也要被打成残废。于是乎,刘启重新颁布了一条新法:《鞭棍执行法》。
该法是这样规定的:鞭打只能用竹棍(竹棍比木棍实力弱);竹棍的标准是,一端直径一寸,末梢则薄半寸(直径大,压力肯定大);鞭打时,只打屁股(打背部伤内脏),一口气打到底,中途不准换人(傻瓜都知道换人力气足,打死人更快)。
什么叫良心?这就是历史的良心和国家的良心!
如果那时的一个汉朝人站在你的面前,你要是问他:你幸福吗?他或许这样回答:幸福。
如果你再问:你幸福在哪里?他会这样说:有饭吃,有钱花,有房住,失业率低,还有宝马骑。犯罪了,还少挨打,忍忍就可以回家了。手痒了,还可以跑去雁门郡参军,保家卫国打匈奴。
我想,仅以上汉朝人一席关于幸福指数的话,足可地道地诠释文景之治的魅力。事实上,文景之治,哺出来的不是一只花翅膀的蝴蝶,而是一只展翅高飞,傲视天下的雄鹰。
(摘自“百度阅读” 图/游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