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大法学本科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的原则
2018-01-10赵雅琨
赵雅琨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河北 石家庄 050080)
论电大法学本科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的原则
赵雅琨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河北 石家庄 050080)
电大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调查为法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的“供给侧”改革提供了依据,但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改革趋势为电大成人法学专业的前景带来不小的困扰。在学生需求与国家政策的统一背景下理顺法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的原则,是法学专业进一步发展、专业课程体系进一步深入改革的前提。电大法律类课程体系的设置原则应把握:分开层次、拉开档次,尽量满足学历型学习者、知识需求型学习者与复合需求型学习者的不同学习需求;理论与实践并举,将电大的法学教育办成距离生产第一线最近的高等教育;以能力提升维系学习动机,使学习能够真正改变人的行为。在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的大背景下,电大法学教育应办出特色,将特色转化为优势,赢得自己的市场空间与社会价值。
电大;法学专业;课程体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电大开办法学教育已经多年,开放教育实施以来,中央电大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法学专业毕业生,为我国的法治化进程作出了贡献。在面临新常态的今天,如何提升电大法律教育的水准,适应学科发展的需要,我们需要做更为艰苦扎实的努力,其中包括对既有课程体系的反思与重构。
我们通过《开放教育法学本科专业学生对现行法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与司法考试相关性的问卷调查》的开展,利用远程网上问卷的方式,组织河北省11个地市的部分学习者参与调查,并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
一、学习者分析
本次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答卷87份,被调查者分布于河北省11个地市及天津市,见表1。
职业:受调查者(学习者)涉及的职业包括(根据自行填报的内容列举):会计、公司职员、警察(包括公安、交警,共7人)、公务员、工人、自由职业者、专业技术人员、(行政)文员、军人、邮政、银行职员、教师、律师(1人)、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无业人员,职业的覆盖范围还是比较广泛的。这说明一方面法律教育的认可程度比较高,广受欢迎,能够为社会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发展做出贡献;另一方面也有不利之处,就是专业性差。许多学习者学习法律专业首先看重的不是法律知识的重要,而是将学习法律作为获取学历的一种途径。而且,多数人从事的职业与法律本身无关,如果没有将来从事社会法律服务的计划,那么可以怀疑法律教育只是其获得文凭的手段。当然,从社会教育的角度来看,提升公民的法律素养终归是好的,有助于提高民众普遍的规则意识,促进国家法制现代化的进程。所以,电大的法学教育,要考虑到这些受众的特点,考虑到各种学习目的和需要。
表1 受访学习者地区分布
二、学习需求分析
1.学习目的需求
在调查中我们设计了下述问题:(Q32)你是否有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意愿?(见图1和表2)
图1 考试意愿比例图
表2 考试意愿人数分布
从图1的统计来看,有近半数的人有参加司法考试的规划,甚至有近10%的人就是以此为目的,还有约44%的人并没有否认这种可能性,可能随着职业情况的进展而选择走专业法律道路。表2显示A+B的人数与D的人数正好相同,这种巧合可能代表了学习者在职业前景选择中的摇摆,以及愿意用学习深造来提升未来职业拓展的可能性。而坚定地说“完全没有”的人只占不到13%(见图1),说明有专业需求(或潜在倾向)的学习者,还是占绝大多数的,这就为施展教学改革开辟了战场——电大的专业特色还要坚持,毕竟多数学习者都是可以从中汲取知识营养,而不仅仅是获取文凭。但是由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新的司法改革计划,包括电大学生在内的成人教育毕业学生难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使得电大的法学本科专业地位凸显尴尬,必将影响部分学生的入学意愿。不过从调查中也可以看到,超过90%的学生本身并没有立即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求(见图1),这样还是给我们预留了一定的市场空间,不过也提醒我们注意将来的办学重点,思考如何与国家政策、社会需求相结合,在学习受众社会角色定位方面做出新的评估与规划。
2.能力提升需求
在基本能力需求方面,调查结果中除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领先外,其他一些能力项目相差不大(见图2、表3),说明成人学习者对自己素质全面提升的主观愿望普遍较高,希望在拿到文凭学历的同时,能够兼得素质能力的提升;也可以理解为学习的主要目的是提升职业能力与各方面素质。能力提升需求的普遍性与均衡性,提示我们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上要注意匹配。
图2 能力提升需求统计图
表3 能力提升需求人数分布
三、基本结论
1.课程体系设置应兼顾学习者需求
结合调查问卷的分析,法律专业的学习者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职业上有专业需求的、职业与法律高度相关的学习者,这些约占十分之一,比如律师、警察或者其他计划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二是从事与法务弱相关工作的文员、公务员等;三是基本与法律职业无关的人,比如企业员工、金融业、服务业、财务会计人员等。所以在课程体系的设计上,要根据不同学习受众,依据不同的教学理念,设计不同的学习内容并且有所兼顾,使各取所需,各有所获。既不能像普通高校的法律专业那样走专业精细化道路,也不能完全使法律专业沦为拿文凭的工具,或者只做单纯的、低层次的“普法”宣传机器——那样会失去第一类人乃至第二类人的信任。
2.课程体系设置应适应成人学习特点
(1)分开层次、拉开档次。既包括课程内容体系方面的,也包括教学方式、资源建设方面的(后者是另外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在内容体系方面,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与专业通识课应并举[1]。为数不少的学习者,来自于非法律相关行业,也看不出将来拟从事法律职业的取向,我们视其为学历需求型学习者。部分法律相关职业或明确表示以法律相关职业作为发展目标的学习者,我们视其为知识需求型学习者。中间一部分学习者各自倾向于学历或知识,或兼而有之,我们视其为复合需求型学习者。电大服务于成人教育,在办好学历补偿教育的同时,还肩负着后学历阶段的教育、终身教育的职能,故不能以学历需求型学习者作为唯一的服务对象,而应面向社区、面向知识需求型以及复合需求型学习者来设计课程体系。因此在知识的广度与厚度上,应该适应社会多样化需求,增加可选择性,为学习者提供不同于普通高校单纯学历教育与传统法学知识性教育的多维课程体系,以满足更为复杂、复合型的学习者需求。
在具体课程的学习模式、学习资源配建方面,也应为复合需求型学习者考虑,尽可能提供更为丰富的、学习自由度更高的支持服务。大力推行学分银行制度,加强不同专业、学科之间学分的打通与转换。合理安排教育资源、学习时空与支持服务,适应成人、在职学习者碎片化学习特点。
(2)理论与实践并举。应把理论类课程与实践类课程有机搭配[2]。把握这两类课程的特点,减少纯理论类课程,比如法理学;减少与公众社会生活关系不密切的课程,如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或国际贸易法,将其放入选修课中;提供丰富的选择余地,避免僵化的学习要求。适度增加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日常运用频繁的法律类课程的学习时间、学分比例,并适度加大这类课程的案例教学比例——不仅仅是把案例作为一种教学手段,更作为一种课程体系自洽、学分修得途径来设置,从而引导与适应成人学习特点,满足复合需求型学习者的学习需求。增加实践类法律课程的设置[3]。不同于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按部就班的课程体系,电大的法律专业可以突破课程设置的学院式体系,寻求更加接地气、直接与法律实践对接的课程类别。比如设置法律诊所课程、社区法律服务课程、公司法务课程、公务员法律常识课程等,并以应用、实践、案例、操作为主要教学方式,以实际运用场景为教学环境,以职业法务人员为助学导师,引进校企合作、社区办学、法务咨询等办学模式,将电大的法学教育办成距离生产第一线最近的高等教育。
(3)弱化知识考查,侧重能力培养。面向成人的法学教育,应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实务运用能力,适当弱化知识型课程考查要求,比如法制史、法理学;也应弱化具体科目中知识内容考查占比,而更应与成人学习特点、接受模式相适应的课程设置、考核方式来引导教学。与课程体系改革相配套,改进传统的讲授型教学方法,采取项目制、专题制、参与式教学法,使学生在自主探究、小组互动、及时反馈的学习氛围中,找到专业归属感,增加学习兴趣,强化学习动机,真正学有所获。
应突破狭隘的学科专业体系,满足学习者多方位的求学需求,使其在知识之外获得素质的提升。学习的效果之一是改变人的行为,而人行为的改变又必须以思维的改变、能力的提升为前提。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与教学过程、教学方法要一体设计,探索一条不同于传统法学专业教育的成才之路,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动机学习者的共同愿景,以综合素质提升强化学习者动机,使之在终身学习的道路上学得开心、投入,真正学有所获、学有所值。
四、与时俱进办好电大成人法学教育
随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电大法学专业建设必须考虑与新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相因应的教学体制变革。根据新的考试制度设计,《意见》中明确规定以下三种人方可准入:第一,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第二,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三,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这就把非全日制的电大(开放大学)成人学生排除在外了。
该项政策导致的后果是电大法学专业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渐行渐远,相关教育市场没有生存的余地。电大法学专业的地位变得尴尬,被迫与职业剥离,而成为一种纯粹获取学历的手段。当然,不排除前文分析的,在若干弱相关领域有所作为。但背离了职业需求的准入标准,电大的地位就不会受重视,电大的价值就会受到严重贬损。
不少学者都主张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应该是精英式的人才[4]。这种定位是针对普通高校而言的。作为电大,是否要遵从这种定位?如何找准自己的专业定位?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法律专业的维系必须与国家的法制进程相匹配。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推进与全民法律服务需求标准的提升,电大法学教育要为提高法律服务“供给侧”水平,推升法律学科在社会科学中的地位,提升社会人群整体法制观念的进步作出应有的、独特的贡献。回归到司法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视角下,我们只能顺势而为,甘当配角,演好龙套,将电大的特色发挥到极致,将电大的特色转化为优势,配合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科目要求,提供适需的考试辅导、过关后的进修、执业能力进阶等服务,并相应设置课程,以别于正规法学教育的既有、僵化课程体系。为此,电大可以开发律师法务、公司法务、行政法务、社区法务等非传统课程(方向),在找准市场需求的前提下拓展生源,赢得空间,树立并提升品牌影响力。
五、结语
一个国家法制发展的程度,与这个国家法学教育的水平息息相关。我们国家人口众多,社会阶层丰富,法律需求内在力强,但法制传统较为薄弱,现代法治的本土化进程仍显滞后。在普通高校精英化法学教育的夹缝中,电大成人法学教育又面临着国家政策的压力。这势必影响电大法学专业的招生,阻碍了一部分志在获取学历进一步考取法律职业资格的学习者进入电大学习。电大已经无法提供这部分学习者需要的职业前景,电大法学教育的品牌号召力进一步减弱。电大法学教育可能会被沦为纯粹的学历获取工具。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如何保证电大办法学教育的必要,如何更加契合真正的学习者的需求,这成为拷问我们的命题。如果电大的法学教育能够找准定位,在课程体系设置上首先突破,针对“后司考时代”的细分市场设计课程体系,做别人做不了、不善于做、不屑于做的法学教育,取得学习者的认可,我们仍然能够在强手林立的高校之中寻得一席之地。
[1]范晓峰.远程教育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研究[J].中国远程教育,2004(17):33-36.
[2]潘姝君.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研究[J].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3):22-25.
[3]张胜利.浅析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实践[J].天津电大学报,2008(3):62-64.
[4]孙国祥,张书琴.中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矛盾性展开与破解[J].当代法学,2009(2):147-153.
OnthePrinciplesofSettinguptheCurriculumSystemofUndergraduateLawMajorinRTVU
ZHAO Ya-kun
(Hebei Radio &TV University,Shijiazhuang,Hebei 050080,China)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learning needs of the RTVU law students provides the basis for the reform of the “supply side” of the curriculum system of the law major.However,the reform trend of the national legal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 brings about a great trouble to the future of the adult law major of RTVU.In the context of the unity of student needs and national policies,the principle of rationalizing the curriculum system of law major is a prerequisite for further development of law major and further deepening reform of specialized curriculum system.The principle of setting up the course system of RTVU law is expected to:separating levels,scattering degree,as far as possible to meet the needs of the academic-type learners,knowledge-oriented learners and compound-demand learners;the law education in RTVU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and aim to be the higher education which is nearest to the forefront of the production;to maintain learning motivation with the ability enhancement,so that learning can really change people’s behaviors.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reform of national legal profession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RTVU’s jurisprudence education should feature,transform its characteristics into advantages and win its own market space and social value.
RTVU;law major;curriculum system;legal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
2017-11-10
国家开放大学课程与课程体系改革研究与实践一般课题《开放大学法学本科课程体系改革研究——以国家司法考试标准为参照》(Q0081A-223Y)
赵雅琨(1975-),男,河北肃宁人,民商法硕士,副教授,主要从事法学、远程教育研究。
G728.8
A
1008-469X(2017)06-00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