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县级统计执法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2018-01-09杨瑞
杨瑞
摘要:在我国现行的统计系统中,县级统计工作十分重要,县级统计工作开展的如何,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统计工作的好坏。基于此,本文提出几点建议,希望能对县级统计执法的顺利开展提供理论方面的借鉴。
关键词:县级:统计执法
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新的发展常态,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为统计工作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统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凸显,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中要求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和反对弄虚作假。因此,作为一名基层统计工作者,笔者认为要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必须加强统计执法。下面结合自己几年来统计执法实践谈几点体会,供参考。
一、开展县级统计执法的意义
县级统计部门是源头资料的第一汇集点,国家统计数据准确与否,关键在于县级统计部门“数字关”把得怎样,县级“数字关”把好了,统计数据质量就高;县级“数字关”没有把严,整个国家统计的数字水分就大。这是县级统计工作的特点所决定的。在统计实践中,县、镇、村的单位和经济合作组织及个人,其基本情况,县级统计部门是比较了解的。因此,在县级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可以有效地约束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统计违法行为,防止虚报、瞒报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
二、当前县级统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部环境。一是对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够、统计执法认识不足。虽然新的《统计法》实施7年,《统计法实施条例》施行1年,但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对其还不甚了解,对统计部门是干什么的不太清楚,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普感陌生,严重影响了统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一些单位的领导、统计人员本身就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认为统计就是填填报表、算算数字,高了改低一点,低了调高一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知统计工作有法的约束。一旦发生违法,执法中不配合、有情绪,给办案工作形成了阻力,加大了统计执法难度;二是统计执法容易受到行政制约。统计部门作为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人员编制经费都由地方政府决定,而地方领导干部的荣辱升降也通常系于体现政绩的统计数据上,这样的机制客观上就强化了行政对统计数据的干预,从而导致统计部门和统计执法过程中处境尴尬、难有作为。三是统计基础工作薄弱,违法统计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一些單位统计人员岗位调整频繁,流动性过大,兼职统计人员较多,且不熟悉现行统计报表制度,不清楚统计指标解释,致使统计数据严重失真,直接影响统计工作质量;四是统计作用发挥不够。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导致统计职能作用在很大程度上难以有效发挥,弱化了统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参谋预警和服务作用。
(二)内部环境。一是基层统计队伍得不到加强。特别是镇村两级统计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力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业务经费偏少,统计人员积极性不高,工作欠账多,严重阻碍了统计工作开展;二是对统计执法认识不足。部分统计执法人员对统计执法检查有畏难情绪,担心执法太严影响基层统计人员情绪,不及时报表。影响部门与单位的关系,在以后工作中得不到支持。害怕数据上不去,顾虑诸多,极大影响了统计执法工作的开展;三是统计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有的执法人员自身对法律法规了解不多,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程序、方法、规定掌握不够,生怕处理不当自己要承担责任、吃官司,因而在统计违法案件处理中抱着稀泥抹光墙的态度,发现问题不敢动真、碰硬,使执法工作流于形式。
三、加强县级统计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统计执法工作的影响力。一要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有针对性地大力宣传《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要将《统计法》的宣传贯彻纳入到“七五”普法活动中去,使《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统计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之一,使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守法,提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引导领导干部重视统计工作、支持统计工作、关心统计工作。三要抓住统计人员这个重点,通过举办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班等形式,组织统计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统计专业知识,练好内功,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四要抓住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这个“基础”,采取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统计法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了解统计、理解统计,争取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
(二)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统计执法综合能力。一要加强学习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业务培训、专题讲座、党课辅导、学习测试等方式,全面加强政治理论、经济管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把每一位统计执法人员培养成政治素质硬、职业操守好、统计业务精,执法能力强的复合型统计执法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统计执法队伍。二要通过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观察分析能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选派年轻干部外出参与国家、省市执法工作,转变执法理念,提高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同时,邀请专家骨干来基层开展全员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执法能力。三要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及机构建设,特别要抓好镇村统计队伍建设,成立专职机构,配备人员,落实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办公经费、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基层一线统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为深化统计执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维护统计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要克服执法偏软的现象,树立以执法争取权威,以执法争取地位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统计执法人员的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真查实干,使《统计法》的刚性真正凸现出来。二要强化统计系统主要领导对统计法制工作各项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把依法制统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认真落实统计违法责任追究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那些利用职权非法干预统计数据,特别是利用虚假统计数据谋取利益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查处,切实维护统计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要坚决按照《统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做到执法懂法、执法不违法,将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