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视角下的社区居民参与的思考
2018-01-09余文卿
余文卿
摘 要:一个良好的社区形成过程是居住在同一地理范围内的居民,持续以集体行动来处理其共同面对的社区生活议题,居民彼此之间以及居民与社区环境之间逐渐地建立起紧密社会联系的过程。笔者探访成都市X社区后,总结了该社区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视角分析了这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策略。
关键词:居民参与;公共领域;私人领域
一、社区概况与存在的问题
(一)X社区概况
X社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占地230余亩,住户5 000余户,是一个以80后夫妻为主的住宅区。
(二)小区存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观察与访谈,发现该小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门禁不严使居民缺乏安全感。非本小区居民仍可自由出入小区大门,门禁形同虚设,由此引起的治安隐患导致居民缺乏安全感。第二,车位异常紧张。停车位被小区外人员以及没有购买或租赁车位的居民占用的情况时有发生,物管公司试图通过贴通告改变此现象,收效甚微。第三,宠物狗排泄物影响小区卫生。居民在小区内养狗,但遛狗时却不清理遗留在道路上的排泄物,引发纠纷。物管公司在小区内也设置了宠物便便纸箱,但纸箱几乎都是空的,没有添置过纸巾,部分居民遛狗时仍旧如故。第四,业主委员会选举问题。目前,正在进行业主委员会选举,预备在每单元选出8位业主组成业主委员会,居民认为业主委员会是能够相对有效解决居民生活问题的组织,参与意愿较高,但选民不了解选举人,只能进行“随机投票”。第五,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问题。该小区所属的区、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正在举行,也存在选民几乎不认识也不了解选举人的问题,临时“随机投票”的现象时有发生,但该小区的部分选民对此并不在意。第六,子女教育问题。小区居民多为80后夫妻,二胎政策实行后婴儿潮来临,该小区所属的学区教学质量比较高的几所学校为私立学校,学费高昂。
二、理论思考
(一)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概念
这一概念最早由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提出,经德国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文中进行了阐释:“所谓‘公共领域,指我们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各种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形成了公众。那时,他们既不是作为商业或专业人士来处理私人行为,也不是作为合法团体受到国家官僚机构的法律规章约束。当他们在非强制的情况下处理普遍利益问题时,公民们作为一个群体行动,因此他们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当这个公众达到较大规模时,这种交往需要一定的传播的手段,而报纸、期刊和电视就是这种公共领域的媒介。当公共讨论涉及与国家活动相关的问题时,我们称之为政治的公共领域。”
(二)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划分问题对居民参与的影响
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这样的概念通常在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的语境下界定,这个概念对于经历了数千年封建中央集权统治的中国人而言是比较陌生的。从某方面来说,这是由于中国传统社会并不是一个公私群己界线明确的社会,而是一个以血缘为纽带,按照父系亲属制度决定人际关系的社会,即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所概括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情理”的“差序格局”社会。这种社会结构特征导致了公私界限模糊。故而出现该小区居民对社区政治事务(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参与热情不高,而对于日常生活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如小区停车乱象、业主委员会选举等)较为关注的现象,且居民在生活中遇到问题时,主要向物管公司投诉,很少自发地组织解决问题。居民关注并参与公共事务的程度受此事务与其本人的切身利益相关程度影响,因为对该小区的居民而言,与其本人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利益受区人大代表的影响少(通过访谈发现,小区居民普遍认为人大代表的职能是“管理国事”,而物管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才是直接管理其“家事”的组织)。
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必须依托一定的媒介才能得以实现,公共场所、社团组织等都是公共领域媒介的常见形式。任何公共领域都需要以明确的议题作为载体,以实现理性对话,达成共识,形成公众舆论。由此可见,笔者探访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属于在该小区主要担当公共领域的媒介组织,小区居民在居住空间上的联系形成了各类涉及所有居民的一些公共利益性的议题(如小区停车乱象、狗狗排泄物影响小区卫生、小区门禁不严影响治安等)。这些议题既与居民的个人利益密切相关,所达成的共识又可以直接形成社区自組织和集体行动,小区居民是小区公共事务的亲历者,他们能够更为充分地掌握各种小区事务的相关信息,同时小区居民也是小区事务的决策者,因此,每个人都能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到形成公意的对话讨论中。但是,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没有根据其职能定位,及时调整其选举与决策的方式,选举人与选民几乎不认识、业主委员会组织决策效率低,使小区公共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公共权力在社区公共事务治理、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的“供给与需求不对称”现象是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现为在参与主体(政府、市场、居民)之间的角色和定位上,包括政府、市场和社会各自应当承载的角色,应当采取协调沟通的方法,政府应对居民的哪类需求回应,比如,该小区居民较为关注的子女教育问题由谁来解决都不明确。由此可见,居民对于社区公共事务漠不关心,而居民所关注的问题及需求政府毫不知情。这个过程本质上是我国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划分界限模糊所导致的“供给与需求不对称”现象。
三、政策建议
第一,明确国家、社会、市场和个人在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问题的责任,把困扰小区多数居民的“私人”问题“公共化”,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对此进行改善。
第二,业主委员会通过收集小区居民需求,帮助居民整合各自利益。同时,业主委员会要改善其选举与决策的方式和流程,拓宽居民参与其所关注的公共事务的渠道,让更多的居民能够切实地参与到他们所关注的公共议题的表达与决策中来。
第三,培养居民积极、自主地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意识,提升居民的文化素养,使居民意识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重要性,让居民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讨论的过程中保持理性的态度,促进形成有效、合理的公共议题。
参考文献:
[1]任慧.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及其现代启示[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2]李会欣,刘庆龙.中国城市社区[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
[3][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钦州:学林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