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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形塑的社会选择:儿童留守家庭决策的信息基础研究

2018-01-06刘筱红余成龙

天府新论 2018年1期
关键词:基础价值家庭

刘筱红 余成龙

被形塑的社会选择:儿童留守家庭决策的信息基础研究

刘筱红 余成龙

当前中国农村相当多数的家庭物质条件已大为好转,但仍坚持做出将儿童留守这个并非最优的选择。阿玛蒂亚·森的信息基础理论对此问题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儿童留守从表面上看是家庭的适应性偏好,但实际上是一种被形塑的社会选择。当下外出务工家庭持续将儿童留守农村,在很大程度上受限或受影响于政府与社会持续供给的信息基础。功利主义的发展观强力输入,而其他更具包容性的信息基础如家庭价值、个人发展等无法获得外生性输入。信息基础的“纳入”与“排除”机制,又进一步阻碍了信息基础的内生性转化。信息基础的局限导致了社会选择的“固化”。推动农村家庭做出适应性调整,关键在于信息供给侧改革,扩大家庭决策的信息基础,使儿童回归家庭成为社会的必要选择。

儿童留守 社会选择 信息基础 信息供给侧 阿玛蒂亚·森

一、引 言

大量研究已表明,因无法享受家庭正常的抚养、教育和关爱,留守儿童的成长环境极其不利,各种权益得不到保障,他们在人身安全、学习、道德、行为、心理发展等方面都表现出不同程度的问题。*可参见周宗奎,孙晓军,刘亚,周东明:《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范方,桑标:《亲子教育缺失与“留守儿童”人格、学绩及行为问题》,《心理科学》2005年第4期;叶敬忠,王伊欢,张克云,陆继霞:《对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综述》,《农村经济问题》2005年第10期;谭深:《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研究述评》,《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但是这个众所周知的问题却长期得不到显著改变。2010年和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留守儿童数量,分别为2271.51万和2019.24万,分别占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儿童总数量的14.92%与14.42%。*《201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633/201203/xxgk_132634.html;《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edu.cn/srcsite/A03/s180/moe_633/201607/t20160706_270976.html。相隔五年,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的数量趋于稳定,这说明农村留守儿童总数量实际上并没有出现大规模锐减的趋势。*全国妇联于2013年发布《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报告利用2010年人口普查样本数据推算出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总数的37.7%,数据一经发布便被社会广泛关注。2016年民政部牵头在全国范围内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一次摸底排查工作,官方公布留守儿童总数量为902万。两项数据的巨大落差使人产生留守儿童群体正在迅速消失的错觉。由于两次数据对留守儿童定义不同,统计口径不一致,数据并不具有直接的可比性。

留守儿童群体从被社会关注到被学术界研究已二十余年,相关研究成果已相当丰富,且研究大多以实证调查为主。早期研究主要通过调查识别留守儿童的基本特征和生活状况。*吴霓:《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调研报告》,《教育研究》2004年第10期;段成荣,周福林:《我国留守儿童状况研究》,《人口研究》2005年第1期。进入“留守儿童问题”研究阶段后,研究逐渐丰富和深入,表现为多学科、多角度切入探讨家庭离散对留守儿童成长中的教育、身心健康、行为态度、情感道德以及社会适应等各方面的影响。*刘霞,范兴华等:《初中留守儿童社会支持与问题行为的关系》,《心理发展与教育》2007年第3期;黄艳苹,李玲:《不同留守类型儿童心理健康状况比较》,《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7年第10期;郝振,崔丽娟:《自尊和心理控制源对留守儿童社会适应的影响研究》,《心理科学》2007年第5期;陈在余:《中国农村留守儿童营养与健康状况分析》,《中国人口科学》2009年第5期;等等。儿童留守成为“问题”被标签化后遭到部分学者的批评,因此当前研究出现了一些对“儿童问题”研究的反思,*任运昌:《高度警惕留守儿童的污名化——基于系列田野调查和文献研究的呼吁》,《教育理论与实践》2008年第11期;江立华:《留守儿童问题的建构与研究反思》,《人文杂志》2011年第3期。开始关注政府、社会和家庭全方位因素来解释和解决儿童留守难题*王秋香:《家庭环境与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化趋向》,《社会科学家》2007年第4期;李天鹰,王慧英:《完善农村社区教育体系缓解留守儿童教育危机》,《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杨汇泉,朱启臻:《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抚育策略的社会学思考——一项生命历程理论视角的个案考察》,《人口与发展》2011年第2期;梅纳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探析》,《中国教育学刊》2014年第10期;聂飞:《基于家庭视角下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构建》,《新疆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等等。。有学者总结“留守儿童问题”实际上应该是“儿童留守问题”*刘筱红,柳发根:《真问题与建设性矛盾:儿童留守的政策问题研究》,《中国行政管理》2016年第1期。。目前学界尚未从信息基础角度来探讨留守儿童家庭决策的社会机制问题,对当前儿童留守问题的持续发展缺乏进一步理解。

农村家庭最初选择外出务工并将儿童留守农村的确是出于经济上的压力、全家迁移现实条件的不可能。因此,对于外出务工家庭何时不再把儿童留守农村,学者以及实践部门的预设聚焦于两点:一是家庭经济的迅速改善以及城镇化的迅速推进,能够从根本上减少留守儿童群体数量。但事实是,依靠经济发展来解决儿童留守问题的速度远低于人们的预期。国家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919元,2016年这一数据已上升至12363元,6年时间农民的收入翻了一倍多。*《中国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统计信息网,http://www.tjcn.org/tjgb/201102/17861_5.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官网,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702/t20170228_1467424.html。农村家庭出现了适应性选择调整的最佳契机,但儿童依然被大规模留守。二是通过政府的行动来改善留守儿童的生存环境。政府也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耗费了巨大财力、物力、人力来推行各项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事实却证明,这种类关爱的行动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所谓的“留守儿童问题”。*刘筱红,柳发根:《真问题与建设性矛盾:儿童留守的政策问题研究》,《中国行政管理》2016年第1期。本研究的问题也由此提出:其一,大规模的儿童留守是一种社会选择,当这种社会选择有了可以改变的条件,为什么原有选择(儿童留守)仍然持续?其二,除了继续推动农村务工家庭提高经济收入、政府持续关注改善留守儿童生存环境外,政府和社会还能做什么来改变务工家庭儿童留守的选择?

一个新视角被引入到我们的研究中来,阿玛蒂亚·森的社会选择理论认为,社会选择的确定与改变,最重要的因素是信息基础的供给。森的信息基础理论对此问题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儿童留守从表面上看是家庭的适应性偏好,但实际上是一种被形塑的社会选择;形塑儿童留守这种社会选择的物质条件发生了改变,但信息基础的供给主体不主动做出相应的积极调整,则这种社会选择会持续而缓慢变化;改变儿童留守的社会选择,就必须相应改变固化儿童留守的信息基础的输入。

二、阿玛蒂亚·森信息基础理论介绍

信息基础是特定价值观的评价、衡量及选择的标准。人们在生活中会追求各种价值,如公平、正义、平等、法治、幸福等等,信息基础对这些价值同时发挥着评价性与功能性作用。信息基础的选定不同,人们对同一价值会形成不同的价值观、正义理念,反过来,特定的价值观通过信息基础指明的手段来测量和实现价值目标。信息基础理论能够解释多元价值社会中社会选择做出的过程,以及因信息基础局限造成的选择如何困扰着个人最终价值目标的达成。在阿玛蒂亚·森的学术思想中,信息基础被作为一个核心的分析工具。尽管森本人并未围绕“信息基础”建构完整的理论体系,但从他清晰的逻辑分析脉络中可以总结出一个实际生活中关于“价值、理性与选择”的理论命题。

森对信息基础的完整运用,来自对不同正义理论的分析,通过分析每种正义类型所依据的信息基础的范围和限制,解释了各派别的优点和局限。*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刘民权、刘柳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6-84页,第48页,第49页。在他看来,标准功利主义的效率价值依据的信息基础就是各种状态下的效用总量;自由至上主义则要求一定的法权自由和正当行为规则得到遵守,并按照这些规则是否得到遵守的信息来评价事物状态;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则根据各人享有的基本物品的信息来判断各人的处境以评价一种制度是否正义。*转引自吴红梅:《论以基本公共服务作为社会正义的信息基础——基于可行能力视角》,《浙江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解决各种正义类型造成的社会非正义结果,需要通过扩大社会选择的信息基础,形成局部共识以达成理性的社会选择。*转引自侯杰耀,顾昕:《正义的信息基础:阿马蒂亚·森的社会选择理论与政治哲学理论》,《学习与实践》2016年第5期。在此基础上,森提出以实质自由作为价值观,以“可行能力”作为包容性更强的信息基础来实现正义。

跳出对正义信息基础的讨论,上升到一般分析,信息基础理论在涉及各种价值争论与社会选择的问题中都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信息基础的评价性作用决定着人们对价值的理解,从而形成不同的观念认识(常常表现为不同的正义类型)。信息基础的功能性作用决定着人们选择什么手段来实现价值目标。以个人选择为例(如图1所示),信息基础决定了实现价值目标所形成的不同正义观、价值观的分立,是识别相互竞争评价性方法的基本途径。在图1中,同样的价值目标,信息基础的选定不同会形成正义类型的分立,因为每一种评价性方法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以其信息基础作为特征来说明。*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刘民权、刘柳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6-84页,第48页,第49页。森指出,“事实上,一种正义理念真正的‘切中要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其信息基础来理解:哪些信息被认为是——或者不是——直接切题的。”*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刘民权、刘柳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6-84页,第48页,第49页。

特定的价值观念对应着不同的信息基础,代表着这一派别达成价值目标所采用的手段不同。信息基础决定着哪些变量对实现价值目标是重要的。为了实现价值目标,实际上需要考虑多方面的标准(如信息基础1、信息基础2……)和条件,正义类型1仅选择了信息基础1作为评判、评价与测量结果的依据。因此,信息基础1决定了正义类型1对“价值目标”的理解,以及实现“价值目标”所需要考虑的主要方面。未被纳入考虑的其他的信息基础(如信息基础2、信息基础3……)对于价值目标的实现可能也非常重要,但都不会被正义类型1所重视。

图1 阿玛蒂亚·森信息基础理论简化模型

个人做出某种选择会受到其持有的价值观念的影响,这种价值观所对应的信息基础通过信息“纳入”与“排除”机制,影响着他们对实际生活处境的进一步理解和判断。个体在具体情境中会接触到纷繁复杂的信息,这些信息可以被归纳为影响价值目标的不同变量。具体的信息基础被选定(个人有某种明确的价值观)便会形成一组对其而言有用的“信息串”,即“效用信息”,只有这些信息因为“契合”信息基础的定义,是实现价值目标的“重要变量”,从而被纳入个人思考与选择的范围。另一些信息对实现价值目标可能也具有某种重要影响,但会被当作“非效用信息”遭到“剔除”,被剔除的信息无法对评价性判断有任何直接影响。在一定的情形下,某种信息基础可能抓住影响价值目标的主要方面或重要变量,个人选择基于适应性偏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随着客观环境的改变,其他信息基础对实现价值目标可能具有更重要的意义,而信息基础的“纳入”与“排除”机制则可能会阻碍适应性偏好的转变,从而形成个人选择的“惰性”,呈现出选择“固化”的特点。因此,当信息基础范围较窄且具有明显局限性时,信息基础之外的非效用信息产生的负效应,可能会导致最终的选择行为与当初的价值目标相悖,从而出现理性选择的非理性结果。

因此,本文运用信息基础理论的分析框架来解释和解决儿童留守家庭决策“迟滞”的现实问题。需要首先了解这种家庭决策背后的价值观念及信息基础,其次分析谁在向农村家庭供给这种价值观与信息基础,从而导致他们选择上的“惰性”。最终的目的是通过扩大家庭决策的信息基础,改变儿童留守的适应性偏好,推动儿童留守问题解决,早日结束因信息基础局限做出的社会选择给儿童造成的持续性成长剥夺。

三、信息基础:儿童留守家庭决策的依据

城乡之间巨大的经济差异和收入差异被认为是人口向城市流动的最主要原因。*李强:《影响中国城乡流动人口的推力与拉力因素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受限于中国户籍管理制度,面临城乡生存的双重压力,农民被迫选择“候鸟式”迁移。从农村家庭的角度看,农民在自己进城的同时无力解决孩子进城面临的诸多现实难题,只能选择将孩子留在农村,并托付给他人代为照看,最终形成了农民工父母与孩子分隔两地的局面。*叶敬忠,王伊欢,张克云,陆继霞:《对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综述》,《农村经济问题》2005年第10期。上述解释只能说明儿童留守的家庭决策是一种个体适应性选择,问题的关键在于外出务工家庭的客观经济条件得以改善后,适应性选择却没有做出相应的调整。可以断定的是,其中必然存在其他选择机制也在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我们必须深入认识影响农村家庭的父母对所处环境判断与选择的依据,更具体地说,依据的信息基础是什么,什么价值观支配着他们。

(一)信息基础的选定:经济收入作为家庭决策的依据

人们总是追求各种各样的生活目标或价值。对农村家庭而言,追求幸福的生活、寻求生活质量的提升是他们为之奋斗的现实目标。什么样的生活才算是幸福的生活?他们选择了什么手段或方法来实现他们所追求的有价值生活?这一系列问题都与他们信息基础的选定有关。农村家庭毅然选择进城务工,将儿童留守在家,即使物质条件得以改善仍选择继续外出,显然当前家庭决策基于的信息基础优先考虑的是经济收入。农民之所以选定经济收入作为家庭决策的依据,事实上有非常充分的理由。

阿玛蒂亚·森充分理解人们选择经济收入作为价值的信息基础,“实际上,我们总是有极好的理由,想要更多的收入和财富。这并不是因为收入和财富就其自身而言是极好的理由,而想要更多的收入和财富。这并不是因为收入和财富就其本身而言是值得向往的,而是因为,一般地,它们是极好的通用手段,使我们能够获取更多的自由去享受我们有理由珍视的生活。”*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刘民权、刘柳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0页,第5页,第10页,第70页。不管人们追求什么样的生活目标与生活价值,每种生活方式都会对物质形成不同程度的依赖,而物质匮乏则往往会严重阻碍价值目标的达成。正如森所言,“由于极端贫困而造成的经济不自由,会使一个人在其他形式的自由受到侵犯时成为一个弱小的牺牲品。”*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刘民权、刘柳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0页,第5页,第10页,第70页。

从历史的角度看,一般农村家庭的物质生活从未富足过。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迅速推进,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村、农业成为了绝对的弱势。客观环境使农民感受到经济收入与他们想要的生活之间存在越来越重要的关联。因此,在物质生活并不富足的条件下,经济收入被选定为实现有价值生活目标的信息基础,是一种适应性偏好,也能给家庭带来最大效用。

(二)经济收入作为信息基础的局限

为了追求有价值的生活目标,经济收入成为儿童留守家庭决策的信息基础。信息基础一旦被锁定,便会发挥评价性与功能性作用,既会影响他们价值层面的认识,同时也限定了哪些信息被视作对实现价值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收入作为信息基础评价性作用的发挥,导致的直接后果是狭隘发展观的形成。狭隘发展观认为,发展就是国民生产总值(DNP)增长,或个人收入提高,或工业化,或技术进步,或社会现代化,等等。狭隘发展观最大的弊端在于模糊了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经济收入的增长常常被隐含着替换成了目的,而不是当成实行有价值生活的手段。因此,森提出了一连串的反问:“如果我们有理由追求更多的财富,那么我们必须问:这些理由究竟是什么?它们如何起作用?它们取决于哪些条件?我们有了更多的财富,可以‘做什么’”*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刘民权、刘柳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0页,第5页,第10页,第70页。。对于普通农村家庭的父母而言,主导他们生活选择的往往是源于生活经历的经验认识。因此,即使农村家庭的父母也感知到家庭、孩子做出的牺牲,甚至受到了伤害,他们也会毅然地选择外出务工。因为在他们的生活认知中,再怎么强调物质的重要性都不为过。

经济收入发挥信息基础的功能性作用,作为家庭实现有价值生活目标的手段,同样会存在明显局限。家庭团聚、良好的家庭氛围、父母对儿童的教育与陪伴、儿童的成长与发展等都对实现有价值生活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而经济因素始终只是其中一个非常狭窄的方面。事实上,因为收入始终只具有工具重要性,所以除非考虑到收入差别在具有最终重要性的空间中的后果,我们可能不知道一定的收入差别有多大的意义。*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刘民权、刘柳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0页,第5页,第10页,第70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与客观情形下,不同信息基础对实现家庭生活目标的相对重要性会发生变化。人们生活中除了需要物质的满足,还有精神层面的更高追求,有价值的生活远不只是物质层面。具体说来,经济收入作为实现家庭有价值生活目标的手段,具有“边际效用递减”特点。随着家庭经济收入的逐步提高,其他如家庭价值、个人发展、儿童成长等信息基础,对生活目标的重要性则会呈现“边际效用递增”态势。如果信息基础只限定为经济收入,其他因素即使重要也不会对选择产生实质影响。

总体来看,农村家庭选择经济收入作为信息基础,选择儿童留守作为一种策略,在一定阶段对实现家庭有价值生活目标是有利的,也能给儿童成长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但也必须认识到,这种信息基础存在明显缺陷,范围过于狭窄,进入选择参照与检视的信息变量非常有限。农村家庭经济状况获得较大程度改善时,经济收入作为信息基础的局限便会愈发显现出来。家庭决策仍基于单一的信息基础,反而可能因主观的有限理性造成客观的非理性结果,从而阻碍最终价值目标的实现。

四、被形塑的社会选择:儿童留守家庭决策固化的根源

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农民涌入城市的规模不断扩大,时至今日,农村流动人口依然庞大。农村家长不约而同地选择将子女留在家里由老人或亲戚照看,实际上是一种社会选择的结果。从父母内心情感的角度看,他们固然极不情愿与孩子割舍,也能深刻地感受到孩子对他们陪伴的需求有多么强烈,却仍坚持这个并非最优的选择。是什么主导着他们生活中注意的焦点?为何他们始终将注意力放在经济收入一个方面?对当前依然选择儿童留守的家庭而言,经济就真的是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客观上来说,大多数留守家庭基本的物质生活已完全不是问题,关键在于赚多少钱在他们看来是足够的。适应性偏好只能解释人口流动早期农民工被迫做出残酷抉择的初始,但解释不了当下选择“固化”的现实。因此,对儿童留守问题的更深入认识需要将研究视角从家庭决策转向社会选择。

(一)正义与信息基础的供给:政府与社会的角色

社会选择过程中谁是选择的主体?显然是民众而不是哲学家,但民众的思想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受所输入价值观的影响,而不是思辨式的自发形成。那么又是谁在向民众进行正义与信息的供给?阿马蒂亚·森对这一问题没有给出明确解答,但给予了重要提示:“个人对正义和正当概念的掌握,影响着他们对所拥有的多种自由的应用,而这些概念也取决于社会联系——特别是在相互交往中形成的公共的感知以及对所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合作达成理解。”*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刘民权、刘柳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3页。森的言外之意是,政府和社会是民众最主要的信息供给主体,政府和社会供给的正义、信息基础会深刻地影响着社会选择的过程。社会选择外在的看是单个个体偏好的趋同性,但他们选定信息基础的过程,无不受到外界的影响。政府与社会对个体进行正义与信息基础的供给,从而使社会成员的价值观与政府、整个社会的价值观趋向一致,个体发展符合社会整体的发展需求,最终个体决策呈现出集体一致选择的特点。从这一角度看,儿童留守实际上也是一种被形塑的社会选择,政府和社会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当前政府和社会到底在向农民输入什么样的信息基础与正义,从而导致了儿童留守社会选择“固化”的结果?比较能够代表官方对农民意识形态供给的是《农民日报》,笔者选择刊载其中的2015全年报纸的第一版(要闻)进行文本分析,来寻找线索。通过翻阅《农民日报数字报》,2015年共刊载 300份报纸,第一版共计发布2310条新闻。*《农民日报数字报》,http://szb.farmer.com.cn/nmrb。其中涉及增产、增收、创业、致富及扶贫等物质生活方面的新闻1165条,占该版面新闻总数的50.4%;而涉及家庭、教育、文化、儿童成长等直接涉及精神、文化层面的新闻仅111条,占该版面新闻总数的4.8%,后者甚至不及前者的10%。此外,笔者对近年“全国十佳农民”评选出的农民模范进行主特征分析发现,当选的代表“清一色”为农村一线致富模范。根据政府和社会的定义,成功的农民就是那种通过勤劳而致富甚至带领其他农民致富的“物化能人”。不仅如此,政府工作规划、工作考核、工作报告等无不强调着经济的重要性,我们的社会媒体则时刻充当着经济发展能改变未来生活的宣传员。可以得出的基本结论是:政府向农民持续供给的发展观中,经济收入作为单一的信息基础被不断强化。

这种发展观最大的局限在于“只见物而不见人”。需要始终明白的是:物质发展仅仅是实现我们有理由珍视生活的工具,而不是生活的最终目的,我们完全有更好的理由追求家庭和人的发展。现在的乡村充斥着庸俗物质主义价值观,从婚丧嫁娶的操办场面与“随礼”风气中便可得知。乡村人与人之间比较的不再是才干、能力与德行,攀比的是物质的富足。乡风日趋堕落,而农民却以“经济收入困难”为由选择儿童留守。这种矛盾颇具讽刺意味,却深刻揭示着乡村的物质财富观。而这种畸形物质观的形成,政府和社会负有不容忽视的责任。政府和社会在信息供给侧角色的发挥,使农村家庭追求有价值生活目标的“信息基础”——经济收入——被不断强化。也正是在这一价值观的持续引导下,农民进城务工“脱贫”的初衷悄然转入了“致富”的轨道。农民被反复输入一个简单的观念:你需要赚更多的钱,才能过上更好的生活。但实际情况是,财富与更好的生活之间并不是“一因一果”的关系。

“致富”作为农村家庭对经济收入这一信息基础新的理解,完全是一种被输入的价值认同。当选择回乡与子女共同生活或带子女进城务工的经济条件基本具备(脱贫目标基本完成)时,致富的目标阻止了外出家长适应性偏好的转变。致富终究是一小部分人能够做到,尤其是致富形成的竞比心理将导致人们对经济收入的追求永无休止。这并非忽视经济增长的重要性,而是我们为了更有价值的生活就不得不超越它。

(二)信息“纳入”与“排除”:儿童留守家庭决策“固化”的形成机制

农民在现实生活中实际接触到的信息纷繁复杂,但人类利用信息的能力是有限的(有限理性),人的理性只能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理解信息所传达的意涵,并据此做出合理的判断。*侯杰耀,顾昕:《正义的信息基础:阿马蒂亚·森的社会选择理论与政治哲学理论》,《学习与实践》2016年第5期。信息基础决定着哪些信息与价值目标是相关的,而其他信息则是无关紧要的,即形成效用信息与非效用信息的分离。人们正是通过信息的“纳入”与“排除”机制,建立了信息基础(内在的判断)与信息(外在的世界)之间的互动联系,并使这种联系趋于稳定,使选择趋于一致。

森对信息“纳入”与“剔除”机制进行了详细阐述:“每一种评价性方法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以其信息基础为特征来说明:即采用这一方法来作出判断所需要的信息,以及——同样地重要的——被该方法‘剔除’在直接的评价性作用之外的信息。信息剔除是评价性方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被剔除的信息不能对评价性判断有任何直接影响。尽管这种剔除通常以隐含的方式作出,对那些被剔除的信息的不敏感性会强烈影响一种方法的特征。”*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刘民权、刘柳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8页。信息基础的“纳入”与“排除”机制使农村家长关注的信息焦点局限于狭小的范围之内,经济收入具有绝对的重要性,家庭价值与儿童发展等信息被漠视或遭到“剔除”。

从微观层面看,对农村父母而言,子女任何物质层面能解决的需求(如生活状况、健康状况、教育费用等)会被纳入他们信息收集的范围,因为这些信息证明了他们选择的正确性,并不断呼应信息基础的各种暗示。相反,孩子的性格、品行、生活习惯、情感状况、学习成绩等方面的信息会自主或不自主的被父母感知到。当子女这些特征趋于常态或良好时,他们会将其归因为自己外出辛勤务工付出的回报;一旦子女出现这方面的负面信息,他们会保持沉默,这些信息则往往难以逃脱被“剔除”的命运。这些与物质需求不切题的负面信息,其实是在否定着父母长期以来的努力,他们往往会表现出无奈,甚至有可能将其视为一种交换的代价,并不自觉地弱化这种代价的程度。信息基础的这种功能,可以称为信息基础的“自保功能”,因此信息基础单一化常常会外在表现为种种“执念”、“执着”。该功能使得儿童留守的适应性偏好趋于稳定,家庭决策容易“锁入”难以脱离的轨道。

从宏观层面看,政府与社会倡导的狭隘发展观被农村家庭所接受,这种信息不仅与农民关于儿童留守家庭决策所依据的信息基础相吻合,同时还进一步改变着他们对这一信息基础的理解。农村家庭因贫困而选择务工、儿童留守,脱贫任务完成后,“致富”作为经济收入的信息基础的延续,继续占领着“高地”。相反,我们也能听到政府宣传家庭美德,强调以人为本,但小康目标却更多地被理解为经济的发展,家庭和人作为发展目标的精神层面、文化层面则被不自觉地遭到了“剔除”。

归根结底,如果政府自身对发展的认识存在局限,将会直接影响农民对发展的认识。如果政府和社会错过了扩大信息基础的最佳时机,仍然对留守家庭进行单一的信息供给,向他们输入一种狭隘的发展观,则会诱导农民对物质形成近乎偏执的认识,从而形塑儿童留守的社会选择。如果客观物质环境不发生质的变化,信息基础的一致性会导致适应性偏好的稳定。当客观物质条件获得质的改善时,农村家庭便出现消除儿童留守的契机。此时社会选择能否获得调整,完全取决于社会选择的信息基础是否被调整或扩大。

当前的现实情况是,单一的信息基础使其他更具包容性的信息基础如家庭价值、个人发展等无法获得外生性输入。信息基础的“纳入”与“排除”机制,使其他对实现有价值生活目标更重要的变量或信息被“剔除”,阻碍了信息基础的内生性转化。因此,我们可以基本解释,即使农村家庭物质难题已基本解决,他们依旧会选择儿童留守。只要经济收入始终作为农村家庭单一的信息基础,儿童留守便会持续大规模存在下去。除非家庭经济收入提高到他们主观上认为是足够的时候,但问题是,狭隘发展观释放的信号是——他们的收入还远远不够。这才是为什么人们期望通过经济的快速发展来大规模减少留守儿童数量宣告失败的根源。

五、信息供给侧改革:让儿童回归家庭成为社会的必要选择

经济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带来我们想要的?当我们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会发现,人作为文明程度如此之高的社会动物,追求的很多内容如亲情、幸福、快乐、感动、知识、品位、素养等等,都无法通过物质获得满足,至少无法获得直接的满足。经济收入作为家庭生活目标的信息基础存在明显局限(在一定范围具有合理性),这种信息基础存在无法直接转换的其他内容。对儿童成长而言,重要的是家庭关爱,陪伴与沟通,心理健康,爱心、同情心的培养,生活习惯、修养、气质养成等,甚至还包括品德培养、是非判断、人格塑造等方面,而这些恰恰对儿童未来过上有理由珍视的生活(即阿玛蒂亚·森所阐述的基于可行能力的实质自由)具有更重要的意义。经济收入仅仅是我们生活中一个非常有限的方面。家庭生活目标的信息基础必须超越经济收入,唯经济因素做出的社会选择必然会造成当前留守儿童群体持续大规模存在。

政府和社会狭隘发展观的强力输入,导致了当前儿童留守社会选择的困境。解铃还须系铃人,问题出在信息供给侧,解决问题的思路还必须从信息供给侧着手。信息基础理论已揭示出实现儿童留守社会选择的调整,关键在于向农村家庭供给新的正义,扩展他们选择的信息基础。具体说来,推动社会选择的调整需要同时进行信息供给侧的价值观、信息基础及效用信息三个层面改革。

(一)正义的供给:从狭隘发展观到多元发展观

政府关于发展的认识会无形地影响普通民众。狭隘发展观强调物质层面的发展给生活方式带来变革。多元发展观也包容经济作为发展的基础,但更强调经济作为发展的手段,认为家庭和人的发展才是最终的目标。经济发展应当服务于人的发展,而不是束缚人的发展,是为人的实质自由、过一种幸福而有价值的生活而服务。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中高收入发展阶段,但人的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发展,狭隘发展观亟待转变为多元发展观。已有研究表明,“儿童留守问题的矛盾不是家庭贫困与经济发展的矛盾,而是儿童发展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农村有成员外出打工的离散家庭并不贫困,他们家庭真正的矛盾在于就学和就业之间,即儿童发展与经济发展的矛盾。说到底,就是人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刘筱红,柳发根:《真问题与建设性矛盾:儿童留守的政策问题研究》,《中国行政管理》2016年第1期。如果政府一味迷信依靠经济发展来解决一切问题,必然会在实践中受挫。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许多社会问题必须依赖社会手段而不仅仅是经济手段来解决。我们可以认为留守儿童群体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产物,假定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一群体最终会消失,这一社会问题似乎也就自然消失。如果该假设成立,关键在于我们需要等待多长时间?此外,这一社会问题的消失意味着这一问题被解决?显然不是,社会变迁的代价悄然转移到农村家庭、留守儿童这一弱势群体身上,社会对他们显失公正。

狭隘发展观无助于解决儿童留守的社会问题,反而持续不断地在给家庭传递误导性的发展观,扭曲了农村家庭对发展的认识,强化了他们做出“儿童留守”家庭选择的信息基础,使家庭选择“锁入”到背离最初生活目标的轨道。

要想实现这种观念的转变是艰难的,但政府不得不这么做。观念的转变往往需要强烈的反省意识与自觉意识,需要摆脱对物质的绝对崇拜。问题不在于否认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而是基于多维理论构建多元化信息选择。温茨教授提出了“同心圆理论”,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一种思路,*何秋:《环境正义的信息基础》,《社会科学家》2015年第2期。尽管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尚且并不成熟,但已走出了重要一步。这就需要政府进行自我反思,需要社会开展广泛的讨论,在转变发展观念的基础上,形成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经济发展与儿童发展之间关系的正确认识。同时,社会媒体在价值传播的过程中应强调经济发展作为工具性的作用,正确引导社会对发展的最终目的进行反思,逐步使社会成员形成多元发展的共识。

(二)信息基础扩展:家庭价值、儿童发展的再讨论

大量实践已表明,代替家庭进行选择的政府行为通常难以收到实效,这些规定既无助于家庭决策的转变,更无实际的约束力。通过扩大信息基础,解决家庭内在选择的机制问题,才是破解价值与选择难题的关键。森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共同考虑,区别对待”*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刘民权、刘柳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64页,第67页。,共同考虑的意思是不把某种、某些价值事先排除在外,区别对待的意思是给予特定价值要素以特定权重。这意味着在对不同选项进行选择之前,必须开展一轮有关不同信息选择的社会选择。*侯杰耀,顾昕:《正义的信息基础:阿马蒂亚·森的社会选择理论与政治哲学理论》,《学习与实践》2016年第5期。政府对农村家庭进行多元发展观的正义供给,首先应当放弃单一信息基础的输入,扭转人们对经济收入这一信息基础的狭隘认识,从而给信息基础的外生性输入提供可能。

扩展信息基础的具体努力会存在诸多挑战,当初经济收入被选定为信息基础的优势依然存在,农民缺乏对其他信息基础的运用能力与自信。尽管如此,森认为我们不得不这么做,“公众在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审视,这对于任何社会评价都具有中心意义,那么就必须使隐含的价值标准更明白地显示出来,而不是根据似是而非的理由,说他们已是一种‘现成的’度量尺度,社会可以直接运用它们而无须再找任何麻烦,从而使隐含的价值标准免受审视。”*阿玛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刘民权、刘柳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64页,第67页。

通过社会讨论来扩展信息基础,防止单一标准造成的社会选择的局限,是森破解各种有价值争论难题的方法。具体说来,政府需要在两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引导社会对信息基础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讨论;二是培养农村父母对其他信息基础的认知能力。对农民而言,幸福的生活、家庭和睦、个人发展、儿童成长,甚至包括经济收入,都对他们过上有价值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哪些方面应该被纳入信息基础的范围,对这些不同甚至相互竞争的方面如何赋值?这些都可能会存在争议。政府和社会的首要义务是要将所有信息以公开明晰的方式罗列出来,并让民众公开而广泛地参与讨论。尤其需要让农村家长参与到讨论中来,政府和社会帮助他们形成对这些信息基础的全新认识,并学会自己赋值。信息基础扩展以后,农村家长存在信息纳入的系列难题(如对信息基础的认识、解释、处理和利用等)。因为静态的信息基础集中关注达到理想境界“基本手段”,却忽略了个体运用这些基本手段的可行能力。*侯杰耀,顾昕:《正义的信息基础:阿马蒂亚·森的社会选择理论与政治哲学理论》,《学习与实践》2016年第5期。以儿童发展的信息基础为例,农村家长可能会认识到儿童在成长中的心理健康、性格特点、情绪管理、习惯培养、人格塑造等等都非常重要,但他们不知道如何获取这些信息,更不知道如何解释和解决信息背后的家庭教育难题。这意味着政府和社会还需要帮助农民提升信息获取和处理的能力,改变他们的“心智构念”,在儿童成长认知与家庭教育方面进行培训,在知识普及方面进行更多的制度安排。

政府在信息基础供给方面的努力,不在于一时具体降低了多少留守儿童数量,而是让父母学会重新定义家庭和孩子的重要性,将其纳入信息基础范围,自主进行儿童留守集体选择的调整。换言之,在信息供给侧进行信息基础的重新输入,最终目标是实现信息基础的内生性转化。即使对那些当下经济条件确实仍不具备的家庭,与孩子团聚也能够成功地进入他们的时间表。

(三)效用信息供给:政策安排与社会引导相统一

不同方面效用信息的占有量不同,农民对不同信息基础的赋值会存在差异。效用信息能够帮助社会成员作为个体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生活目标。因此,政府在信息供给侧的任务并没有结束,还需要对家庭价值、个人发展、儿童成长等方面的“效用信息”进行供给,使曾经被“剔除”的重要信息(非效用信息)重新获得“纳入”。政府要始终明确解决当下儿童留守问题的根本方法是让儿童与父母团聚,制度安排、信息供给以及社会引导方面都必须围绕这一共识来展开。因此,政府应当开诚布公地强调父母对儿童的监护与教育责任。更重要的是要向所有父母传递政府正在创造条件解决他们后顾之忧的有利信号。

近年来,政府大力推进城镇化速度,在解决随迁子女就学、高考等方面做了大量改革,也取得了很大成效,这方面改革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当下更需要关注的是农村方面,要让更多的优惠政策和制度安排能够让部分外出务工的父母安心回到家里。对人口流出地政府而言,要解决农民返乡就近就业和创业问题,进一步发展乡镇企业,发展现代农业,鼓励现代农场和新式农业工人,为农民创业提供资金扶持与优惠税收等政策。地方政府还可以利用资源,建立农村就近就业人才交易市场等。通过类似举措,让一部分家长能够安心回家陪伴和培养自己的孩子,也能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获得新的发展机遇。

政策努力最终仍然需要转换成一种效用信息供给,并且要让这种供给明显有利于家庭做出恰当决策。政府需要有效的平台将这些政策优惠信息即时传达到农村父母手中。事实上,农民获取信息的能力非常有限,尤其是当信息作为重要资源的时候。政府可以抓住手机通信时代的优势,注重信息供给渠道的多元化和有效性。总之,政府需要传递农村家庭的父母以信心,而这种信心是在可期望政策和制度安排下的信心。同时政府还可辅以强化父母责任的信息供给,时刻“警醒”外出务工的农村家长,让他们明白家庭和孩子教育是他们不可推卸的责任。

政府需要通过供给侧价值观、信息基础以及效用信息三个方面的改革,来对儿童留守的社会选择进行重构。除了继续推动农村务工家庭提高经济收入,持续关注改善留守儿童生存环境外,政府和社会更需要推动此方面的改革。从社会选择的主体角度看,家庭决策的情境会更复杂,考虑的因素更广,选择的难度更大。政府和社会就是要帮助他们克服唯物质论的简单倾向,让他们认识到生活中还有更重要的因素——家庭、个人发展,尤其是儿童成长,这些信息基础对他们追求有价值的生活更为重要。此外,政府和社会创造利于农村外出务工的父母做出选择调整的外在条件,提升他们选择的可行能力,防止因信息基础的局限导致选择结果与最初家庭价值目标背离的社会结果。最终,通过扩大农村家庭决策的信息基础来重构他们的适应性偏好,让儿童回归家庭成为一种必要选择,从而推动儿童留守问题的解决取得更具实质性进展。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四化’同步发展背景下的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离散问题治理及公共政策研究”(编号:13AZZ008)和湖北省妇女联合会委托项目“湖北省关于加强农村‘三留守’群体权益保护”(2016年)阶段性成果。

2017-08-29

刘筱红,华中师范大学农村妇女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农村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政府发展与社会政策、农村妇女与村庄治理;

余成龙,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府发展与社会政策。

湖北武汉 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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