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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海洋经济新空间的重点方向

2018-01-05曹忠祥

中国经贸导刊 2017年34期
关键词:海洋资源海域海洋

曹忠祥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开发是事关国家发展与安全的大战略问题,近年来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在稳定国民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缓解资源环境矛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仍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十二五”时期,我国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1%,高于全国GDP年均增速0.3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從2011年的9.4%提高到2015年的9.6%。据初步估算,2016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约6.8万亿元,同比增长约6.8%,高于全国GDP6.7%的增长速度,其中海洋矿业、海洋化工、海洋生物制药增速达15%左右,海洋新兴产业高速增长,海洋服务业比重稳步提升,成为领跑海洋经济的重要力量。据国家海洋局预测,到2030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占GDP的比重将达到15%,海洋经济发展将进入成熟期,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还将进一步加强。

但是,总体来看,我国海洋经济目前仍处于成长阶段,海洋经济总量有限、发展方式粗放,现有发展水平不仅和海洋大国的地位不相称,也与发达海洋国家差距十分明显。目前我国海洋经济总量占GDP的比重还不到10%,远低于发达国家15%—20%的水平。海洋资源开发布局不合理,近岸海洋资源过度开发和深水远海开发不足并存,陆海资源环境冲突和矛盾突出,海洋经济构成中渔业、旅游、海洋运输三大产业占绝对主导地位、所占比重达75%以上,新兴产业发展不足等,是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鉴于此,着眼于新常态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稳定经济增长、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一带一路”背景下全面对外开放的战略需求出发,针对当前海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未来应该遵循存量优化和增量培植、内部调整和对外开放相结合的基本思路,将优化海洋开发战略布局、推动海洋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扩大海洋开发国际合作等作为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的重要方向。

一、优近拓远,优化海洋国土开发战略布局

(一)优化海岸带资源开发和产业布局

要优化海洋功能分区和海洋产业区域分工格局为基本方向,加强近岸海洋资源开发的统一规划与管理,合理确定海岸线和近岸海域功能,进一步规范近岸海洋资源开发秩序,控制近岸海洋资源开发强度。统一规划和合理利用岸线资源,合理划分岸线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协调不同岸线利用方式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维持岸线的原始自然生态属性,严格禁止对重要生态功能岸线的开发利用,加快生态工程建设进程。合理确定不同区域海洋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和重点,促进海洋经济要素的合理流动,着力推动跨区域海洋产业的空间重组,优化海洋资源开发空间布局和区域海洋经济分工。

(二)加快深水远海资源开发进程

强化海洋国土的主体地位,提升渤海和东海、黄海我国主张管辖海域的国土地位,并纳入沿岸地区国土规划体系。着力推进深水远海特别是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海洋资源的勘探开发,促进海洋资源开发战略布局重点由近岸浅海向远海和深水转移。优先推动对争议海域油气资源和渔业资源开发,在专属经济区形成生物资源开发和海产品生产基地,在大陆架区域形成油气资源开发基地。充分考虑南海与渤海、东海、黄海在与陆地地理位置关系及其海洋自然属性的不同,突出南海海域远离大陆本土、资源潜力大、战略价值突出、维护领土主权权益形势严峻的实际,以三沙市的设立为契机,科学分析与论证,谋划建设以海南岛和广东沿海为后勤保障基地,以三沙群岛的开发建设为重点,以海洋资源开发和中转贸易为主要方向的南海海上开放开发经济区,使之成为我国海上资源开发合作的重要基地、对外贸易的中转基地和维护主权权益安全的前沿阵地。

(三)强力推进海岛开发与保护

适应南海海上开放开发经济区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大海岛资源保护与开发力度,进一步扩大离岸和岛(礁)基围填海的规模。强力推动港口和其他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海水淡化、海洋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建立远洋捕捞、海水养殖、生态旅游、交通运输和中转贸易基地,加快海岛旅游开发步伐,大力推动海上城市建设,打造海上主权维护和海洋开发管理的战略支点。

二、加快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海洋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一)突出海洋新兴高科技产业发展的优先地位

从产业技术进步、产业关联、产业贡献的角度来看,海洋油气、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化工、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新能源、海洋监测服务等产业是近年来增长速度较快、发展潜力最大的产业,应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产业予以扶持。为此,要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为指引,不断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能源等重点方向,引导消费需求方向,扩大消费规模。充分认识海水淡化在解决东部缺水地区重要补充水源的战略地位,制定海水产业化的税收和价格补贴政策,有效对接海水淡化供给与消费需求,扩大海水淡化产业规模,推动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建设。加大对海洋油气勘探开采的投资力度,并把深海作为未来的重点投资空间和新增长点,实现南海油气资源商业化开采。提升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在深海油气开采、船舶制造等产业链高端环节形成自主核心技术,增强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二)着力提升海洋服务业发展水平和质量

以服务业加快发展为契机,着力推动研发设计、公共服务、市场营销、金融物流等海洋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滨海旅游等消费性服务业,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培育邮轮游艇、休闲渔业等滨海旅游新业态,积极发展海洋文化旅游业,促进滨海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推动海洋产业服务化、高端化发展。

(三)加快海洋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步伐

改变海洋渔业、海洋运输、海盐、滨海旅游、船舶制造等原有粗放发展方式,实现产业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优化产业内部结构,提高产业发展的经济效益,最大限度减轻海洋开发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

三、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培育海洋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强力推进海洋科技创新

适应当前国际发展趋势和建设海洋强国的需求,围绕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和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海洋产业两大环节,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加快陆域相关技术向海洋领域转化,提高科技对海洋开发的支撑能力。明确国家海洋技术创新的重点,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创新工程,重点突破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深水油气勘探和安全开发、深远海生物资源利用,海洋新能源利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提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和自主创新等多种技术创新能力。发挥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公共研发平台、深海科技平台等的作用,加快推进海洋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技术创新平台、成果转化平台和深海科技平台的建设,加强海洋公共技术创新。

(二)进一步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步伐

建立完善的技术扩散、渗透机制,保证先进技术的优先选项和推广,以利益调节为动力机制,创造产、学、研、管有机结合的发展环境,在技术开发、推广应用、产业化运作三个环节上合理配置资源,促成各类产业要素的集成,加快集成创新步伐。加强海洋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转化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建立情报、信息、代理、风险投资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中间机构,加强技术成果的商品化。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开发主体的作用,积极推进各类海洋企业与科研单位联手,建立技术研发、中试、产业化推广的良性循环机制。

(三)不断优化海洋科技资源配置

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高度重视培养和造就海洋科技人才,稳定海洋科技队伍,营造让大批优秀的青年海洋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优化海洋科研人才结构。多渠道筹集解决海洋科技开发中的资金不足问题。加大政府引导性投资的力度,以此引导和鼓励企业自主投资进行海洋科技开发。通过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和许可证制度,收取海洋倾废费和企业海洋开发费,为海洋科技开发筹集资金。设立海洋高技术人才培养基金、海洋科技开发基金和科技人员创新激励基金。设立科技兴海专项基金,建立海洋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对海洋高科技产业发展实行资金倾斜。在海洋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攻关、产业化等层次上,滚动安排一批海洋科技项目,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重视生态保护与修复,提高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重点海域以海定陆,实施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

加快开展污染物排海状况及重点海域环境容量评估,按照海域—流域—区域控制体系,提出重点海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确定氮、磷、营养物质的污染物的控制要求,逐步实施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推动海域污染防治与流域及沿海地区污染防治工作的协调与衔接。高度关注渤海海域,将海洋环境质量反降级作为刚性约束,强化沿海地方政府和涉海企业环境责任。

(二)加强流域水利工程对河口水沙调控的综合管理,维护河口生态健康

在充分考虑维持河口三角洲冲淤平衡所需入河口临界泥沙量、河口三角洲大城市供水安全最低需水量及河口/近海生态最低需水量等的基础上,拟订流域水利工程调控水沙的方案。启动重点河口区的点源、非点源综合治理,重点实施水源涵养、湿地建设、河岸带生态阻隔等综合治理工程,维护河口良好水环境质量。

(三)突出沿岸重点区域生态修复与治理,优化沿海地区人居和发展环境

基于沿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空间布局优化的综合要求,以海岸带作为保护重点,强化对现有保护区的管理和维护,着力推动河口、海湾和浅滩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的生态保护、修复与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海洋保护区网络体系,加强海洋关键生态系统和功能服务区的保护。加快实施城市海岸线和近岸海域的修复工程,恢复海岸线和近岸海域的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提供城市亲海和休闲空间,为促进消费成为经济新引擎提供支撑。

(四)建立健全海洋生态文明制度,强化依法依规用海秩序

加快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生态红线、围填海总量控制、海洋产业用海规模控制、海洋经济评价等制度体系建设,完善海洋资源利用和海洋环境标准体系,不斷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和法律基础,以高标准、高要求促进形成海洋经济转型发展倒逼机制,推动海洋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五、加强海洋开发的国际合作,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的外部空间

(一)加大国际海域海洋资源开发投入

要坚持立足资源、超越资源,加快对国际海域海洋资源的调查、评价和产业化开发步伐,积极参与国际公土的利益角逐。立足现有已申请获准矿区的资源调查与评估,强化基础装备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扩大多元化和社会化参与,加强深海资源勘探和开发装备技术研发,加快深海资源开发步伐,促进深海产业发展。在此基础上,以强化我国在全球大洋的战略存在为指向,进一步扩大国际海域资源调查的范围,积极推动新矿区申请,不断拓展我国在国际海域的活动和发展空间。

(二)积极参与国外海洋资源的合作开发

契合国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加强和沿线国家海洋资源开发的合作,打造海外战略支点。通过合作建港、港口租赁运营与港口城市间战略合作关系搭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沿线国家港湾资源开发,结合“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支持国内企业在沿线国家港口城市建立港口物流、海外贸易和补给基地。发挥我国海洋水产大国的优势,以当前我国实施海洋渔业结构调整为契机,积极开展与沿线国家海洋生物资源开发的合作,合作组建海洋渔业企业,建立一批海洋渔业、特别是海洋水产养殖、加工和贸易基地,促进海外渔业资源捕捞和养殖业的发展,并为我国海洋渔业发展拓展新的空间。积极参与国外海洋油气资源开发,促进能源资源来源的多元化,增加能源战略储备。转移海洋船舶制造、交通运输等过剩产能,促进我国海洋经济结构升级。

(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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