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区学院转型与章程变革
2018-01-05王海莹秦虹
王海莹+秦虹
摘 要:美国社区学院全球享有盛誉。文章阐述了社区学院两次转型历程:人文教育向职业教育转型;创业教育成为转型的新元素。进一步总结了章程制度变革的特点:外部治理由K12集权制转向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内部治理体现在董事会、校长及学术评议会三个主体之间的相互制衡;与时俱进的办学理念;创业组织的建立。对美国社区学院转型历程与章程变革的探究有利于推动我国高校转型与章程变革。
关键词:社区学院;转型;章程变革
作者简介:王海莹(1975-),女,河南南阳人,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现代大学治理;(通讯作者)秦虹(1959-),女,山东曲阜人,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理论与人力资源开发。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31-0082-05
美国社区学院作为美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它在国际一流大学林立的美国高等教育中闪烁着独特的光芒,有着强盛的生命力和竞争力。美国高等教育学家克拉克·克尔(C·Kerr)认为,两年制的社区学院的创立是20世纪美国高等教育的伟大创举[1]。美国社区学院转型与章程制度变革是美国高等教育成功转型的案例。本文从美国社区学院组织转型与章程变革入手,对其进行全面分析和论述。
一、美国社区学院转型
(一)人文教育向职业教育转型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的初级学院(Junior college)是社区学院的雏形。初级学院最早是芝加哥大学校长哈珀在伊利诺伊州创办的乔利埃特初级学院,也是美国迄今最为成功的社区学院之一。当时初级学院肩负三项职能:为职业做准备、为社区服务、开展普通教育[2]。美国相当长时间内的高等教育一直是以男性白人为主,是特权阶级的堡垒。初级学院虽然在初期是为中学毕业后无法继续升学的学生群体服务的,主要提供两年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或为升入四年制大学做准备[3],但在二十世纪初的学生总人数依然不超过一万人,当时的课程主要以人文教育课程为主。二战之后,美国联邦政府在1944年颁布《退伍军人权力法》(G.I.Bill)(G.I.的原意是政府配发“government issue”),政府提供数百万美元对向每个军人开放的高等教育机构提供补贴,社区学院此种情况下得到空前发展,走向大众化,占据着美国高等教育的重要部分。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社区学院开始由人文主义的定位向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转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美国社会崇尚效率至上,政府颁布以效率为主要内容的《职业训练合作法》和《美国竞争力强化训练法》,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美国更为重视社区学院质量,联邦政府颁布《卡尔·帕金斯职业与应用技术法案》促进社区学院发展,社区学院的办学理念以“职业教育”为主。随着学生数量激增,师资成为社区学院面临的难题,于是,不少社区学院开始从企业聘请富有实践经验的工程师来社区学院任教,这一举措无疑促进了社区学院与社会行业之间的协同合作。此外,由于社区学院在學术声望方面无法与四年制的大学相比,大部分社区学院的学生难以转入四年制高校进一步深造,迫使社区学院将其定位由人文主义教育转型为职业教育。
(二)创业教育成为转型的新元素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美国经济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培养更多技能娴熟和富有创造力的劳动力[4]。由于次贷危机所造成的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社区学院的财政投入削减,致使社区学院逐渐暴露出发展困境。从美国参议院通过的八千亿美元“经济复苏计划”到关注教育信息化的承诺为有志于在社区学院学习的学生提供免费教育的“职业教育技术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来扶持社区学院发展。2012年美国21世纪委员会发布的《重塑美国梦:21世纪委员会关于社区学院未来的报告》提出重构社区学院定位、重塑学生教育经验及培养体系的重建的“3R”策略,这意味着社区学院新一轮变革得以确定。2015年,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向国会提交社区学院学费全部减免及进一步提高其质量的议案,以培养最优秀的劳动力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可以这样说,美国社区学院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正悄然开始一场新的转型,创业教育与创业精神成为这次转型的新主题。美国的创业教育起源于四年制大学,在综合性大学广泛蔓延之后开始侵入社区学院。在美国近两千所各种类型的社区学院中,66%的社区学院至少提供一门创业课程,14%的社区学院至少提供一门创业联合学位,19%的社区学院提供一个创业文凭;55%的社区创业学院把创业教育作为继续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26%的社区学院提供一个创业计划,20%的社区创业学院创办了小型企业发展中心[5]。美国社区学院的转型以注入创业教育与精神来推动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创业精神在社区学院里到处呈现。这种以市场为导向的创业教育对美国的社区学院产生重大影响,其组织制度、管理模式及课程随之发生重大变革与转型。
二、美国社区学院章程变革
在社区学院官网上很难检索到章程文本,而且社区学院大多分设散落于诸多社区。社区学院章程文本一般来说相对简单,社区学院各个学区内部治理依靠治理手册来管理学校日常运转。其章程的主要变革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外部治理由K12集权制转向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
就政治体制而言,美国属于典型的联邦制政治体制,其宪法修正案第十条明确规定:“宪法没有赋予联邦行使的权力,皆有各州和人民保留。”[6]宪法并没有赋予联邦政府治理教育的权力,联邦政府仅有对社区学院资助的义务,州拥有社区学院独立的管辖权,社区对社区学院拥有监督权。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之前,美国的社区学院的治理大多基于公共教育体系K12模式,这种模式在加州始于1907年,加州教育行政机构对所有的公共教育机构负责,初级学院逐步成为学区高中一部分,并由学区理事会操控运行[7]。在K12模式下,社区学院的管理是州集权控制,其实施组织结构是科层组织管理,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虽然教师在有关教学、课程方面有很大的发言权,但是行政决策方面不需要教师参与。K12模式最大的缺陷是置师生于治理决策之外。1960年之后,随着社区学院的蓬勃发展,社区学院治理从K12模式中得以脱离,像加州这样教育比较发达的州,通过颁布《加州高等教育规划》以立法的形式实现社区学院治理结构的转型。随着上个世纪末共同治理在美国高等教育体系的流行,社区学院开始尝试共同治理模式,但是真正出现以立法形式使共同治理成为社区学院治理结构的是1988年加州《AB1725法案》的颁布实施,该法案设立州社区学院理事会、咨询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州社区学院理事会的职能是为全州社区学院出台州社区学院规划、资源分配、人事遴选、教育质量保障、划拨社区学院经费等宏观政策,依照州法律,社区学院理事由州长担任,理事长在理事中选出,州社区学院理事会由若干委员会组成,为州公立社区学院提供协调和指导。州社区学院咨询理事会采用“协商”的运作机制,其成员为理事长、学术评议员、教务官员、学生服务官员、学生团体管理官员、人力资源官员、教职工代表等[8]。州社区学院咨询理事会主要根据调研来制定和调整学术性规划和政策,并对执行学术政策情况进行评估。另外,加州还于1988年设立服务于社区学院的民间非盈利组织“社区学院基金会(Foundation of California Community college, FCCC)”,通过学院购买、 实业资源计划等多种形式为社区学院提供咨询、预算、评估等项目与社区学院进行有效协作[9]。
(二)内部治理——三个主体之间的相互制衡
美国社区学院的内部治理是章程变革中最具特色的内容,董事会、校长、学术评议会是最为核心的治理主体。董事会扮演着社区学院“监管人”角色,是最高的权力与决策机构,确立社区学院发展价值、校长的选聘及评议会权力实施的保障;校长相当于公司的CEO,负责社区学院内部的行政事务;学术评议会是由教师组成的组织,负责社区学院内部的学术事务,三个治理主体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第十届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著名的美国管理学家和社会学家赫伯特·西蒙认为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是社会资源有效开发的重要条件,美国社区学院之所以转型成功,在于其科学合理的内部结构。
美国高等教育机构的董事会是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中独具特色的关键部分,美国大学董事会主要由外行人士组成,它与那些控制欧洲高等教育的教育部以及教师行会有很大差异[10]。就美国十大社区学院之一的圣莫尼卡社区学院而言,章程规定其董事会由8名成员组成,其中7名成员由社区选举产生,另一名是学生推举的代表。圣莫尼卡社区学院章程规定董事会具有确立学院计划、选聘校长、制定章程制度、要求选民选举的权力、保留和分配学校财产的权力、解决学院资金困难、支付员工薪酬、审查与评估学院政策等权力[11]。虽然董事会拥有决策权,但并非没有限制和制约,美国大部分社区设立由商界、纳税人组织等组成的公民监督委员会,其对董事会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并每年出具一份社区学院的监督报告。另外,董事会建立自我评估机制以对董事会制定政策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为未来董事会的工作奠定基础。
学术评议会相当于我国的教授委员会,在社区学院是学术和专业方面的代表者。随着社区学院规模的扩大及社区学院由K12中央集权制转向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的过渡,其内部治理也发生着转型与变革。例如,加州所颁布的《AB1725法案》规定,社区学院的学术评议会在学术事务方面所拥有的权力与董事会具有同等地位,也就是说社区学院的学术评议会在学术方面拥有最高的权力,如圣莫尼卡社区学院在章程中将评议会的角色和原则确立为通过优质教育以改变学生生活,通过努力使其发展为信誉和质量最好的社区学院。社区学院评议会成员通常从教师中选出,如圣莫尼卡社区学院评议会章程规定:“评议会成员从全职教师和兼职教师中选出的代表中组成,全职教师任期三年、兼职教师任期一年。”评议会的职位设有评议会主席、秘书及财务等。作为社区学院治理主体之一,评议会的职责在于学院的所有学术问题,例如教育政策和规划的拟定、课程的设置、招生及毕业政策的设置等学术事务。虽然学术评议会作为拥有学术方面的最高权力机构,但是并非毫无制约,在实际学术事务的運行中,要受到董事会、校长及校长办公会一定程度的制衡,评议会存在的本身对以校长为首的行政权力形成制约,校长办公会吸纳一定数量的教师参与到社区学院的发展决策之中,这样学院的决策不仅听取教师的心声和建议,而且教师还与行政人员建立公开、透明的信任关系。正如吉默尔所说,一个强有力的评议会可以通过为校长提供咨询和支持校长决定来增强校长的权力[12]。
在社区学院的治理结构中,校长类似于公司的CEO,主要执行董事会的决策。社区学院校长的能力隐含着利益相关者较高的期待。章程会在校长职责及能力方面予以规定,如圣莫尼卡社区学院章程在校长的行政权力、筹措资金的权力以及处理利益相关者的政治权力方面进行规范。校长行政权力的行使主要体现在校长为了使董事会的发展目标得以推进,校长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治理社区学院的团队,如行政、学术方面副校长的任命等,虽然最终副校长需要董事会来确认,但是校长在遴选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学术机构,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是社区学院的必然要求,也是大学校长的重要职责[13]。社区学院也不例外,笔者在查阅圣莫尼卡社区学院治理手册时发现,其不仅对校长建立高水平教师队伍进行阐述,而且还规定校长应引导和鼓励教师参与学院治理。社区学院校长的筹款权力也是一项重要的职责,密西根大学校长詹姆斯·杜德斯达认为,大学校长的职责之一就是帮助院长和社区学院筹措资金,而财务主管和行政人员对此监督,以保证这一工作的明智与谨慎[14]。就圣莫尼卡社区学院而言,虽然在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会的职责之一是为学院筹款,但在实际操作中,董事会往往委托校长利用其人脉资源为学院筹措资金。政治家的权力是指类似于政治家一样以协商与谈判为途径所获得的权力,正如罗伯特所认为的大学校长为了寻求特定的政策目标,要像政治家一样与一些利益相关者结成联盟,因为在政治模式中,权力和影响力既不是源于习惯,也不是源于制度,而是通过协商和谈判获得的[15]。社区学院的校长在外部治理结构中要处理好联邦政府、州政府、相关基金会与企业等关系,尤其是州政府与相关捐助企业关系,州政府希望加强对社区学院控制,而捐助的企业也会带有附加条件,这将势必与社区学院自治与办学理念相冲突。为了寻求最优的外部治理结构,特别是日益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转型实践中,校长既要妥协以获取外部最大支持,又要坚持办学理念和方向,使整个社区学院获得良好发展。校长在内部治理结构中要调动整个群体的积极作用,以达成社区学院发展愿景。校长在行使这些权力时,对董事会负责,受董事会监督。
(三)与时俱进的办学理念
社区学院的理念与目标总是紧跟时代潮流,例如上世纪九十年代威斯康辛印第安海德技术学院逐步确立由人文教育理念向职业教育理念转变,其董事会章程中这样阐述学校目标:学校注重建立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以鼓励学生实现个人的人生目标与职业目标;学校提供高质量的培训课程以及个性化的职业发展规划;学校提供多样化的课程安排、最新的理论知识与职业技能,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学校注重诚实、有责任感、多元化的道德理念;学校致力于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以促进经济的发展,改进人们的生活质量[16]。从董事会所确立的学院发展目标来看,社区学院的办学目的旨在实现学生的人生目标与职业目标。在向创业型社区学院转型实践中,章程会明确转型的理念与目标。例如,美国“创业型社区学院”的典范——斯普林菲尔德技术社区学院,其章程将学校的创业理念表述为“以市场为导向,寻求合作伙伴谋求创业,创设创业课程,为社区和企业培养劳动力,促进社区发展”。斯普林菲尔德技术社区学院章程将创业目标定位于“创业生态系统的形成与完善”,创业生态系统的达成需要各个层面的配合,既需要政府、社区学院及企业三个主体之间形成互利合作模式,又需要学院内部创业协会、创业学院的设立及灵活多样的创业课程和项目的覆盖。
(四)创业组织的建立
1.设立创业间质组织。间质组织美国高校组织结构中一个重要单元,组织设立的主旨是在学院内部与市场之间搭建平台。社区学院章程内的组织构架中的创业教育协会、大学创业教育中心、企业孵化器就是这种桥梁的最好例证。创业间质组织提供多种类型的制度资本,例如声誉、资本以及智力等,这些制度资本为教师、学生等创业者提供资金及智力元素来发展创业者新建的企业。创业教育协会、大学生创业中心是企业家与学校之间建立的,以社区为基础的,向教师和学生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的机构。企业家在与学院合作中可以获得一些免费的智力资本及象征性收取一些费用,诸如办公室和设备等有形资本。这种合作是互惠双赢的,企业也可以在合作中获取权威,以影响社区学院的声誉与资本。如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技术社区学院在二十一世纪初期创立“社区学院创业协会”,其资金由基金会提供,旨在传播创业知识,寻找师生创新知识孵化所需的伙伴,交流创新思想,促进社区经济发展,扩大社区学院和企业影响力。孵化器可以让师生在完成创业构想后不用担心资金问题,从而大大降低师生创业的门槛,使之在社区中得以实现自己的创业理想。社区学院的企业孵化器与四年制综合大学的企业孵化器显然不同,四年制综合大学的企业孵化器倾向于发生在实验室的高科技在企业应用,这些企业孵化器由教授所主导;而社区学院的企业孵化器则容纳多种类型的小企业,企业、教师和学生都是主体。
2.创建创业学院。为了迎接时代挑战及学生对创业教育的需求,社区学院在初期创建创业项目的基础上,逐步做大做强,创立创业学院。创业学院将全纳教育理念和终身教育理念融合一起,结合学分制度和非学分制度,以副学位和证书来体现学习成果,课程的设置近似于MBA课程。学分式的创业教育项目主要有可以获取副学士学位的创业项目和没有学位证书只能取得某个具体创业证书的项目。前者主要设置创业专业课程(61学分),后者更多地将实用技术纳入项目中,旨在提升学生的创业思维与能力。非学分式创业项目主要以创业学术讨论会为主,但是又不同于普通学院的讲座,这种创业项目注重创业氛围的营造和实体创业的实战训练,包括经费的申请以及可以在布雷克学生企业中心(S.Prestley Blake Student Venture Center)孵化下开始创业[17]。创业学院服务于社区,注重培养社区青少年的创业精神和能力,例如在社区开展“一天创业实践项目”、“社区青少年创业实践项目”等,这样的项目有着广泛的參与群体,往往与创业学院所组织的创业讲座、创业网络研讨以及企业创业考察活动相互配合。
三、结语
美国社区学院能够兼顾升学、就业及创业三重职能,成为学生、家长及社区青睐的高等院校类型,其转型成功与章程变革所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社区学院内部董事会、校长及评议会三个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治理结构与外部州、社区及企业共同治理相结合,创业间质组织及创业学院的设立等,这些都是社区学院转型与章程变革的关键要素。
在高等教育分类体系中,研究型大学将学校发展定位为世界一流大学,其章程制度改革必须具有国际视野无可厚非。然而,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甚至普及化的进程中,地方院校普通本科及专科的转型与制度变革,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能否成功的重中之重,可以这样说,走特色化的转型之路,离不开以章程制度为载体的现代高校治理变革。向应用型、创业型转型的高校,如果不安于以应用、创业为导向的发展方向和制度变革,而是忙着挤综合性大学独木桥、模仿研究型大学发展,章程照搬、照抄研究型大学的制度改革,那么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就难以跟上我国现代化的经济发展节奏及产业升级发展的需要,更谈不上独特个性的特色化发展了。
美国社区学院职业化、创业化发展以及章程制度的变革,是践行美国特色的高等教育普及化的独特办法。社区学院在向应用型、创业型转变实践中,其以章程为治理的载体体现出方向明确、层次清晰、权力制衡、共同治理以及创业间质组织设立等基本特征。社区学院章程在社区学院转型实践过程中,其在处理政府、社区、企业、学校及师生权责方面,在协调董事会、校长、评议会之间相互配合和监督关系及发挥教师积极性方面,在处理教学、创业、就业功能分类方面,在保持与其他高校章程制度共性的同时,发挥自身独特特性,在联结社区市场与学校知识体系方面,都有着不少成功经验与配套制度。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尽管美国社区学院转型与章程改革在治理结构等方面与我国地方高校转型存在着很大差异,但美国社区学院转型与治理经验值得处于转型实践中的我国地方高校借鉴,我国地方高校也亟待进入转型与章程改革的“深水区”。
参考文献:
[1]Brint,S.and Karabel,J.The Diverted Dream:Community Colleges and the Promise of Educational Opportunity in America,1900-1985[M].Oxford University Press,New York,Oxford,1989.25,212.
[2][3][8][9][10][11][12][13][14][15][16][17]B.Lamar Johnson.In The Fifty-Fifth Year Book of 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Study of Education.Part one[M].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6.73-74.
[4][5][6][7]B.Lamar Johnson.In The Fifty-Fifth Year Book of 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Study of Education.Part one[M].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6.73-74.
责任编辑 韩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