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空间:大数据对新城市社会学的空间转向再建构
2018-01-01黄时进
黄时进
(华东理工大学 人文科学研究院,上海 200237)
关注“空间”的社会学理论滥觞于19世纪末期滕尼斯、涂尔干、齐美尔、韦伯等对城市的研究。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罗伯特·帕克(1864-1944)以《建议对城市环境中的人类行为进行调查》为城市社会学的诞生以及研究“空间”奠定基础。他的学生沃思(1897—1952)对城市实证研究的探索构建了系统的、独立的城市社会学理论。至20世纪70年代,空间政治经济学派、结构马克思主义学派、新韦伯主义流派的鹊起,标志着“新城市社会学”这一新研究范式的形成。此时期以降,“空间”已经成为西方主流社会学的核心问题和核心概念。[1]
21世纪的当下,大数据正以难以想象的速度改变着产业生态、公共行政、商业模式、生活方式等社会诸多方面。大数据时代的到来重构了人类对于世界认知与理解的方式,[2]并开启了数据时代的大门。伴随着研究范式的转向,大数据被广泛应用于远程感应、天气预报、金融市场以及计算机技术、因特网运用等众多领域之中。现代城市作为空间的主要载体,其形成、形态和变化都受社会实践的影响,“空间是共享时间的社会实践的物质支持”[3]505。本文试图以“STS(科技与社会)”为分析视角,探讨大数据是如何重新建构城市“空间”的。即在大数据时代,新城市社会学的空间转向何以可能?如何可能?以及大数据重塑空间后将对未来产生什么影响?
一、聚焦空间:从城市社会学到新城市社会学的空间转向
(一)城市社会学对“空间”研究的溯源与演化
18世纪60年代发源于英格兰中部地区的工业革命,很快传播到英国各地和整个欧洲大陆,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同时也促进了欧洲城市的大发展,引起了学者们特别是社会学者对城市的关注。早期城市社会学因此被逐渐建构。“空间”作为城市研究的重要维度,开始被社会学家们重视。滕尼斯、涂尔干、齐美尔、韦伯等学者从不同的层面围绕“空间”这一议题提出了先导性理论解释。在滕尼斯看来,城市的“空间”类似一种机械的组合。涂尔干则认为通过复杂的社会分工建立的人与人之间的有机联系构建了城市“空间”,“空间本没有左右、上下、南北之分……它们起源于社会”[4]12。齐美尔认为货币经济主宰了城市空间,“在金钱交易里,人人等价,不是因为人人都有价值而是因为除了金钱外谁都没有价值”[5]115。韦伯运用理想类型的构建来研究西方城市与东方城市的差异。[6]21在他看来,东西方城市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差异直接影响各自城市“空间”的形成与特征。*韦伯对资本主义现象区分为政治资本主义与经济资本主义、古代资本主义与现代资本主义。在韦伯看来,是否能理性化地组织经济生活是现代资本主义区别与古代资本主义的核心要素。以上这些早期城市社会学研究的先驱们,以各自的理论视角研究城市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对城市居民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探索“空间”的特质。这些开创性的工作为城市社会学研究“空间”奠定了基础。
芝加哥学派一方面继承了早期城市社会学的研究传统,一方面在实用主义哲学思潮影响下开展了一系列实证研究,构建了现代意义上的城市社会学对城市“空间”的研究。帕克将研究自然界的生态学理论引入城市“空间”研究中,以生态学的概念和方法来分析人类社区,认为城市是人类如同动植物适应环境的产物,人类通过相互依存与竞争建构了城市的“空间”。[7]65伯吉斯注意到城市空间发展产生了不同的功能性分区,进而创立的同心圆模型,从而构建出放射状的城市“空间”。路易斯·沃思用城市性(Urbanism)来描述城市特有的生活方式,即人品数量多、人口密度高和人口异质性这三个城市性的基本特质建构了城市的“空间”。
(二)新城市社会学的空间转向
20 世纪 70 年代,新城市社会学崛起。相对于传统城市社会学专注研究城市的“内部问题”即现代城市形成过程和主要特征,新城市社会学的学者们聚焦于引发城市变革的“外部力量”。城市空间被纳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用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空间,它看起来同质,看起来完全像我们所查明的那样是客观形式,但它却是社会的产物”[8]。从空间政治经济学派、结构马克思主义学派到新韦伯主义流派,在新城市社会学的代表作中,可以发现其中凸现出一个核心概念——空间。这一概念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表述为城市社会学的“空间转向”。[9]列菲弗尔深受马克思《资本论》的影响,提出通过实现“城市的权利”和“差异的权利”,来实现“日常生活”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赋予新型社会空间实践以合法性。[10]在他看来,空间并非静止的“容器”,而是作为生产的方式,同时也是控制的手段和操纵权力的工具。[11]32现代城市空间服从资本的逻辑。[12]312大卫·哈维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列菲弗尔理论的影响下,提出资本对于城市空间的控制,主要通过空间流动与时空压缩。但资本始终控制着空间流动而决定了空间的不平等。卡斯泰尔在阿尔都塞结构理论的影响下,对列菲弗尔的空间研究理论进行批判,认为其城市空间研究缺乏真实研究对象,即资本主义生产及其过程可以影响城市形成过程以及城市形态,但并不能完全决定城市空间结构。城市空间是社会结构的表现,“集体消费”应成为城市空间研究的重要内容。新韦伯主义学派继承了韦伯的科层制、市场情境(Market situation)理论,认为城市空间属于城市稀缺资源,由市场竞争机制和科层制主导分配。在雷克斯( Rex) 和默尔(Moore)提出“住房阶级”理论后,帕尔(Pearl)提出了城市经理人理论。城市经理人作为能控制或者影响城市人口生存机会的资源配置的关键人物,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城市资源分布的空间性。
新城市社会学的“空间转向”具有重要意义。空间想象力的引入为人们重新思考现代性和后现代性提供了新的切入点,空间性成为洞察人类社会的重要纬度。[9]特别是“空间转向”对于资本及其现代性给人类造成的困境进行了一定的反思,深化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异化的理论探讨。“空间转向”是建构在新城市社会学的学者们基于对20世纪70-80年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社会关系的考察基础上的,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科技的进步,必然被赋予新的理念和内容。
二、时空变迁:大数据促进的时空压缩与时空扩展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飞速发展,人类社会迈入数字信息时代。2016年12月12日,美国计算社区联盟(Computing Community Consortium)发布题为《Arch2030:展望未来15年的计算机架构研究》的报告,提出“云计算模式为跨层的架构创新提供了强大的抽象”,而云计算的重要技术支撑就是大数据的发展。作为最早提出大数据概念的机构,美国计算社区联盟在白皮书《大数据计算:在商务、科学和社会领域创建革命性突破》中提出大数据真正重要的是新用途和新见解,而非数据本身。何谓大数据?大数据就是指超出了我们常规的处理能力,必须引入新的科学工具和技术手段才能够进行处理的数据集合。[13]15-16大数据所具有的“4V”特征,即数据量大(Volume)、类型繁多(Variety)、价值密度低和速度快(Value)、时效高(Velocity),正从时空压缩和时空扩展两个不同维度,促进城市“空间转向”变迁及纵深发展。
(一)大数据促进时空压缩
在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当代世界在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各个方面的时空产生了很大的变化。对此,哈维用“时空压缩”的概念进行了论述:“时空压缩”这个词语标志着那些把空间和时间的客观品质革命化了,以至于我们被迫、有时是用相当激进的方式来改变我们将世界呈现给自己的各种过程。而大数据正从客观现象与主观感受辩证统一中,促进着时空压缩。[14]240
一方面,作为客观现象,大数据促进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变化的加速与集中,重组了各个领域的战略资源。在政治方面,国家拥有的数据规模及运用的能力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数据的建设与运用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大数据迅速而广泛地运用在顶层设计、国家治理和公共管理等诸多领域。在经济方面,大数据驱动的电子商务、物联网以及各产业的互联网+转型升级,正加快推进差异化产品或服务的供给、精准营销和新市场的开创,占据云计算与大数据竞争优势的互联网企业正迅速崛起,形成新的商业巨头。以中国为例,无论是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还是偏远中西部山区的网购客户,大部分都集中在淘宝天猫京东等门户购物网站选购商品。在文化和社会生活方面,大数据助力社交网络的兴起,以 Facebook 、Twitter、微博和微信为代表的网络交流平台,跨越了国界、民族、性别、年龄等差异,集聚了以亿级为单位的交流人群。在中国,微信以群的方式集聚了以办公、商务、学术为目的的公共领域交流群体以及友情、亲情的私人领域交流人群。
另一方面,时空加速和集中给人们心里体验带来矛盾、冲突以及引发焦虑。特别是在作为世界文明古国之一的中国,历史与传统文化的厚重及超强的绵延能力,大数据所促发的个人及群体社会身份和境遇的急剧变化,更加深人们对于时间交叠与空间压缩的体验;同时大数据使得个人空间及个人隐私被侵犯的危险性增大,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人们思想观念中的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感。
(二)大数据促进的时空扩展
当代社会的时空压缩随着大数据的促进,广泛发生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等各种层面,也反映在人们的心理结构中。同时,“时空扩展也是当代社会时空变化的重要维度,并且是与时空压缩同时开展的重要方面”[15]。大数据以迅猛的速度,促进着时空扩展在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同时展开。
一方面,在大数据的直接或间接推动下,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变化的节奏在加快,内容在急速扩展、日益庞杂。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活动空间和活动内容得以拓展。政府拥有的如人口普查数据、城市规划、天气信息等特定的数据,为加快和扩展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项目及内容提供了支持。企业则可以借助大数据帮助产业升级创造更高利润,为社会提供新的就业途径,创造新的职业,从时间和空间维度扩展了社会流动。对于个人而言,大数据增进社会交流,提供人性化服务,支持个人作出更好地选择。
另一方面,大数据所带来的不断变化的海量信息,持续冲击着人们的时空体验和心理状态,不同程度地扩展着人们的视野范围,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加快了人口流动的速度,拓宽了人口流动的空间范围。人们的时空观也得到不断拓展。
总体而言,大数据所促进的时空压缩和时空扩展,决定了当前社会广泛而复杂的空间分化、空间重组、空间对立、空间冲突。空间现象呈现异质化、多样性的显著特征。
三、重塑空间:大数据对新城市社会学的空间转向再建构
2016年12月,麦肯锡全球研究院(McKinsey Global Institution,MGI)发表了一份名为《分析的时代:在大数据的世界竞争》(TheAgeofAnalytics:CompetinginaData-DrivenWorld)的报告。该报告指出近年来数据量成指数型增长,发展出更复杂的算法,计算机的储存能力也得到提升。这些趋势伴随着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商业模式也受到颠覆式影响。大数据已经渗透到当今每一个行业和业务职能领域,成为重要的生产因素;同时,大数据直接服务于城市的建设与管理,智慧城市*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交通部八部委于2014年8月27日印发《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综合竞争优势明显提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智慧城市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知识社会下一代创新(创新2.0)环境下的城市形态。建设方兴未艾。快速发展的大数据已成为建设智慧城市所必需的核心资源。大数据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业态涌现,并支持当前智慧城市建设的各个核心领域,为社会生产、社会互动与社会交往提供了新的可能,进而重构城市空间。大数据至少在以下几个维度对新城市社会学的空间转向再建构。
(一)对空间生产的再建构:大数据整合产业和场景经济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演进和应用持续深化,以数据为核心的大数据产业生态正在加速构建。从实践情况看,大数据产业生态中主要包括大数据解决方案提供商、大数据处理服务提供商、数据资源提供商、大数据平台提供商等,分别向大数据的应用者提供大数据服务、解决方案、数据资源和平台服务。[16]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带动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等相关产业和经济发展,并在众多行业构建新的应用场景和服务模式,创新盈利模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基于大数据的服务,传统产业有效地提升信息化能力且通过与大数据的深度融合,在商业智能方面,研究、利用消费者在网上的行为,可以随时随地精准定位企业用户群的真实需求和潜在需求。同时,大数据不仅是传统产业升级的助推器,也是孕育新兴产业的催化剂。未来大数据将与制造业、文化创意等传统产业深度融合,进而衍生出材料数据服务业、医药数据服务业、生物数据服务业等一系列战略性新兴产业。据此,大数据在当前和可预见的未来中,将成为与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和劳动力同样重要的生产要素,进而影响社会关系而重构空间生产。
首先,从宏观方面,大数据从技术层面所建构的生产空间,一定程度上呈现统一的、相关的、连续的特征。这是因为,一方面大数据产业本身具有较长的产业链,这条产业链上相关产品的生产可以分解为很多独立的新行业;另一方面大数据产业涉及面广,有着高度的产业前后向关联度,[16]可以同社会生产各个行业的经济活动紧密结合,具有极强的扩散性和渗透性,由此提升全社会所有经济主体的运行效率,这将有效化解传统产业生产给城市空间带来的中心与外围的分化和矛盾,而这种分化与矛盾造成了城市的分割和分散。同时随着大数据与文化创意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将逐渐恢复市中心作为文化中心与学习中心的功能,并实现与已经形成的决策机构与商业机构的中心有机融合。这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普通市民的就业将逐步实现城市中心与城市外围均衡分布,并逐渐改变传统空间组织的分布造成的人口的分散与分割。
其次,从中观层面,大数据与产业、场景相融合,促进产业生态链形成规模,并发挥积极外溢效应来惠及贫困人口,实现包容性增长,从而引发生产关系再生产的嬗变。城市空间将不再只是广泛冲突的地域,也可以发展为广泛合作和交融的地域。包容性增长这一新理念由亚洲开发银行在 2007 年首次提出,是指追求机会平等倡导和谐共赢的增长。其核心理念就是公平发展,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具有可衡量的标准和更多的无形因素,涉及平等与公平的问题。具体而言指的是发展企业不仅仅只追求利润和经济增长,更希望减少失业风险,照顾最弱势群体,提供社会安全网络,尽最大努力地让经济发展成果为所有普通民众共享,全体人民受益。大数据为包容性增长提供了可以实现的技术路径,例如电子商务生态链的构建,政府及全社会鼓励电子商务运营商开发更多有利于减少贫困的业务。[17]
最后,从微观层面,大数据在商业智能方面的深入运用,通过收集、储存、分析大数据,精准定位消费者的真实需求和潜在需求,并精准提供相应的服务,从消费层面逐渐帮助居民实现按自己的方式来进行日常生活,避免城市空间的同质化与重复化。同时大数据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在公共服务便捷化方面,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交通出行、防灾减灾、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领域,还有在城市管理精细化、生活环境宜居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和网络安全长效化方面,为居民生活提供帮助,将逐步改变人们的生活由于现代化同一性资本的带动下而缺乏差异性的弊端。多元化、个性化将成为凸显人们生活“差异的权力”的特征,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重构生态社群。
(二)对资本空间化再建构:大数据引发新的商业模式及资本变迁
大数据并没有改变从资本主义诞生以来所产生的基本逻辑,即资本通过决定空间的组织而得以实现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再生产。列菲弗尔所考察的20世纪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家所占有和使用的资本等同于资产,也叫生产资料,例如土地、工厂、设备、商铺等,并且这种生产资料不具有可复制性,而没有资本的工人只有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生存。因此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就是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列菲弗尔在马克思理论的基础上,认为资本主义通过将资本逻辑注入空间,而实现将城市空间转化为资本权力的空间,其理论观点在21世纪的当下仍然存在合理性。正如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Thomas Piketty)在《21世纪资本论》中所论证的:“私人资本的收益率r可以在长期显著高于收入和产出增长率g。不等式r>g意味着过去的财富积累比产出和工资增长得要快。这个不等式表达了一个基本的逻辑矛盾。企业家不可避免地渐渐变为食利者,越来越强势地支配那些除了劳动能力以外一无所有的人。”[18]589-590资本所控制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通过空间得以生产,特定社会的形式所决定空间的格局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
但大数据作为促进共享经济等新的商业模式产生及发展的核心技术之一,间接地引发资本变迁,从而实现资本空间化再建构。以共享经济为例,“共享经济借助网络等第三方平台,将供给方闲置资源使用权暂时性转移,实现生产要素的社会化,通过提高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率为需求方创造价值,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9]。共享经济涉及到供给方、需求方、共享经济平台等参与主体。参与主体都需要应用大数据算法,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精准匹配与联结,从而实现供给端与需求端互助互利。共享经济作为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支持的“新经济”“新商业”形态,其发展时间不长,但发展速度和规模很快。2018年2月,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在京联合发布《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8)》,2017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49 205亿元,比上年增长47.2%。而据普华永道预测 2025 年市场规模可达3350 亿美元,每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36%。2015年2月的美国《时代》周刊描绘了共享经济模式下繁荣的商业景象:Uber公司在短短5年内就成长为世界TOP150家公司之一,超过了著名的联邦快递公司,市值高达412亿美元;而 Airbnb 公司的市值已超过 130 亿美元,接近希尔顿国际公司市值 50%,每天有 42.5 万人通过Airbnb实现住宿需求。中国也涌现出滴滴打车、摩拜、OFO共享自行车等共享经济典型。[20]
就Uber公司而言,Uber公司通过LBS 定位技术、大数据挖掘和云计算,将平台上需要用车的乘客和距离最近的司机进行匹配,通过线上线下资源整合进行盈利。值得注意的是,Uber并不拥有车辆资源等固定资产,而是提供共享平台给闲置车辆资源的所有者,即Uber不需要资本购置汽车作为生产资料,只需要提供共享平台将闲置车辆资源作为“复制的资本”。在共享经济时代,各种APP在大数据挖掘和算法的帮助下,能通过时间、地点、技能的匹配将物品的使用权分配到最需要它的地方,使资源利用率最大化,进而构建出不同的城市次级空间。这些次级空间组合形成新的城市空间结构。从这个维度分析,大数据所支持的共享经济等新的商业模式下,通过以租代买、以用代买的形式解决了资源的不可复制性,在一定程度上让资本具有可复制性,并且往往带有公共服务的色彩,从而间接地引发资本循环在城市空间的行程上发生变迁,实现资本空间化再建构。
(三)对空间流动的再建构:大数据促进知识和权力的开放与流动
社会的运行需要空间中能量、知识(信息)、资源与权力的流动,而掌控社会的政治经济权力同时也通过主导社会运行来控制空间流动。哈耶克认为:“社会总体知识分散存在于每个个体之中,每个人掌握的知识都只是知识体系中的一部分,劳动分工使个人的知识更加专业化,导致知识分立。”[21]48在现代社会中,知识大量繁荣促使知识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进而为权力提供合法性基础及技术工具的支持。对于作为个体的认知主体而言,拥有知识的程度与其拥有空间话语权的程度在一定维度上呈现正相关。而作为控制空间流动的社会权力主体,对社会总体知识拥有不容置疑的支配权。当然,从微观视角而言权力是多形态的,且权力与知识相互蕴含。如福柯所言:“我认为通过这些概念(空间概念),我确实找到了我追寻的东西:权力与知识之间的关系。一旦知识能够用地区、领域、移植、移位、换位这样的术语来描述,我们就能够把握知识作为权力的一种形式和播撒权力的效应的过程。存在着对知识的管理、知识的政治、权力的关系,它们是穿越知识的途径,当人们对它们进行再现的时候,能够指引人们通过区域、地区和领土这样的概念来思考支配的方式。”[22]212在相互交错的复杂网络中,权力与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耦合,并进而实现对空间流动的建构。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作为信息与知识的重要来源,在全球网络化技术普及的基础上,其不可逆转的未来趋势是:“一旦数据开放,就意味着信息和每一个公民之间距离是平等的,中间没有层级的过滤。即数据的开放和流动,代表着知识的开放和流动,代表着权力的开放和流动。”[23]313大数据主要从三个层面促进知识和权力的开放与流动,从而实现对空间流动的再建构。首先,普通民众就个体而言,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每人都能通过互联网搜寻自己需要的数据,积累、记录、采集、储存个人需要的一切大数据信息,同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确保隐私不受侵犯的法律和条例保障下,经过本人亲自授权,将自己本人的相关信息转化为有价值的数据,被第三方采集并实现快速处理,从而让自己获得个性化的数据服务。在数据密集及双向、多向频繁流动中,民众的知识得以及时更新,在潜移默化中个体的独立思考和逻辑判断能力得以提升,为更有效地参与公共管理及政府决策奠定了基础。其次,就企业和社会组织而言,随着公共数据库的开放,每个企业和社会组织可以用最低甚至是零成本获取天气数据、矿产水利资源、地图地理信息、旅游资源等自然资源数据,各类统计数据、制造业指数、城市商业指数等商业资源数据,道路、交通、楼盘、公厕等生活环境数据。这意味着企业和社会组织可以不需要再耗费成本去政府诸多相关部门去搜集,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之间权力“寻租”的可能。最后,就政府层面而言,信息资源是重要的行政资源,大数据应用的时代要求将促使政府从数据的垄断者向服务者转变。同时通过政府数据信息共建、共享、共用的网站群体系建设,民间机构将能有效地协助政府处理公共事务,共同分担社会治理风险,促进政府机关提高效率。大数据将有力地推进政府主导、多主体广泛参与共建和面向全社会互动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的探索与改革。而且随着大数据的广泛应用和深层渗透,“必将引起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的变革,个人将获得更大解放与自由,国家权力将更加分散与开放。这种论断在西方现实政治中已经得到回应”[24]。美国联邦政府推出的Data.gov,其创办的大数据开放平台,主要目标是开放美国联邦政府的数据,有效地提高公众对联邦政府各部门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与利用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信息民主化建设,并促进政府效能的提高。
(四)对空间隐喻的再建构:大数据促进城市隐喻的演变与竞争
当代城市中摩天大楼、立交桥和天际线等构成了光怪陆离的外在空间,让人的主观体验越来越难以捉摸。城市体验中的感官剥夺(sen-sory deprivation)促使了空间隐喻的建构,即在经验领域中,以我们熟悉的图式和形象,来描绘我们不熟悉的乃至无以名状的现象。近现代城市诞生以来,“失效的机器”或者“有病的肌体”成为主流的城市隐喻。城市作为机器,意味着以机器模型的固定格式来指导都市规划。“机器作为一种隐喻,往往意味着秩序、纪律和效率 ”[25]。福柯借用边沁(Jeremy Bentham)的“圆型监狱”(panopticon)概念,来隐喻空间是权力得以实施的场所。列菲弗尔用“爆炸”来隐喻城市空间的矛盾过程和控制都市现象的行政架构,“爆炸同工业化过程、城市化发展的过程有关……城市化对于工业化有重要意义……在高度发达的国家,空间的短缺尤其表现在大城市中的拥挤”[26]81。
大数据的获取、分析、挖掘和使用使城市隐喻以一种全新的形式得以展示,促进其演变与竞争。首先,机器一词已经不能充分表达当前信息及网络技术对城市空间重组的影响。“生态都市”即“可持续的城市”(the sustainable city)和“人本都市”这两种竞争性的隐喻正方兴未艾。“技术都市”(The technopolis)、“在线城市”(the wired city)等隐喻概念纷纷涌现。前者强调在尊重历史与传统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通过增加绿色植被面积等手段,实现城市建设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后者以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对城市满意度作为衡量城市建设的核心标准。在大数据的支持下,智慧城市成为当下最有代表性的城市隐喻。其次,大数据催生出“社会之镜”。包括社会学家在内的科学共同体,通过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不断产生和累积的大数据进行总体上的透视与洞察,为理解社会的运行提供了一种全新透镜——大数据透镜或“社会之镜”,“它可以帮助人们洞察社会的细微之处,使关于人类行为的研究焕然一新,其作用可与历史上彻底拓展了自然科学视野的光学透镜媲美”[27]。“社会之镜”通过量化的数据、计算程序和智能算法洞察人的特征、分析人的行为、预见人的倾向,重构和颠覆了以严苛和专制的规则规训囚犯的边沁式“圆形监狱”隐喻。最后,交通堵塞、环境污染、住房紧张、安全弱化、贫富悬殊等大城市通病,用列菲弗尔的“爆炸”隐喻固然适宜,然而,大数据所支持的“智慧城市”更是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同时大数据所支持的电子商务通过消费等“满足”人的意愿和欲望的活动来重新建构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
四、总结与反思:大数据重塑空间的挑战与未来
大数据重塑空间是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它一方面促进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加速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交往活动的便捷;另一方面,大数据重塑空间,也带来了不确定性和难以驾驭的社会风险,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挑战和潜在后果。
首先,从客观现象而言,大数据促进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急剧变化,从国际范围而言,拥有技术优势的发达国家,主导全球化和利益分割,以其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多元化的后现代模式,是否可能摧毁欠发达国家的地方性、民族性的时空观,损害欠发达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传的持续性呢?在地理空间不变的表象背后,发达国家实际上通过大数据的技术优势,重塑了欠发达国家的发展空间,是否会造成其在确保自身科技经济优势的同时,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欠发达国家实现各个领域升级及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呢?从一个国家或者地区范围而言,掌控大数据资源的群体或者个人,在生活存量、生活空间和活动内容方面,是否比未掌握大数据的群体或者个人,占据不可逆转的优势,造成贫富差距的拉大,从而影响正常的社会流动和代际流动,固化社会分层呢?掌控大数据资源的优势是否会进一步重构空间的构成及质量,进而成为构建社会分层的关键因素呢?
其次,从主观体验而言,在大数据所带来的海量信息无时无刻地持续冲击下,人们的时空观的特殊性和差异性会在一定程度被放大;人们对现实社会的认识和理解的分歧会加大,对社会变迁中频发的社会矛盾,很难形成共识,甚至会产生尖锐的对立。这是否会加大社会的“碎片化”,割裂并损害社会交往的公共领域呢?而从个人而言,通过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面对海量的大数据,我们是否在日常生活中交织着对数据的“依赖”和对数据控制生活的“抗争”,从而造成个人日常习惯的异化?
对于以上的挑战,我们认为,大数据对城市空间的再建构,本质上是技术进步对人与社会关系重塑,在反思现代性和从空间维度解释社会之间需要保持必要的张力;同时,大数据构建的城市空间的合理性在于其在探索前进中,通过对自我状况的观测和自我调节,将能动性构建的视角放大到社会和组织。其不合理性在于对总体上的因果控制不足,这需要大数据相关性的智能化调节的实时弥补。人类需要大数据所代表的高科技进行重构的城市空间。空间与空间内的人,固然会存在传统空间紧张和竞争所带来的对立,但作为“现实中的个人”,其主体的能动性在大数据的发展帮助下得以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数据化的反馈体系,参与作为复杂系统的社会实现智能化的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大数据重塑的空间未来是光明的。
参考文献:
[1] 郑震.空间: 一个社会学的概念[J].社会学研究,2010(5):167-191.
[2] 文军,吴晓凯.找回失去的传统:“大数据”研究范式的反思与重构[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1):63-71.
[3] 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M].夏铸九,王志弘,等译.北京: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4] 爱弥尔·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渠东,汲喆,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5] 格奥尔·格齐美.货币哲学[M].朱桂琴,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9.
[6] 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M].洪天富,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
[7] 帕克.城市社会学[M].宋俊岭,等译.北京: 华夏出版社,1987.
[8] Enzo Mingione.Urban Sociology Beyond the Theoretical Debate of the Seventies [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1986(11):201-209.
[9] 何雪松.新城市社会学的空间转向[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1-5.
[10] 吴宁.列斐伏尔的城市空间社会学理论及其中国意义[J].社会,2008(2):112-127.
[11] Henri Lefebvre,The Production of Space [M].London: Blackwell Ltd,1991.
[12] Harvey,David.Social Justice and the City[M].Oxford UK: Basil Blackwell Publishers.1973.
[13] J.Hurwitz,etc.Big Data [M].New Jersey: John Wiley & Sons,Inc.2013.
[14] 大卫·哈维.后现代的状况——对文化变迁之起源的探究[M].阎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15] 刘少杰.网络社会的时空扩展、时空矛盾与社会治理[J].社会科学战线,2016(11):197-203.
[16] 曾宇.大数据与区域经济发展[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74-80.
[17] 葛笑如,孙亚忠.包容性增长的正义镜像与中国实践[J].社会主义研究,2011(1):55-60.
[18] 托马斯·皮凯蒂.21世纪资本论[M].巴曙松,陈剑,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
[19] 郑志来.共享经济的成因、内涵与商业模式研究[J].现代经济探讨,2016(3):32-36.
[20] 刘根荣.共享经济:传统经济模式的颠覆者[J].经济学家,2017(5):97-104.
[21] 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M].贾湛,等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
[22] 包亚明.福柯访谈录: 权力的眼睛[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23] 徐子沛.大数据[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24] 田根胜.大数据时代的城市文化发展展望[J].探索与争鸣,2012(12):28-30.
[25] 成伯清.城市隐喻与发展策略[J].学海,2011(5):5-11.
[26] Lefebvre,Henri.Everyday Life in the Modern World [M].London:The Penguin Press.1971.
[27] 段伟文.大数据与社会实在的三维构建[J].理论探索,2016(6):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