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煤炭企业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
2017-12-27肖敏岐开滦股份吕家坨矿业分公司
文/肖敏岐,开滦股份吕家坨矿业分公司
浅析煤炭企业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
文/肖敏岐,开滦股份吕家坨矿业分公司
煤炭企业的干部作风建设关系着企业的科学发展,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在煤炭企业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以及治理对策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煤炭企业;干部作风;治理
在煤炭企业的改革发展过程中,干部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和实践者,其作风建设十分重要。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1 存在的问题
当前煤炭企业干部作风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1 思想作风有差距。一是缺乏大局意识。不能够全局考虑工作,不能够站在企业整体角度解决问题;只管好本摊工作,不能发挥团结协作作用。二是缺乏责任意识。工作自觉性主动性较差,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遇事不愿、不敢承担责任。三是缺乏争先意识。不能对标先进人物、先进企业,工作定位低,畏难怕险,四平八稳,争先意识差。四是缺乏创新意识。思想保守,满足现状,缺乏打破常规、超常进取的精神,工作创新不足。
1.2 学风有差距。一是学习态度不端正,将学习视为一种负担,造成学习动力不足、兴致不高、效果不好。二是不能正确查找自身知识结构与岗位的差距、不足和弱项,主动学习意识差,能力与岗位需求不匹配。三是不能摆正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常以忙于现场工作为借口,放弃学习,导致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四是不能做到学以致用,缺乏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3 工作作风有差距。一是企业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外出不请假,上班迟到早退,班中脱岗、串岗。二是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到工作现场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发现深层次问题少,甚至绕着问题走;老好人思想严重,解决问题不敢较真,责任追究不敢碰硬,怕得罪人、只会做矛盾上交的“二传手”。三是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拖沓应付,影响了企业整体工作的进展。四是服务不到位,特别是机关服务一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1.4 生活作风有差距。一是不注重培养良好兴趣爱好,沉迷于低俗的兴趣爱好,心思和精力不放在工作上。二是不注重树立良好的形象,说话冷冰冰、工作无热情,不关心群众,不注重个人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损害了干部形象。三是不注重培养良好的习惯,没有养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习惯,大手大脚,铺张浪费。
2 原因分析
2.1 责任心缺失是主观原因。责任心是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综合体现,是一种心灵的内化、一种心理的自觉。干部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正归根结底是责任心缺失的具体体现。
2.2 学习意识不强,能力不足是客观原因。由于平时不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的学习,造成党的宗旨观念淡化,放松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思想上不思进取,不求进取,无所作为。业务上不认真钻研,业务不精,造成工作停滞不前。不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学习调研,工作浮在表面,造成重点工作推进缓慢。
2.3 制度执行不力、机制不健全是重要原因。一些干部对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缺乏抓制度落实的氛围和勇气,在管理中存在老好人现象,无形中滋生了一些干部“制度可以触碰,规矩可以破坏”的冒险心理。
3 治理对策
3.1 做实思想教育,培育干部正确的责任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风上出了问题根源在思想。为此,要从思想教育入手,培养起干部正确的责任观。一方面要注重理念引领,积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德为先、责为本”和“问责先问己”的理念,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要注重典型引领。坚持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对干部进行示范引导,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开展“作风建设标兵”评选活动,使干部学有榜样,追有目标,在先进典型的带动下自觉锤炼严实的作风。
3.2 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干部责任落实。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民主测评机制,坚持把民主集中制建设、干部考核等有效机制与问责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畅通问责途径,努力形成上问下责、自问自责、民主问责相结合的问责体系,实现问责工作的常态化。要在坚持重大事件、重大事故问责的基础上,建立无为问责机制,严格对那些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企业各项工作进度缓慢、质量不高、影响不好、效果不佳、兑现率低的干部进行追究,增强责任意识,规范责任行为。
3.3 强化自律约束,规范干部的从业行为。在作风建设中,管理制度建设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干部的自身建设。为此,要持续不断的教育引导干部严格按原则、按规定、按程序办事,严格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蚀,牢牢守住底线,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自觉地加强党性修养,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百折不挠、知难而进的勇气圆满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3.4 实施有效监督,促进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只有把干部的从业行为置于监督之下,才能有效防止各种不正之风。为此,企业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定期对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和肃清不正之风。在此基础上,还要发挥好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落实解决职工群众的反映意见和建议,坚持民评干部,对职工群众意见反映强烈、确实存在问题的干部,坚决不予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