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益林保护造成林农实际经济损失的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福建省5县调查数据
2017-12-19王团真任晓琨燕菲儿
李 洁,陈 钦,王团真,任晓琨,燕菲儿
(福建农林大学 经济学院,福州 350002)
生态公益林保护造成林农实际经济损失的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福建省5县调查数据
李 洁,陈 钦,王团真,任晓琨,燕菲儿
(福建农林大学 经济学院,福州 350002)
森林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生态公益林的建设有利于维护生态安全。林农作为森林的主要经营者,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却给林农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福建省永泰、将乐、长汀、政和、建瓯五个县市的400个小班作为调查对象,利用STATA软件对生态公益林保护给林农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OLS回归分析,分析结果显示,郁闭度、平均树高、亩蓄积、林龄、生态等级和树种对实际经济损失有显著影响。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了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鼓励生态公益林分类补偿,创新生态公益林补偿方式等维护林农权益、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的对策建议。
生态公益林补偿;经济损失;影响因素
森林是维护地球生态平衡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系统。当今世界,生态环境恶化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森林的生态效益日益重要。生态公益林就是以生态功能利用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生态公益林不能通过生产性砍伐来获得经济收益[1],因此经营生态公益林的林农无法通过砍伐木材获得收入,这将使林农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2]。为了减少生态公益林保护给林农造成的经济损失,国家林业局在2004年正式宣布建立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这标志着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确立。生态补偿是一种保护生态环境的经济手段,它是使用政策手段让生态保护的受益方向损害方支付一定生态补偿费用,以此达到激励人们重视生态,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3]。当前,国内外学者对于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模式、作用、效果以及生态补偿标准分析等方面。Johnson Nels等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模式分为公共支付体系、交易体系和私有企业主自主协议三种模式[4];陈钦等提出了生态公益林分类补偿的观点,并进行了计量分析[5];马力等从农户需求角度出发,研究得出生态公益林建设对林农收入存在负影响的结论[6];姜波研究影响林农对生态公益林建设意愿的因素[7];张眉等对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问题进行了研究[8]。目前,针对生态公益林保护对林农造成经济损失的研究较少,林农作为生态公益林管护的主要执行者和生态公益林补偿的主要受偿者[9],研究造成其实际经济损失的影响因素对进一步完善福建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福建省永泰、将乐、长汀、政和、建瓯五个县市的生态公益林为研究对象,以小班为单位,研究生态公益林保护对林农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具体受哪些因素影响,为更好地优化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的全面性、合理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提供了相关对策建议。
一、材料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概况
研究以福建省作为研究区域。福建省是中国南方重点林区之一,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生态环境较好。据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的结果显示,福建省森林覆盖率达到了65.95%,生态功能等级达到中等以上的森林面积占95%。福建省作为生态省,在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上有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福建省为了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与经营管理,提高生态公益林质量,2002年开始施行《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2015年颁布的《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转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了福建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发放标准及分配依据。
(二)数据来源
样本数据来源于国家自然基金课题“福建省生态公益林保护对林农的经济影响评估及其生态补偿标准研究”的调查数据。调查选取福建省森林资源较为丰富的永泰、将乐、长汀、政和、建瓯五个县市中20个村的小班表,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从中选取400个样本,其中数据有效的样本为371个,有效率达到92.75%。
研究对象是生态公益林保护带给林农的实际经济损失,用禁伐带来的经济损失与所获补偿的差值表示。研究中经济损失的计算是综合了可变现净值和年金的计算方法,下文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而所获补偿则使用样本实际获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额来衡量。
(三)分析方法
1.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
研究使用可变现净现值计算方法来估算生态公益林保护给林农带来的经济损失。
可变现净值指的是将资产的未来售价扣除进一步加工所付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之后得到的净值,即资产价值。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每立方米原木平均销售利润=平均销售价格-平均销售成本(含林价)-平均销售费用-平均税金及附加。
每立方米原木可变现净值(经济损失)=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相关税费= 平均销售价格-平均销售成本(不含林价)-平均销售费用-平均税金及附加=每立方米原木平均销售利润+林价。
通过林业厅获取的林产品产品成本表及营业收支明细表计算杉木、马尾松及阔叶树的单位可变现净值,详见表1:
生态公益林保护给林农带来的每年每立方米的经济损失通过年金计算公式获得。将上述计算取得的可变现净值作为年金现值(PVAn),已知年金现值系数(PVIFAi,n)、年金(A)计算公式如下:
表1 林木可变现净值测算 元/m3
其中,i是贴现率8%(国家参数表);n是时间长度,本文采用各个树种的轮伐期:杉木的轮伐期为26年,马尾松的轮伐期为31年,硬阔叶树的轮伐期为51年。
根据现有研究,可以得知,福建省阔叶树的出材率为64%[10],杉木的出材率为66.72%[11],马尾松的出材率为66.15%[12]。2008~2012年,福建省木材采伐实际出材率平均为67.71%,与以上研究结果较为接近。基于以上每年每立方米经济损失的计算结果及林木的出材率,通过以下公式,可计算生态公益林保护给林农带来的每年每亩的经济损失:
每年每亩的经济损失=每年每立方米的经济损失×出材量=每年每立方米的经济损失×林分亩蓄积量×出材率。
2. 变量选择
通过实地调研发现,生态公益林保护对林农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与林地林木的基本情况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关系。研究采用的林地林木基本情况数据主要来源于小班表,主要包括树种、郁闭度、林龄、平均树高、亩蓄积和立地质量等。其中,郁闭度指的是森林中乔木树冠遮蔽地面的程度,是用来反映林分密度的指标(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0.2以上的为郁闭林,反之则为疏林);胸径,即胸高直径,指的是乔木主干离地面1.3米处的直径;亩蓄积,即每亩林地的蓄积量,指的是单位面积(亩)林分中所有活立木材积的总和,是一个表示树木体积的量化词。
根据实地调研的情况,选取以下指标作为模型的自变量:郁闭度(X1)、平均胸径(X2)、平均树高(X3)、亩蓄积(X4)、平均林龄(X5)、立地质量(X6)、保护等级(X7)、生态级别(X8)和树种(D),其中,树种分为三种情况,是否为马尾松(D1),是否为杉木(D2)和是否为硬阔(D3)以每年每亩实际经济损失(Y)作为因变量(见表2)。
表2 变量定义
3.模型构建
运用STATA12.0软件,对实地调研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由于研究的因变量:损失与补偿的差异值是一个连续变量,因此选用OLS回归分析影响生态公益林保护造成林农实际经济损失的因素,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形式如下:
其中,β0,β1,…,βi是i+1个未知参数;β0为回归方程的常数项;β1,…,βi表示的是影响因素的回归系数;Y是因变量,而X1,X2,…,Xi是表示的是自变量;ε是随机误差项。
二、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3 连续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由表3可以看出,样本中小班林分的郁闭度均值为1.16,最小值为0.6,根据联合国联农组织关于郁闭度的规定,样本林分皆为郁闭林;样本林木的平均均值为19.46,平均树高为12.76,平均树高的标准差为53.43,说明样本林木的树高差异性较大;亩蓄积的平均值为12.76立方米,其中范围在0-10内的样本占总体的70.62%,10-20范围内的样本占21.83%,亩蓄积在20以上的仅占总体的7.55%,由此可以发现,样本小班的亩蓄积大部分较小;林龄的均值为39.82,大多数林木为近熟林和成熟林。
表4 立地质量统计
表5 树种情况统计
如表4、表5所示,研究样本中,小班立地质量居肥沃级的占总体的18.60%,较肥沃级的样本量占总体的36.93%,中等肥沃级与瘠薄级分别占总体的34.23%、10.24%;马尾松、杉木和硬阔三类树种的分布较为均衡,种植马尾松的小班占样本总体的36.93%,杉木的样本量占总体的23.99%,硬阔是三者中数量最多的,占总体的39.08%。
(二)回归结果分析
研究运用STATA12.0软件,通过371份有效样本数据对影响实际经济损失的因素进行回归分析,分析结果如表6所示。
从上述分析结果,可以看到,模型的F值(9,363)=5949.08,P值(Prob> F)=0.0000, 通过0.05的显著性检验,无法拒绝原假设,说明模型在整体上是具有统计学意义的。
郁闭度(X1),平均树高(X3),亩蓄积(X4),林龄(X5)和生态等级(X8)五个自变量的P值均小于0.05,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此外是否为马尾松(D1)和是否为硬阔(D3)两个变量也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说明树种(D)对因变量Y有显著影响。亩蓄积(X4)与因变量Y呈正向关系,其他相关变量与因变量Y呈方向关系。
回归方程如下:
Y=264.89-186.87X1-0.25X3+50.19X4-2.11X5-25.64X8-135.49D1-141.53D3。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根据以上数据实证分析的结果,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表6 模型分析结果
第一,亩蓄积与林农的实际经济损失存在着显著的正向关系。林分亩蓄积越高,在出材率一定的情况下,出材量就越高,那么可获得的经济收益也越高,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导致的经济损失也就越大。亩蓄积每增加1m3,生态公益林保护给林农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就增加50.10元,为了尽可能多地减少生态公益林保护给林农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应当在恰当地范围内增加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除了亩蓄积意外,郁闭度、平均树高等林分基本信息也对实际经济损失有较为显著地影响。
第二,不同林龄对林农实际经济损失的影响具有显著性。研究的样本中,林龄的最小值为22年,此时林木已接近近熟林,且样本中林木大部分为近熟林与成熟林,因此林龄与实际经济损失呈反向关系。当林木为近熟林时,林农的实际经济损失最高,而当林木为过熟林时,禁伐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则较小。
第三,生态等级的不同对林农的实际经济损失有显著影响。国家级的生态公益林,其保护政策给林农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高于省级的生态公益林,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力度较省级生态公益林而言,更为严格。
第四,不同树种显著影响林农的实际经济损失。不同树种之间在原木价格、出材量、轮伐期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因此,马尾松、杉木和硬阔的禁伐给林农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存在着显著差异。目前,福建省实行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资金发放是统一的,这种补偿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会存在着不公平现象。
(二)建议
森林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给林农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提高林农经营森林和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应当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为了使福建省的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在维护林农合法权益、保护森林资源、推动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13],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
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直接影响了林区农户的经济收益,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现在福建林区农户的经济收在很大程度依赖经营林业。由于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而被划为生态公益林的林农不能自主利用所经营的森林资源,导致其产生了经济损失。目前福建省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是每年每亩19元,远低于林农的损失[14]。为了提高农户对于森林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减少林农由于生态公益林保护造成的损失,相关部门应当本着合理、公平、充分的原则,依据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综合福建林区实际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适当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15]。
2.鼓励生态公益林分类补偿
目前福建省采用的是按面积补偿的形式,补偿标准“一刀切”忽略了不同林龄、不同树种的林分会产生不同的经济效益,这种补偿的形式欠缺科学性。从研究的结论可以发现,林龄、生态级别和树种对林农的实际经济损失存在着显著影响,因此为了更好地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有关部门应当在提高补偿标准地基础上,进一步考虑生态公益林地生态级别、林分质量、生态服务功能和经济效益等因素,在合理地范围内,采取可操作、多指标、定量化的分类补偿形式[16],从而使得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更为科学、有效且公平[17]。
3.创新生态公益林补偿方式
福建省大部分地区生态公益林补偿的主流方式是政府主导的以财政转移支付为特征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由于这种补偿方式缺乏灵活性与科学性,对国家财政的负担重,因此无法更好地发挥协调经济与生态两者之间关系的作用。参考国际上生态补偿的方式,福建省应该在考虑现实情况的基础上,创新生态公益林补偿方式,推动生态公益林补偿市场化发展,从而实现生态补偿方式多元化。目前,生态公益林补偿市场化主要有生态购买和森林碳汇交易[18]两种方式。
[1]陶建格.生态补偿理论研究现状与进展[J].生态环境学报,2012, 219(4):786-792.
[2]胡长清,邹冬生,宋敏.湖南省生态公益林补偿现状及其机制探讨[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3,34(2):202-205.
[3]肖建武,余 璐,陈 为,等.湖南省区际生态补偿标准核算——基于生态足迹方法[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1(1):27-33, 39.
[4]NELS J, WHITE A, PERROT D. Developing markets for water service from forests[J]. Forest Science & Technology Management, 2002(3):11-17.
[5]陈 钦,黄李煌.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分类补偿标准的计量研究[J].生态经济,2013,(2):104-105.
[6]马 力,鲁小珍,何冬梅,等.生态公益林建设带来的就业机会价值评价[J].林业经济,2011(1)86-89.
[7]姜 波.农户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2.
[8]张眉,刘伟平.我国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问题探讨[J].世界林业研究,2010,(3):69-72.
[9]杨莉菲,温亚利,张 媛.林农意愿对生态公益林管护效率和机制的影响分析——以北京市山区县为例[J].资源科学,2013, 35(5):1066-1074.
[10]陆继圣,吴纯初,魏年峰.福建省阔叶树原木下锯图的探讨[J].福建林学院学报,1990,10(1):36-44.
[11]郑德祥,林新钦,胡国登,等.木荷人工纯林林分变量大小比数研究[J].西南林学院学报,2008,28(5):18-21.
[12]林剑峰.马尾松人工林材种出材率表的研究[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1,23(4):35-38.
[13]薛 文,贾东东,彭 强,等.北京山区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14(3):59-62.
[14]白斯琴,陈治淇,陈 钦.基于Logistic模型的农户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接受意愿影响因素分析[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5,31(6):744-747.
[15]吴 萍,吕东锋,陈世伟.集体林权改革后的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J].江西社会科学,2012,(12):145-149.
[16]陈 臻,石程远,边更站,等.生态公益林分级补偿研究——以株洲市为例[J].林业资源管理,2015,(5):44-49.
[17]邓汉慧,邓 璇.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经验对我国农业发展启示[J].农业经济问题,2007,(9):106-110.
[18]刘灵芝,刘冬古,郭媛媛.森林生态补偿方式运行实践探讨[J].林业经济问题,2011,31(4):310-313.
Study on the In fl uence Factors of Forest Farmers Actual Economic Losses Caused by Ecological Forest Protection——Based on the survey data of fi ve counties in Fujian Province
LI Jie,CHEN Qin,WANG Tuanzhen,REN Xiaokun,CHEN Yanfei
(School of Economics,Fujia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Fuzhou 350002, Fujian, China)
The fores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improving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public welfare forest is bene fi cial to the maintenance of ecological security.The farmers as the major operators of the forest,protection of ecological forest to bring certain economic losses of farmers.By using random sampling method,selected Fujian province,Changting,Yongtai,Jiangle,Zhenghe,Jianou of 400 classes as the research object,for the actual economic loss were analyzed by OLS regression analysis using STATA software.The analysis results show that the average canopy density,tree height,accumulation,age,ecological grades and tree species have signi fi cant impact on the actual economic losses.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results,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such as improving the compensation standard of ecological public welfare forest,encouraging the classification compensation of ecological public welfare forest,innovating the compensation method of ecological public welfare forest.
ecological forest compensatory;economic losses;in fl uence factor
F326.20
A
1673-9272(2017)02-0037-05
10.14067/j.cnki.1673-9272.2017.02.008
2017-03-1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福建省生态公益林保护对林农的经济影响评估及其生态补偿标准研究”(71273052)。
李 洁,硕士研究生。
陈 钦,教授,博士生导师;E-mail:956585977@qq.com。
李 洁,陈 钦,王团真,等.生态公益林保护造成林农实际经济损失的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福建省5县调查数据[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11(2):37-41.
[本文编校:罗 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