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及对策分析
2017-12-14
(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7)
新疆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及对策分析
肖艳红
(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7)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新疆劳动关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关系到新疆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本文以2014年新疆各地区企业为研究对象,从劳动关系理论出发,对新疆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集体合同签订情况以及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订情况来分析新疆各地州、市企业劳动关系现状,得出新疆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新疆企业;劳动关系;现状问题;对策建议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能够促进新疆社会长治久安。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疆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也日渐突出。新疆劳动关系受当地特殊地理环境、人文特色等的影响变得更为复杂,和谐的劳动关系将直接影响到新疆构建和谐社会。
一、新疆企业劳动关系现状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查统计,2014年,调查了67364户各地区各类企业,包含企业职工和农民工187.58万人和36.74万人[1],由于关于新疆企业劳动关系数据的资料比较少,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搜集的资料较有说服力,因此,本文以这组调查数据是能够代表新疆全区企业劳动关系现状。
(一)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2014年,在被调查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和农民工各185.47万人和33.96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8.88%,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2.43%。分地州来看,全疆2014年劳动合同签订率都比较高,乌鲁木齐市和克拉玛依市劳动合同签订率高达100%,签订率相对较低的南疆喀什、和田地区签订率也达到93%;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州、市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相比整体企业职工签订情况还比较低,喀什地区和克拉玛依市农民工签订率只有80%和82%。
(二)集体合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对保障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州、市被调查企业2014年签订集体合同上看,签订有效集体合同共有企业12552户,职工共计98.55万人,签订集体合同企业数占被调查企业已建工会组织的76%。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集体合同签订率比较低,只有75%,而和田地区集体合同签订率仅47%,但签订的区域性集体合同和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工作较为滞后,如博州、和田地区、塔城地区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和行业性集体合同数为0。
(三)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订。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协商,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各地州、市被调查企业2014年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共有8584户,但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企业户数还比较低,仅51.98%。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较高水平且平稳增长,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订率也逐渐平稳上升。
二、新疆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建设不完善。我国《劳动法》等法律的实施,反映我国在规范劳动关系上的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很多问题。新疆有部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存在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工作时间过长、职工福利水平不落实、欠薪问题严重、在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时刻意的简化劳动法规条款等。截至2015年2月10日,新疆全区受理欠薪问题事件共3492件,检查6733户用人单位中(包含36.22万劳动者)拖欠10.5万名农民工工资高达10.7亿元,这些都反映出新疆部分企业对劳动关系相关法律仍存在有法不依的状况。
(二)工会组织力量相对较弱。工会是协调、解决劳动关系问题必不可少的力量,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前新疆大多数企业的工会组织存在相当程度的“缺位”和“错位”现象,使得劳动者在与企业博弈中处于劣势地位[2]。根据2014年新疆各地州、市企业建立工会情况来看,全疆仍有许多企业尚未建立工会,调查约6.74万户企业中仅有1.53万户,占总调查企业的22.75%,一些服装加工业、餐饮业等中小型企业没有建立工会,劳动者面临无组织现象。
(三)集体合同制度形式化严重。目前,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新疆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还较为落后,集体合同制度形式化严重。截止2014年末,新疆各地州、市被调查6.74万家企业中签订有效集体合同数为1.26万家,仅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18.62%,包含企业职工人数为98.54万,占被调查职工总人数的52.53%。新疆大部分企业还没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多数劳动者和企业代表感受不到集体谈判的积极意义,从而使协商谈判从根本上流于形式。
(四)监察力度不足。近年来,在劳动监察方面有了很大的突破,劳动检查制度的建立、监察机构的成立以及监察执法工作的不断开展,都使得新疆在劳动监察方面取得了成绩。由于劳动监察是一项范围大、任务重的工作,迫使劳动监察执法现状不是很乐观。表2反映的是2013年和2015年新疆全年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在新疆全区人存在大量企业、劳动者对劳动关系等法规不重视,监管力度不够。
表2 2013、2015年各级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
数据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整理所得
三、对策建议
(一)政府有效介入,完善劳动关系发展建设。劳动关系有争议的领域需要政府积极组织劳动立法,颁布相关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各项劳动事务都够规范化和制度化。法律规范需要统一建立,让各个领域都有法可依,劳动关系相关法律空白需要填补,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政府还要推进集体谈判制度,健全企业工会职能,职工的合法权益需要工会来维护。这些措施都需要政府有效介入,才能完善劳动关系建设。
(二)企业积极配合,优化管理机制。改善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责任和义务,企业劳动争议的正确处理,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员工忠诚度的提高等才能使企业高效运行。社会责任和雇员利益是企业的责任,新疆企业应当推行社会责任活动,遵守劳动关系中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才能有效的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并且企业自身经营绩效需要不断完善优化,保证其持续经营能力,进而维护劳动者权益和自身利益。
(三)劳动者应主动参与,增强维权意识。劳动者应当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理解,才能更好的对自身权益进行维护,从而保证自身合法地位。通过学习,能够发现企业中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获取有效的证据来使自身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参与工会组织,利用集体协商来来完成对劳动合同的制定,在有劳动争议时利用集体谈判机制解决。自身知识技能需要提高,自身职责需要明确,劳动者的职责和义务是掌握该领域的技能和知识,提高自身技能,才能促进企业不断发展,使自身受益其中。
四、结论
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方法因行业、类型、人员素质的不同而不同,因为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多方面的原因都会引发劳动关系的不和谐,它需要各方面的努力与配合。企业劳动关系的缓和需要企业、劳动者以及政府三方共同参与建立,通过建立有约束力且能操控的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数据来源:2013、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整理所得。
[2]吴凌云.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问题探究——以福建省为例[D].福建农林大学,2013
肖艳红,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劳动经济学硕士,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