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碎片化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7-12-13张健翎
张健翎
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又提出要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而且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要深刻认识到信息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加快用网络信息技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必须重视大数据的价值。由此可知,党和国家对新时期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相当重视,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关键时期,在此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等问题都会给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不可否认,目前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还存在很多碎片化问题,严重影响着基层社会治理迈上新台阶。本文对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碎片化问题进行分析,对成因进行剖析,并且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解决对策,旨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搭上大数据快车,有效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关键词:城乡基层 社会治理 碎片化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11-0-02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以及我国社会转型的不断推进,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和矛盾日益突出,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和方法对这个发展日益迅速的社会来说已不再适应,急需要加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树立适应时代的社会治理观念,积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虽然,目前社会管理部门已经开始重视此项工作,也取得一些进展,但还存在不少影響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向前发展的碎片化问题,为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此进行研究很有必要。
一、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碎片化问题
1.行政职能、参与主体与协同机制碎片化
首先是政府职能碎片化,地方政府由上级政府统一管理,没有实际权力,只是上级部门政策的执行者,但上级政府的决策往往无法针对实际情况把国家的惠民政策体现在每个公民身上,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只能将上面提供的资源再根据自己地方情况进行分配,久而久之,地方政府自治,整体管理混乱,效率低下,政府在人们心中逐渐失去公信力和威信力;其次是社会公众参与碎片化[1],目前,积极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是一项重要工作,但是社会公众缺乏主动参与意识,受陈旧社会治理观念的影响严重,多半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而且公众参与渠道有限,不乏有些地方公众参与只做表面功夫,削弱了人们的参与积极性,虽然目前全民素质有所提高,但是在有些乡村,居民参与能力较弱;最后是协同机制碎片化,城乡社会治理需要各个部门之间协调沟通配合,否则国家政策再完善,到达城乡地方都会大打折扣,目前城乡地区政府的信息沟通机制、合作激励机制等的建设不平衡、不完善,甚至有些形同虚设。这对于后期开展工作来说是很大的阻碍,难以高效进行。
2.绩效管理碎片化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而依据就是实际工作效率和执行力水平,这就与绩效管理直接挂钩了。如果绩效管理有序,得出的结论能有效反映实际问题,对进一步改善指明方向,那对于社会治理不断完善无疑是锦上添花。但实际上基层绩效管理混乱,没有统一的标准,不仅思想落后,绩效工作不够公开透明,而且绩效管理缺乏科学合理性,管理形式和评价指标单一,较难反映实际情况,城乡绩效管理没有形成自上而下的体系。
3.信息化建设碎片化
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大势所趋,实现信息化不仅减少人力物力财力,还能实现信息共享公开,管理有序,提高工作效率[2]。但实际上信息化进程较难推进,一方面是意识淡薄,身处大数据时代却缺乏大数据思维,将信息锁在柜中,给各部门合作竖起高墙;另一方面是缺乏相关人才,无法将工作打破僵局,创新开展,网络建设和信息管理工作无法实现进一步开展。还存在信息真假辨识难、信息共享平台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
4.地域碎片化
首先城乡基层部门之间缺乏联系沟通,按理说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是针对全社会资源的,需要城乡各级相关部门之间相互配合,资料信息共享,相互交流经验,但是在实际开展工作时却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地理位置、行政区域划分等各种各样的原因,出现基层之间不联系,导致基层社会治理参差不齐[3];其次社会治理资源投入失衡,这种现象在我们国家并不陌生,由于存在区域发展差异,就会间接影响到社会治理资源投入多少,直接影响社会治理水平,使得社会治理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越快的地方社会治理越完善;再次流动人口管理混乱,随着城市化建设不断推进,对廉价劳动力需求量暴增,而农村土地日益减少,再加上务农效率越来越高,使得很多人腾出更多的时间做短期工,更多的农民纷纷涌入经济发展好、就业机会多、工资酬劳的城市,这无疑给基层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公共权益较难以得到落实,碎片化严重[4]。
二、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碎片化问题成因
1.社会治理理念陈旧落后
城乡基层经济发展落后,教育水平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对新观念接收较慢,使得社会治理理念无法紧跟时代步伐,与预期效果有一定差距。第一,重经济发展,轻社会治理,无论是在考核还是管理上都“以GDP论英雄”,忽视其他建设;第二,治理方式单一,不能及时转变观念,热心服务大众,仍是大包大揽,政府部门过分主导干预,实行管治,而不是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上来,用实际行动维护自身权益,丰富治理手段;第三,无过便是功思想根深蒂固,在工作岗位上求稳定不作为,与创新发展背道而驰,害怕改革甚至阻止改革,墨守成规。
2.信息化管理意识和人力资源缺乏
不可否认,目前不少身居要职的政府人员受传统思想影响,对信息技术还存在排斥抵触心理,导致信息化建设停滞不前。人才是部门发展的新鲜血液,能给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但是由于奖罚制度不完善、用人制度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大量人才流失,对于在岗人员,一方面缺乏大展身手的机会,产生消极心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忽视学习和培训,坐在不适合的位置,难以人尽其才。严重影响着信息化进程和各项工作创新开展。
3.社会公众参与度低
进步和成果来源于需求,仅仅靠政府单方面进行社会治理是没有活力的,不仅政府要认识到这一点,还要采取措施让社会大众也明白其中的道理,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对社会生活有所追求,自己的生活自己做主,及时向上级部门传达自己的心声。目前,参与渠道和能力有限、对自己是被服务群体认识不够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对自己参与社会治理有陌生感和不安感,觉得自己就是服从命令的人,而政府部门也没有给群众营造宽松自由的参与氛围,大多时候还是越过群众进行社会治理,双方面的原因导致公众参与度低,社会治理并没有真正发挥满足人们实际需要的作用。
三、针对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的对策建议
1.加强绩效管理与信息化建设
只有不断认识到问题才能有效解决问题,而要认识到问题关键在于有效的绩效管理,为此要积极引进专业人员进行此项工作,统一绩效管理领导机构,规范绩效管理职能部门,明确划分职权,避免出现人人都在管理但在关键时候却推卸责任的现象。还要完善参考指标,以免绩效评估单一片面,要在重视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社会生活和人文建设。
在信息时代还要重视信息化建设,由基层政府管理人员作出表率,亲自做好顶层设计并一抓到底,积极引导基层干部涵养,培养信息意识,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优势,拓宽民众参与社会治理渠道,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不断完善“群众参与式”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道路。
2.加强地域联合和资源共享
地区差异由于历史及地理问题一直存在,我们要正视这个事实,积极采取措施缩小差距,促进地域联合,利用地域资源实现整体治理。针对目前地方保护主义,缺乏互补意识和协调能力等问题,首先政府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避免用狭隘的思想阻碍城乡基层社会一体化的发展;其次国家在对基层社会治理投入时要考虑地区实际情况,给予偏远地区和经济发展缓慢的地区更大的扶持力度,帮助他们更快发展,縮小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最后健全流动人口管理体系,如今人口流动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作为这一特殊群体在进行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时也要考虑在内,加强地域联合和资源共享,给予流动群体生活参与感和认同感,为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打下基础[5]。
3.加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
毋庸置疑,政府是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起着主导作用,其工作效率直接影响着社会治理的水平。因此,政府要积极发挥能动作用,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在摆正自己位置的同时积极探索横纵向的合作途径,摆脱单一的治理模式。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工作后加强监督确保工作认真落实。社会组织是基层工作开展的中坚力量,自身要合理定位,勇担责任,与政府一起并肩作战,为社会治理良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群众是开展基层工作的主体,要注重提升全民素质,一方面,要加强文化建设,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活理念和行为规范,增强责任感和凝聚力,增强对政府的信任感;另一方面要积极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追求进步,紧跟时代跟新观念,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的重视和关心,同时为自己向往的美好生活奠定基础。
结语
经济社会转型关键时期提出要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对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视,而解决好基层社会治理碎片化问题,走好这条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高治理水平的道路,需要政府、社会和公民共同努力,相互配合。而这条路要走好、走稳,离不开信息技术,传达服务群众理念,完善信息共享平台,保障信息公开透明,提高社会治理效率;离不开全民参与社会治理,以前政府是“土地主”的时代不复存在,政府机关的存在就是要服务人民的,在这个过程中要充分重视群众的想法,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幸福感。总之,消除碎片化问题,完善基层社会治理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实践和印证,各方力量要抓住改革时机,创新机制,确保建立一个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社会。
参考文献
[1]王万龙.基层政府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D].湘潭大学,2014.
[2]武三中.基层社会治理视角中的基层党建问题研究[J].探求,2015.(06).
[3]江治强.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构建设想和路径[J].中国民政,2013.(09).
[4]张宇.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分析[J].黑河学刊,2014.(1).
[5]王东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