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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现代商业手段做好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探索

2017-12-11侯晋刚

丝绸之路 2017年22期
关键词:文化遗产

侯晋刚

[摘要]长城文化中蕴藏着丰富的传统文化精髓。做好长城文化的保护与开发,意义深远。我国对长城文化的商业化保护开发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过度商业化导致长城文化遗产原生态的破坏,过于追逐商业利益,不利于长城文化的继承与发展等。必须正视上述问题,建立长城文化遗产商业化保护开发科学严谨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商业手段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7)22-0061-02

長城文化遗产是我国先民留给我们的巨大精神财富。长城文化遗产不但包含长城古建筑文化、长城历史文化等传统内涵,还包含着中华民族抗击外敌入侵、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1987年,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长城被纳入我国第一批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改革开放后,我国对长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是,长城文化遗产在今天的保护与开发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新时期,应进一步做好长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工作。

一、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重要性

长城文化中蕴藏着丰富的传统文化精髓。做好长城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可以给今天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一些积极启示和借鉴。现代建筑业可以吸收借鉴长城建筑一些独有的建筑方式、建筑技巧,把它们融入现代建筑文化之中。历史学家可以通过长城文化的研究,进一步明晰各种历史事件,还原历史真相。长城精神中的很多内涵,更是与今天我国时代精神存在很多相符之处,如长城文化中蕴含的不屈不挠的爱国主义精神,与我们今天大力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脉相承等。因此,在新时期做好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不但是对长城优秀传统文化遗产的继承,还可以让长城文化遗产在今天焕发出全新的生机与活力,让长城精神成为始终鼓舞国人奋勇向前的伟大精神动力。

二、采取商业运营模式开展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优势分析

长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工作,一直深受社会关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采取商业手段做好长城文化遗产的商业性保护与开发,日益彰显其优势。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不少长城沿线地区通过设立长城旅游景点、开发长城文化产品等方式,既为当地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也让长城文化得到更广泛的传播与发展。采取商业运营模式开展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缓解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中资源短缺的问题

我国以往对长城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是借助政府力量,由政府安排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开展相关保护开发工作。但是,长城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工作是一项非常庞大的工程,单靠政府很难完成这一工作。因此,过去几十年,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开发资源短缺问题是一个难以克服的困难问题。采取商业化运营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长城文化遗产保护中资源短缺的问题。商业化运营,可以充分吸收社会资源投资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对政府资源投入的依赖性。同时,通过商业化运营,可以让参与长城文化遗产保护与保护的商家获得一定经济收益,刺激他们进一步加大对长城文化遗产开发的资源投入力度。

(二)实现长城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保护开发

商业化运营模式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实现长城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保护开发。商业化运营为长城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源助力。通过商业化保护与开发,让很多原来边缘地区的长城文化遗产得到进一步挖掘,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长城文化遗产的内涵。2008年,长城山西段古北口等地进行商业开发,设立专项长城文化旅游区。通过商业开发,原来陈旧的城墙得到很大程度上的修复和完善,地方百姓对长城文化的保护开发意识也得到明显提升。同时,为了打造地方长城文化旅游品牌,当地长城文化保护开发机构会同众多参与企业,共同对长城文化遗产等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挖掘。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旅游者的兴趣,并为当地长城文化遗产进一步持续性保护开发带来动力。

(三)深入挖掘长城文化遗产的经济与社会价值

采取商业化运营模式,能够更加深入地挖掘长城文化遗产的经济与社会价值。从经济价值角度看,长城文化遗产的商业化开发能够为地方政府、百姓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以河北慕田峪长城为例,2016年该旅游景点共为当地带来3.9亿元的门票收入,如果加上其他各种延伸产品与服务收入可以达到十几亿左右。从社会价值角度看,长城文化遗产的商业化保护与开发,也能够实现长城文化社会价值的提升。不少游客来到长城景点,会对长城文化产生更加直观的印象,能够增加他们对长城文化、长城精神的认同感。随着商业化开发的不断提升,会吸引更多游客到来,让长城文化、长城精神传播得更加深远。同时,不断增加的旅游收入为长城文化遗产的经济与社会价值的提升提供了资金保障。目前,国内一些地方长城文化遗产的商业化运营已经初步形成了良性循环。

三、长城文化遗产商业化保护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采用现代商业手段做好长城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具有明显的优势。但是,商业化运营模式本身也会对长城文化遗产原生态发展带来一定破坏。当前我国长城文化遗产商业化保护开发中存在过度开发、轻视保护、过于追求经济价值、忽视社会价值等问题。要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长期有效的长城文化遗产商业化开发策略。

(一)长城文化遗产商业化保护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1.过度商业化,导致长城文化遗产原生态的破坏

适当的商业化开发保护,的确有助于长城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但是过度的商业化开发,就会对原有长城文化遗产的原生态带来破坏。长城旅游的兴起,为沿线带来经济收益的同时,一些游客不文明的旅游行为也给长城文化遗产的原生态带来损害。有的游客在城墙上刻字留言,个别游客甚至盗挖墙砖。还有的游客四处乱扔垃圾,导致当地自然生态的破坏等。原生态的长城文化遗产才是真正值得保护的对象。endprint

2.过于追逐商业利益,不利于长城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商业化利益驱使下,原有长城文化的社会价值效应被漠视。这种做法不利于进一步做好长城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工作。有的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更多商业利益,更加乐于兴建高端酒店、娱乐场所等,对长城文化的保護力度明显不足。因此,必须处理好长城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关系,在谋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又能更好地开展长城文化遗产的继承与发展。

3.长城文化遗产商业化保护开发的专项政策相对欠缺

长城文化遗产商业化保护开发的专项政策相对欠缺,是影响当前长城文化遗产商业化保护与开发的重要因素。长城沿线文物古迹众多,不同地方长城文化遗产又有自己的特点。因此,当前政府出台制定的一些长城文化遗产宏观保护开发政策,并不能完全满足不同地区的要求。尽管一些长城沿线的地方政府结合自己地方特点,出台制定了地方性商业开发政策,但大多数商业化开发政策也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二)加大长城文化遗产商业化保护开发力度的建议

1.商业化开发应当与长城文化遗产原生态有机结合

长城的商业化开发应当以不破坏长城文化原生态为前提。简言之,应当在妥善维护长城文化遗产原生态的前提下,再开展相关商业化开发举措。应当建立长城文化遗产商业化开发与原生态保护有机结合的商业开发模式。在一些长城旅游景点,应当规范商家和游客的行为举止,对一些肆意破坏长城生态环境的人员进行严厉的追责。同时,对一些重点长城文化遗产应当以保护为主,不应当轻易开展商业化运营。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单位应当设立专业生态评估团队,对长城文化遗产的商业化开发进行生态评估,定期上报评估材料,为长城文化原生态保护提供科学评估数据的支持等。

2.建立长城文化商业利益与文化遗产继承与发展的融合机制

开展商业化长城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不能过于重开发而轻保护,更不能片面追求商业利益,忽视长城文化遗产的继承与发展。长城文化遗产的商业化开发应当以保护与开发并重,经济价值与商业价值融合。如果商业开发对一些长城文化遗产带来一些损害,应当停止开发,以保护为主。即便是一些同意商业化开发的长城文化遗产,也要实现保护为先、开发为后。只有这样,才能做好长城文化遗产真正的继承与发展工作。长城文化遗产的商业性开发,应当有助于文化遗产的继承与发展,而不是阻挠文化遗产的传承与进步。

3.制定科学完善的长城文化遗产商业化保护开发政策

制定科学完善的长城文化遗产商业化保护开发政策,是有效指导长城文化遗产商业化保护开发的宏观保障。我国中央立法机关应当结合长城文化遗产商业化保护开发的实际、未来变化发展的趋势及特点,出台制定更加细致完善的长城文化保护开发宏观法规政策。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应当出台制定更加科学完备的地方性长城文化遗产商业化保护开发政策。不同地方政府之间还可以建立立法合作机制,相互借鉴对方在长城文化遗产商业化保护开发中的成功经验等。

四、结语

长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工作非常重要。采取商业化运营模式,做好长城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具有明显的优势。但是,当前长城文化遗产商业化保护开发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城文化遗产商业化保护开发长效机制。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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