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微型面包车管理及使用现状
2017-12-08
我国微型面包车管理及使用现状
在我国,面包车应该属于争议比较大的一类车型。一些人认为,面包车价格低、空间大,性价比高,另一方则认为,面包车受制于成本控制,安全性能太差。目前,我国自主生产的面包车大部分售价在3-5万之间,相对于其他车型,面包车的低价确实吸引了很大一部分消费者购买。从购买群体来看,我国面包车主要消费群体为中小城镇和农村等偏远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的个体从业者和农民等低消费群体。
成本的控制必然会引起车辆各项性能的缩水。一些面包车生产厂家为片面追求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在面包车的设计和制造工艺、安全防护、车辆的五大总成发动机、变速器,前桥,后桥,车架和钢材的选用受限于制造成本的控制,较少的考虑车辆的综合安全技术性能。相对其他载客汽车,呈现车身行驶稳定性差、轮胎窄小抓地力差、重心不稳、发动机性能低、车架及车身A柱、B柱、C柱及车体刚性差、身抗冲击能力极差、制动性能差、安全性能差等共性的特点。
如上所说,我国面包车消费群体主要在农村,加之面包车主要行驶在农村、山区等道路状况较差的道路,通常满负荷甚至超负荷使用车辆。较差的道路环境和长期超负荷的使用,导致面包车车况差,“病车”上路问题突出,安全隐患非常大。这就导致农村面包车安全问题尤其突出。
事实上,面包车的安全问题,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归根到底都是管理层面的问题,要寻找破题政策也要从管理层面入手。那么,目前我国面包车安全管理状况如何?突出的农村面包车安全问题又是何种状况?
微型面包车安全管理现状
2013年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汽车专家应朝阳发表《浅议微型面包车交通安全管理改进对策》,对我国微型面包车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过详细介绍。
使用管理措施不到位
微型面包车只是社会各界对7-9座的一厢式载客汽车的一种通俗说法,并没有专门的术语和定义。根据现行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微型面包车属于载客汽车中的乘用车的一类,车辆类型一般为小型普通客车或微型普通客车。由于对微型面包车没有明确的界定,客观上不利于对微型面包车做好 “底数清、情况明” ,在相当大程度上限制了各地将微型面包车从乘用车中单独列出来作为重点车辆严格管理。
由于基础工作的薄弱以及对微型面包车的特性认识不足,许多地方在路面管控上仅将微型面包车简单的划入 “7 座以上载客汽”进行常规的纠违查控,导致对微型面包车超速、超员、客货混装、病车上路等情况违法查处力度明显不够。同时,由于对微型面包车作为城镇间生产资料运输和生活外出载客工具的特定活动规律认识不充分,导致通过常规的卡点设置和巡逻管控难以实现对这部分车辆的有效管控。此外,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时,容易忽视对微型面包车驾乘人员的宣传,使他们逐渐成为宣传的盲区。
技术标准和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存在不足
微型面包车的被动安全性差,一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死伤后果严重。受成本控制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微型面包车在设计和制造上往往以达到国家最低标准要求为原则。目前,虽然在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以下简称 《公告》 )强制性项目检验中,微型面包车也必须执行正面碰撞防护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但由于标准中的评价指标仅限于前排乘员、并不包括后排乘员,且前排乘员的碰撞防护评价指标也较低; 因此,即使是按照标准进行正面碰撞防护测试合格的微型面包车,在和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后, 车内乘员也无法得到基本的防护。如果考虑进行 《公告》试验的样车均为经过加强设计才能勉强达标等因素,实际生产和使用车辆的正面碰撞防护性能更差。由于标准技术内容的不科学和汽车生产监管体系的不完善,导致我国微型面包车普遍自重较轻、车辆结构强度差,加上我国微型面包车通常多人乘坐甚至超员的实际状况,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伤亡极其惨重。
微型面包车的安全装置配备要求低
我国微型面包车实际使用特点和中型载客汽车(10至19座载客汽车)相近,但其是针对低消费群体而设计制造,与客车或轿车相比在车身选材、转向系、行驶系、制动系、传动系、底盘制造技术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距。制动防抱死系统 (ABS)、安全气囊、车身稳定控制、车门防撞杆等安全配置和技术很少采用,即使采用市场可接受度也不高。微型面包车重心相对较高、行驶稳定性差。微型面包车通常车身高、轮距短,并且我国的微型面包车通常乘坐人员较多, 导致整车行驶稳定性差, 尤其是在高速公路、山区公路、城市快速路上或在雨雪等恶劣天气环境下行驶时,极易发生侧滑、 侧翻事故。需要注意的是,当前微型面包车由小排量、小尺寸的微型车向大排量、大载量的小型车发展的趋势十分明显。
我国农村面包车运行现状
道路交通环境差,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滞后。近几年虽然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建设的投入,“村村通”工程对路面进行了硬化,但道路环境未得到根本改变;道路设计和技术含量等级低、道路施工工艺及质量差、路面窄、坡陡弯急、交通标志标线、警示标志及波形护栏、防撞墙等安全防护设施普遍严重缺乏。事故黑点路段长期得不到有效的治理,危险路段仍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部分农村偏远欠发达地区受历史、环境的影响,乡村道路多为沙土路、盘山路、临水、临崖、路陡弯急、两侧村庄、学校又较多,而且未设置任何交通标志、标线,无法正确警告和提示驾驶员安全行车,道路交通条件处于混合交通的状况,道路通行条件十分艰苦,这些道路正是农村面包车主要的通行道路,是农村面包车使用群体从事生产、生活等活动的主要区域。较差的安全防护状况给道路交通埋下了严重安全隐患,时刻危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由于面包车的购买和使用群体主要是个体从业人员和农民,它的服务群体也多为文化程度往往相对较低的农民,面包车主要用户群体集中在务工、小生意经营者和乡镇非法客运者当中,他们接受法律法规宣传的机会、渠道非常有限,游离于常规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外,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接触不多、了解不够,乘车人不主动拒绝乘坐有明显违法行为的面包车,即使车内座位已满,乘车人只要车上有空间就会拼命挤上车。在乘坐过程中大多不系安全带,意识不到存在的潜在危险,给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乘车人为了赶时间、图方便,对面包车超员、超载、带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觉得司空见惯,认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是小事小错,不算什么违法行为有车坐就行,意识不到存在的潜在危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就不堪设想。
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现象突出。面包车绝大部分属于个人所有,主要用户群体为中小城镇和农村等偏远地区和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的农民、个体从业者,以及非法客运人员,他们的文化程度往往相对较低,集中统一管理难度大,驾驶人缺乏有效的交通安全教育,面包车超员、超速、乱停乱放、未按时年检、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现象突出。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客流量大,面包车严重超员、超速行驶、客货混载等现象成为诱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隐患。
监管缺失,综合治理能力滞后。面包车非法客运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面包车安全监管机制上存在缺漏,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面包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产生的社会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等职能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自为政,没有加强联动机制和形成监管合力,导致对农村面包车的综合治理能力差。同时由于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人员严重不足,很难将监管力量时刻延伸到每一条道路特别是农村公路,农村道路交通监控设备的资金投入非常有限,导致对面包车的违法行为取证非常困难,不能及时查处面包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农村面包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存在监管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