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的关联性研究

2017-12-05宋卫中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2017年8期
关键词:创意产业关联性知识产权

宋卫中

[摘要]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技术的时代背景下,创意产业发展迅猛。文章认为,目前学术界认定的创意产业代表性概念之间差别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意产业的发展。提出以全球创意产业的兴起与发展历程为参照,创意产业可定义为以个人智慧、技能产生的文化、科技信息为载体,以知识产权为核心,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实现价值,具有高附加值和强辐射性的新型服务业,并分析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的关联性,为中国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些启示。

[关键词]知识产权;创意产业;关联性;新型服务业

创意产业一词,英文翻译为Creative Indus-tries,中文也可以翻译为创造性产业、创意工业。当今知识经济方兴未艾,传统产业面临着转型升级,创意产业可谓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托产业。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一课题,指出创意产业可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一种新兴产业。我国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可以帮助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国家策略。我国不少城市将扶持和发展创意产业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纷纷规划和建设各种创意产业园区、集聚区,吸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口。本文通过探讨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尝试回答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具有何种关联性这一问题,对中国创意产业的发展提出若干建议。

一、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的概念界定

创意产业概念的代表性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类观点是创意产业由三要素构成,包括以个人创造力和技能为动力,以知识产权开发运用为手段,以创造财富和广泛就业为目标,强调创意产业属于新兴的文化产业。这一概念是由英国文化媒体体育部发布的《创意产业图录报告》确定的。第二类观点是创意产业是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突破传统产业形态,属于新型无边界产业。这种观点以英国经济学家约翰·霍金斯、中国学者厉无畏为代表人物。x第三类观点是创意产业并非确定的产业门类,创意产业中的创意可以创造财富和价值,为产业发展提供动力支持。澳大利亚经济学家Jason Potts认为,创意产业是一种社会网络市场,即通过社会网络依据网络化价值进行选择性生产和消费而产生价值的经济活动的总和。

创意产业概念的三类代表性观点存在较大差异。第一类观点中,英国政府报告界定的创意产业概念影响较大,但这一概念的定义项中重复出现了“创意”,属于重复定义,没有说明“创意产业”本质属性,也没有限定具体的行业门类。此外,创意产业确定范围与文化产业紧密关联,导致创意产业被错误认为属于文化领域。实际上,创意产业的出现,正是由于创意已经突破了传统的文化媒体领域,有了新的更广泛的应用。因此,此定义较为狭隘,无法全面涵盖创意产业的内涵。第二类观点突出了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的内在联系,强调创意产业是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产业形态,但第二类观点认为创意产业属于新型无边界融合型产业,处于价值链上游的创意产业能够在传统产业内实现无边界融合。这种定义导致创意产业在产业结构中无法找到切实的落脚点,农业、旅游业等传统产业都需要创意,没有必要单独设立一个创意产业。第三类观点认为创意产业属于一种具有创新驱动特点的社会网络市场或者传统产业,本身就不是一个独立的产业门类,创意产业的产业形态范围无从界定。创意产业是一种表达创新思想的概念。

各国学者界定的创意产业概念有较大差异。一方面,创意产业包含的产业门类不断发展变化,导致界定创意产业的概念较为困难。随着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传统产业也在不断地推陈出新、融合发展。不少传统产业门类虽然沿用原有名称,但其内容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以英国创意产业为例,相比于1998年英国创意产业的门类,现行英国创意产业增加了数字媒体等新产业,仍然保有的电影传统产业内容也发生了质的变化。创意产业包含门类不断变动,增加了界定创意产业概念的难度。另一方面,创意产业在理论研究上还不成熟,各国社会经济和文化传统不同,学者对创意产业的解读各有侧重,现阶段很难形成一个相对统一的概念。本文认为,创意产业是以个人智慧、技能产生的文化、科技信息为载体,以知识产权为核心,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实现价值增值,具有高附加值和强辐射性的新型服务业。

知识产权,英文翻译为Intellectual property,中文翻译为知识财产权或者智慧财产权。定义知识产权的方法很多,可以大致分为列举类和概括类。《创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就是用一一列举的方法来说明知识产权的定义,其规定的知识产权有:与文化艺术和科学作品相关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音制品权利、发明权利、外观设计权利、发现权利、商标权利、商业标识权利与反不正当竞争权利等。

我国大部分学者采取概括的方法来给知识产权进行界定,这其中有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定义:第一个代表性观点是郑成思先生的观点,他认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在于智力创造的成果;第二个代表性观点是吴汉东先生的观点,他指出知识产权的客体除了智力活动创造成果外,还有经营管理中的标记和信誉;第三个代表性观点是刘春田先生的观点,他主张知识产权的客体由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组成;第四个代表性的观点是张玉敏女士的观点,她强调知识产权的客体不仅有创造性智力成果,还有商业标识等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本文认为,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和经营性标记、信誉所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在于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知识产权的客体为非物质财产,知识产权主体无法实在而具体地控制知识产权客体。

二、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的关联性

张斌认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了创意产业生产出来的创意产品;李殿伟等指出,知识产权是创意产业最重要的资产;x于智慧认为从物质财富的角度看创意产業,创意产业就是知识产权的设立、保护和积累的过程。从创意产业的概念表述可以看出,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密不可分,具有内在关联性。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的关联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创意产业生产的创意产品可成为知识产权的客体endprint

创意产业中的“创意”与“创意产品”不同,创意仅仅表示有创造性的想法,这种创意进一步形成具有财产价值的创意产品,才能成为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客体。创意产业中的创意是否能够为创意产业创造价值,取决于创意是否能够形成创意产品。这种创意产品可以在市场进行流通和消费,属于知识产权客体。洛克认为,人的天赋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除了人身权利外,人类劳动作为人自身的自然外在延伸,应当包括在人的天赋权利范围之内。因此,人对其自身劳动产生的知识产品享有财产权。创意产品产生后,其本身并不能产生稀缺性,创意产品本身是非物质的,它要成为经济学上的财产,就要由法律创设出一种保护创意产品的制度,以便使创意产品成为具有稀缺性的知识产权客体。综上,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创意产品提供了一种财产保护机制。

(二)知识产权贯穿创意产业的价值创造过程

波特创立了一种价值链理论,这种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企业创造的财富主要来自于企业价值创造链条上的一些特定价值创造的行为;潘瑾等认为创意产业的价值链应该分成四段,创意产业价值的增值历程需由知识产权的妥当保护。本文认为,创意产业的价值链可分为三大阶段,创意产品的主线可分为创意产品的创造、销售和传播阶段。知识产权渗透在这三个阶段,分别称之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在创意产品的创造、销售到传播的三个阶段中,创意产业也达到了价值的增值(见图)。

(三)创意产业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的适当保护

创意产业生产出的每一个创意产品都凝结了创造者独有的智慧、技能和劳动,具有鲜明的创造性,创意产品显然属于智力成果。虽然创意产品的创造者可以借鉴公有领域的信息,但不能简单复制前人的勞动,这样才能形成具有独特性的创意产品。前文提到,创意产品具有创造性,加之创意产品有稀缺性和信息共享的特点,使得其应该而且必须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创意产业经营者要盈利,必须让创意产品通过知识产权来保护。@如果创意产业的经营者投入了各种资金和人力,却没有回报,那么创意产业就很难得到持续发展,长此以往,整个行业就面临着全面溃败的危险。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意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创意产业蓬勃发展的生命力。

但是,知识产权制度对于创意产业的保护并不是绝对的。尽管知识产权属于私权,但是它与传统的物权又有不同。知识产权权利人行使的权利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可以禁止其他人在一定的期限内禁止使用相关的知识信息。国家的公权力需要在社会公共利益与保障个人私权之间划出一定的权利限制,详细规定出知识产权的内容,限制知识产权权利的有效期限,这些都让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得更加明显。知识产权制度就是要在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产权所有者的权利之间寻找一种平衡,既要保护知识产权,也要促进知识的传播和社会的进步,具有明显的利益平衡特征。创意产品创造者通过吸收借鉴公有领域的信息形成创意产品,需要通过创意产品的私有化、权益化来获得收益,知识产权相当于创意产品创造者和公众之间的一份合同,通过这份合同,创意产品发明者获得某种具有限制性的垄断利益。@如何在创意产品的垄断与限制之间达到利益平衡,这一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

三、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关联性对我国创意产业发展的启示

综上,创意产业作为信息全球化的知识经济催生下的新型服务业,其竞争力即为创意产品的产权交易,即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是创意产业中的创意产品的产权形式,创意产业的运行本质上是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和交易。我国创意产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对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密切配合。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的密切关联性,可以给我国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以下启示:

(一)我国应当制定相应的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策略

创意产业与知识产权具有内在关联性,制定创意产业策略时,需要对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进行顶层设计和引导。2008年,国务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从国家层面提出了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目标和措施。中国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有国家级的顶层设计规划,在创意产业政策的顶层设计中理应包含相应的知识产权策略。

(二)创意产业应当受到知识产权制度的妥善保护

创意产业以知识产权为核心资产,其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从创意产品的生成、开发到创意产品的消费,知识产权贯穿创意产业运行的整个流程。然而,我国知识产权现行制度并未对创意产业进行针对性的保护,我国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服务模式和保护措施等各个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合理规范和系统完善,是中国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三)创意产业知识产权风险应当受到管理和控制

随着物质水平的提高,社会公众对于具有精神需求性质的创意产品消费数量日益增多,这也是创意产业发展壮大的不竭动力。但对于每一个创意产品如电影、游戏、设计方案来说,社会需求具有不确定性,牵涉到个体偏好、时尚潮流、地域差别、经济形势、社会环境、文化差异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增加了创意产品的风险。同时,在互联网经济和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创意产业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变得更加便捷,对非法复印的控制更加不易,随着创意产品控制难度越来越大,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风险变得复杂。创意产业这种高风险性与高回报性并存的特点,使得创意产品的知识产权风险需要得到系统的管控,避免和减少创意产业知识产权风险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农媛媛]endprint

猜你喜欢

创意产业关联性知识产权
四物汤有效成分的关联性分析
重庆五大举措打造知识产权强市
艺术设计在赣州文化创意产业中的体现
创意产业视阈下加强艺术设计实践教学的对策
关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几点思考
设计艺术在创意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与关系分析
如何准确认定排污行为和环境损害之间的关联性
CRP检测与新生儿感染的关联性
知识产权
关于矩阵的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