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电信诈骗犯罪的防控和打击研究
2017-12-04吕宜臻
摘 要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各种犯罪活动借助互联网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电信诈骗犯罪分子能够利用新兴技术对人们进行诈骗。为此,我们要重视犯罪分子活動的特点,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公安机关不仅要提高自己的技术能力,加强网络监管,做好宣传工作,注重对犯罪分子的防控。同时,公安机关还要注重内部交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对犯罪分子进行有效打击,保障人们的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法律的尊严。
关键词 “互联网+” 电信诈骗 防控 打击
作者简介:吕宜臻,延边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7.174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各种犯罪活动借助互联网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电信诈骗是指通过采取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来骗取财物的一种行为,其受害群众广,传播速度快,借助互联网的发展愈演愈烈。目前互联网已逐步升级为“互联网+”,这是互联网思维进一步实践的成果,它能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作用,提升社会整体的创新能力和经济发展能力,但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快更新的途径。如何对电信诈骗实施有效的防控和打击,是“互联网+”时代我们应该重视的问题。
一、“互联网+”背景下电信诈骗的特点
(一)犯罪活动范围不断扩大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更新发展,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活动,使得电信诈骗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他们通常利用人们的心理弱点,通过编造虚假信息,借助互联网在极短的时间内发布和传播信息。信息的传播借助互联网不断散发,导致犯罪范围不断扩大。他们的犯罪活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受害群体从普通民众到企业老板都普遍存在。
(二)犯罪活动手段多样
电信诈骗的手段多样,更新速度快,从一开始只是编造一些虚假短信对人们进行诈骗,发展到现在借助互联网形成了一种高智慧型的诈骗。诈骗的借口也越来越多样,从最原始的中奖诈骗,发展到现在的电话欠费、敲诈勒索,甚至冒充公安机关声称办案、冒充受害人亲属要求汇款、冒充银行核对信息、冒充电视台节目中奖。电信诈骗的手段随着科技的进步更新迅速,令人防不胜防,有时在短短一个多月就能产生新的骗术。
(三)犯罪更加专业化、集团化
电信诈骗不仅利用新技术不断更新自己的骗术,更是呈现出专业化、集团化的特点。犯罪分子通常进行团伙作案,他们内部具有比较严密的组织,采取企业化的方式运作,内部每个人都有具体的分工,但各分工环节联系却并不紧密,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活动带来相当大的难度。集团化的电信诈骗活动能够充分利用现代的高科技技术,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这种专业化的犯罪活动给人们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大,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
(四)犯罪越来越隐蔽
由于电信诈骗是借助电话、信息、互联网进行犯罪的,这种非接触性的犯罪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没有作案现场,没有具有痕迹的物证,对犯罪证据的提取难度大。电信诈骗犯罪活动还能利用信息技术销毁犯罪网络信息,对信息的追踪难度大。
二、“互联网+”背景下打击电信诈骗面临的问题
(一)对罪犯信息追踪难
电信诈骗借助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犯罪分子通常借助未实名登记的电话卡或套用他人的银行卡进行犯罪,在互联网上通过登记虚假资料或者租借国外服务器进行诈骗,诈骗团伙具有很强的技术支撑,在进行诈骗之后能够利用技术手段对信息痕迹进行清除销毁,这使得公安机关很难对罪犯的信息进行追踪,难以及时处理犯罪信息。
(二)缺乏专业技术支撑
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信息处理中存在技术难度,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新的诈骗技术也层出不穷,作案人员通常能够使用更加先进的技术设备进行犯罪,而公安机关由于设备陈旧,网络技术长期没有更新,使得对犯罪分子的追踪确认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撑。犯罪分子的技术力量使得电信诈骗犯罪本身具有的隐蔽性和专业性更强,甚至把犯罪窝点设立在地下等隐蔽的地方,使得公安机关难以做出及时有效的信息追踪。
(三)难以及时处理
电信诈骗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在针对电信诈骗犯罪活动过程中,不仅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持,还需要大量的警力进行配合才能成功破案。但现在公安机关对电信诈骗设置专案的办案人员很少,加上犯罪信息在互联网上传播力度大,信息追踪难等特点,使得对电信诈骗犯罪分子难以及时进行处理,公安专案人员和公安技术力量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电信诈骗犯罪率的需要。
三、“互联网+”背景下如何加强电信诈骗的防控
(一)加强群众信息保护
犯罪分子在网上进行诈骗时首先把获取群众信息作为犯罪的基础,如果他们不能掌握受害人的信息,那么他们的犯罪活动就无从下手。公安机关要注重运用当前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有针对性的保护方案,注重犯罪活动的源头防控,加强信息技术人才市场的管理,对以泄露他人信息以获取利益的相关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加强对群众信息的保护,有利于切断犯罪的源头,使犯罪分子无机可趁;有利于保护人们的个人信息,减少人们受到犯罪分子骚扰的频率;有利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现有的相关个人信息保护法案,使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更加健全。
(二)对用户信息实名登记
公安机关在对电信诈骗进行防控的时候,要注重使用户在登记电话卡、银行卡信息的时候进行实名登记。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登记部门的监督,让他们严格实行登记制度。如果实名登记制度不能严格实行,就会对本来信息获取难度就大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防控带来更大的困难,使得公安机关虽然很想为人民群众办案,但因线索无法追寻而难以破案,给人们群众带来物质和精神层面的损失。如果相关登记部门能够对用户进行实名登记,公安机关就能够根据这些信息找到犯罪的源头,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使人们生活在更加安全的环境中。相关部门对用户进行实名登记,有利于减少犯罪分子的活动频率,制约犯罪活动的犯罪方式;有利于信息追踪,使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在犯罪后公安机关能够有迹可循,进一步提高破案率,为人们营造更加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endprint
(三)加强网络监管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络的监管,这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净化网络环境,使人们的网络生活更加绿色健康,还有利于對网络中出现的犯罪活动进行制约和打击,通过对网络中出现的信息片段的获取,推断出各信息片段之间的联系和其所扮演的角色,把复杂的案情进行分析整理,有利于更好地打击犯罪活动。
(四)加强相关人员网络安全知识培训
公安机关要注重培养相关的网络人才,让他们积极学习相关的网络技术并且随着技术的发展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建立专业型的队伍。专业型的队伍建设能够提高公安机关对电信诈骗的防控和打击力度,在发现犯罪信息的时候及时做出处理,增强公安机关的办案效率。
(五)做好宣传工作
公安机关要注重对人们进行防诈骗知识的宣传,使人们能够提高警惕性。目前公安机关应加大电信诈骗的宣传力度,不仅要注重通过网络技术进行宣传,还要注意组织群众进行自我宣传,让群众能够在社区和网络上了解这种犯罪活动的特点和常用手法,让人们了解电信诈骗活动,提高对电信诈骗的警惕性,减轻自己的损失。
四、“互联网+”背景下如何加强对电信诈骗的打击
(一)建立专管部门
公安机关针对电信诈骗犯罪要成立专管部门,使相关人员能够熟知这一犯罪方式的特点,在发生案件之后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专管部门还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密切合作,在遇到案情的时候能够及时冻结受害人及犯罪分子的账户资金,及时打击犯罪活动。
(二)加强全国联动
由于电信诈骗是利用虚拟系统进行犯罪的,他们可能在异地对其他地区的人们进行诈骗,这使得仅靠受害人当地公安机关的力量,对犯罪分子的打击难以有效进行。加强公安机关的全国联动,能够共同合作对犯罪分子进行打击,利用互联网把信息传到该犯罪分子所在的地区,及时出动当地警力对犯罪分子实施抓捕活动并把审讯结果传到受害人所在地区,这样既可以有效对犯罪分子进行打击,也能提高公安机关的办案效率,节约公安机关的办案时间。
(三)注重更新信息技术
公安机关对电信诈骗活动的打击,也要依赖信息技术进行及时的追踪和处理,这不仅需要培养相关的专业人才,使他们能够主动学习新兴网络技术,还要注重设备的更新,让这些专业人才能利用最新设备及时追踪犯罪信息,利用信息技术与抓捕人员进行有效互动,让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无处遁形,提高破案效率,追回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四)主动出击打击案情高发地
案情的高发地一般是犯罪分子集聚的地区,对于案情高发地,公安机关要注重进行主动出击,加强对这些地区的网络监管,摸清犯罪分子的活动特点,对犯罪信息进行有效的收集和整理并针对这些信息进行讨论交流,力求一击必中,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对于案情高发地,公安机关的主动出击能够有效地遏制犯罪分子的活动,公安机关的对犯罪分子进行打击的时候,要注重积累经验,掌握规律,摸清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手段,有针对性地打击犯罪活动,减轻这些地区人们所受的经济财产损失,让人们能够提高防范意识,更好地学习和生活。
(五)增强警界内部交流
公安机关要注重增强内部交流,充分掌握犯罪分子的特点,建立信息的交流共享平台,促进警界内部信息交流,提高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信息的重视和手段的了解,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办案能力。增强公安机关的内部交流,还有利于建立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信息获取往往需要多个地方、多个部门的有机联动才能及时追踪犯罪信息并及时有效地进行抓捕。公安机关联动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快速打击犯罪活动,及时抓捕犯罪分子,挽回人们的财产损失,增强人们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提高公安机关的影响力和在人们心中的光辉形象。
(六)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
国家要重视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给人们带来的危害,积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制建设,使人们有法可依。国家的法制建设能够对社会群体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减少犯罪发生的频率。针对不断变化发展的电信诈骗,要根据犯罪特点积极完善法制建设,让犯罪分子受到相应的处罚,国家要注重对犯罪分子的思想教育,让他们能够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以积极健康的心态投入到社会生活中,而不是投机取巧,做伤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
五、总结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各种犯罪活动借助互联网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电信诈骗犯罪活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犯罪范围不断扩大,犯罪手段更加多样,更加呈现专业化、集团化的特点,而且通过互联网进行诈骗,具有强烈的隐蔽性。这些特点使得公安机关难以对犯罪信息及时处理和追踪,对电信诈骗的犯罪活动打击效力不大。为此,公安机关不仅要重视对电信诈骗的防控,注重加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对用户进行实名登记,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加强网络监管,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也要注重对犯罪活动的打击,建立电信诈骗专管部门,加强全国联动,促进警界内部的交流,增强法制建设等手段,有效打击犯罪活动,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使人们能更好地生活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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