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对134号文的调整”
2017-11-30
2015年4月,財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即134号文。
2016年4月27日,一份名为“对134号文的调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最新调整方案被知情人士披露。
重大变化之一:先前的 “吨百公里电耗”变身对乘用车的“分段百公里耗电”要求。
方案显示: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要求:
M≤1000kg时,Y≤0.014×M+0.5; 1000
在此前流传的讨论稿中,纯电动乘用车补贴标准中第一次引入的“吨百公里耗电量”,要求吨百公里电耗不超过13kWh,引人注目。经理论上估算,整备质量越高的车型,吨百公里耗电量数据反而越小,显得更加节能。
最新的补贴草案将“吨百公里耗电量”要求改为了分段式的“百公里耗电量”要求,测算方法也更为复杂。按照该算法,编者从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目录中选出了三款整备质量不同的车型,按粗略算法,得出百公里耗电量要求和实际百公里耗电水平(见表1)。
此表中的百公里电耗计算方法为动力电池载电量/综合续航里程得出。方案要求的百公里耗电则是在工况测试条件下的百公里电耗,两者之间会有差异,但基本正相关。
照此表对比可见,车型A为代表的微型电动车仍然受限。而更大的车型C和车型E过关。与“吨百公里电耗”指标要求效果类似。
百公里电耗指标要求在《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中也提出过,试制样车技术要求对车辆经济性提出了相关指标,根据车辆整备质量的大小,细分了对应的综合百公里电耗要求。虽然这是一份面向新准入者的规定,但梳理已进入目录的纯电动乘用车的性能参数发现,部分主流新能源车型也未达到相关要求(见表2)。这项标准的制定逻辑,比现版2016年~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多了车辆经济性的考量,避免企业单一追逐续航里程的延长,转向综合性能的提升。
另外,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孙逢春在4月22日透露,目前工信部在最近两三个星期,对2009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的管理规则》进行修订,预计新政策即将修订发布。
新的技术标准与管理规定在不断调整优化,相应准入门槛和补贴政策也在调整。
重大变化二:10m以下客车补贴标准按比例系数折扣
方案说:新能源客车产品纯电动续航里程应满足实际运行需要,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性能稳定并安全可靠。6m<车长≤8m客车补助标准调整为按照标准车0.3倍给予补贴,8m<车长≤10m客车补助标准调整为按照标准车0.6倍给予补助。
业内普遍有对新能源客车补贴偏高的质疑,因此降低客车补贴避免企业哄抢是必然趋势。相比之前的补贴方案“6m<车长≤8m客车按照标准车0.5倍给予补助;8m<车长≤10m客车按照标准车0.8倍给予补助”,新补贴草案对这两类车型的补贴额度将分别缩水40%和25%。
重大变化三:电动物流车按电量补贴,电量越大补贴单价越低
纯电动货车、运输类专用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5,其他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按试验质量)不超过13kWh。
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电池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计价方式给予补助(见表3):电量在50kWh及以下的部分按照1800元/kWh核定;电量超过100kWh的部分按照1000元/kWh核定,单车补助总额上限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