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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疑

2017-11-30王登山律师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17年2期
关键词:工程进度发包人承包人

王登山 律师

律师解疑

王登山 律师

问题

问:发包人长期拖欠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怎么办?

2015年初,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将某工程交承包人施工,约定按照每月完成量的70%支付进度款。施工过程中发包人长期未按约支付进度款,累计拖欠1.3亿元,承包人无资金施工,若停工则担心甲方反索赔,如不停工承包人企业又无力垫付。请问:甲方长期拖欠进度款,承包人怎么办才能防范法律风险?

律师观点

律师观点:

1.承包人首先要固定有效的证据证明发包人拖欠工程进度款。

承包人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发包人和监理报送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拨付工程进度款申请,并做好有效签收;并通过影像资料证明承包人报送的已完工程量是客观发生的真实的。

2.承包人向发包人签发书面的催付进度款通知书。

承包人在有证据证明发包人拖欠工程进度款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向发包人签发书面的催促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通知书,要求发包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下欠的进度款。如果发包人仍然不支付,则构成违约。关键是承包人要收集固定发包人已经违约的证据。

3.承包人可以选择合法停工。

当发包人拖欠工程进度款且拖欠达到一定期限和金额,经承包人催促仍不支付的,承包人选择停工的,应当向发包人、监理发出正式的停工通知。明确停工理由、停工开始时间、 现场状况,包括工程界面、现场机械设备等情况,另外可声明恢复施工的条件 。

4.工程停工后,承包人应积极采取措施,适时时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收集停工证据。停工过程中,应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对工程现场状况进行证据固定,主要针对现场的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和施工界面进行影像固定,影像要显示拍摄时间。也可选择公证方式,为将来索赔做收集证据准备。

可以向发包人再次发出《催要工程进度款通知》,并主张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根据发包人支付进度款情况,承包人可以选择签订《复工协议》。该协议需对停工原因作相应说明,并对工期顺延作出安排,避免将来发包人就工期延误进行索赔。

如果发包人在工程停止施工后仍不支付进度款,承包人应当及时发出《解除合同通知》,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不能长期停工;承包人应要求对整个工程进行结算,要求发包人支付现场完工程量的所有价款,而不仅限进度款。

5.及时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

承包人合同解除通知发出后,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根据双方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提起诉讼或仲裁。为了确保将来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依法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承包人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被告发包人的财产银行存款或其它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保全措施。

作者单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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