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当代意义
2017-11-29张文珍
张文珍
【摘 要】中国古代巡视制度源远流长,独具特色。它萌芽于原始社会,形成于汉代,成熟于盛唐,完备于明清,历代相沿,久盛不衰,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值得借鉴的东西,既是中国当代巡视制度的重要历史源泉,也是人类法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当代中国社会加强制度反腐、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古代巡视制度;健全制度;当代意义
中国几千年的监察制度史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值得借鉴的宝贵财富。在中央对地方的监察上,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皇帝和中央监察机关定期或临时派遣官员巡视地方,我们称为巡视制度。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巡视制度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它萌芽于原始社会,形成于汉代,成熟于盛唐,完备于明清,历代相沿,久盛不衰。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某些特质对于我们在当今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加强制度反腐、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发展及其特点
(一)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历史脉络
1.中国古代巡视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尧、舜、禹时期的天子巡狩制。春秋战国时期,建立了“巡县之制”,国君、相国、郡守都可以巡视地方。
这一时期的巡视还没有形成制度,其目的在于管理农业生产,祭祀名岳山川,整顿吏制,纠察不法行为以及选拔人才。
2.西汉时期,汉武帝创设了对地方巡視监察的刺史制度,开创了中央政府监察官员巡察地方的先例。同时,汉代在郡级地方政府中增设督邮一职,掌管县内官吏的监察。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设独立的监察机关——御史台负责监察地方行政。
专职监察刺史的出现和专门巡视机构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最终形成。
3.唐朝设立了“一台三院”的巡视监察制度。即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台”,直接受皇帝控制,专司监察之职;“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共司监察而各有侧重。中宗神龙二年,设置了一种经常性的地方巡回监察制度——十道巡按制度,巡按使由左右台及内外五品以上官员担任,任期一年。玄宗开元年间,制定了巡视监察的专门法律——《六察法》。唐宋时期的巡视制度形式多元,分工明确,制度完备,是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发展到顶峰的表现。
4.明成祖朱棣即位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六科给事中,负责监察全国官吏。将全国划分为十三道,每道设监察御史,再从中选出巡按御史,平时归都察院管理,但在履职时直接对皇帝负责。另外,明代各省还设提刑按察司,负责对所属地区经常性的巡察。清朝沿袭明制,由监察御史和提刑按察使共同负责对地方进行巡视。
(二)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主要特点
1.权威性。巡视官员具有很大的权力。汉代刺史的秩位只有六百石,却能监察二千石的地方长官。他们代表皇帝行使监察权,能够“以小监大”“以卑督尊”。
2.规范性。中央政府针对巡视官员及其巡视行为的管理,制定了一整套完善的巡视制度。例如,汉代的《刺史六条问事》,隋代的《刺史巡察六条》,唐代《巡察六条》,明代的《出巡相见礼仪》《奏请差点》《巡历事例》等。这些法规性文件,既是对巡视官员职责的明确,也是对巡视官员履行职责的约束。
3.相对独立性。巡视人员履行职责时,只对皇帝负责,不受同级甚至上级行政部门的掣肘,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力,这就保证了巡视官员能够无所顾忌,不畏权贵,独立行使监察、惩处大权。
二、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现实意义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借鉴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宝贵经验,在改革开放三十余年后的今天,推进中国当代巡视制度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以制度的形式,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到风清气正、官廉吏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立健全具有当代中国特色的巡视制度的必要性
1.建立健全巡视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政治需要。
历史和现实表明,党长期执政很容易使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沾染上官僚主义习气,滋长骄傲自满、贪图享受的心理,脱离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建立健全巡视制度是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要求。
治国必先治吏,治吏必须从严。官吏手中的权力是一种支配他人的力量,具有独占性、扩张性、排他性和蜕变性,不受监督、缺乏制衡的权力极易导致腐败。预防和惩治腐败,不仅要靠官员个人的道德自觉和自律行为,更重要的是靠一种好的制度来监督制约权力。
3.建立健全巡视制度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应有之义。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上不断探索,逐步解决了中国要不要搞法治、要搞什么样的法治、如何搞法治这三个重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治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重大推动和保障作用。
4.建立健全巡视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工作重点。在新的形势下,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积极改进巡视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
从实践看,当前还存在着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这个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不解决,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所以,巡视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局,更好地发挥巡视工作“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的作用,为和谐社会建设各项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二)建立健全中国当代巡视制度必须充分吸收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优良基因
1.独立监察是行使巡视职权的重要原则。历代监察机构行使巡视监察职权都遵循一个共同的原则,就是独立监察。监察机构独立开展巡视监察,不受任何机关和任何人员的牵制。实行独立监察制度,使巡视监察职权得到极大强化。元朝时有官员把巡视监察官员比喻为“卧虎”“虽未噬人,人尤畏之”,足见其威慑作用。
2.察纠并举是巡视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察就是考察官员的施政实情,纠就是纠察官员的失范言行。历朝历代在开展巡视监察时,始终坚持察纠并举的方针,对于勤政廉洁的官员,巡视检查官员代表朝廷予以褒奖,并负责向上举荐;对于德行不彰者,给予申责训诫;对于严重违法者,奏报有关部门弹劾。为了掌握官员政声人品的真实情况,巡察官员出巡时还注意深入民间里巷,明查暗访,称之为“风闻访知”。察纠并举,保证了巡视制度能收到真正成效,避免流于形式。
3.以下临上是巡视监察机构自身建设的重要特点。巡视监察机构专司监察职责,对其自身的监督也为历代所重视。“以下临上”是古代巡视监察机构内部自我监督的重要特点。在监察机关内部,一方面,下级或普通的监察官员可以对其直接上司监而察之;另一方面,下级官吏向上弹劾官员可以不受其直接上司的约束。这种做法,强化了监察机构内部的相互监督,对于净化监察队伍起到了一定的成效。
在社会主义中国,加强巡视机构及巡视员队伍自身建设,对于正确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能至关重要。巡视组去监督别人,同时也应加强自身监督,以保持清正廉洁、允公允能的良好形象。
批判性地继承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建立健全当代中国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巡视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要求,是净化风气、凝聚民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是丰富人类社会法治文明的一大创举,是关系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