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艺术中的主体间性研究
2017-11-28于仙
于仙
摘 要:主体间性哲学意在强调在各现象中人与人、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这也是时代发展的体现。随着时代的发展,经历了前主体性哲学—主体性哲学—主体间性哲学的不断变化,人们对看待世界的认识从“本体”到“主体”再到“交互主体”,这一发展是具有客观必然性的,在合唱艺术中,这种“主体间性”体现的更为直观且明显,哲学角度的主体间性关系在于,强调封闭条件下的存在不是每个孤立的个体,而是个体间不可分割相互作用的关系,而音乐作为作品呈现时,尤其是合唱艺术,作为人的艺术,从一个更加直观的角度阐明了这一哲学意义对人的重要性。本文通过分析合唱艺术中各主体间的关系阐述主体间性哲学对合唱艺术实际应用中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主体间性哲学;合唱艺术;现象学;合唱排练
一、主体间性的发展脉络
(一)本体论哲学——主体
从欧洲哲学起源到“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哲学兴起这一阶段,限于自我认识的缺乏和非客观性,这一时期通常被称为形而上学的本体论哲学形态。古代本体论哲学中,主要探究世界的本原或基质。这时本体论所提出的“主体”是人们思考世界本源的出发点,这里针对主体提出了一个模糊而暧昧的概念,可以将这一时期的“主体”作为“前主体性哲学”的研究对象——即世界由何而来。
(二)认识论哲学——主体
截至笛卡尔的我思哲学,前主体性哲学向近代认识论哲学渐进。这一阶段的认识论哲学围绕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中的思维和存在、意识和物质进行核心探讨,并针对其中心论题提出了主体—客体二元论,强调意识与物质绝对是两个不同的存在,在探索的过程中将人,“本我”,作为主体,不断突破自我为中心的思维状态到更高层次的自我中心思维状态,不断拓宽自我意识,否定了本体论哲学中提出的神学观点和宗教迷信,坚持科学与理性的主导位置。但这也不可避免地体现认识论哲学的局限性,过分强调主客体间的关系,导致唯我论和人类中心主义,忽视本体论的作用和存在的本质方面。近代认识论哲学提出的“主体”,其内在的理性与冷静,为现代主体间性哲学的产生提供了理论温床。
(三)主体间性哲学——交互主体
现代主体间性哲学处处体现着“人”这一本质思想,不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路线、人本主义哲学路线,还是科学主义哲学路线,最终归结对于“人”的探讨。在主体间性哲学中,存在被认为是主体间的存在,各孤立的个体被认为是交互的主体,主体间性即交互主体性,是主体间的交互关系。主体间性具有哲学本体论和方法论的意义,是对主体性的扬弃,涉及自我与他人、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即从关注主体性和认知上的“主体-客体”关系,转向关注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而把人类认知的对象世界,特别是精神现象不再看作客体,而是看作主体,并确认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间的共生性、平等性和交流关系。
主体间性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是反思后的我思哲学,这种交互主体的目的在于,打破占有式主体的封闭性而形成主体间性,同时也描述了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性和统一性,将不同主体在语言和行为上交往平等、双向互动、主动对话和相互理解和融合的关系,通过共情、语言、交往活动等思路,解决封闭主体如何确定双方与自身相同具有主体性地位。
二、合唱艺术中的主体间性关系
A·莱西在《哲学辞典》中将“主体间性”定义为:“一个事物是主体间的,如果对于它有达于一致的途径,纵使这途径不可能独立于人类意识。……主体间性通常是与主观性而不是客观性相对比,它可以包括在客观性的范围中。”从笔者的角度分析,就是在封闭性的有条件的空间内,主体对其他主体意图进行客观衡量和主观测定的过程。在合唱艺术中,这个“封闭的”具有限制性的条件,就是作品本身,参与所有演唱或演奏这个作品的所有元素是其中的主体,这些主体内部具有交互性质,我们所体验到的不同的人表现出不同的音乐,也是由于交互主体之间的关系所具有的差异性决定的。
合唱艺术中主要存在3个交互主体:指挥、作品处理、合唱队员,这3个交互主体彼此独立而又相互作用,下面做出简单的分析。
(一)指挥与作品处理的主体间性关系
这一部分的主体间性关系,往往是最容易被观众所忽视的,因为输出信息的间接性和不确定因素较多,通常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同样的合唱队同样的作品,不同的指挥却差异很大。这就涉及指挥与作品处理之间的交互主体关系了。这里的“作品处理”指的是合唱艺术中,除指挥与合唱队员剩下的部分,包括作品本身的结构、音乐元素、歌曲的伴奏、肢体动作及其他能够运用到合唱艺术中烘托合唱作品的多种艺术手段。在合唱艺术中,指挥的主观意识对整个合唱排练有着指导性作用,指挥对作品的处理往往随着个人对音乐的理解、对演出效果的实际考虑,以及从合唱队员角度和作品结构角度,进行主观和客观的分析后作出对音乐的反映。
(二)指揮与合唱队员的主体间性关系
合唱是关于人的艺术。在一个比较完整的合唱表演中,最直观的视觉对象就是指挥与合唱队员,在视觉上,人们能够通过指挥的挥拍、合唱队员的表情和肢体动作直观感受作品的情感,我们通过指挥与合唱队员的默契配合,体会到富有感染力的歌声。
以四部混声合唱为例,如果我们把一个完整的合唱表演作为一个整体,我们所能够看到的直观的主体间性关系可以用图1表示。
这是通常状态下,观众能够感受到的合唱中直观的主体间性关系,笔者以合唱排练中的实际经验作为参考,用图2来表示合唱团应该体现的主体间性关系。
即:声部内部相独立统一,声部之间独立统一,与指挥之间协调统一,不能忽视各声部之间以及声部内部成员之间的主体间性关系的建立。
(三)合唱队员与作品处理的主体间性关系
合唱团在进行排练的过程中,指挥和合唱队员之间的交互固然重要,但合唱队员的“案头工作”也同样重要。在合唱团排练的过程中,只是接受指挥对作品的理解,这在排练的后期会明显使排练进度变的异常艰涩,合唱队员与作品处理之间依然有一层密不可分的主体间性联系,这种联系甚至要比指挥与作品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因为只有合唱队员对作品的处理充分理解,对指挥所做的一切处理融会贯通,与其他合唱队员在作品上的理解引起共鸣,在表演时才会演绎出好的作品。由此可见,合唱队员与作品处理之间的关系可谓是合唱艺术登台演出之前的根基。endprint
三、主体间性哲学在合唱艺术中的应用途径
从上述的主体间性关系的判断与建立不难看出,在合唱艺术中主体间性哲学应用的重要性,这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各主体间联系的建立,构成了合唱艺术的基本要素,在实际应用中,笔者认为,同样可以从主体间性哲学的角度——共情、语言、交往活动3个环节出发,详细规划判断和建立合唱内部主体间性关系的方法论。
(一)共情
共情这个概念与哲学和美学都有渊源。Edward T itchener把它定义为:“一个把客体人性化的过程,感觉我们自己进入别的东西内部的过程”。从现代哲学的角度探讨的共情,一直在争论这个过程中占上风的究竟是认识还是情感。笔者认为,当我们通过共情的手段在合唱艺术中应用并建立相应的主体间性关系时,认识与情感缺一不可,起作用既像矛盾的正反两方面,又像哲学中的辩证统一关系,相辅相成。我们可以做一个类比:“共”即为上述3种主体间性关系的建立,“情”即为3种主体间性关系的高度一致,建立一个均衡而又稳固的三角形,如图3所示。
在这个稳定的主体间性关系组中,“共情”是我们想要达到的目的,也是最终给观众呈现的结果,最好的共情的建立是能够联结观众的情感,使观众能够作为表演的一部分,引起情感的共鸣。
(二)语言
合唱艺术中所包含语言的直接部分是歌词,间接部分是指挥与合唱队员在排练过程中的交互。语言能够通过简单直接的方式,帮助个体判断、辨别建立主体间性关系的可能性。
歌词比较文学文字而言,扩大了语言本身的艺术性,根据作品的文化背景、结构、风格、咬字与归韵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可以使人做出不同的判断,这里不加以详述。
间接部分,也就是排練过程中语言的使用,对合唱排练的顺利进行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指挥在进行排练的过程中,语言应尽量清晰简洁,适时判断并做出排练过程中各个环节需要的恰合时宜的语言,有的部分需要活泼明快,有的部分需要富有感染力,有的部分需要幽默一些使合唱队员集中注意力,通过语言将合唱队员的注意力集中到指挥的身上,在语言充分运用的同时,适当加一些手势,使陌生的指挥与合唱团之间能够尽快建立默契的主体间性关系。
(三)交往活动
哈贝马斯的交往活动理论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活动理论,它阐述了交往活动与3个世界(客观的、社会的、主观的)的关系,另一部分是社会理论,它关注的核心是社会的合理化、现代化和殖民化。笔者从主体间性哲学与合唱艺术综合的角度,将交往活动的概念总结为:在主体间性关系建立的过程中,保持能够进行正确判断的条件下,关系个体间相互作用的一切努力方式。在笔者的合唱排练经验中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合唱队员往往仅依靠排练的两个小时来同时进行案头工作、识谱视唱以及与其他合唱队员的互动,导致在排练时常常出现虽然音高是准的,但是声部的音量、音色都不甚和谐的情况,在短时间的排练中能够及时纠正,一旦排练周期变长,上一次的排练仿佛也就做了无用功。这个现象的症结就在于合唱队员之间的交往活动较少。笔者认为,改变这一现象的方法,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合唱队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二是由指挥来协调合唱队员进行多方向的互动。即在相同的可判断主体间性关系建立的条件下,加强合唱队员之间的关系联结,通过语言及动作等渠道,培养合唱队员的共情能力,三管齐下,使合唱艺术更加完善地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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