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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治理路径

2017-11-27舒刚民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关键词:供给体育农村

舒刚民

中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治理路径

舒刚民

为了实现我国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全面提高农村地区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文章主要采用文献资料、专家访谈以及实地考察等方法,围绕公共服务“4w”的内在逻辑,对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进行研究。认为:城乡二元发展的政策制度是导致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非均等化”发展的根源;财政支持“碎片化”是制约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关键;诉求缺失是“离土离乡”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体育生活现状;需求表达不畅是农村留守群体话语响应的实属无奈。从政策贯彻执行不力,参与主体责任缺失,资源配置短缺流失,绩效评估考核不当4个方面进行剖析,以整理性治理理论为基础,从政府公共治理、乡村基层治理、村民民主自治3条路径8个方面提出治理策略。

整体性治理理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碎片化;政府公共治理;乡村基层治理;村民民主自治

1 提出问题

农村民生问题是和谐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政治问题。中国目前大约有32 900多个乡镇,58.6万个行政村,270多万个自然村,在乡镇和村落中生活着6亿多农民[1]。中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40%左右,如此庞大的人口规模,足以突显其综合地位的重要性。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重视农村的发展和建设,重视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随着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快速发展,乡村与外界的联系变得越来越紧密,农民收入有了显著提高,民众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需求也愈加迫切。农村公共服务是为了满足农户在农业生产和生活中的需要而提供的具有非排他性或非竞争性的社会服务[2]。农村公共服务的本质就是以“民生”为导向的基本公共服务。“民生”是构成社会生活的基本内容,也是政府治理理论和民主执政理念的价值实践。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是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关注农民体质健康、农民体育活动需求、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和效率,是关注“民生”的具体表现。

当前,我国学者对中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立足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现状[3-4],对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构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设想。面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5-6],阐述了体育强国建设背景下,构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重要性、构建设想、构建思路、构建指标。运用因素分析等方法,构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5大运行机制,并进行详细解析。反思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政策制度[7-10],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价值审视、政策导向、制度困境、发展路径进行研究。指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民需与政绩、民生与行政之间的博弈,通过对制度设计的反思,从宏观和微观的视角进行制度创新,并提出新的发展路径。倡导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11-14],在“均等化”服务理念的指导下,提出新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模式建设。并指出我国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农民集中居住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有显著提升。但,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仍然需要从数量、质量和持续性3个方面进行供给。

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均等化”供给的困境。如何解决我国农村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缺失,突破城乡二元发展非均衡化的顽疾,实现农村地区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是我国农村社会治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本课题借助整体性治理理论,以公共服务“4W”为内在逻辑,对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非均等化”“碎片化”的现状、问题、原因进行研究,结合整体性治理理论的指导思想,从政府公共治理、乡村基层治理和村民民主自治3条路径提出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治理策略,为实现我国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全面提高农村地区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供理论参考。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以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为对象,围绕现状、问题、原因进行研究,并从政府公共治理、农村基层治理、村民民主自治3条路径8个方面提出治理策略。主要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以及实地考察法进行研究。通过中国知网和Google scholar分别以“公共服务”“公共体育服务”和“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从中选取305篇进行研读,并参考24篇。同时,对公共治理领域以及公共体育服务研究方向的6位专家进行访谈,为研究内容和治理策略的科学性以及可行性提供依据。利用会议、探亲和旅游的机会,实地考察了我国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温州市、湖北省襄阳市、河南省新乡市、陕西省安康市、四川省南充市以及黑龙江省绥化市等东中西部城市农村地区的公共体育服务状况,为本研究论点提供佐证。

3 理论基础

3.1整理性治理理论的缘起

整理性治理理论的兴起源于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反思和修正。20世纪70年代末期,英国最早推行新公共管理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新公共管理运动存在“碎片化”“空心化”缺陷。随着政府公共服务日趋碎片化,政府组织功能单一化,政府实现国家治理亟需一种新的治理模式。20世纪90年代末期,随着信息技术迅猛发展,西方国家在整体性治理观的影响下开始寻求新的改革,试图“从分散走向集中,从部分走向整体,从破碎走向整合”。1997年,英国学者希克斯《整体政府》一书出版,明确了构建整体政府的策略。2002年《迈向整体性治理:新改革议程》[15]的出版,整理性治理理论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3.2整理性治理理论本土化

希克斯最早对整理性治理理论进行诠释,认为“以公民需求为治理导向,以信息技术为治理手段,以协调、整合和责任为治理机制,对治理层级、功能、公私部门关系及信息系统等碎片化问题进行有机协调和整合,不断从分散走向集中,从部分走向整体,从破碎走向整合,为公民提供无缝隙且非分离的整体型服务的政府治理图式”。国内大部分学者认为,整理性治理着眼于政府内部机构和部门的整体性运作,具有积极意义,可以用于中国行政改革实践。随着整体性治理理念不断深入,政府整体性治理成为“当代政府改革的重要趋势”。

3.3整理性治理理论的应用

整理性治理理论以“公民需求”为导向,强调协调和整合来实现公共目标,既要关注服务效率,同时还要关注公民权利,民主治理和公民参与。强调政府责任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建立无缝隙的政府组织结构。在治理过程中,“排除相互破坏的政策情景;更好地使用稀缺资源;促使某政策领域中不同利益主体团结协作,为公民提供无缝隙而非分离的服务”[16]。面对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非均等化”“碎片化”的供给现状,整理性治理理论为解决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提供了治理借鉴。

4 现状与问题

4.1现状分析

4.1.1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非均等化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是一个美好愿景。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非均等化成为一个客观存在的现实。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非均等化主要表现在制度供给、财政投入、资源配置等方面。

在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下,城市公共体育服务指数为1.74,而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指数仅为0.82,城市大约是农村的2倍[9]。国家重城市而轻农村的发展战略,优先发展城市的制度设计导致了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非均等化。自从1994年财政制度改革实行分税制以来,县级以下政府获得中央财政支持仅25%的增值税和0.3%的消费税,财政负担极为沉重。正如有学者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调查中指出,乡镇公共体育服务财政支出人均仅为0.5元,甚至有些乡镇根本没有公共体育服务财政预算[7]。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资源配置非均等化现象也较为严重,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场地器材、指导培训、信息咨询等方面与城市相比存在较大的差异,从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的数据来看,截止2013年底,全国现有体育场地169.46万个,城市拥有88.74%,而乡村仅为11.26%,有学者指出,从2003至2013近10年时间,我国体育场地城乡失衡状态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缺口较大,80%以上的农村没有体育社会指导员,缺少相应的信息咨询渠道,对公共体育服务的价值功能认知较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制度设计以及制度执行力成为解决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非均等化的关键。

4.1.2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碎片化

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都延续着碎片化的逻辑。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农村体育发展是一种集体主义行为。改革开放后,人民公社瓦解以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盛行,激发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多元化需求,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一事一议”。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到如今的税费改革,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成为“跑项目”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碎片化”,一定程度上,是“由自上而下项目制供给导致”。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碎片化主要表现在供给主体碎片化、供给内容碎片化、供给决策碎片化和供给监督碎片化。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碎片化反映的是“以县为主”地方财政支持供给不足,责任不够明显。村民自治组织社会动员力量不足,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无能为力。其它组织受资金制约难以满足村民公共体育服务需求。供给内容碎片化反映的是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人员培训、信息咨询、健康服务等与城市相比差异较大。供给决策碎片化反映的是政府成为唯一的决策主体,农民决策主体地位缺失。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与农民公共体育服务需求不一致,导致“亮点工程”“政绩工程”供给与民需不符。供给监督碎片化反映的是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缺乏明确的监督主体和监督体系,政府扮演着“双重角色”,既是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主体,又是公共体育服务的监督者。农民公共体育服务监督话语权缺失,第三方监督制度不完善,导致整个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监督效果低下。

一般来说,因时差导致的生理节律紊乱会影响运动表现,教练或体能教练在制定训练和比赛计划时必须考虑这一点。时差的适应与跨越的时区有关系,通常跨越2个时区以上就会有时差反应,而跨越4个时区以上,特别是7~8个时区时,各种身体的生理节律会发生明显的紊乱,适应时差通常需要9天左右的时间,因此在此期间的训练时间安排与训练强度要进行合理安排。前三天主要进行调整训练,第四天开始可以逐渐加量并转为正规训练[18]。体能训练最好放在下午进行,将上午特别是临近中午的时段留给技能训练,因为依赖中枢神经系统的唤醒水平在临近中午时达到顶峰。在早晨进行渐进性的热身非常重要,可以防止僵硬的关节和肌肉受伤。

4.2问题解析

4.2.1 政策制度

政策是导向,制度是保障。我国是一个农业型国家,围绕“三农”问题和促进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发展,出台了许多相关的体育政策。1995年,国务院正式颁布《全民健身纲要》,指出“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各级农民体育协会的作用,推动农村体育的发展”。同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在第十二条第二款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了村委会、基层体育组织的职责。此后,相继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纲领性文件。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指示“加速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制度,缩小城市与农村公共服务的差距”。2009年,刘鹏局长指出“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继续推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到2030年,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制度相对完善。

从政策制度上看,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似乎令人满意。但实际上,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存在很多的问题,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老、少、边、穷”的农村地区,公共体育服务相对落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非均等化的现实,归根结底还是政策制度的问题。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为了贯彻政策精神,往往实行“城乡二元”政策,城市优先供给的制度。

在差序格局中,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制度贯彻执行,效果欠佳的原因。第一,执行难度大。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政策都是一些指令性文件,虽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由于我国国情特殊,贯彻实施难度大。第二,政策歧视。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领导官员的体育观念落后,在工作过程中,重点关注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等农民生产生活大事,忽视体育相关政策的执行。第三,保障制度缺失。与政策导向相匹配的保障制度缺失或者不完善,监督机制不畅,增加了政策执行难度。第四,农民健身意识薄弱。我国农民农忙下地干活,农闲进城务工,健身参与率较低,在贯彻政策的过程中,执行效率低。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政策设计相对完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贯彻执行较难。

4.2.2 参与主体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是指政府使用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以政府为主导,公益性事业为主体,吸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广泛支持和参与,为满足农民群众的体育需求,向农民提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建设、经费支持、组织开展活动、健身指导、科学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的基本体育服务[17]。由此可见,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供给主体。但,从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现状来看,无论是政府主体、村民自治组织还是其它主体,都没有担当起足够的供给责任,多元主体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整体供给机制。

多元主体供给责任缺失,非政府主体参与不足的原因。第一,地方政府组织责任缺失。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依赖财政支出。随着税费制改革农业税取消后,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到国家财政框架内,但是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缺乏合理的分工。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职责的延伸。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财权”上移,县乡政府的“事权”并没有减少。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属于公益性事业,在以“县为主”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中,公益事业成为“中央请客,地方买单”的现象。因此,地方政府往往以财政资金不足为名,忽视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第二,以村民自治的社会组织责任缺失。事实上,村委会是一个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但在实际运行中,它既是经济组织,又是政治组织,还要发挥社会组织功能。取消农业税后,原有村一级的公益金、公积金和管理费被取消。村干部由农民支付补贴转化为地方政府补贴,消弱了行政村一级的自治程度。在现有财政体制和管理体制下,行政村的职能难以转化。村组织忙于基层政府各种“运动政绩”“形象工程”而忽略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内在诉求。第三,村民自我诉求表达缺失。改革开放后,农民实行田产承包责任制,农忙时节务农,闲暇时节务工。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人口进城务工,使得农村正当的公共体育服务需求没有得到有效的表达,而留守儿童、老人属于弱势群体,公共体育服务需求表达的话语没有得到响应。第四,以市场为主体的其它社会力量责任缺失。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经济水平不高,农村体育消费能力不强,以市场为主导的主体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投资较少。而社会公益组织以及个人“反哺”的力量较为薄弱。因此,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责任缺失,非政府主体参与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财政支持“碎片化”。

4.2.3 资源配置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资源配置主要包括现代体育资源配置和民俗民间体育资源配置。农村现代体育资源配置主要是指人力资源配置、物质资源配置以及信息资源配置。当前,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人力资源配置主要包括公共体育服务管理人员和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从调查情况来看,当地政府乡镇管理机构“只见牌子,不见人”。“村”级,为了节约开支,名义上的“负责人”也是身兼数职。绝大部分农村地区缺少社会体育指导员,即使已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其专业知识、专业素养、专业能力水平较低。物质资源配置主要是指场地设施建设、器材器械保障、体质监测仪器等。近些年,受国家政策引导,农村物质资源配置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供给总量还是难以满足农村体育发展需求。信息资源配置主要包括宣传动员、信息共享、竞赛组织等方面。受农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人员参与程度的影响,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存在信息闭塞,沟通不畅,组织不力等问题。而最具有“乡村特色”“民族特点”的民俗民间体育,在资源配置上也是捉襟见肘。在人力资源方面,主要表现在民俗民间体育项目缺乏继承人,受人口结构影响,“传男不传女”等思想导致一些优秀项目失传。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资源配置短缺与流失的深层原因。第一,农村政治经济环境。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发展的基础取决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现有的农村市场经济不发达,资源配置困难重重。第二,现代与传统的冲突。公共体育资源配置无论是城市社区还是乡镇农村,都是以现代西方体育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村民对很多器材和器械使用不熟悉,公共体育资源利用率不高,造成“资源闲置”的恶性循环。而本土传统“特色”项目,在现代文明冲突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资源配置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第三,农村生活真实写照。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极为不均衡,地域条件、思想观念、收支水平差异较大。第四,民生工程的供需矛盾。民生工程往往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政府行为,部分项目并非是广大农民朋友的实际需求。因此,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资源配置要为民所需,为民所享。

4.2.4 效果评估

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体育政策保障、体育经费投入、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社会团体建设、体育健身信息、体育比赛活动6大板块。这些指标基本上能够为地方政府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提供参照标准,同时也能为广大农民群众勾勒出一个明晰的评价框架。经过专家访谈和实地调查,发现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绩效评估主要存在指标构建不完善,构建方法存争议;评估主体失位,问责机制不全;供给效率低下,供给质量不高;村民参与意识不强,态度表决含糊等方面的问题。

5 治理策略

5.1政府公共治理

5.1.1 整合政府职能结构

整合优化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职权结构,理清地方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的“事权”关系,提高管理效率,解决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非均等化”“碎片化”难题。应做到:第一,纵向整合。强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之间的功能整合。理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领域的层级关系。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权责明晰,运行规范,“事权”明确。中央政府的决策需要地方政府贯彻执行,上下级政府间实现政策目标统一,政策分工和谐,政策执行顺畅。第二,横向功能整合。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体育主管部门,还需要工商、民政、公安、土地、教育等其他部门之间的配合。因此,为了整体性的运行效果,各部门必须加强合作实现利益最大化。应做到:第三,加强信息整合。各层级政府,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加深信息交流。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将政府、部门间的业务数据以及公共服务信息连接成一个系统,构建大数据网络服务平台。第四,加强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市场的合作。在明确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需要多元化的供给主体。引进社会和市场力量,一方面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活力。

5.1.2 整合优化运行机制

整合优化运行机制,确保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效益最大化。应做到:第一,优化财务保障机制。我国农村地区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分为5大类[18]。“财政”供给是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动力基础。为了促进公平,确保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运行顺畅,按照一定比例实行“倒序”财政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资助比例多一点。第二,提高运行机制的系统性。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将政府改革深度契合,建立大型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数据库,并增强地方政府的系统接入能力,提高信息处理能力,提高整体运作效率。第三,加强过程监管和问责。丰富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监督体系,加强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农民个体等多主体监管。同时,需要建立事前责任明确,事后责任追踪的问责机制。第四,实施绩效评估。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整理治理的目标就是实现效果的最优化,建立反馈机制对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进行优化,设置目标明确、指标明晰、方法恰当的评价体系,将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绩效与政府工作绩效紧密结合,进行综合考量。

5.1.3 引领媒介信息传播

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和治理需要媒介信息的正确引导。应做到:第一,政策制度宣传。加强政策制度宣传有利于政府工作的开展和执行,同时,通过政策制度宣传,明确政府的执政和治理理念,强化政府和村民之间的政策互信。第二,培育体育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信息传达公共体育服务信息,传播体育知识,增强老百姓体育锻炼的风险意识,消除体育参与的“负面”顾虑。第三,营造健康氛围。在健康中国、全民健身等国家发展战略背景下,政府通过媒介舆论营造一个“健康”大环境,大力发展体育健康产业,让健康体育价值观念普惠到农村的每个角落。第四,强化公民权利意识。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是政府赋予老百姓的基本民生权益。农村老百姓的诉求表达应该得到各级政府、单位、部门的积极响应。

5.2乡村基层治理

5.2.1 重塑基层组织责任

重塑乡村基层组织责任,明确乡村基层组织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应做到:第一,思想教育。一方面,强化农村基层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基层干部。另一方加强对广大村民的政治思想宣传,突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在和谐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价值地位。关心农村留守群体身心健康发展,关注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进程。第二,责任意识。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基层组织主体责任和义务遭受脱卸和剥夺。从而导致现存乡村治理困境。通过重塑乡村基层责任伦理和主体意识,积极开展乡村体育活动,组织体育竞赛,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让每一位基层干部,上对党和政府负责,下对群众和老百姓无愧。第三,摊派众筹。“财权”上移,“事权”下移导致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遭遇资金短缺的发展困境。因此,但凡需要进行公共体育服务建设,基层组织必须通过“阳光工程”和村民委员会,确认是否需要摊派众筹。第四,法制约束。强化基层组织的法治约束,完善村级民主监管制度,通过规范化、民主化的“投票”制度,防止基层组织腐败行为,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5.2.2 强化招商引资措施

招商引资的根本目的是借助社会资本或者市场资本促进农村基层公共体育服务发展,弥补政府财政支持不足。农村基层组织强化招商引资举措需要做到:第一,重视宣传。通过互联网、会议、媒体等各种平台,展示农村体育资源优势,吸引社会资本和市场资本的关注。第二,诚信合作。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本身就是一个公益性事业,社会资本和市场资本的投入,依靠的是诚信和爱心。因此,诚信互利是农村体育合作的根本前提。第三,为民所需。农村基层组织需要依托自身“特色”“特点”“特征”进行招商引资,比如体育旅游,体育探险等,既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又能增加就业,还能使广大农村老百姓从中获益。第四,持续发展。通过招商引资加快新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示范区,确保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参与的日常需求。

5.2.3 发掘乡土体育资源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元文化汇聚的国家,广大农村地区蕴藏着丰富的民俗民间体育资源。因此,农村基层主体有必要发掘乡土体育资源。第一,普查整理。民俗民间体育种类繁多,不同区域、民族、村落,有着不同民俗体育项目。随着社会的变迁以及人口结构的影响,民俗民间项目面临流失的威胁。第二,保护立法。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民族民间体育资源是我国民族文化的瑰宝,是一种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加强立法进行保护。第三,有序开发。对那些已经失传或者即将失传的民俗民间体育项目,进行文献、资料、图像等方面的开发,尽可能将这些项目保存、保留下来。第四,创新发展。创新是民俗民间体育项目发展的动力。民俗民间项目在保持原有“特色”“特点”“特征”的基础上,增加现代“元素”,扩大参与群体,增进推广与普及。

5.3村民民主自治

5.3.1 构建乡村命运共同体

构建乡村命运共同体根本目的是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和谐发展。乡村命运共同体将传统、淳朴、善良、互助的自然乡村情感汇集在一起,形成建设和谐乡村的原动力。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发展需要乡村原动力的支持。乡村命运共同体是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发展诉求。所以,第一,唤醒自觉。美丽乡村需要人与自然的和谐。在保护自然生态的同时,更需要有健康健全的“人”。“自然”—“社会”—“乡村”—“人”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只有有了健康、健全的“人”,自然才会有“灵气”,社会才会有“生气”,乡村才会有“人气”。因此,需要大力发展乡村体育,促进“人”的健康、健全成长,自觉参与乡村体育活动。第二,增强记忆。乡村体育活动伴随着美好的成长记忆。每逢传统节庆,民俗民间体育庆典活动,热闹非凡的场景能够增强乡土记忆。民俗民间体育项目成为乡土记忆的纽带,无论身处何方,乡土体育活动饱蘸着剪不断的乡愁。第三,村庄主体意识。村民是村庄的主人,把参与农村公共体育发展当作一种责任和义务,既要推动现代西方体育文明的发展,又要对民俗民间传统项目进行推广。第四,多元一体化。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既要尊重内部族群的多元文化权利,还要尊重族群间的文化差异,在商谈和交流中形成一体化的价值共识,促进新农村公共体育和谐发展。

5.3.2 培育村民体育参与意识

村民公共体育参与意识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培育村民体育参与意识是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治理的重要策略。第一,构建村民体育价值观。树立“民生体育价值观”,引导村民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建立终生体育锻炼思想。第二,激发村民体育热情。兴趣是促使体育参与的源动力。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需要结合农村特点,广纳民意,倾听民生,从源头出发,激发村民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第三,加强村民体育指导培训。增派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定期给村民科普体育知识,技能培训,健身指导。通过体育技能技巧的培训,增强村民体育参与的自信心。第四,体育明星示范效应。通过体育明星“三下乡”活动,建立体育明星“农村体育促进会”等社会组织,增进交流,促进农村体育参与的正向发展。

6 结语

在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战略的时代语境下,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对建设和谐农村和美丽乡村,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是一项“亲民”“惠民”“ 富民”工程。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城乡二元发展的政策制度是导致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非均等化”发展的根源,财政支持“碎片化”是制约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关键。诉求缺失是“离土离乡”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体育生活现状。需求表达不畅是农村留守群体话语响应的实属无奈。围绕公共服务“4w”的内在逻辑,认为“政策贯彻执行不力”“参与主体责任缺失”“资源配置短缺流失”“绩效评估考核不当”是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存在的主要问题。借助整理性治理的理论范式和工具理性,选择政府公共治理、乡村基层治理、村民民主自治3条路径,从“整合政府职能结构”“整合优化运行机制”“引领媒介信息传播”“重塑基层组织责任”“强化招商引资措施”“发掘乡土体育资源”“构建乡村命运共同体”“培育村民体育参与意识”8个方面进行治理选择,满足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需求,全面提高村民体质健康水平,实现强大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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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ontheGovernancePathofRuralPublicSportsServiceinChina

SHU Gangmin

In order to equalize the public sports service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in China,and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rural public sports service in a all-round way, this paper, by using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 review, logic analysis, expert interview and field research,conducts a study on rural public sports service in China by centering around the the inherent logic of public service "4w". It is concluded that:the binary policy of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is the cause of "unequal"public sports service in rural and urban areas; the "fragmental"financial support is the key factor restricting the supply of rural public sports service. Young rural adults who "live away from their homeland" face the situation that their demand of sports services can not be met. The rural left-behind receive low response to their demand expression due to poor communication channel.While analyzingthe reasons for the above situations from 4 aspects including ineffective policy implementation, lack of participating agencies'responsibility, shortage and waste of resources allocation, and improper performance evaluation,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on the basis of holistic governance theory corresponding governance policies including the 3 paths and 8 aspects of governance's public governance, rural grass-root governance and villagers' self-governance.

theHolisticGovernanceTheory;ruralpublicsportsservice;equalization;fragmentation;government'spublicgovernance;ruralgrass-rootsgovernance;villagers'self-governance

G80-053Documentcode:AArticleID:1001-9154(2017)05-0033-07

G80-053

:A

:1001-9154(2017)05-0033-07

(编辑 任丹)

舒刚民,博士,副教授,美国佐治亚大学运动管理学博士后,研究方向:公共治理与运动训练实践,E-mail:shgm2001@163.com。

湖北文理学院 体育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 PE School of Hubei College of Arts and Sciences,Xiangyang Hubei 441053

2017-04-04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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