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职院校室内设计教学中基础构成的泰山之重
2017-11-26李瑾俞兰
李瑾+俞兰
摘 要: 纵观知名设计师、艺术家的设计作品与创作,可以发现,基础构成的骨架与灵魂。从学生的就业前景与职业素养角度,基础构成的学习是必不可少的。它是具有启发性与承前启后性质的课程,对学生的空间感、审美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培养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键词: 室内设计 高职教育 基本构成
近些年,室内设计行业的发展正呈上升趋势。大众不但把目光投向于室内设计行业的远景,对于室内设计专业的教育也饱含热情。当把高职院校所进行的设计类学科教育视为现代文化教育景觀的一部分时,就能够发现,设计类学科教育如果想保持良性的发展趋势,除了从传统中创新外,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眼界与姿态。培育出的未来设计师应该眼界开阔且基础扎实。
1.构成概念在高职教学中的迷失
高职院校的设计类学科教育不仅仅包含我国现有的教育体制和教学内容的主要部分——技能的承袭和创造,更包含建立在美学意义上对所学知识的把握和度量,即在学习掌握艺术设计的规律性技能的同时获得思维上的开拓,并求得卓越的创新与创造力。目前,高职教育往往以前者为主,这并不是错,重视专业技能的培养,的确有利于学生迅速走向工作岗位,将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相衔接。但是从学生职业生涯的长久发展看,要在专业领域有所建树,就要将艺术思维、设计理念等这些艺术教育的精髓融入学生的日常生活,久而久之使他们形成相对成熟的审美和艺术观。
1.1课程定位
构成课程属于设计类课程的基础课程,多开设在高职院校的低年级阶段,包含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和立体构成三个部分。构成是人们在以往艺术创造中对形态规律的认识与总结。构成教育的目的不仅仅是解决设计中的技术和手段问题,更不是个别人所认为的模仿式学习,而是通过大量训练,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创新能力,为设计行业培育出基础深厚、勇于创造,并掌握实际技能的综合型人才[1]。构成教育的重点,在于通过创造性思维方法,让学生掌握造型原理与制作技巧,不断训练学生认识事物与思索问题的能力。
1.2存在的问题
1.2.1课程设置合理性的缺失
由于高职院校的教学周期仅有三年,课程紧张,因此课时一再压缩。在保证专业技术类等主干课程的前提下,三大构成课被合并为一门构成课,或者干脆直接融入其他设计课程。由于对构成课程的认识度不够,有些高职院校甚至跳过基础构成教育直接进入室内设计专业课,以设计带动基础训练,目的是使学生尽早进入主干课程的学习,将学校内的专业与社会上的行业密切衔接。刚进校的大学生对于三大构成的学习缺少按部就班的教学过程和环环相扣的教学形态。一些高职院校做不到先美术后构成、先平面后立体的培养模式。训练课时少,练习时间短,不利于学生掌握点、线、面、体这些设计元素的组合要领,也无法体现二维平面与三维立体之间严密的逻辑性。教师没有机会为学生熏陶美感,不能够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培养学生设计创作。到了大二大三的专业课学习,学生已经基本忘记了构成课程的灵感启发。
1.2.2学生特点与认知误区
高职院校室内设计专业的学生多为工科生,入校前对于美术知识的培养相对薄弱,对于艺术与设计的理解也不透彻,思维转换较为困难。艺术素质训练普遍不够,学生对构成课程训练的目的十分模糊,意识不到它们是室内空间结构和美学造型的敲门砖,而是把其当作简单的儿童画创作或手工剪裁课。
某些学生抱着不要挂科的心态敷衍完成作业,忽略基础构成与室内设计的内在联系,打断了它们二维到三维的循序渐进,缺失学习的实质。结果往往是课程结束后所学内容归还给老师。某些学生甚至认为学习基础构成没有实际用途。学生对形态的把握能力不强,这种状态在高年级的室内设计课程中逐渐呈现出来。有的学生直到单位实习后才恍然大悟构成训练对设计思维的重要性。
1.2.3教学成果严谨度不高
构成系列课程的教学成果往往是开放性的,没有固定的形式,让学生交齐平面构成类图纸、色彩构成作业、立体模型等即为完成任务。看起来似乎给学生创作上充分的自由空间,但实质上对于初学设计的学生而言,过多的“自由式放养学习形态”和完成作业的方式反而会间接导致他们创造的盲目和对知识理解的片面。
2.基础构成与室内设计的关联
构成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元素组合在一起,或将组合在一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元素分解后再进行组合[2]。从构成艺术的角度看,室内设计便是一个将立体造型与艺术美学融合在一起的空间。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见到没有设计感的建筑物与不和谐的室内设计触目皆是。感叹有些设计师在做室内设计时将基础构成的知识都抛之脑后,不能用专业精髓做设计。
室内空间设计时需要处理好空间整体与线条之间的关系,并合理运用各种类型的线形态,达到层次丰富的设计作品。日常生活中不难发现漂亮的门面设计,似乎一个特殊的门面设计带给人们的感官知觉是店内有很多个性的商品,提升整个空间的品位。人们对设计感强烈的店面记忆犹新。虽然店面设计属于室内设计的范畴,但我们看到构成的影子。例如图1是一家家居店铺的门面设计,打破以往的平面门头,用一个倾斜三角引入,几何感强烈。几何形是由圆形、四边形、三角形、不规则图形等组成的。在构成中,线和面可以通过大小、疏密、位置和方向的组合变化带来画面的动感。这家店面的门头设计显然是利用构成中间的变化,三角形的门头做倾斜状,由三条直线围成的店面门头带来动势和不安定感,引人注目。墙面材料虽然看似简单,但利用线的变化与面联系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直线给人以速度感,锐利而简洁,垂直的线给人坚定、明确的视觉效果。图片中垂直的亚力克灯箱片和镜面不锈钢,线条长短不一,错落有致,瞬间的上升和下落除了会产生强烈的视觉感官之外,还会带来节奏与韵律,表现力度强烈。当人们欣赏它时,通过引人注目的线条和造型,牢牢抓住人们的视线,并根据创作的意图,主次分明地依次映入眼帘。endprint
审美作品的创造毫无例外要注意观看者的心理感受,赋予作品或沉着稳重或轻快活泼的感官。如图2是某博物馆场景一角,立体的山脉扁平化屹立,山峰线条简洁化,斜线打破了视觉平衡,呈现动态,冲击飞跃感。斜上升和斜下落的连续状态比水平线、垂线更具有动感。虽然只是室内场景一角,却见构成的精华。
3.室内设计专业基础构成课程的构想
3.1培养内容与教学方法
艺术设计是一种社会创造性的活动,艺术家、设计师必须具备创造能力与创新意识[3]。相应的,作为基础课程的教学,构成教育为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提供有力的保障。
教师通过基础构成的教学,系统介绍几何抽象技术的发展演变过程;帮助学生认识各流派风格特点与代表作品;共同探讨美术设计创意的构想方法等。关于构成课程的教学形式与学习方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包含理论讲说、课题分析、案例讲解与方案训练等。无论是哪一个阶段,教师都不能按图索骥、墨守成规,而应该尽可能创造条件,结合多种教学方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调动他们的学习热情。启发与引导式的教学不是信口开河,它是建立在合理的教学计划与课程安排之上的。教师通过认真撰写教案与教学日历,按部就班地把设计方法与原理教给学生,按照课程内容布置设计任务,让学生借助一个个由浅入深的課题,引发思索,查阅书籍,一个课题至少准备三种以上方案,举一反三地做出大量草图方案,动手动脑完成创作,以量求质,强化思考能力和表现能力。从单一的课题做起,由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认识形态、色彩、空间的造型构成原理;认识对比、秩序、调和、均衡、节奏、韵律等形式法则在构成造型中的应用关系等,不断在脑海中形成设计方法的建构体系。在“边学理论、边练技法、边做设计”的同步教育模式中,使原理技法与设计实践之间保持良性的联系,避免“学”与“用”脱节。学生从无意识到熟练感知,无形中逐渐提高应变能力、创造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
3.2空间立体感的培养
构成训练既注重思维的培养,又注重感觉的培养,两者必不可少[4]。感觉指的是什么呢?感觉其实就是我们的直观判断力。对于室内设计专业的学生来说,空间的感觉是不可或缺的。当然,这些是可以通过训练量感、空间感和肌理感等提高的。构成中的量感主要指的是心理量感,即重量感、轻量感、扩张感等[5]。虽是心理感觉,却也建立在物理量感的基础上的人脑反应与形体知觉。
作为空间塑造者,塑造空间的是其最基本的能力。空间感的塑造离不开人的触觉与视觉的经验在人脑中的反应。立体构成中的空间概念包括实体或结构的空间与实体本身占有和限定的空间,它们是构成空间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尽管空间是相对于实体形态的虚形,但作为一个“形”,它在视觉上是可以肯定和感觉到的。通过制造紧张感带来张力,利用视错加强透视强化进深感。
构成是借助材料实现的。造型除了应当充分利用材料的自然属性之外,还需要善用在自然属性的基础上进行改造,产生具有多样视觉感受的表面肌理。肌理构成时,可用同种材料构成肌理,也可用各种材料构成肌理,实现画面的丰富性。
3.3审美能力的培养
艺术家与设计师对美的形式必须具备敏锐的感悟能力。恩格斯曾说,艺术形式的美是有依据和规律的。通过形式美法则的学习与应用,将构成元素很好地融合在一起,强化室内设计的形式构成、空间表达和视觉艺术张力,产生空间形式的美感。通过不断研读与分析大师设计的作品,揣摩分析其意图,并不断模仿、练习以加深对美的形式的理解,在对比中对形式体验形成自己的顿悟,用现代构成的原理不断丰富和完善室内设计的艺术语言。
构成是设计过程中运用最频繁的表现手法,也是具备设计能力最基本的要求[6]。室内设计课程的方向不能只关注某种专业技能的培养,而应该强调思维方法的训练。教学是一个不断更新变化、没有固定模式沿袭的过程,总结和反思将会对今后教学工作的进一步完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探索依然在继续。
参考文献:
[1]倪娜.《形态构成》课程教学研究[D].南京:河海大学,2009.
[2]徐邠.构成与室内设计[TU].室内设计,2007(1).
[3]唐济川.艺术设计学导论[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1,06.
[4]何伟民.空间构成与室内设计—浅谈立体构成课的教学方法[J].室内设计,2002(4).
[5]许臣思,陈果.三维构成设计与建筑设计基础课程的衔接[J].美术教育研究,2017(9).
[6]郭媛媛,冼宁.浅谈三大构成在室内设计中的应用[J].河南科技,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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