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析
2017-11-26王妍
王妍
一、新时期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及现实意义
(一)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
人才培养是指对人才进行教育、培训的过程,人才培养的目标是通过教育、培训后所达到期望实现的成果[1]。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警察教育实质上是一种职业教育,重点是能够服务于公安工作,为社会培养思想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实战技能丰富的“综合型”和“应用型”人才[2]。
(二)涉外警务人才培养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在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方面都得到迅猛的发展,中国公民出境或外国公民入境数量和频率都大幅提高,对公安机关加强出入境的管控、外国人居留管理、涉外案件处置等方面都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些对公安机关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无论是涉外治安行政管理、涉外刑事司法管辖,还是域内、域外管辖,都需要公安院校培养出大批国际型、综合型的人才。这不仅仅是公安机关跨入21世纪急需解决的人才问题,更是在新形势下各高校为适应社会发展培养人才急需尽快解决的新问题。
(三)涉外警务高层次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需求导向。
公安院校按照需求培养人才不仅仅是满足社会需求,更深一层含义是为涉外警务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现阶段,涉外警务专业发展方向,不应局限于治安学、侦查学下设的学科,而应将其逐步发展成独立的专业培养方向,这既是公安院校的一个教育革新,又能为国际警察院校提供一个创新型的参考,让日益发展的中国与时俱进,同国际接轨。
二、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的现实困境
涉外警务专业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发展相对较晚,虽然这些年取得一些成绩,但和高校其他成熟的专业相比,仍然存在不足之处。新形势下,如何解决高层次人才培养、课程优化配置,理论联系实际,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研究的新课题。
(一)人才需求和培养方式相对滞后。
目前,我国培养国际警务合作和涉外警务执法人才的主要途径是以公安院校为主,培养层次也是以本科学历为主。但涉外警务执法等工作具有极强的政治原则性和政策法律性,事事件件都关系到国家利益,甚至一个细节也有可能影响多国公民的权益,使涉外警务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显得十分敏感、复杂,对涉及涉外警务的工作人员提出极高的要求。然而,由于我国涉外警务教育起步较晚、教学理论尚显滞后、培养规模较小,导致大多数基层民警中不能熟练掌握外语、不了解涉外执法技术,尚不能满足涉外警务执法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
(二)课程设置不合理。
课程设置应该以需要为标准,以综合能力的培养为价值取向。对于涉外警务人才培养来说,课程体系设置意在以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外语技能的把握和涉案案件处置的技能作为重点培养目标。目前在国内绝大多数的公安院校里,涉外警务专业这门课程仅是以考查课的形式出现,加之涉外警务专业的英语课程,只需作为公共选修课程予以掌握。这就存在如下问题:首先,学校对此类课程的重视程度欠缺,导致学生容易产生懈怠的心理;其次,现阶段能够熟练使用外语办案的公安民警所占比例不高。因此,在警务全球化的今天,涉外警务学员很难胜任日益复杂的公安工作。
(三)缺少实训平台,理论和实践脱节现象严重。
涉外警务是需要理论加实践训练的一门课程,但由于诸多因素,某些公安院校在培养过程中,只重视理论学习,很少注重实践锻炼,某些实习、见习多半走过场。大量实践课程和操作课程均没有开设。在课堂学习方面,主要以教师讲授理论知识为主,很难让学生真正接触实际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导致某些理论知识都是纸上谈兵,没有实践的检验,很难将书本上的知识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基于没有实训的经历,导致理论和实践脱节。
三、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未来发展方向的对策建议
为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涉外警务专业应当为公安机关培养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的高级公安专业人才。作为一门交叉性学科,涉外警务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不仅要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而且要熟练掌握涉外案件处置、出入境管理及国际警务合作等内容。这就要求警务人员熟练掌握日常及警务外语,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边检、涉外案件处置及涉外警务联络等方面具有实战能力。在未来专业的发展方向中,应着重在教学目标的确立、教学层次的提高、课程设置的创新、教学方式的灵活多样、师资素质的不断提升等方面进行革新。
(一)确立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高校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学会如何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创新理论的新型人才。作为警察院校,涉外警务人才的培养目标应当定义为:“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党的领导,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大局意识;熟悉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警务法律、法规,能够在处理国际案件中,正确运用国际法和国内法;具有扎实的治安学基础理论、侦查学相关知识,具备处置国际警务案件实际执法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在国际警务合作中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能从事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预防和打击跨国犯罪等方面工作的综合性人才。”[3]
(二)改革教学内容使课程设置具备专业特色。
人才培养模式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课程设置,在创新型社会的今天,某些公安院校已经认识到课程设置的合理与否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素质的高低,并一直致力于積极探索和创新。目前我国公安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专业课程设置有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必修课等方面的课程。
根据涉外警务的专业特点,对专业课程设置有如下构想:一是涉外警务专业区别于其他公安及法律学科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涉外性。建议从掌握与涉外警务专业有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以及国际相关法律等内容进行设置[4]。掌握多类型法律是涉外警务专业必备的基础,属于专业基础课。二是涉外警务的日常教学要在理论讲授的基础上,深入加强实践性训练。这就需要公安院校增设综合训练实训课程,在教师带领下实际办理案件,掌握出入境行政管理等技能。三是涉外警务专业必备外语警务技能。对于涉外警务专业来说,普通的英语水平显然无法满足实际的工作需要。加强警务英语建设,增设双语教学,才能真正为公安实战服务。在课程方面,应设置出入境警务英语口语课,国籍警务执法合作(双语)、警察体制与警务实战交流(双语)等方面课程,培养学生的英语沟通能力、英语办案能力、国际警务交流能力。四是增加选修课程。以专题讲座的形式,让学生了解现阶段的国际形势,最新涉外警务前沿理论研究、区域警务合作的实际问题分析、打击跨国犯罪的法律问题探析等,既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拓展知识面,从而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研究能力训练。
(三)促进教学方式改变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涉外警务教学中,应打破传统的仅由老师一人讲解的模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教法,如启发式教学、互动式教学、翻转课堂等。特别是在案例教学中,最好运用公安工作中的实际案例开展课堂学习,使学生容易接受,参与其中解决实际问题。例如可以采用课堂讨论的方式,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每组通过讨论,查找资料,推选代表总结陈述等环节,既可以锻炼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又可以培养学生语言表达能力。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是灵魂的工程师,是课堂的设计者,是人才培养的引导者。所以,教师素质直接影响专业人才培养的方方面面。在师资建设方面,应采用以下方式。首先,优秀的教师在钻研理论基础知识的同时,更应该深入公安基层调研,了解一线公安民警在涉外执勤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把理论和实践融为一体,在学科建设和专业培养上适应公安机关的实际需求。其次,作为一门涉外专业,应安排专职教师在国内或国外进修,一方面拓展知识面,及时掌握涉外管理领域的研究动态,另一方面根据客观需要增强外语知识水平,为今后双语教学尝试新的教学方法、模式打下良好的基础。最后,各公安院校应适时组织教师参加国内外涉外警务相关研讨会,为获取新的专业知识、开阔教师视野打好基础,更好地提升教师学术水平,为促进公安院校涉外警务专业发展和育人质量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叶氢.涉外警务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之我见[J].政法学刊,2014(6).
[2]王渤.加强警察院校反恐怖警务专业人才教育培养的思考[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12(6).
[3]王睒睒,向党.“涉外警务专业方向”的创设与课程设置[J].公安教育,1999(4).
[4]吕杨.关于涉外警务人才培养的思考[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8(2).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