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纳撒尼尔·霍桑《红字》的赎罪观
2017-11-25崔凌鑫
崔凌鑫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 济南 250000)
浅论纳撒尼尔·霍桑《红字》的赎罪观
崔凌鑫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 济南 250000)
霍桑作为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文学作家的杰出代表,其作品既反映出浪漫主义文学的共有特点,又具有鲜明的个人特色。《红字》作为其代表作,明显又具体地表现出清教思想对其深刻影响。“赎罪”痕迹在这部作品中几乎是从头贯穿到尾的,和当时文坛的浪漫主义大潮相交融,在《红字》中呈现出别样的色彩。
霍桑;浪漫主义;赎罪
在十九世纪美国浪漫主义文坛,纳撒尼尔·霍桑是无法忽略掉的一个名字,而《红字》作为其代表作,在其四部浪漫主义传奇作品——他自己称之为“罗曼史”——作品中,有着同样无法忽略的地位。
《红字》与《带有七个尖角阁的房子》《福古传奇》《大理石雕像》一起,都被称之为浪漫传奇而不是浪漫主义小说。弗莱在《批评的剖析》一书中曾提出,“浪漫故事所循环呈现的童性,表现为持续不断的怀旧情绪,以及对时间或空间里某种想象中的黄金时代的执着追求”①。对于同时期欧洲浪漫主义作家们不断地追溯文艺复兴,追溯古希腊罗马来说,美国人在这一篇片广阔的大陆上所能追溯的最遥远的历史,就是其还被成为“新大陆”的时期,那是这一篇大陆的“童稚”,时期,充满了浓重的清教主义的味道,加尔文所倡导的新教对当时的人们影响深入到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而霍桑本人对此的体会更深。
霍桑的故乡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塞勒姆镇,而他的祖先更是政教合一时期权力机构中的人士。家族多代传承下来的精神中,已经充斥着清教社会的痕迹。“原罪”的概念体现在了他的作品中,这些成因各异的“种子”经过不同环境的洗礼,逐渐结出了不同的果实。而在《红字》这部作品中,“A”的原罪在时间的推移中,衍生出了不同的意义,让读者不由的去思考,最深重的罪孽的化身到底是谁,而在各人的人生经历中,谁在赎罪,谁又加深了自己的“原罪”。
在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首先应该明确的问题是,“原罪”的意义在这里到底是赋予谁的,在整部作品中,到底是处于明处的海丝特胸前的红字是真正的罪恶,还是齐灵沃斯的心理扭曲,亦或是丁梅斯代尔的言行不一的行径,甚至是塞勒姆当地居民对于海丝特和小珍珠两个人的态度的变化。没有一个人物是完全的“善”的化身,但是在这众多的“恶”之中,哪一桩是最为作者所不齿的呢?
关于“罪”,衍生自伊甸园,“是指人们顺从自己的私欲,违背上帝的意旨的所言、所行、所想”②。在塞勒姆的故事中,无疑火红的字母是明面上的罪恶,源自“通奸”(Adultery)的事件的“A”往往被认为是耻辱的象征,但是,有意思的是,在这部作品中,关于“忠贞”这件事,切入点不是爱情和婚外情自身,而是由此而带来的道德层面的不净,人们的态度也不是说她对于婚姻自身的不忠,而是说作为一个女人的放荡不羁。更多的是把人放置到一个清教社会中,以稍显狭隘的性别意识来批判她的行为。同时,这也使得这一部“罗曼史”,这样的一部浪漫传奇,有了浓重的道德批判的意味。所以,她日后赎罪的行为,也是为了其道德上的缺失而非对爱情的不由自主而弥补过错,也是体现了这部作品的浪漫色彩。
继续从道德批判的角度来说,丁梅斯代尔的行为更是如此,他作为当地人民心中最为圣洁的存在,甚至一次宣讲就可以使人发现自己心中对上帝的狂爱,但是他唯一不能救赎的是他自己。在本书的后半,他一直是作为一个衰败的意象而出现,他不停的向世人讲习宗教的奥义,但是,在他人得到救赎的同时,他却愈发的衰弱,与充满活力的,几乎洗刷掉了居民们对自己的不良印象的,甚至赢得了人们的尊重与喜爱的海丝特形成了几位强烈的对比。“我这样一个命运悲惨的罪人,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在上帝为我安排的天地里了结残生”在森林里的时候,他曾经是这样对海丝特说的,但是,当他在准备好向世人阐明一切逃离这个地方的时候,他却变得异常的有活力,霍桑对此的描述是“自从他来到新英格兰的海岸以来,还从未显示出如此旺盛的精力”③。此时的木事先生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完成了他自己对于当年情不自禁的行为,而导致的海丝特母女被迫受罚而自己隐瞒却依然得到人民的爱戴一事的完全的救赎,但是相对于在隐瞒这件事的七年里所遭受的非人的心理折磨,也是他赎罪的一部分,在此,我们可以尝试做出这样的一种假设,在霍桑看来,人们所犯的罪恶,被救赎的基本条件是能够直面这一罪恶。在《红字》一书中,海丝特最后能够改变“此,的含义的前提,是她在最开始就清楚的被放到了社会道德准则的对立面,所以从第五章她搬到了海边的茅草屋开始,直到在第十三章处人们用“能干”(able)来解释她的红字,她一直在为他人服务,在遇到募捐的时候,她总是最早的拿出微薄的积蓄。相对于物质来说,她提供给他人的更多是一种精神上的鼓励。也就是说,她的罪,是以物质为载体,最后依旧是通过非物质的方式进行弥补的,七年后她遭到败坏的口碑也是成为了人们口中的“天使”(angle)。霍桑说,“罪恶一旦在人的灵魂中打开缺口,永世都别指望弥合”④。而丁梅斯代尔的罪,他在这七年里并没有能够做到“面对”,所以在他一句句一场场的宣扬那些“明达、崇高、圣洁的精神”的时候,他的灵魂正向着相反的方向急速的跌入地狱。只有当他的灵魂真正的找到了让自身不圆满的缺口之所在,他才能够真正的开始自己的救赎之旅。
霍桑曾经评价自己作品中的人物说,他们刚强的察性与他的性格水乳交融。作品中的人物无一不是在为作者自己发言,在书中的清教社会,是作者心中印象最为深刻的清教社会的缩影,而那之中的原罪思想,是充满了浪漫的主观思想的赎罪观点。可以说,霍桑对于传统认知中,原罪不可以被救赎的观念是持有不同的态度的,他认为,如果一个人只要是认识到自己在自己一生中所犯下的“本罪”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之处后,能够对其进行一定形式的忏悔和救赎,那么是可以抵消自己的罪过的。这与传统清教思想中的倡导的完全的禁欲主义是不同的,在吸收了其关于“勤勉”、“虔敬”等积极思想的同时,抛弃了其中一部分的糟粕内容,更加注重人在现世的生活和体验,从而在浪漫主义的大旗的映衬下,闪耀出不容忽视的光彩。
注释:
① 诺思洛普·弗莱:《批评的剖析》,陈慧、袁宪军、吴伟仁译,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25页
② 周双:《从<红字>看霍桑的救赎观》载《域外世界》,2005年12月刊,第41页
③ 纳撒尼尔·霍桑《红字》,方文华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8月版,第180页
④ 纳撒尼尔·霍桑《红字》,方文华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8月版,第144页
I712.074
A
1672-5832(2017)07-003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