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医保局“六举措”支持医联体建设
2017-11-25张国富
就业与保障 2017年21期
莆田市医保局“六举措”支持医联体建设
近日,莆田市医保局出台《莆田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关于支持医疗联合体建设的通知》,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医联体建设。
一是支持医保基金指标合理分配。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可以调整医疗机构间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指标分配额度,引导参保患者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二是支持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参保患者经三级医疗机构诊治后,转回二级医疗机构继续住院治疗的,其报销比例在现有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予以适当提高;参保患者在莆田市内就医,经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进入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100%。三是支持医联体间转院治疗。参保患者在医联体内转院治疗,视为同一次住院,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按照“就高”原则只收取一个住院起付线。对转入基层医疗机构的,其用药不受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中药品目录的限制。四是支持推进付费方式改革。优先在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推广糖尿病、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等门诊特殊病种按人头、按病种付费改革试点。五是支持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注册医师开展多点执业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及时予以完善医师库,如注册副主任以上医师人数增加,可予以追加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指标。六是支持开展康复管理工作。医联体内开展康复管理,医保管理部门在康复病种确定、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莆田市医保中心 张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