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年间新疆的户屯制
2017-11-24高文秀
高文秀
(新疆大学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乾隆年间新疆的户屯制
高文秀
(新疆大学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乾隆年间,清政府重新统一新疆。针对新疆问题上各方的争论,乾隆皇帝在坚定不移推进新疆经营开发思想的指导下,户屯制在北疆各地开展起来。内地移民的迁出地主要为甘肃地区,迁入地主要是以乌鲁木齐为中心,东起巴里坤,西至玛纳斯的广大地区。清政府对于招募的农户推出了各种优惠政策并分批派送,为使迁徙到屯点的农户能安定下来,清政府借给其土地、农具、籽种、马牛、房屋等物资供其生存。户屯制下人口的组织形式,仍然采用内地通用的里甲编制。户屯制大大推动了新疆农业的开发经营。
清代;新疆;户屯制
户屯,是对一般户民为劳动力的民间农业开垦活动的称呼,用来区别以士兵为主体的兵屯。户屯与国家土地所有制下的民屯性质完全不同,不存在特殊的组织形式和封建国家对屯户的强制隶属关系,是国家的编户齐民。
1 户屯制的历史背景
清政府重新统一新疆后,新疆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西北边陲,战略地位更显重要。从国际环境来看,十八世纪中叶也正是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时期。殖民势力尤以俄国对清廷最具威胁。而新疆与俄罗斯为邻,自然首当其冲。新疆作为屏卫中国的要地,战略地位空前提高。
清廷内部对于屯垦开发经营新疆的看法众说纷纭。一部分人认为经营新疆得不偿失,反对进行长远开发。针对新疆问题上各方的争论,乾隆皇帝在一系列上谕中阐明了“屯垦开发,以边养边”基本方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统一了朝野上下的思想,随后在坚定不移推进新疆经营开发思想的指导下,屯垦方案得以实施,多种形式的屯垦活动在北疆各地开展起来。由于军屯只能利用一部分驻军,劳动力极为有限,加之待垦荒地较多,所以只能募民开垦,军民共同屯田才能进一步加强开发。户屯制随之发展起来。
2 农业人口的大规模迁入
北疆的伊犁作为新疆的政治、军事中心,是清政府设官驻兵的重心地区,必须全力经营。而乾隆年间的统一战争主要发生在天山以北,战争的破坏、疫病的流行使北疆地区的人口锐减,加之天山北路本来就地多人少,农业基础薄弱,这更使得北疆地区愈发荒凉。为尽快改变这种局面,从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起,清政府大力倡导和组织内地人口向北疆地区的迁移。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乌鲁木齐的兵屯获得丰收,清政府将此作为发展户屯的大好时机。八月,乾隆皇帝下令迁徙甘肃无业贫民到乌鲁木齐进行开垦,“酌量官为料理前往”①,从此内地人口开始有组织地大规模迁入新疆。
2.1迁出和迁入地
内地移民的迁出地主要为甘肃地区,前期为毗邻新疆的河西地区,后期扩大到甘肃中部和东部地区。选择甘肃作为迁出地,主要有两方面因素。其一:甘肃与新疆接壤,且河西走廊为内地通往新疆的要道,迁移较内地其它地区方便很多。其二:甘肃迁出地土地贫瘠,土地负担沉重,而天山北路相较则土地开阔,泉水充足,因而人民也乐于前往。
移民入疆是分批分期进行的。首批甘肃移民是在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九月到十月间招募的。据负责招募的杨应琚奏,仅仅一个月就在安西、肃州等地招募206户贫民愿意前往。招募来的这些人口被分成四期发往新疆,经过近两个月的长途跋涉,当年冬末到达乌鲁木齐。从此之后,几乎每年都有大量甘肃贫民在官府组织下擎眷前往天山北路各地,一直持续到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由于主动出关的人数不断上涨,民间自行迁徙的条件已经成熟,清政府下令:今后“此等闻风原往民户日多,即此再行减半之数,亦毋庸给发,不过官为查明存案,听其自行前往而已”②。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以后,政府组织的移民迁徙基本停止,自行出关成为户屯生产的重要来源。
移民的迁入地主要是以乌鲁木齐为中心,东起巴里坤,西至玛纳斯的广大地区。
2.2迁移方式
清政府对于招募的农户实行各种优惠政策,包括由官府资助路费、发给应募的农户路上所需的饭费、车费和御寒的衣物、帐篷和铁锅等。清政府对于应募的贫民待遇最优,所规定的物资会给其全额发放,而对于自愿呈请前往的移民除特别申明的赤贫人员外,原则上只给予应募农户物资的一半。
为减少移民途中的不便,清政府对应募的农户实行“分批续发”,每批不超百户,同时命招募农户的县派“妥干文武官员”护送上路③。受派的官员一方面负责监督督促应募人员,另一方面负责照料解决路途困难。由于措施得当,应募农户虽然擎眷长途跋涉,但基本全数到达。
3 移民安置
为使农户尽快安定下来,清政府借给其土地、农具、籽种、马牛、房屋等。乌鲁木齐都统在其奏折中提到:“乌鲁木齐所属各州县……自二十六年(1761)移驻户民之时,……各户拨地三十亩,农具一全副,籽种一石二斗,又每户给马牛一匹只,作价银八两,建房价银二两,照水田例六年升科后,分年征还归款。又每户于到屯之初,按每大口日给白面一斤,小口减半,秋收后交还归款。④”虽然这些物资为官府借贷,但“到屯即有房间栖止,又有口粮度日”,“不致周章”⑤很好的解决了移民的定居问题。
4 户屯的组织形式
户屯人口的组织形式,仍然采用内地通用的里甲编制。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陕甘总督吴达善的奏折中就提到了这种管理方法:“按每年招徕户民,编为一里,一里之中,分为十甲”,每里选里长、约保等人员“以资责成,以资铃束”。户屯采用乡里编制的组织管理形式,进一步说明户屯制下的农户为国家的编户齐民。
清政府在新疆推行户屯制,使屯垦方式上及时从兵屯转向了民屯。因为户屯的性质是募民开垦,人户一经得到土地,就成为自耕农民,必然“尽力天亩”,这就改变了新疆历史上多限于兵屯进行农业开发的经营方式,也改变了“兵进屯设、兵退屯撤”无法紧密联系当地生产的状态,推进了新疆农业的开发经营。同时从内地迁徙到新疆进行屯垦的农户,他们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经验,对新疆的农耕技术的提高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注解:
① 《清高宗实录》,第642卷,第10页。
② 《清高宗实录》,第1101卷,第16、17页。
③ 朱批屯垦,乾隆二十七年正月十二日杨应琚奏。
④ 朱批屯垦,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十二日索诺木策凌奏。
⑤ 朱批屯垦,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十二日索诺木策凌奏。
高文秀(1993-),女,汉,山西省晋中市,新疆大学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
F02
:A
:1672-5832(2017)09-017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