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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问答

2017-11-24

支部建设 2017年20期
关键词:省属国资国有资产

《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问答

6月22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郭保民,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宏永,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处长高春毅,就《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本刊对问答环节的文字实录予以摘要刊发,以飨读者。

山西日报记者:请问与以往相比,此轮国企国资改革确定的《指导意见》主要有什么创新点?

郭保民: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企改革。骆惠宁书记、楼阳生省长就深化和加快国企国资改革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明确要求。2月9日,全省国资监管会议召开,王一新副省长作了一个很重要的报告,阐述了此轮国企国资改革的重要思路,打响了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的发令枪,拉开了改革的大幕。此轮改革,与以往山西的国资国企改革零碎性、浅表性、短期性改革不同,既有补考和赶考的任务,也有许多创新点和突破点。

补考和赶考,是指《指导意见》中的一些举措,有的是中央和其他省市已经落实的,有的是我们以往已经明确提出来,但推进落实不够的,我们这次提出并明确了改革时间表。比如,到2018年底,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工作;到2020年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及必要服务设施全部移交当地社区管理和服务;到2017年底,医保封闭运行的国有企业基本纳入所在市社会统筹,到2018年,实现规范纳入;逐步提高省本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的比例,力争到2020年达到30%等等。

此轮改革更多的举措是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并作为此次国企国资改革的重点推进实施的。我们在遵循中央精神的同时,充分结合山西国企国资实际,进行了创新突破。

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方面,主要有六项:一是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二是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鼓励符合条件的现有经营管理人员通过市场化选聘转换为职业经理人;三是推动国有企业扁平化管理,将国有企业的管理层级压缩至3-4级以内,明确提出严禁5级及以下层级公司的设立;四是有效解决国有企业负担问题,提出了稳妥解决过去煤炭资源整合、企业兼并重组中的遗留问题,组织开展对国有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资产评估,降低资产负债率;五是建立经济有效的用人机制,推进企业用工总量、结构与企业发展需要、劳动生产率水平等相适应,逐步探索在艰苦岗位、危险工种使用智能机器人技术;六是完善以经营业绩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一企一策”制定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对签订年度及任期目标责任书的国有企业,开展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代表政府行使的部分出资人权利,依法下放给企业,使国有企业充分享有经营自主权。

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方面,有三点创新突破:一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中要承担主体责任,加强顶层设计;二是通过科技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抓住深化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契机,推动国有企业引领带动各类资本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是选择一批管理层级较低、规模较小,但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新产业、新动能项目,提升管理层级,对接资本市场,加大融资力度,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主要是稳步推进主业混改,积极稳妥推进员工持股试点。在国有企业分离移交办社会职能过程中,探索将后勤、物业等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依规量化给员工持股。

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创新突破,一是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全面推进“放权、管理、服务”改革;二是组建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三是在“十三五”期间,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对相关国有金融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四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督。国资委设立稽查办公室,向所出资企业委派总会计师。

在为国企国资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方面,提出了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建立干部激励引导和合理容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

中国日报记者:请结合国企国资改革,谈一下省国资委如何推进“放、管、服”工作,如何发挥监管指挥棒的作用?

张宏永:国资监管是维护出资人权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环节,是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核心力量。为了更好地服务国有企业发展的大局,我们一方面聚焦“放、管、服”,深化国资监管机构改革。根据梳理的职能和业务,重新归并设置国资监管机构,整合人力资源,突出监管重点,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开放型、专业型、激情型、服务型机构,融监管与服务为一体,努力建设“国有企业之家”。目前,山西省编办已经正式批复了省国资委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工作方案,我们机关的处室和人员调整也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依法放权、决不越位”“科学管理、决不缺位”“创新服务,绝不错位”。

另一方面,国资委将更加注重从宏观角度开展国资监管工作,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此,我们将推进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机制,改进考评体系和办法,积极运用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比如,本次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就是以经营业绩为中心,完善考核相关制度。从今年开始,我们将“一企一策”制定国有企业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突出净资产报酬率、人均劳动生产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煤炭企业的吨煤综合成本等关键指标和评价权重,引导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对签订责任书的国有企业,国资委将开展授权经营。此外,我们还将组建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设立稽查办公室,加强监督检查成果的运用,开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向所出资企业委派总会计师工作等。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请问山西如何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同时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如何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张宏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解决山西省属国有企业存在的诸多问题的重大举措。为此,我们在《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分层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并且在《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中,我们也提出了相应比较具体的实施意见。

对于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首先我想说的一个问题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它是一个做蛋糕的过程,而不是分蛋糕的过程,只有把蛋糕做大做好才会有收益。其次,既然有了收益必然会涉及到分配的问题,无论是民营资本还是国有资本,对企业而言都是股东,股东的天然权利就是要获取资本收益,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发展混合所有制、实现股东多元化,股东依法合规获取收益,并不会涉及国有资产的流失。

真正使得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有这么几个主要问题:一是贱卖国有资产及国有股权;二是不正常的关联交易;三是违反相关制度,非法侵占国有资产,以及对损害国有股权益和合资企业中的中方权益的行为不反对、不制止等。对此,我们一是建立严格的操作规则,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包括制定混改方案、履行决策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实施产权交易等;二是健全国有资产定价机制,将充分借助多种市场化定价手段,完善省属国有资产定价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防止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混改的监管,完善省属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国资监管机构对改革中出现的违法转让和侵吞国有资产、化公为私、利益输送、暗箱操作、逃废债务等行为,要依法追责,严肃处理;审计部门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对省属改制国有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另外,我们还特别强调了要加强国企职工内部监督,进一步做好对全社会的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相信上述措施,能尽可能地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也欢迎广大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让国有企业运行在阳光之下,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分离企业办社会一直是国企改革一个难点,也是需要尽快取得突破的重要方面,请问《山西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实施意见》结合山西实际进行了哪些创新突破?还有分离办社会的经费从哪里来?分离办社会会给职工带来哪些好处?

高春毅:目前,山西省省属企业办社会机构有1041个,从业人员近11.2万人,均占全国的6%左右,企业每年补贴的资金达68亿元。应该说,分离企业办社会任务非常艰巨。近年来,山西做了一些工作,但对照国家要求,进展还是比较缓慢,在全国处于相对落后位次。究其原因,一是一些企业职工把办社会当成福利,形成了心理依赖,不愿配合推进;二是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怕背包袱;三是企业消极思想、畏难情绪和观望心态普遍存在,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所以,我们在制定《实施意见》的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解决对策,在广泛征求企业和地方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了创新突破:

一是在“三供一业”移交时,对住房产权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完全私人产权的要完善相关手续和证件;部分私人产权的,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办理产权手续;租赁公有住房的,按有关规定由企业和住户协商,妥善处理产权。

二是明确对暂时未移交的“三供一业”,也应依规收费,为下一步移交创造条件。

三是在后勤服务方面,要求不等不靠,积极进行改制。支持从业人员将经济补偿金转为股权,形成企业和员工利益共同体,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在教育、医疗机构剥离时不搞一刀切,不搞一推了之,而是采取更加多样化的形式分类处理。特别是对实力强的进行专业化重组,引入社会资本,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满足社会需求。

五是对原政策性破产企业,因办社会职能形成的财务挂账,可通过核减原主办企业的国有资本权益进行处理。

六是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时加大移交企业支持力度。对移交后运营成本较大,接收地政府负担能力不足的,由移交企业和接收地政府协商,由移交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关于分离办社会的经费,《实施意见》明确以企业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其中,政府补助方面,“三供一业”主要为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费用,医疗、教育主要为人员分流安置费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主要是管理费用等。在中央对下放山西的煤炭、有色、军工企业补助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的监管级次,由省、市、县财政分别予以适当补助。补助办法除“三供一业”已出台外,国家将在今后出台的配套办法中予以明确。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山西再作具体规定。

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这是企业甩包袱。骆书记和楼省长多次明确要达到企业赢、政府赢、职工赢“三赢”目的,确保交得出、接得住、管得好。只要措施得当,落实有力,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会给企业职工带来切实好处。比如,通过对“三供一业”的维修改造,职工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基础设施将得以进一步改善。通过对教育医疗机构的整合,职工就可以享受更加优质的服务。通过明晰房屋产权,使职工住有其所。另外通过国企减负、聚焦主业,就会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提供更多税源,政府也更有能力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生活晨报记者:请问《指导意见》主要目标中明确提出“建立起有利于企业家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相应地出台了配套文件《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激发企业家活力的指导意见》,那么该文件在激发企业家的创新创业活力方面突出了哪些导向?

高春毅:当前,山西正处于振兴崛起、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的关键阶段,为了进一步激发企业家活力,发挥企业家才能,营造企业家成长环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山西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激发企业家活力的指导意见》,突出在“给压力、给权力、真激励、真爱护”12个字上下功夫。

给压力,主要是建立压力传导机制。改革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对标行业和先进企业,签定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倒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形成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能上能下的契约化管理机制。同时,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逐步推行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和职业经理人制度。

给权力,主要是健全授权经营机制。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签订年度及任期目标责任书的国有企业,开展授权经营。建立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不该管的依法放权,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不干预企业微观经济活动。

真激励,主要是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以正向激励为主,推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经营业绩、风险承担与薪酬激励全面挂钩,积极探索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家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实施“企业家培育工程”,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

真爱护,主要是创新支持爱护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容错免责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树立正向激励的用人导向,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营造企业家成长和企业家精神培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指导意见》和三个配套文件已经出台,请问,接下来,省国资委将怎样推进这些政策文件的落实?

郭保民: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是新一轮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顶层设计。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文件的出台是改革攻坚战的真正开始。如何推进,就是八个字:“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在整体推进方面,省国资委作为牵头单位,首先要配合省政府完成改革重要任务的细化分解,明确各部门、各厅局的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其次在国资委层面制定2017年度国企国资改革行动计划,将国资委的任务分解细化到各处室,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工作到人,专人推动;第三,要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组织省属企业积极推进落实。督促企业研究制定各自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6月底前全部作出部署;第四,要加强督查督导,将“13710”系统延伸到企业,按月汇总企业改革进展,开展专项督查,把企业改革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重点突破方面,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指引,开展13个重点工作,分别是:(一)完善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制度,出台《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制定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的具体办法;(二)持续推进省属企业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实行扁平化管理;建立月报制度,明确专人,按月统计,通报交流,持续推进出清“僵尸企业”;(三)引导省属企业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积极开展资本运作。加强对上市公司发展指导,每个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都要有所作为;(四)对于完全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不能通过股改独立上市、也不能装入其他上市公司的,摸清底数,通过市场化方式逐步退出;(五)充分利用好互联网和大数据,提高国资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化建设;(六)组建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抓手,推动省属企业专业化重组;(七)探索省属企业特别是煤炭企业在危险工种和岗位使用智能机器人技术;(八)“一企一策”制定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发挥考核导向作用;(九)2017年在省属企业中选择5-10户上市类、科技类、后勤类子企业进行员工持股试点;选择1-2户企业在集团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十)召开全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推进大会,督促有厂办大集体的省属企业制定明确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十一)持续推进国资委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放权、管理、服务”改革;(十二)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推动省属企业党的建设与企业经营深度融合;(十三)指导推进市县国企国资改革,按季汇总地方改革情况和改革进度,组织专题推进。

我们还要紧紧围绕山西转型发展、综改试验区建设来实现大的产业转型,改变一股独大、一煤独大的产业格局。目前煤炭是山西的支柱产业,未来我们要树起山西国民经济的“四梁八柱”。为建好“四梁八柱”,近期我们要新组建一批承载山西经济发展的专业化的大集团公司。第一个是组建山西文旅集团,省政府第151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筹备组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预期这个月底最迟下个月初就要挂牌。首先要将省属企业中的文化旅游板块纳入文旅集团,打造文化旅游产业的大集群;第二个是组建山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更好地让资本发挥作用,实现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意图,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我最近带队先后去了湖北、四川、上海、浙江等四个省市,考察了成都川发展、上海国盛集团、杭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等企业。接下来,我们还要去重庆、广东,学习这些在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建设上先行一步的省市的先进经验。今后,山西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会在体量规模和功能上更加具有引领作用;第三个,云时代大数据公司,要围绕国企改革发挥大数据作用,将大数据作为产业,为国企改革、为山西经济发展服务;第四个,大地公司,围绕实现土地占补平衡,在吕梁、临汾、运城进行有效的土地整理,整理后通过交易来为开发区提供土地,同时为采煤沉陷区修复土地,进行工业固废的治理,实现固废利用。这四家公司都是国企国资改革重点突破的抓手,目前正在加快推进组建。

2月9日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之后,大家可能感觉山西国企国资改革工作一度放慢。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我们在加快制定“1+N”政策文件,正在按省委、省政府的战略设计做布局,可以说是厉兵秣马、枕戈待旦。出台“1+N”文件之前,我讲过一句话,“这里的黎明静悄悄”,实际上我们正在谋划、正在布局。7月之后,国企改革主战场的战役将全面推进,接下来,我们还要对水利、交通、煤炭、化工、新型能源企业进行重组改革。

总之,山西省国资委将不辜负省委的重托,不辜负山西人民的厚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努力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作为,争取推动国企国资改革取得突破,以丰硕的改革成果交出一份圆满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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