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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的诗人

2017-11-22小海

青春 2017年11期
关键词:诗人诗歌意义

小海

11月底深圳“诗歌人间”诗会上巧遇老朋友非亞,聊天时说起我们是怎么相识的?一时都记不真切了,可能是大学同窗好友李冯的介绍,他是广西人,和非亚熟悉。非亚的诗也在《他们》上发过,忘了是不是我转给韩东的。但我记得我和杨克编好《他们十年诗歌选》交给漓江出版社后,他帮忙跑印刷厂、校对、寄送样书,因了他算东道主(广西人),好像就得尽这些义务似的。

由于我的懒惰,和朋友们基本是“君子之交”,委实联络太少。九十年代中期,我在苏州操办过一回金秋诗会,请非亚来玩过。偶尔的,他来江南或者我去南宁出差,会约了见面畅叙。

其实,成为朋友的理由就是我们都放不下的诗歌。因为“长恨此身非我有”,有时在生活中忙碌得麻木了、迷糊了,那么诗歌可能就是一次次的叫醒服务,作为一种超拔的力量,让我们确认自我。

非亚是勤奋的,诗会那几天每天都能在微信上读到他的新作。录一首《我隔壁的诗人》:

我房间的隔壁是一个诗人

再过去的那间也是

他们从电梯上来

然后一人一间

拿钥匙牌

去打开属于自己的门

我的隔壁是一个

诗人

他关上门然后等待某个时机

用手指,大脑和笔

去操控混蛋的

语言

我在墙壁的这边,另一边属于那个诗人的想象

私密空间

我的呢,简单极了

我进来就解放

自己

脱掉外套,皮鞋

扯下袜子和牛仔裤

然后把自己

扔到床上

我的行李箱已经打开

书摆在桌子上

手表摘下了

笔和稿子都在哪里

手机噼里啪啦为我翻开一扇天空

现在

镜子里的这个家伙

要开始玩魔术啦

如果他面对窗口

外面的大海

夜晚的风

也或者房间的灯光

能弄出一首诗

我就请他出门,递给他鲜花

带他去旁边的酒吧

喝酒

让他醉掉

骂娘

让他,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从这首诗可以看出,他的叙述或者叙事是清晰的,不含激素的,原生的,线性的,像他在建筑图纸上所画下来的每一笔,这是必须交给制图员和建筑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他将诗视作交给读者的建筑,而不敢“愚弄”他们,必须要让他们明白他设计的理念和功用。他记录下了他的生活,哪怕有时背离了他的写作初衷。

我跟他说,这首诗中的日常性很重要,这是生活的常识或者逻辑性让我喜欢,其重要的一点就是它关联了读者,也关联了诗的成立与否。天马行空是建立的生活逻辑中的,而不是胡编乱造出来的。这是重要的诗歌发生学。

今年我还收到他寄赠的诗集《倒立》。读完后,我感觉非亚的写作是随时随机发生的,切身贴已的,迅捷反应的,这是“近取诸身”、打开了自身视阈的写作,但又不是自动写作,没有语言自身的那些内耗与消费。这是信任在写作中的效用,是即刻延展的,是对时间女神的瞬间俘获,也是享受写作自身的智力运动。他的忠实纪录,让读者不自觉地跟随着写作的笔触留下意外收获和喜悦。这是诗自己的生成与生活方式。从奥修所谓的语言是花朵,意义是花香的角度,可能所有的诗人一生只是在写同一首诗:即提炼花香。而他一直在练习薄上画出生活的速写。他提出了“诗感”概念:“直白的说,就是诗人对世界所具有的清晰的感觉、感受和把握能力。”(《倒立》代序)他提出要用粗糙来对治诗歌写作中所有油滑和油腻,虽然“在艺术中,粗糙的东西有可能都是出彩的东西。” 作为重要原则,即便是末日来临,诗人也可以在诗里从容地细心记录下并不“粗糙”的生活:

1、早上起来煮一锅粥

2、上午放弃去上班,呆在家里

3、写一封信给朋友,然后把信,塞进矿泉水瓶,再拧上盖子

4、中午,做一份番茄炒蛋,橙红色有助于信心

5、午睡,像只动物,躲在被窝里

6、起床后出门,打算去华强路,买几只救生衣

7、竖起耳朵,看看周围有没有异常的动静

8、打开收音机,留意天气、地震、台风、海啸的消息

9、等待儿子放学回来,亲吻她,但不告诉他一切

10、做饭,丰盛的

11、和妈妈、妻子、孩子,坐在桌前,开一瓶红酒

12、祈祷上帝(但有个鸟用!)

13、看电视,登陆微薄

14、给朋友打一个很长的电话

15、想去柜子里拿一只行李袋,但不知收拾什么

(《末日前一天我想干的一些事》)

可能是因为他是建筑师的缘故,他对诗歌的形式感一直比较敏感而且富有直觉,他喜欢那种具有开放感的形式。

我们可以看到他的诗中有一种透明的结构形式,由此,可以观察到语言的内部运转和清醒的架构。而我认为,他诗歌中虚无的、神秘的部分,却往往是在无意识中清除自身控制力的情况下所获得的,别有意趣:

我喜欢的形象是光头

胡须浓密下巴

用须刀剃出山羊胡子

头发要么很长要么中间

极短,两边剃得

精光,打上啫喱水

让它们爆炸

戴耳环,或高挺的鼻子别一枚

晃动的银质金属

穿皮衣,T恤,黑色

圆领衫

手臂纹上蝎子和

毒蛇的形象

(《我喜欢的形象》)endprint

语言就在语言本身的喜好与憎恶中,也许他对诗歌中所谓意义的理解恰如博尔赫斯所说:“玫瑰即玫瑰,花香无意义”。

正如博尔赫斯所说的:“智力和诗歌没多大关系。诗歌发源于某种更深层的东西,超出智力的边界范围。诗歌甚至与智慧都没有关联。诗歌是它自身的东西,有它自己的天然本质:无法定义。”(《巴黎评论·作家访谈2》,上海文艺出版社,2015年11月版)

我们的写作是否曾落入另一个陷阱:太重视写作的“意义”了呢?这很容易忽视或者忽略了事物本身和事情发生的过程。而新一代诗人的特质是“天上的白云真白啊/真的,很白很白/非常白/非常非常十分白/极其白/贼白/简直白死了/啊——”(恰好,这次深圳诗会上,白云的赞美者乌青也来了),相对于奥修的“语言是花朵,意义是花香”,这是去意识形态化的“观念”写作,也是去意义的民主化写作――对“意义”的反抗,让诗歌写作在网络上有了庞大的队伍。非亚的写作是有别于乌青的。用诗歌来说明可能更好:

我有一个朋友,有一天晚上來到

我的梦里

手里,拎着一条鱼,身上

冒着热气

房间里到处都亮着光,打开门

在客厅里,说

今天我们,可以干些别的

比如,讨论如何

吃这条鱼

它是我,在一条河里弄到的

足足有五斤重

我看着他,好像看到他身后

有一条路

通向了树林后面的河流

嗯,那里有鱼,他说,那里有一种

我不熟悉的生活

而我最大的问题,是从未像我这位朋友

从这个梦出走,离开这个

房间

到森林里去

(《一条鱼》)

诗是否有个从物生象,再从象生物的过程?《左传》中说“物生而后有象” ,老子却偏偏在《道德经》中先说“无物之象”,在两位诗人看来,物与象的有无不是问题,先后也不成问题。

那么技术呢?技艺就是生活本身的技巧吗?

写作让非亚获得了生活的第二本质。这是重生。对生活解构后的重构。

在诗人智力想象力与不足的时候,我们只要向生活学习:现实中的一切行为、一切对象,生活自身会帮助、扶持诗人前行。因为诗歌关联身体与心灵、事物与世界。这是生活常识。

也许还需要一种向内的省察力,对现时发生的生活即刻的透视、过滤与理解,这是超越主体的直观能力和理性意志的,却又通过当下被关注,被追溯到我们自身--我们存在时诗歌存在,我们不存在时诗歌也许依然存在。

非亚的诗歌中有一种独特的亲和力。他不住在象牙塔中,他是住我们隔壁的诗人,多好。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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