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要善于同“问题”打交道
2017-11-22
人大监督要善于同“问题”打交道
视察检查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人大常委会履职的重要环节。视察检查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大监督质效。近年来,湖南省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履职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同“问题”打好交道,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执法调研等监督活动中杜绝套话、空话,实打实提出整改建议,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都要列出问题清单,交被监督单位对照整改落实,并报告落实情况,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问题清单何以彰显威力?首先在于善于发现问题。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视察后提出问题清单,每一方面都列出具体的问题。一改以往人大整改建议套话、空话较多,有关部门拿到整改建议无所适从的弊病,使得人大监督工作有了明确指向。
其次在于敢于直面问题。监督不是添麻烦,人大常委会在视察检查时要直面“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既不回避问题“唱赞歌”,也不轻描淡写“走过场”,更不“鸡蛋里面挑骨头”,而是坚持实事求是,理直气壮地针对问题抓监督。
人大要真正提高监督实效,克服一些地方失监、虚监、走过场的现状,关键是要善于同“问题”打交道。如何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与“问题”打好交道,问题清单制是一个很好的借鉴。
来源:《人大研究》
人大工作创新中常规工作不能丢
实践中,一些基层人大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了“创新”上。为了搞所谓的“创新”,费尽脑汁想出了一些所谓的创新活动、创新做法,而一些行之有效的常规工作反而有意无意被丢掉了。这种现象尤其值得反思。
人大一些行之有效的常规做法必须坚持好。多年来,围绕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各级人大通过大胆实践、积极探索,通过不断的经验总结,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常规做法,如执法检查中的明查暗访、全口径预算监督、专题询问等等。我们现在最应做的就是要把这些好做法不断地发扬光大,而不是不切实际地一味“创新”搞猎奇,为了“创新”而“创新”,不但无谓地耗费精力,还有违法违规之忧。
人大工作创新要建立在合法合规基础上。人大的任何创新工作都必须遵守宪法法律的规范,符合中央的规定。比如:人大监督方面的创新问题,无论是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还是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可以就提高监督实效的一些方式方法进行探讨,但必须在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范围内进行,不能擅自超越范围。
人大工作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更需要借鉴好的做法,以往和外地人大的成功经验,把一些现有的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利用好、发挥好,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人大工作创新的效果。
来源:《人民与权力》
用好评议结果的『权杖』
对乡镇镇属部门单位开展工作评议,是基层人大监督的重要方式。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这种评议方式的职能作用也日益显现。但客观而言,作为一项基层探索的监督“武器”,其功效和权威尚未充分发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评议结果并未引起一些乡镇党委的重视和运用,人大评议未能走出“自弹自唱”“自娱自乐”的窠臼。
评议工作的主体是乡镇人大代表,由来自各个层面、各个行业的代表组成评议团,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公正性,对被评单位的满意度测评结果比较真实地反映出部门单位在百姓心中的权重。
目前来看,对评议结果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人大层面,评议工作尚未形成完整的监督链条,缺少后续的责任追究,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主要取决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自觉和谦卑。如果相关单位“姑妄言之”“姑妄听之”,那么评议的效果自然会打折扣,甚至沦为一场“监督秀”。
来源:《人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