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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流消费与民国机制
——以徐志摩、陆小曼与1920年代末上海小报为例

2017-11-21陈建华

社会观察 2017年1期
关键词:云裳陆小曼小报

文/陈建华

名流消费与民国机制
——以徐志摩、陆小曼与1920年代末上海小报为例

文/陈建华

在1920年代末的上海,小报达数百种之多。近来愈来愈多的研究显示了小报与民国社会与文化的重要关系。如胡适和林语堂都很重视小报,认为它有时在敢讲真话方面比大报更有价值。1926年底徐志摩与陆小曼在北京成婚之后移居上海,即成为公众人物。一些小报,如素有“四金刚”之称的《晶报》《金刚钻》《福尔摩斯》和《罗宾汉》,另有《上海画报》等,对他们的一言一行争相报导,体现了以社会“名流”为中心的消费策略。本文围绕云裳时装公司、陆小曼唱戏以及她与翁瑞午的绯闻事件考察小报的有关叙事,描画20年代末上海的政治、文艺与市民日常生活的复杂形态,涉及小报之间在价值体系、传播功能与文化品级方面的差异,蕴含着各阶层、社团和人际之间利益制约的游戏规则、伦理价值和文化政治。小报叙事介乎新闻与文学之间,描绘人物与编织图像化情节,在明譬暗喻的修辞与脸谱化的叙事模式中,在造成耸动效应的同时渗透道德评判,这也是小报所含的“情感结构”特征及其与都市心态相扣联的关键所在。

《晶报》“名人表”在地视域

1922年3月30日《晶报》上“上海最近一百名人表”包含某种市民色彩的“社会”视域,比例上占多的是工商实业界,思想、教育界必不可少,而文人和演艺界大多是传媒的宠儿,也是这一社会的权力机制的必要构件。通过这个名人表,《晶报》在承认和打造名人,这也是小报在施展其特有的传播力量、提升其话语权的一种手段。

20年代小报基本上属“旧派”地盘,共同分享新旧兼备的文化方针。论者指出清末的“国粹”思想并非意味着抱残守缺,而旨在立足于本土文化融会世界现代文明,造成自身传统的内在转换。20年代中期由旧派文人主宰的文学杂志、副刊及小报仍然贯穿着这样的国粹精神,而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冲突、协商与融合处处皆是。最明显的莫过于文言与白话并用,文言负载着中国的历史文化,从秦瓦汉玉、唐诗宋词到文人与名花美人的风流余韵。如果说守旧是一种集体无意识,那么它与维新是一个铜板的两面,色谱中也有浓淡深浅,难能一概而论。

处于话语的商战中,旧派作者必须与读者、商业机制合谋。他们卖文为生,不像五四诸公们另有教育与文化资本,而小报的生命取决于合谋的方式,即文化生产能否产生富于潜力和活力的社会意义。因此很大程度上小报是推动都市现代化的部件,是情感和文化的润滑剂。在丁悚《中国女子之今昔观》的系列插画中,有一幅是一个穿高跟鞋的时髦女子,在大街上昂首阔步,和从前哭哭啼啼的女子形成强烈对照。(《晶报》1919年4月9日) 在这里现存秩序被合法化,谁也不愿回到过去。旧派一般都是建制派,即使将新事物妖魔化,也常是针对物欲横流之类的现象,企图以某些传统价值对现代性起制衡作用,或对现代国民起规训作用。某种意义上五四新文化大约是属于青年的,激情澎湃,一往无前;而旧派追求稳定,具有老成的性格,这和中产阶级的都市愿景是一致的。

这份名人表不仅蕴含了《晶报》的社会视野,也是一种文化姿态,如例言声称的“破除阶级,不分男女,不论职业年龄”,显示了该报自觉作为现代公共舆论建制而实践某种社会公正的导向。这方面《晶报》较其他小报更为高调,其居“四金刚”之首,不仅因为资格老及其“脚编辑”余大雄善于拉稿,还因为它拥有较为丰厚的文化资本。除张丹斧、袁寒云为该报主笔外,包天笑与王蕴章早在清末就分别创办了《小说时报》与《小说月报》,为上海都市文学与文化的先驱。王钝根创刊的《礼拜六》周刊风靡一时而影响深远。严独鹤、周瘦鹃分别主持《新闻报》和《申报》的文艺副刊。另如毕倚虹、徐卓呆、张春帆、何海鸣、马二先生、胡寄尘、李涵秋、江红蕉、姚民哀等自民初即从事大众文化产业。在20年代,都市文学杂志再度勃兴,王钝根的《礼拜六》、包天笑的《星期》、周瘦鹃的《半月》和《紫罗兰》等一时并起,或前后相踵,展示了千姿百态的文学与文化风景。而这些作家为各杂志供稿,十分活跃。在这种情势下,小报不啻另辟空间,似为他们的文学剩余精力提供了挥发之处。

“四金刚”小报中间大致形成两个系统。《金刚钻》创刊于1923年10月18日,发起者陆澹盦、施济群等人曾被《晶报》骂过,因而要办报出口气,和《晶报》打笔战就有了自己的地盘,取名为“金钢钻”,意谓比水晶更尖利。《福尔摩斯》创刊于1926年7月3日,主持者吴微雨、胡雄飞、姚吉光等几乎全是新面孔,颇有当初《晶报》的大胆作风。《罗宾汉》创刊于1926年12月8日,主编周世勋与朱瘦菊在电影界属元老辈,该报主要刊登演艺圈的新闻。在经营策略上《罗宾汉》明确与《福尔摩斯》结盟,自命为“福尔摩斯派”。

小报多如牛毛,同处于竞争场域,各有各的圈子,受到资本、人脉、经营策略、文化方针等方面的条件限制。《晶报》资格老,人脉广,实力厚。如袁寒云、张丹翁、包天笑、周瘦鹃等大款也是《上海画报》和《申报自由谈》的主要作者;他们占据小报传媒的主流,对社会现状及“名流”有更多的认同感。相对来说像《金钢钻》《福尔摩斯》和《罗宾汉》处于下风,圈子不同,何况是后起的,要抢地盘、抢读者,不得不走偏锋、出奇招,对抗和挑战也常常是有效的竞争策略。围绕徐志摩与陆小曼,这两个系统也基本上形成“补台”与“拆台”的对立阵营。

《上海画报》:徐志摩与陆小曼

陆、徐一见倾心,各自离婚再婚,在北京已闹得沸沸扬扬。小曼本来就是交际界明星,到上海之后自然成为媒体焦点。她积极参与公共活动,迅速融入上层社会。尤其是《上海画报》对她的捧场不断升温,1927年7月15日她的头像上头版,标题为“北方交际界名媛领袖陆小曼女士”,介绍她:“芳姿秀美,执都门交际界名媛牛耳。擅长中西文学,兼善京剧昆曲,清歌一曲,令人神往。”实际上这一期是“妇女慰劳会游艺会特刊”,预告将在中央大戏院开游艺会,海上名媛将登台表演节目,慰问北伐“前敌将士”。其时蒋介石在南京建立了新政府,此“上海妇女慰劳前敌兵士会”由亲蒋的高官郭泰祺、白崇禧、何应钦、伍朝枢等人的夫人们倡议组织,加入此会的皆为沪上贵夫人与大家闺秀,对此南京总司令部表示嘉奖。

8月3日画报又出“妇女慰劳前敌兵士会特刊”,头版又见小曼照片,称她为 “妇女慰劳会剧艺主干”;同日还刊出《思凡》和江小鹣合演《汾河湾》的照片。画报大约发现了一个难得的“新女性”典范:既有冲决罗网、追求个人幸福的勇气,而且又醉心于传统文艺,虚心好学。她演《玉堂春》,学程艳秋(即程砚秋)唱腔,学书学画都有板有眼。事实上《上海画报》刻意把陆打造成公众偶像,两三年里她的相片见诸头版达十多次,固是非同寻常,不过那些画报上的照片,与一般标准头像不同,都具情调与个性,富于艺术气息。

徐陆的结合惊世骇俗,带有新文化的冲决性,看上去上海对两人够开放,感觉上终究有所紧张。《上海画报》一再刊出陆小曼的书法、诗词,以“旗装”或“戏装”现身,称她“风流儒雅”,似有意给她披上传统文化的绣袍,无形中在消解她的新文化成分,但陆不是那么易于规训的。1928年4月31日有她的《请看小兰芬的三天好戏》一篇短文,极力推奖京剧演员小兰芬,就女子演戏提出“女子职业是当代一个大问题”,批评过去对于伶人的成见,所谓“唱戏应分是一种极正当的职业,女子中不少有剧艺天才的人”,且主张戏中旦角应当由女子来演,此文以流利白话写就,那种女性本位的立场、当仁不让的口气,透露出她的骨子里还是很“五四”的。

云裳公司与小报档次

1927年8月7日云裳公司开幕,传为沪上盛事。该公司由留法画家江小鹣担任美术设计,他和徐志摩、陆小曼、张禹九、宋春舫等都属发起人,资金方面以集股方式,如周瘦鹃被推为董事,胡适担任艺术顾问,应当说都是认了股的。北伐前后的上海,随着国共政党政治的分合起落,知识界空前躁动,激遽地分化重组,鲁迅等左倾人士,具有国际主义背景,试图从外面牵制国民党,或颠覆现存秩序;徐志摩、胡适等创办《新月》杂志则从建制立场批评国民党党治,结果被明令停刊。在北伐革命的反帝反封建的鼓舞下,欧美、日本的现代主义文艺思潮与苏联式的无产阶级文学一时并起,争胜斗强。此时上海的消费文化也呈现一派繁华景象。1926年第三大百货店新新公司,以及专售妇女用品的绮华公司相继开业,就妇女时装而言,新潮迭出。在这样的脉络中来看云裳公司及徐、陆所扮演的角色,对于新旧文人的合流意味深长。

《上海画报》与《晶报》对云裳公司大加赞扬,从都市文化的视角看,自民初以来鸳鸯蝴蝶派“消闲”文学便在努力打造中产阶级的都市梦,而云裳公司的出现,如徐志摩、陆小曼等人的新文化的介入,使这一中产阶级消费文化走向成熟的形态。然而其它几个小报则作出截然不同的反应。在八、九两月中《金刚钻》《福尔摩斯》和《罗宾汉》对云裳轮番围攻。《福尔摩斯》首先发难,在云裳开幕第三日刊登赵子龙《所望于云裳公司者》一文,指责在民生艰难之时不该助长奢侈之风,但是作者自觉无力反对,于是退一步要求使用“国货”。应注意文中的“国情”“公意”须联系到当时的上海,正受北伐的鼓舞而爱国情绪高涨,报纸上日逐以“打倒帝国主义”作为标语,国民党也许诺要收回民族利权。就在云裳见世之时,国民党党部与上海商团联合举办“国货大会”,因此《福尔摩斯》对云裳的指责并非空穴来风。两天后《罗宾汉》刊出千盦《为云裳公司进一言》一文,从“国际风俗”着眼,“故深望该公司,于服装之式样,及所绘之花色,务求雅观舒适华美合宜,勿过事奇诡,风化一层尤宜注意及之,并望尽力从倡国货,为各界之先声”。文章最后说:“所谓穿衣问题,亦三民主义中民生主义之重要问题,若该公司而能使穿衣问题先行解决,则实具伟大之功绩矣”。搬出“三民主义”,更显得政治正确,但所谓先要讲解决“穿衣问题”,则在对云裳公司的责问中含有为谁服务的问题。《金钢钻》也加入反云裳的合唱,在《艺术界之五毒》中攻击江小鹣为艺术界中败类,最后说:“海上妇女,本极奢靡,一衫一履,往往靡巨金不惜,自有新妆公司出,而街上妇女奢靡之风,特十百倍于囊日矣。”这就在重复《福尔摩斯》和《罗宾汉》的论调了。

余论:小报与民国机制

陆小曼因为学戏认识了翁瑞午,也因为体弱多病,请翁为之推拿,且吸上鸦片。1927年12月6、7两日天马剧艺会在夏令配克戏院举办义演。陆小曼登台,在《玉堂春》里演苏三。翁瑞午演王金龙,徐志摩和江小鹣分别演藩司和臬司。各小报争相报道演出情况,对陆、徐这一对伉俪艳羡不已。然而17日《福尔摩斯》刊出署名为“屁哲”的《伍大姐按摩得腻友》(以下称《伍》),用《红楼梦》索隐手法以“伍大姐”“诗哲余心麻”“洪祥甲”“汪大鹏”分别影射陆小曼、徐志摩、翁瑞午、江小鹣四人,而在描绘洪祥甲为伍大姐推拿时用“大姐只穿一身蝉翼轻纱的衫裤,乳峰高耸”,(祥甲)“放出生平绝技来,在那浅草公园之旁,轻摇、侧拍、缓拏、徐捶,直使大姐一缕芳魂,悠悠出舍”等语,涉及色情,以致陆、徐等忍无可忍,把《福尔摩斯》告上法庭。

对这场官司始末及法庭宣判情况,在数种有关陆小曼的著作中都有评述,这里不赘。只是在考察了各小报在这一过程中的表演之后,笔者想指出的是《伍》文刊出之后,各小报并未作声,唯有《小日报》从横里杀出,在18日刊出署名“窈窕”的《陆小曼二次现色相》一文,模仿《伍》的文体把陆、徐推崇一番,实际上把《伍》文中的假名一一坐实,这就使陆、徐等无所逃遁,只能诉诸法律解决。其次,打官司方面《福尔摩斯》是老手,每次卷入法律纠纷,都将法庭审判经过披诸报端,这次与陆、徐的纠纷也一样。三次开庭,控辩双方唇枪舌剑,结果是法庭宣判《伍》文“触犯秽亵刑章”,《福》报被罚30元,而陆、徐等人所控告的“公然侮辱”罪则未能胜诉。

从《伍》案整个司法程序来看,可谓公开透明,控辩双方律师当庭对质皆以法律条文为理据,合专业规范。法庭遵照程序宣判,具权威性,小报也俯首贴耳。虽说是法治社会,背后有猫腻,律师能上下其手,也是利用制度的漏洞,其实打官司也是资本和权力的角逐。对于讼案结果,法院每日有公告在《申报》登刊,干巴巴几句条文,反而不如小报提供较为详细的报道,对市民大众不无启蒙作用。论者认为此案“不了了之”,固然是同情陆、徐的说法,但即使他们再向民事法庭提出起诉,恐怕意义不大。双方的律师阵容就不平衡,代表《福尔摩斯》的律师,除了詹纪凤,另有“上海之著名大律师”“律师之资格历史为最深”的陈则民。因此官司要打下去的话,孰胜孰负仍在未定之天。一方是小报,另一方是名人,而名人的文化资本无济于事,况此案已闹得满城风雨,如果真地要当事人与《伍》文作者当庭对质,更是难堪,大约也只能“不了了之”。

但是另有一场好戏,为论者忽视,却至关重要。当陆等四人准备向临时法院递进告状时,23日再度在共舞台亮相,参加了由蔡元培、郑毓秀发起的妇女慰劳北伐伤病军士的义演,此番对于陆、徐可谓风光不再。当陆小曼与翁瑞午的“艳屑”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之时,于众目睽睽之下再度演出《玉堂春》,情何以堪!尽管陆小曼一万个不愿意,在蔡、郑坚请之下,不得不勉为其难。事关上流社会的体面,这两人不可能充耳不闻,事实上让《玉堂春》原班人马再次登台,应有维护他们的公众形象、同仇敌忾而施以援手之意。

围绕着陆小曼、徐志摩及云裳公司、政界文坛与戏台,《上海画报》与“四金刚”小报展开了一幕幕戏剧,切入时尚、文艺、政治、经济等脉络,生动折射出20年代末上海都市社会与文化生产丰富复杂的形态。对于陆小曼这一名媛典范的打造,或誉或毁,皆以“名人消费”为特征,体现了小报之间从象征、政治到文化各类资本的拼搏和斡旋,无不争取道德正义或政治正确,作为其立言之基石。而在20年代末上海租界,自民初实践共和宪政以来,在民族主义与世界主义的经纬交错中,都市发展呈现某种稳定性,自由贸易及其法规制度始终起到中枢作用。民国时期在经济、法律、教育、文学等方面都取得现代化进展,也由近数十年来大量研究所佐证。从这一角度看,小报与印刷资本、大众欲望、文化市场息息相关,在资本运作与法规制约下展开竞争,而“名人消费”凸显了“通情达理”的特征:诉诸大众追星或吐槽心理,给不同经济阶层提供了宣泄情绪的平台。另外由竞争而产生的小报之间互相牵制与监察也以公正和公平作为仲裁标准。换言之,小报具有鲜明的在地性,以满足文化消费的内需为主,面对“公民社会”自身的问题,起到暴露社会机制的缺陷及调解不同经济社团之间关系的功能。虽然小报之间明争暗斗,暗潮汹涌,也有挑战或颠覆主流价值的动作,但其实际效果是相当有限的。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致远讲席教授;摘自《文艺理论研究》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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