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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2017-11-21□刘

山东人大工作 2017年11期
关键词:区政府事项人大代表

□刘 伟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刘 伟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做好政府工作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淄博市周村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支持人大履行职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公仆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既是政府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区政府坚持把接受人大监督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确保决而有果、落实到位。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具有严肃的法律效力。长期以来,区政府带头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报告等重大决议决定,并对各项工作任务目标逐项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实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坚决贯彻执行,并及时将执行结果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确保政府工作民主公开。人大执行监督是贯彻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区政府严格执行接受人大审查、检查、询问等制度安排,重大决策事项、重大工作部署主动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意见,并带头督促各部门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年召开政府工作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座谈会,向人大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和吸纳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为人大执法检查、人大代表视察调研、部门专项工作评议创造有利条件,对视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研究整改落实举措。

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确保群众、代表“两个满意”。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既是政府接受监督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也是了解民情、汲取民智的重要渠道。区政府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政府年度重要工作安排部署,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对建议的办理不仅要“件件有答复”,更重要的是“事事有着落”,不仅注重办结数量,更注重办理的质量和结果。2016年,区政府共承办市、区人大代表建议53件,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通过及时、认真、高效地办理好建议,区政府真正做到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二、强化主旨意识,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坚持依法行政,既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也是政府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的重点。在区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聚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让权力更阳光,让运行更顺畅,让干部更有担当。

一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着力提升工作效能。政府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就是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使行政权力体现人民意志,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区政府专门出台《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规则》及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在全市率先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规范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详细梳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管理实施方案。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三最”城市,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健全并联审批、容缺受理等工作机制,完善投资项目远程视频联动审批机制。建设区政务服务大厅,45个部门、372项行政审批事项、58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截至目前区级审批事项由142项精简到77项,平均审批时限由10.1天压缩到3.9天,努力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对暴露出的中介服务问题,狠抓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中介组织管理,严格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积极培育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

二是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推进民主科学决策。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决策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的片面性。凡属法定应经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按程序提请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并作出决议决定。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区政府带头落实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通过人大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成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法律顾问委员会,法律顾问参与区政府常务会议及法律事务并提出法律意见,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文明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也是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区政府积极编制区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服务指南,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周村区行政执法网运行管理,涉及的39个部门单位均按时上传了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部分部门单位已开始进行网上检查登记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通过强化行政应诉能力,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和客观公正。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政务公正透明。开展政务公开是推动法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益的有效途径,也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现实需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年度区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政府规范性文件、区级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事项等信息,并发布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应对敏感舆情。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周村政务网和民生热线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区政府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及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阳光政府”。

三、强化执行意识,全力支持人大开展工作

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是政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区政府主动密切与人大的沟通联系,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全力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形成上下一心、步调一致、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始终做到“三个积极”:

一是积极报告工作动态,加强沟通,接受监督。对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和重大工作部署,主动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重要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凡属法律规定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坚决按程序提请人大作出决定。特别是涉及全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工作事项,如项目建设、生态环保、招商引资、城市建管、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区政府都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以便于人大及时了解政府工作并跟踪督查各项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二是积极配合视察调研活动,搭建平台,搞好服务。开展视察调研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重要方式,也是为政府工作会诊把脉的重要手段。区政府带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全力搞好服务。对人大在调研视察工作中形成的整改意见,各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整改。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律框架内结合实际进行探索创新,全面搞好“双联”工作,搭建好代表履职、联系群众的平台。

三是积极加强联系服务,听取意见,提升工作。坚持把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改正工作中的不足。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有关工作座谈会、通报会等,认真听取和吸纳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联系人大的长效机制,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创造有利条件。

(作者系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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