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下的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机制与实现路径
2017-11-20吴平
摘 要: 现有清水江文书的抢救保护模式难以充分、有效地进行抢救保护,为此,抢救保护工作需从机制创新入手。分析清水江文书现有抢救保护模式的优势与局限性,指出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机制的创新诉求,并提出以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下的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机制,进而从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协调机制、界定抢救保护主体职能领域、实现抢救保护主体协同治理、推动数字化抢救保护等方面,使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实践达成协同治理逻辑平台上,共同完成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的目标任务。
关键词: 政府;社会力量;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机制
中图分类号: G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21X(2017)03-0032-08
清水江文书主要分布在贵州省黔东南清水江流域锦屏、天柱、黎平、剑河、三穗、岑巩、台江、施秉等县,是清水江流域苗侗等少数民族保存下来的汉文民间历史文献,主要包括清代以来的契约文书、族谱、诉讼词稿、山场清册(坐簿)、账簿、官府文告、书信、宗教科仪书、唱本、碑文等,广泛涉及清水江流域自清代以来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不同领域,是该地区清代以来实际发生过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原始记录[1]。数量庞大,上至明清,下迄民国,种类繁多且涉及面广,具有民族性、完整性、系统性、归户性、典型性特点,是综合研究明清时期极其难得而珍贵的第一手材料,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由于历史变迁,自然与人为的损毁以及流失的严重性,所存文书日见稀少和危机,加强对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其重要性和紧迫性顯而易见。目前,关于清水江文书的抢救保护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取向和努力:一是以传统档案馆为代表的迁移收藏抢救保护模式;二是以文书持有者或社区为主体的民间就地抢救保护模式,如果说档案馆等单位的征集收藏体现的主要是国家关注和投入的话,那么以村寨为基础的民间就地保护模式的提出则体现了民间社会的努力及其与各利益相关方的协商或博弈[2]。但两种模式构成的二维向度仍然摆脱不了各自为政这一现代社会的文化困境所带来的局限性,诸多实践无法达到其应有的目标和成效。因此,基于协同合作,构筑有效合力的保护理念对清水江文书的抢救保护机制及其实现路径的探讨,是现阶段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研究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模式概述
(一)学术机构与政府合作抢救保护模式
清水江文书从1960年代首次进入学界视野,到 1980 年代后期学界的重新关注,再到2001 年秋,锦屏县政府与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合作开展锦屏民间林业契约及历史文献资料的收集,开启了地方政府与学术机构合作共同收集整理研究地方民间文书的先河[3]50。中山大学通过课题项目提供学术指导和资金保障,锦屏县政府提供政策及工作条件保障,形成了一种学术机构与地方政府携手合作共同抢救地方珍贵历史文献的模式[4]。在县政府大力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及基层乡镇积极配合下,通过深入村寨,广泛宣传、发动、寻访、交流,在锦屏县属 8个乡镇的30多个村寨收集到大量民间文书,出版了《清水江文书》(三辑33册计15 000份)。之后,中山大学、贵州大学、凯里学院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清水江文书整理与研究”和其他省部级相关课题为支撑,相继与政府也开展了合作模式,贵州大学与天柱县合作,整理出版了《天柱文书》(22册68卷, 7 000余件),凯里学院与黎平县合作,整理出版《黎平文书》(22册,8 000多份,今年底出版)以及数据库的建设。学术机构依托课题项目与政府的合作方式,有效地实现了抢救保护清水江文书的目标,学者在政府的支持下,挖掘、整理和研究地方历史文献做了具有学术积累意义的工作。
(二)以档案馆为主的迁移收藏抢救保护模式
清水江文书在经济学、民族学、历史学、法学等多学科研究中体现的重要史料价值,具有档案、古籍、文物和史料等多元属性。因此,广泛为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古籍办、科研院所等单位关注并收藏[5]63。档案馆以收藏重要珍贵历史档案资料开展征集与抢救;图书馆以收集民族文献的方式征集与收藏;博物馆以收藏民族文物的角度展开征集与收藏;文物部门从历史文物保护的角度发掘保护;民委系统从民族古籍的角度进行征集、整理和出版;科研院所从科研价值和信息资源挖掘的角度整理与研究。因此,下乡征集、迁移到馆、集中收藏[6]109、严格管理等成为各部门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的主要方式。从 2005 年起,政府规定清水江文书的征集由各县档案部门负责后,黔东南开展了以档案馆为主的大规模抢救保护工作,各个收藏单位成效显著,特别以档案部门的收藏成效最大。截至2016年底,锦屏、黎平、天柱、三穗、剑河县档案馆征集到馆的契约文书已近21.98万件,其中:锦屏县60 376件,黎平县60 000件,天柱县30 000余件,三穗县28 000件,剑河县约16 000件[3]52。锦屏县相关工作开展最早,征集数量多,黎平县征集速度最快,天柱县、三穗县、剑河县馆藏量呈平稳增长。除档案系统外,岑巩、台江、施秉等县的图书馆、古籍办、文管所等多个部门均有收藏。此外,中山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贵州大学、凯里学院等学术机构也分别藏有数百或上千份[5]63。这种模式虽然对清水江文书的抢救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因征集困难、经费不足、技术薄弱、人才缺乏、村民意识不强等原因越发显得举步维艰,使大量文书在征集、保管、整理以及利用方面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民间分布式抢救保护模式
分布在民间的清水江文书遗存除了主要集中在贵州黔东南锦屏、黎平、天柱、三穗、剑河五县外,岑巩、台江、施秉等县也分布。这些遗存在民间的数量到底有多少?目前仍存在难以摸清家底和准确回答的问题。有说34万余份(件)[6]63,有说50万份(件)[5]51,这些都是猜测和估计而得,但根据各县推测和判断,可以肯定散存在民间的文书资源数量具有其丰富性,这部分乃是今后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之重点。但随着征集的困难,迁移收藏抢救保护模式的不适应性日益凸显,寻求一种切合实际的抢救保护模式成为关注的话题。2007年贵州民族文化宫高聪主任与贵州师范学院龙宇晓教授就清水江文书的抢救保护提出了与原有模式不同的思路——民间分布式原地保护模式[6]109,即以文书持有村寨为主体,采取就地保护的模式。分为就地集中式保护和就地分散式保护,前者是指在选取好的村寨试点就地建立陈列馆(室),说服手中持有文书而又不愿上交的村民,将文书统一存放在当地村寨陈列馆(室)有序保存和管理;后者是指入户到家帮助文书持有人掌握一定的保护技巧,利用科学有效的方式保护文书,不以征集为工作方法,而是让文书就地保留并采取保护措施[6]109。这种模式能够解决目前征集所带来的问题,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避免文书系统性与完整性的破坏,使得清水江文书在原生的土地上得到完整的保存。民间分布式保护模式作为解决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困境的新思路,目前已进入实践层面上的探索,锦屏县档案馆在文斗村进行了尝试,购铁质保险柜发给文书持有者用于存放文书,以便妥善保管;锦屏县平略镇岑梧村将全村各户所掌管的契约文书进行清查,逐份进行抄录,建立全村契约文书总册,契约文书原件退回各户自己保管,总册由村里掌管[3]52。这种就地保护方式,能够总体掌握全村的土地及契约情况,对所出现的山林土地权属纠纷能够及时处理,同时也可避免文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的破坏。endprint
二、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机制的创新诉求
三种模式的运行在实践操作层面上有其自身优势,使清水江文书的抢救保护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其局限性也日渐凸显。面对新情况与新问题,提升与完善现有抢救保护机制是现阶段亟待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征集和管理工作陷入困境
现阶段由于经费投入、技术力量、人员素质以及村民意识不强等方面的问题,致使征集、整理和管理在实践层面上问题突显。一方面征集到馆的文书需要修复、整理与保管;另一方面散藏在民间的大量文书由于自然损毁和人为流失,生存状况令人担忧。迁移进馆也好,就地保护也好,由于文书所有权、利益分成、使用权等问题面临困难是回事,而且采用就地保护模式的大量文书,生存环境、整理方式、保护手段、开发利用等所带来的问题,也是不容忽略的。显然,采取征集迁移进馆的抢救保护模式,难以保证后续大量文书的征集与管理,同时就地抢救保护模式缺乏相对应的政策保障、激励机制,村民积极性不高,文书的持续抢救保护也难以保证。基于此,清水江文书需要一种新的机制来推进抢救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 多元主体角色界定不明
清水江文书的重要性,使得不同利益主体行使各自不同的职能,决定了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主体的多元性使然,体現了社会多部门的共同参与。但因其各自的权能地位、动机的差异、立场与诉求的不同,事实上存在着多头管理、分散保管、资源封闭、责任不明、各自为政、责任能量内耗的现象,在实际抢救保护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交叉与冲突。政府组织在乎部门利益和政绩,社会力量则关心自身的生存发展和独立地位。政府的规划与实施往往缺乏与相关各界的对话与有效合作,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科研院所等机构各自为政、互不关联,难以形成抢救保护的有效合力。因此,清水江文书的抢救保护实践应强调对多元主体因素的关注,需要一种新的抢救保护机制对主体立场与诉求进行合理协调、兴利抑弊、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的角色界定,使之保持积极和谐的态势,构筑有效抢救保护合力,达到协同合作共治的目的。
(三)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机制有待创新
单元性与碎片化难以应对复杂化、多样性、跨界性的管理难题,强调参与主体多元性、过程中的协同性是管理创新的方向和内在要求[7]。因此,政府与社会之间协商和共谋需求成为建构保护机制的必然,体现了协同合作观念成为达成共同目标的实践思考内容。它要求对跨领域、跨学科、跨专业的协同合作机制进行积极探索,形成有利于发展的运行体系。基于此,强调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下的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一方面是对原有模式的兼顾与拓展选择,竞合而非替代;另一方面,基于资源优势与功能互补的协同合作,通过广泛参与、平等协商、通力合作和共同行动,构筑保护力量,使清水江文书得到多层次、多渠道的抢救保护,是推动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的有效保证。
三、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下的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机制
(一)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机制的界定
根据管理体系组织化理论与系统功能原理,“在架构和要素的设置下,各类体系的功用和能力都受到组织形式、组织架构和职能模式的机制制约”[8] 。可以认为,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机制是多个系统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要素集合,即是由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文化机构、科研院所、村委会(或文书持有人)等基于各自利益诉求的主体要素集合。这些主体因素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在保持相对独立性的前提下,通过协同合作的契机,依托协同治理理论,制度化、经常化和有效的“跨界”合作, 达到彼此功能与结构的嵌入,进一步构建和整合协同机制,共同完成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的目标任务。
(二)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机制的特征
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下的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机制将遵循协同治理的一般规律,在促进创新要素和保护工作集成推进的基础上,实现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领域的整体创新。它具有以下特征。
1.抢救保护对象的完整性。依据清水江文书资源特点,要求确保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对象的“归户性”特征,使之系统性与完整性。应从纵向和横向两个层面进行抢救保护工作设计,为推动协同共治打下良好基础。在纵向方面,构建一个从宏观到微观的多层次以县以村为单位的清水江文书名录体系,宏观层面着眼于协同管理,优化提升现有抢救保护体制和管理制度;微观层面则关注于文书的实际情况,摸清家底,完善充实现有档案管理方式和开发应用办法,避免多头征集造成的文书分割。在横向方面,坚持工作体系与学术体系并举的原则,使工作体系满足工作管理的需要,学术体系为工作体系提供学理支撑和创新支持[9]131。
2.抢救保护技术的集成性。根据当前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形势和特点,在抢救保护实践中,通过集成和优化形成一个互补的有机整体,通过多种保护技术,研究并确立可虚拟感知的数字化信息资源系统、可追溯的文化脉络结构系统、可广泛传播的文化价值观念系统、可资源获取的信息系统,创新清水江文书的抢救保护方式与应用模式,并逐步规范清水江文书保护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流程[9]131。
3.抢救保护成果的应用性。坚持抢救保护成果合理利用的原则,突破现阶段以纸质为主的清水江文书信息表现形式、非流通性保存为主的管理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治理的集成创新过程,利用各种信息技术、管理技术对清水江文书资源进行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形成文书原件、数据资源相结合的清水江文书成果应用模式,全方位推进清水江文书的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
四、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下的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机制的实现路径
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下的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机制的实现,应面向清水江文书的新环境、新问题,结合当前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和实施状态,在现行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机制的基础上,各参与主体协同共治,进一步推动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工作的开展。
(一)完善抢救保护的政策法规endprint
我国缺乏专指档案文献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现有的《档案法》《文物保护法》《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虽对其保护均可适用,但条款宏观笼统[6]64。国家和各地方档案局虽然也发布了一些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管理办法或条例,但是对于清水江文书的抢救保护来说适用性和支持力度各有不同的情况,因此,清水江文书的抢救保护需要一种新的适合实际的政策法规。完善现有政策法规可根据国家档案法和相关遗产保护法等法律资源,结合本土特色和实际情况,拟定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的相关法律条例。以整体管理、政策引导、资金帮扶等为内容,健全和完善以抢救保护为核心层次分明的抢救保护体系,同时尽快将抢救保护标准、体制和举措纳入到各县的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立法进程中,对清水江文书的保护措施、经费来源和利用原则等制订具体的标准或明确规定。州、县级政府部门可出台具体指导清水江文书征集、修复、出版、数字化等工作条例;州、县级档案馆拟定抢救保护工作办法、规范工作内容等,形成自上而下完善法律条例的系统化建设,实现对清水江文书的依法管理与有效利用。
(二)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协调机制
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主体有各自的不同组织构成和管理方式,从现行的清水江文书管理与保护体系来看,主体间缺乏统一管理、政策保障、资金支持等。为此,应统筹建立一个行之有效、分工明确、高效运作的协调合作体系。在政府主导下,各主体依照各自的职能范围积极参与。政府通过一系列规则、制度、程序等方式实现对多元主体的引导、协调与塑造,创设良好的制度环境与激励机制,实现多元主体的协同共治。
1.建立抢救保护管理协调机构。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分级负责的联动协调机制。除2006年成立的“贵州省清水江契约文书抢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为贵州省最高协调行政机构外,应设立由黔东南州政府分管领导,州档案局、文体广电局、文物局、财政局、民委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的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相关负责人和各乡镇成员的保护工作小组;设立由县档案馆为负责人、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办公室(在县档案馆)及其他主体为成员的抢救保护实施小组。这些分层管理机构对整个过程中各方的行为进行规划、协调、指导、管理、监督、控制、奖惩和保护,构建互动协同合作领导组织和抢救保护格局,促使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落到实处及各方主体利益的实现。
2.建立抢救保护利益协调机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方参与的利益协调机制,一是政府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来规范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行为,负责协调抢救保护工作中的各利益相关方的关系[6]110;二是鼓勵文书持有者以各种形式参与到抢救保护及利用中,自觉保护的同时享受经济效益及社区社会及经济的发展;三是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使文书持有者及村民的利益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四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要求,还应建立一个专门的、独立的非政府的协调监督机构,对文书抢救保护整个过程中各方的行为进行协调,监督、控制,确保各方利益的实现[4]110。
(三)界定保护主体的职能领域
政府与社会力量是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中的主体因素,其社会力量主要包括档案馆、文化机构、科研机构、村委会和文书持有者等在内的抢救保护主体,在一定程度上也涉及林业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旅游局等。多元主体之间的运作须遵循一定的规范与原则,主体角色定位与职能的充分发挥,主体间良序互动,规范与原则,是所要达到目标的保证。而主体因利益、职能、价值观、行为方式等诸多方面的差异,决定了不同主体在角色与职能中有着明显的差异。
1. 政府是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的主导力量。政府是最重要的参与主体,其职能决定了他的方向、任务、方式、作用范围以及成效。具有无可置疑的强制性和公共性,有权运用国家强制力,调控和管理地方公共事务[10]。由此决定了政府的协调和控制作用,处于决策、组织、统筹的角色地位。政府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组织管理、政策保护体系、资金运作体系、法律保障体系等,实现对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的总体方向的引导和支持,进而达到有效保护。
2. 文化机构是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的主要力量。文化机构包括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所等。征集、收藏、整理、修裱、保管、传播是文化机构抢救保护清水江文书的职能所在,但不同主体任务有所侧重,各县档案馆因其专业特点及资源优势,是文化机构中最主要的主体力量,其职能是负责征集、收藏、整理、修裱、保管和利用等。图书馆则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清水江文书建立完整的档案,并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术力量进行数字化建设,真实、全面、系统地记录清水江文书。博物馆、文物所等具有妥善保存清水江文书实物并合理利用和宣传的职能,同时也能够为相关的展览、培训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组织服务,对提高社会公众对清水江文书的认知、关注程度和保护意识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3.村委会(或文书持有者)是抢救保护的根本力量。村委会及文书持有者是抢救保护重要的治理主体,它在抢救保护清水江文书上有着其他组织难以替代的作用和独特优势。其主要职能:一是自觉抢救保护清水江文书,掌握一定的保护技巧,利用科学有效地方式保护祖传文书,同时承担文书重要性的义务宣传,积极参与展览、演示、研讨、交流等活动;二是参与文书抢救保护工作实施,由村委会组织开展本村清水江文书的调查,摸清村民文书家底情况,挖掘散藏在民间的文书资源,建立以村以户为单位文书名录档案和对文书的扫描处理,积极配合档案馆征集捐征工作,提高保存文书的收藏环境和修缮保存技术;三是参与清水江文书项目的决策、管理、实施、监测与评估等。
4. 学术机构是抢救保护中不可缺少的智囊团。学术机构中专家学者所拥有的丰富知识、研究手段、保护技术和前瞻眼光,能够为抢救保护提供更多学术性和人文性的意见建议,克服盲目性、短暂性,为政府的每一项决策提供具有科学性的参考和技术保证。其职能:一是参与清水江文书的整理与研究;二是参与抢救保护规划、普查方案和开发计划的制定与监督,参与项目学术论证、统筹规划、决策、指导、审核和鉴定,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学术质量,为抢救保护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从而将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纳入科学、规范、法制的管理轨道。endprint
(四)实现多元抢救保护主体协同共治
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主体合作共治的关键,在于塑造多元抢救保护主体在保护过程中的行为与角色并形成有机协同的合作,达成共同治理目标。由于多元抢救保护主体之间存在的多种差异,要想在同一社会系统中协调运作,达到主体之间的良序互动并非易事,需要相互协调、配合、互补,发挥各自不同且不可替代的治理职能与特色优势,并通过相互间的协调实现动态抢救保护过程中政策措施的及时调整与改进,形成多元抢救保护主体之间的良序互动与合作共治,最大限度地实现对清水江文书的凝聚性保护,提高抢救保护的力度与效度。
1.以政府为主导,组织、统筹、协调各主体力量
(1)加强抢救保护管理机构的领导。健全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分级负责的联动协调机制,构成层级保护网络。这些分层管理机构对清水江文书进行规划、协调、指导、管理、监督、奖惩和保护,即是对文书抢救保护的政策制定、经费划拨及使用加以管理、监督和指导,对文书的修复和保护情况进行及时的跟踪管理监督。政府监管重点要对文书经费的支出方面监管,对资金的流向过程作全面的掌握与了解。政府在协同治理过程中,需要注意协同主体的有效衔接,注重对社会力量进行必要的规制、引导和扶持,构建互动合作领导组织,构筑以多元主体为系统的抢救保护格局。
(2)构造资金保障体系。充足的经费支持是清水江文书征集、整理、数字化等抢救保护工作得以长期顺利开展的有效保障。其资金构成主要是地方政府、地方财政、科研项目以及社会资金。政府的资金支持是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资金的主要来源,政府应将抢救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抢救保护基金,并协调配置、妥善安排、合理使用、落实到位。同时可通过科研项目申报的方式可获得科研经费支持。另外也可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手段,允许、鼓励社会资金注入,吸纳民间捐赠,通过商界力量筹积资金,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
(3)设立抢救保护示范村寨。发挥政府职能,结合实际,筛选典型村寨。一是通过调查、比较,筛选出保护建设的示范点;二是组织多学科的专家、县乡干部和当地村民成立项目组,围绕分布式保护模式理念、文化保护理论、文书知识、可持续发展等内容举办培训班,召开村民会议、家庭访谈、组织外出参观学习交流等一系列方式帮助村民了解、融入文书保护示范点建设工作。
2. 村民要发挥抢救保护主体作用,增强自觉意识
村委会及文书持有者作为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主体,需要来自政府引导和自身角色本位意识的确立,唤起文化自觉的角色意识,不仅是清水江文书的传承者,还要成为清水江文书的积极抢救保护者。文书持有者在参与抢救保护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技能水平,以增强在抢救保护中的综合能力,政府则应最大限度地给予指导与支持,通过经济保障、社会声望和社会地位的提升,形成重视抢救保护清水江文书的氛围。在激励村民参与热情的同时,也积极引导和支持,诸如事先的宣传报道、动员有关方面的配合、向村里提出任务要求,帮助协调沟通各方关系、拨款活动资金等。真正调动起村委会及文书持有者参与的积极性,增强抢救保护文书的自觉性与热情,使之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文书的保护工作,形成政府与社区民众的凝聚性抢救保护,达到抢救保护清水江文书民间自觉的效果。
3.依托文化机构技术与场所,实现文书存在形式的保护与宣传
在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中,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机构充分利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信息、网络技术及虚拟现实技术,实现对清水江文书存在形式的物化保护和数字化记录与宣传。在政府的主导下,依据各自优势合理分工,协同合作,共同完成清水江文书的记录与抢救保护。档案馆通过修复、装裱、立卷、编目等对馆藏文书进行保护性整理,同时深入村寨开展文书征集工作,完成清水江文书物化保存与数据采集和记录,并利用数字化技术进行整理、存储,成为清水江文书主要的纸质文书保存机构和文书资源提供者。凯里学院图书馆为数字化建设的主要力量,联合博物馆、文物所等相关部门,依据人力、技术条件和场地的优势,完成清水江文书的数字化保存,并开发和建立能够提供多维知识节点,从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揭示清水江文书内容和相关信息的全文数据库。博物馆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展演展示和宣传,实现文书存在形式的保护与宣傳。
4.发挥专家学者的科学理念,结合现实指导抢救保护实践
专家学者并不是这宗文献遗产的权利主体,但却是最主要的受惠对象或利益相关者,决定了参与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因此,一是吸纳科研院所等有关专家学者组建专家参与的咨询组织,充分发挥其优势以致成为政府的参谋,扶助政府决策工作,为清水江文书保护提供学术支持和实践指导;二是通过深入研究,探索清水江文书的历史渊源、发展要求与现实状况等,对所面临的困境及变化,进行全面科学的考察,积极、客观、全面地加以记录、整理和研究,从学理上寻求抢救保护的理论依据,向政府部门汇报成果,用 以指导清水江文书保护实践;三是对一些错误决策和民众的盲目行为可能造成的破坏和流失,提出积极的建议与对策,及时制止不必要的损失;四是通过学术成果的宣传,普及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的理论知识,从学理与社会价值的角度探讨清水江文书的重要性,以期引起社会对抢救保护工作的重视,唤醒民众的文化自觉意识,提高科学抢救保护的意识。
(五)推动数字化抢救保护
清水江文书的物化载体、特殊分布、征集困难、收藏封闭性,影响了学清水江文书的存续、利用、整合与共享。数字化技术可以将分散于不同区域不同持有者手中的清水江文书资源以数字化的形式贮存,为清水江文书整理、保存、共享以及有效利用提供保障[11]。因此,强调清水江文书数字化建设,是解决征集困难、长期保存、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2000年11月,贵州省档案局委托黔东南州档案局签订了《清水江文书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责任书》,对各县清水江文书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之后各县将征集到馆的清水江文书进行了数字化处理,基本完成了数字化工作的基础整理,实现了清水江文书的目录检索和原文浏览。但这种单机复制扫描方式建立的档案库,事实上各县文书资源互不共享,不能提供整体关联的深层次检索,不便于对清水江文书的全面了解和学术资源的有效获取。基于此,凯里学院图书馆利用其专业和技术优势,率先对清水江文进行数字化资源整理与资源共享建设,建立了一个基于网络发布的数字平台。实现清水江文书信息资源的组织、原文献的数字化存取、数字信息的发布,并提供归户、分类、关键词、文书责任主体、时间等多种字段检索的清水江文书数据库系统[12]。目前,已完成5 000条数据,7 000幅图片的全文数据库建设。数据库数据来源出自锦屏、天柱、剑河三县,主要靠本馆力量自行携带设备深入村寨扫描采集,另有近3万条文书数据来源为黎平县档案馆提供,目前正在扫描录入中。① ① 数据截止到2017年7月,由凯里学院图书馆提供。 显然,目前所建数据库资源与现行馆藏量以及散藏于民间的大量文书相差甚远,清水江文书数字化建设任重道远。endprint
1. 成立清水江文书数字化建设项目组。清水江文书数据化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在政府的主导下,统筹安排、组织力量、通力实施,同时各社会力量利用各自的优势共同参与数字化建设。因此,成立以州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各档案馆负责人、凯里学院有关专家学者、其他文化和科研机构负责人、乡镇干部和文书持有者代表等组成的项目组,协调项目正常有序的开展。下发专门文件,明确各参与方的职责范围,各负其责、良性互动。如在专业技术和保护措施等方面较其他系统均有优势的档案馆为数字化建设的数据主要提供者,拥有技术和人才优势的凯里学院图书馆作为各类数据库的开发和建设执行者,其他机构密切配合支持。同时下拨专项经费,保证清水江文书数据资源系统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 确保清水江文书数字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共同完成一个功能强大、统一的清水江文书资源库,真正实现清水江文书的保存、管理、共享与利用。
2.现有清水江文书的数字化建设。本着整体建设、统筹安排、讲求实效的原则,将所有收藏单位的文书进行数字化处理。一方面由各县档案馆完成馆藏部分以及后续到馆文书的登记、扫描,其他机构所藏文书统一交当地档案馆或凯里学院图书馆进行扫描存档;另一方面凯里学院图书馆凭借其技术和人才优势,将统一提供的文书数据资源,按照建库原则和标准完成一个能够兼容各方,多功能检索的清水江文书数据库。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打破现有文书资源的“珍贵性”“非流通性”“独立性”,重收藏轻整理和利用的现状,档案馆、其他收藏机构和凯里学院图书馆在数字化建设中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使清水江文书资源得到集中整合、优化,实现清水江文书的资源共享和广泛利用。
3.散藏在民间的文书资源数字化建设。散存在民间的清水江文书总体量大,但分布极端分散,数字化资源的采集相对困难。本着维护文书原有历史脉络、系统性和完整性,留存本地保存、整理和利用的原则,对这部分文书进行数字化建设,需要亲自现场采集,其采集方式可以通过几个方面实现:一是选取具有典型村寨建立民间文书抢救保护示范点,由各村委会组织对本村的文书进行普查统计,摸清村民文书家底,建立以村以户为单位的文书档案名录,由政府配备专业扫描仪等设备,并进行有关方面的技术培训,将保存在本土的文书资源进行扫描存档;二是由项目组统筹安排,以任务的形式组织县域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相关文化机构人员进村数字采集和记录;三是凯里学院图书馆亲自进村采集和记录。通过这些数据采集最后提交凯里学院图书馆进行数字化贮存、保存和资源库建设,这种不以征集为重点的工作方式转变,对清水江文书的长期保存、利用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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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龙泽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