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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灼心》与人性不能承受之重

2017-11-16

电影文学 2017年4期
关键词:尾巴人性灵魂

韩 彬

(潍坊学院,山东 潍坊 261061)

人的生命和灵魂是人生存的两极,有时生命是对灵魂的折磨,有时死亡是灵魂的解脱。曹保平的《烈日灼心》讲述了辛小丰、陈比觉和杨自道因为七年前陇西的灭门案而偏离了正常的人生轨道。他们虽然侥幸逃过了法律的制裁,却难以逃脱罪孽感对于灵魂的折磨。七年来,赎罪成为他们唯一的人生寄托。他们收养了死者的女儿,并视如己出;他们尽力行善,不求回报,成为别人眼中的“好人”;他们不顾个人安危,甚至希望在身体的伤痛中寻找片刻安宁。然而正如那只整晚未落的鞋子,灵魂并未因时间的流逝而归于平静,罪责就像一个痛点一样总会不自觉地被相互触摸。伊谷春的出现为他们提供了鞋子落下的契机,死亡的到来对他们来说并不可怕,反而给他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慰藉,三个游走的灵魂也终于找到了归家之路。

一、灵魂无处安放的辛小丰

辛小丰是陇西灭门案的导火索,出浴的裸体女孩激发了辛小丰瞬间的欲望,而这瞬间欲念却将辛小丰带入了罪恶的渊薮。人是欲望的囚徒,欲望可以在瞬间毁灭理智,当性欲退却,结局已变得不可收拾。女孩因为心脏病突发而死亡,女孩的一家因为发现了女孩的死亡而被杀,情欲的引线就像多米诺骨牌背后的推手,原本只是情欲的失控,现在却变得血腥无比,罪不可恕。人的欲望总是在瞬间降临,瞬间逝去,然而片刻的欲望却成了辛小丰一生的咒语。离开凶杀现场时,他下意识地摸了女孩的吊坠,逃离后他执拗地想要回去,他最终收养了女孩的孩子,他选择了一个对于罪犯来说最不可思议的工作“协警”,辛小丰试图通过救赎抚平心底的罪感。

在辛小丰的“协警”生涯中,他经常在执行任务时奋不顾身,这些常人看来的勇敢行为,对辛小丰来说既是一种赎罪,也是一种通过自我的虐待来达到对自己灵魂的安慰。作为“协警”的辛小丰,天性中具有警察的果断与缜密,他像“一把风吹发断的快刀”,平素的他安静而沉默,目光澄明清亮,但是在这清亮的目光中又总是不易察觉地闪过一丝阴霾。他不断用自己的善行说服自己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但内心深处的罪恶感却又不时将其拉回深渊。那个记有犯罪时间的日记本,每次辛小丰都会把自己做的好事记在本子上,会在姑娘墓前诉说。辛小丰处在一种人性的挣扎中,一方面他想忘记自己的罪恶,他不断地磨着自己的指纹,但同时他又总是提醒自己所犯下的罪责,正如他离开时对姑娘吊坠的触摸,是想永远记住这个姑娘,而他对姑娘的孩子“尾巴”的抚养也时刻提醒着自己是个罪人。辛小丰时时刻刻关心着尾巴,甚至超过了一个真正的爸爸,他会跑几百里路为尾巴取小金鱼,在杨自道想要送走尾巴时,辛小丰紧紧地抱着尾巴哭得泣不成声。为了给尾巴治病,最终他选择了死亡,也是为了给尾巴一个美好的未来。谢有顺说:“假如没有对罪责、对耻辱意识、对道德欲望的复杂关系的深刻辨析,就永远无法达到人心的深邃处,也无法表达出生命的丰富情状。”[1]人性有时就是处于魔性和神性的两极,我们又该如何取舍呢?辛小丰为搭救台湾同性恋者,承认自己愿意与他约会。在已经知道伊谷春对自己的怀疑时,生死关头他仍选择拯救伊谷春。须一瓜说:“人性中有一些带着神性之光的情感,让我流连。我就是喜欢看到有罪的人的自我平衡。那种由衷的悔过、愧疚、负罪感、救赎努力,总让我看到天堂之光。”[2]但人性的救赎不能抵消法律的制裁,如伊谷春所说,谁心里没有点肮脏的事,但是只要你的想法不付诸实践,正所谓“法不诛心”,我们只能从道德上对此进行谴责。而一旦你的想法成为事实,尽管你付出沉重的代价赎罪,尽管在人性的层面你可以得到谅解,但是在法律的边界下,你仍是有罪的,正所谓“法不容情”。

另外,与杨自道和陈比觉相比,辛小丰的内心背负着更为沉重的愧疚。不仅是对惨遭灭门的姑娘一家,还有对杨自道和陈比觉的负疚。影片限于篇幅并没有特别显在的表现。只是在影片开始,辛小丰想要返回时,陈比觉一边咒骂,一边对辛小丰的暴打中反映出了比觉心中的怨恨。如果结合须一瓜的小说《太阳黑子》中的描写,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辛小丰内心的敏感和愧疚。因为他的行为不仅毁了自己,也毁了杨自道和陈比觉的一生。在城郊的墓地边,比觉和辛小丰打得头破血流,他痛恨辛小丰将他们引入了灭顶之灾。每年八月十九日,他们都会聚在一起,有时一整天对坐,而没有一句话,这一天使他们备受煎熬。杨自道虽然没有像陈比觉一样表示怨怼,但潜意识中他也与比觉是相同的感受,因此当他要辛小丰不要再惹麻烦时,一个“再”字使得辛小丰敏感的心备受煎熬。

三人中他是最痛苦的,一切因他而起,一个怨怼的眼神,一句责备的话语都可能使不堪重负的辛小丰崩溃,对于辛小丰而言,死亡也许是他为自己选择的最好归宿。

二、爱而不能的杨自道和达摩克利斯剑下的陈比觉

影片与小说相比有一个改变,在小说中辛小丰三人就是灭门案的凶手,而在影片中曹保平则对此做了改编,加入了一个真正的凶手,也就是说在影片中,辛小丰三人并未真正杀人,如果说姑娘的死还与辛小丰有关的话,那么杨自道和陈比觉则是两个无辜的受牵连者。但是杨自道目睹了杀人,并且辛小丰是跟着他来到郊外别墅的,因此杨自道不自觉中会有一种罪恶感。 他身上也有一种与辛小丰相似的自虐感。影片开始,杨自道路遇歹徒,但当伊谷春他们赶到时,杨自道却自觉为歹徒掩饰罪行,谎称他们是自己的老乡。这既是对警察的忌讳,也是以自虐抵消自身的罪责。杨自道做起事来也是奋不顾身,为了抢回陌生人的包被歹徒刺伤。潜意识中杨自道希望以此抹杀自己内心的罪恶感。当杨自道用白酒消毒,用针线为自己缝合胸口的伤口时,血腥得有些让人胆战心惊,甚至让人分不清杨自道是在求生还是求死。而他的勇敢无意中却吸引了伊谷春的妹妹伊谷夏,伊谷夏青春、热情,充满了阳光和朝气。杨自道对这个单纯的小姑娘充满了好感,而当伊谷夏悄悄为尾巴支付了住院费时,杨自道更是对其充满了感激,然而内心的罪责使他不敢去爱,哪怕片刻的欢愉对杨自道来说也是一种奢侈。大年夜,他载着伊谷夏用10秒的时间穿越大桥,伊谷夏兴奋地大喊大叫, 杨自道也在这一瞬间被伊谷夏的快乐所感染,这倒计时的10秒可能是杨自道七年来最快乐的时间,但也只是瞬间,随着车的减速,理智的回归,他感到自己不配承受这份爱情,他的生命始终在等待那只未落的鞋子,他不愿意毁了自己心爱的姑娘,他只能以冷漠的假面掩藏自己的真心。在伊谷夏的步步紧逼中,杨自道的情感终于决堤,他向伊谷夏露出了文身,而这正是当时案发时留有的罪证,他等于将自己的命交给了伊谷夏,这是他唯一能对伊谷夏做出的表白。当辛小丰告诉杨自道案发时,杨自道请求给他半个小时,他要去见伊谷夏,他将尾巴托付给她,杨自道对伊谷夏的信任和情感已经暴露无遗。在小说中杨自道和辛小丰被注射死刑时,杨自道感觉到伊谷夏埋头深吻着他,他感到伊谷夏送到他口中的口香糖,在薄荷的芳香中,人们听到一个遥远而模糊的声音,那是“爱”字,是对伊谷夏的“爱”,死亡是对杨自道的解脱,也是他灵魂的释放,他觉得自己终于有权利说出这个字了。

陈比觉在影片中和小说中改变很大,影片中陈比觉在殴打辛小丰时,树枝插进了眼睛,整部影片中他是以一个“傻子”的形象出现的,他会将金鱼放在口中消毒,他会嘴里反复叨念着一串数字,而这串数字则恰恰是尾巴的手术费。陈比觉是唯一一个逃脱法律惩罚的人,电影结束时,有一段他的自述,他一直都是在装傻,一直为自己的逃亡铺路。然而当他真正逃脱时,他却发现自己根本无法面对自己的内心,无法面对尾巴,为了让尾巴能够快乐地生活,最后他以跳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小说中陈比觉是一个更为复杂的存在,小说中的他并没有疯,但是与影片中一样,他终日生活在鱼排上,陪伴着尾巴,疏离和逃避着尘世。他原来是辛小丰的保护者,但是在案发后他却难以遏制对辛小丰的怨恨。他的脾气变得乖戾而冷酷,他总会做着同一个梦,而这个梦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反而变得日益清晰。他感到那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悬挂在他的头上,让他感到胆战心惊。如果说杨自道还幸运地得到了伊谷夏的爱,辛小丰也同样得到台湾设计师的惺惺相惜,而陈比觉与海珠之间则更多的是性欲的纠缠,每当丈夫出轨时,海珠则将他当作替代品。对于他来说,尾巴是其唯一温暖的来源,也是其尘世间唯一的牵挂。无论是小说中把卓生发的狗踢死还是影片中的跳海自杀,都是为了人世间这唯一的一丝温存——尾巴。

三、阴暗的好人卓生发

房东卓生发是与辛小丰三人对比出现的,如果说在辛小丰三人身上体现的是法不容情,那么在卓生发身上则体现了法不诛心。在一场大火中,卓生发一家只有他和一条狗生还,他称自己是因为遛狗躲过了大火,目击者则认为卓生发回来时完全可以拯救家人,平日在家无丝毫地位可言的卓生发,或是为了获得高额的赔偿,或是出于胆小和懦弱,抑或是因为潜意识中的怨恨,他选择了独自逃生。 虽然卓生发获得了高额的赔偿,却难抵舆论的压力,搬离了原来的住处。卓生发从此开始他的窥视和窃听,他极力发现世人身上的恶,发现阳光背后隐藏的阴谋。他发现“满世界都是侮辱与损害,到处都是势利与贪婪”,他要证明别人并不比自己更阳光。当杨自道和辛小丰他们租住了他的房子时,立刻引起了他的好奇心。杨自道深夜自己缝合伤口,辛小丰和杨自道充满暗语的问答,都加重了卓生发窥视的欲望。辛小丰那个神秘的笔记本和笔记本上的那串数字更使卓生发欲罢不能。影片对卓生发的刻画比较简单,使他几乎成了一个功能性的人物,而在小说中卓生发则是一个颇具复杂性的人物。他其实不算一个坏人,他和一只小狗相依为命,并给它取名小卓。当一个被儿子抛弃的老太婆恳求他买她的鸡时,他给了老太婆100元,并收养了那只小鸡,给它取名小发。他经常会被街头卖唱的残疾人的歌声而感动,他会经常给他一些钱,当看到残疾人被欺负时,他满含热泪。但同时他的人性中充斥着阴暗和怨恨。火灾中丧生的亲人经常折磨着他,他总是梦到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他内心充满了恐惧。虽然在法律上他是无罪的,他也可以为别人对他的道德审判辩护,但内心的恐惧却使他彻夜难眠。因此他要努力发现别人的恶,以此来寻求自己内心的安宁。

卓生发最初的窥视只是道德层面的,他只是为了自我内心的安宁。但是辛小丰的特殊身份使他很快发现了卓生发的过去,而这是卓生发一生中最不可触碰的阴暗。这件事使得三人充满了对卓生发的鄙视。而小说中使卓生发下定决心告发辛小丰他们的正是陈比觉踢死了小卓,并且暗示卓生发的贪生怕死,真相的撕开激怒了卓生发。他最不能忍受的恰恰是别人道德上的优越性。卓生发深夜的哭声正照见了他内心的煎熬和隐痛,卓生发的吃素、窥恶和小小的善举都是为了祈求心灵的慰藉,而这些都被陈比觉“你这贪生怕死的窝囊废”给击碎了。他选择了借法律来发泄其内心的私愤。就如伊谷夏所说,他只能算个阴暗的好人。他仍然要受到恐惧的折磨,他只能永久地将自己的良心包裹,阳光将成为他灵魂永远惧怕的东西。

人性的复杂绝非一种非此即彼的对立,善恶之间也并非如此界限分明。“就此而言,《烈日灼心》对人性的表达与诠释,提供了一种积极的思维路径,除了在情节设置上体现其多元性之外,更在文本的结构层面,呈现出一种对惯例认知的‘解构’意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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