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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谈价值,何以文艺——网络文艺中的价值消解与应对策略

2017-11-13

长江文艺评论 2017年4期
关键词:文艺大众文化

◎ 桫 椤

不谈价值,何以文艺
——网络文艺中的价值消解与应对策略

◎ 桫 椤

主持人语:

2017年6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携“西湖论坛”组委会邀请了来自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网络平台的青年专家、学者30多人“论剑”杭城,聚焦“网络文艺的中国形象”,通过深度剖析中国网络文艺现状,努力推动建构与中国国情、国家发展战略相适应的网络文艺发展生态。本期选发的两篇文章,从不同的角度回应了这一主题,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发人深省。

沈 勇

“互联网+”是中国当前最重要的社会文化符号组合和最热门的流行语之一。随着网络——特别是移动网络的普及,以联网计算机为依托的信息社会基础架构已初步形成,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都在通过“+”的手段与网络深度融合,从而实现转型升级。作为“第二世界”,网络也成为与现实世界相对应的文化环境,形成了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中国使用互联网的历史并不算长,但迅速生成的本土化的网络文化特性,已经对民族精神和时代思潮产生了重大影响。

何谓网络文化?有学者将其定义为“依托发达而迅捷的信息传输系统,运用一定的语言文字符号、音视频符号和动漫游戏等符号,传播文明,传承思想,诠释文化,张扬民族风情,表达民情民意,宣泄情绪意识,垒筑起的崭新文化风景。”可见网络文化兼有两种属性:它既是传统意义上的文化在信息时代的新生,为不同的文化形式提供着场域;同时网络自身也成为文化的一部分,有着内在的微逻辑。改革开放之后,之前与意识形态紧密相关的传统文化事业被产业化;与此不同的是,基于互联网本身的技术和商业属性,网络文化自诞生起就先天带有产业化特征。与经济利益合谋,除了载体和传播方式的不同,线上的网络文化与线下现实生活中的传统文化相比有了明显变化,这在网络文艺中表现得最为清晰。由于网络文艺本身所具有的产业性、娱乐性产生了对文化价值的消解,在启蒙理想至今未完成的中国,它们的滥觞加剧了“五四”以来就存在的新文化与俗世生活之间的矛盾,令人忧心。

文艺用形象化的手法反映人类的精神世界,是最重要的文化表现形式。进入网络时代,已有的文艺形式与网络相结合,借助网络载体方便、直观、快捷的传播方式和对受众的广泛影响,产生了独特的文化景观。我们对网络文艺的赞誉已经足够多、足够重了,锦上添花尽管必要,不被“乱花渐欲迷人眼”而保持清醒的认识,或许对网络文艺的健康发展更有益处。我们应当看到,在为广大受众(网民)便捷地提供琳琅满目的精神产品的同时,网络的“双刃剑”效应在网络文艺中也同时显现。

在形式上,传统艺术门类经过创作、传播、接受过程中的长期实践磨合和与理论的互动,形成了自身的形式规范和艺术生产的美学标准,但是“触网”之后,网络作为工具性媒介所具有的强制性使文艺作品在创作过程中主动适应技术标准,促使原有的形式规范和美学标准发生了改变。从影视剧来看,传统影视具有完整的动态图像叙事结构、图像质量和时间长度,尽管艺术完成度并不相同,但每一部电影和电视片都被当作一个完整意义上的艺术品来制作。但是,线下影视作品常常被精简之后放到网上播映,片头片尾等与情节关系不大的部分有可能被剪除,甚至剧情也被压缩,比如《人到四十》《甄嬛传》等电视连续剧均有网络精简版出现;由此衍生出的网络微电影和网络剧则在制作时就被缩短了时长,以满足观众碎片化的观看时间要求。同时,影视剧的画面质量也被降低,以便于网络传输。由电视新闻演变而来的网络直播在形式上更缺乏完整性。而从文学方面来看,网络小说与传统小说相比,出于连载的需要,篇幅一般远长于传统长篇小说。在传统文学领域,张炜的《你在高原》以20卷450万字的篇幅,被称作“已知中外小说史上篇幅最长的一部纯文学著作”;但是,在网络小说中,仅在看书网一家的完本小说排行中,超过500万字的就有36部,排名第一和第二位的《修仙狂徒》《最强农民混都市》都超过了一千万字。不仅在字数上,在形式上还存在缩小段落、大致平均分配章节字数,大量使用生活语言和对话等变化。

网络文艺针对读者和观众的接受过程变化倒在其次,而最根本的影响来自于主题及其艺术表现方法的蜕变——这种变化直接影响了受众的“三观”。事实上,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的世俗化程度不断加快,尤其是步入商业消费时代之后,农耕文化中依靠血缘、宗族和宗教等维系的社会伦理格局被裂解,代之以对利益的追求成为普泛的目标。作为现实的反映,文学艺术也走上了世俗化道路。从中国的情况看,泛政治化时代文艺因为承担着意识形态的教育功能,因此作为重要的政治力量纳入国家体制;改革开放之后,伴随文化的产业化转向,文艺不可避免地受到经济利益的诱导,并最终在网络文艺中达到顶峰。尽管在很多时候我们羞于承认,但事实上却无法回避下列问题:

一是商业性成为网络文艺的第一属性。催动网络文艺爆炸式发展的不是别的,正是商业利益。以网络文学为例,网络文学发展史上的两次重要变革,都是因为资本的介入引发的。一次是2003年起点收费阅读制度的建立,起点中文网借鉴并完善了收费阅读和作者分红机制,将网络点击和订阅直接与作者的经济收益挂钩,极大地激发了作者的创作活力。此后,这一机制在整个网络文学界蔓延开来,使绝大部分文学网站变成了商业网站。因为受到经济利益的刺激,此后网络小说的创作开始迈入“读者时代”:读者喜欢什么,作者就写什么,点击率成为网站评价作品的主要指标。收费阅读机制成为引起文学商品化的导火索,文学成为各家网站以及诸如“盛大文学公司”之类的互联网企业直接售卖的商品。另一次则是资本大规模进入网络小说的IP开发,2015年被称作IP元年,这一年,网络小说的IP开发取得不俗的成绩,“游戏方面,《花千骨》《苍穹变》等手游月流水均破亿,《莽荒纪》《傲视九重天》等页游月流水也高达3000万”,“动漫方面,2015年中国二次元用户达到2.19亿……《择天记》动画片在腾讯视频共获得2700万次播放,此后播出的《莽荒纪》也在爱奇艺共获得2100万次播放。”面对真金白银,IP成为网络作家最迫切的追求,文学意义上的网络小说文本被弱化。

二是对娱乐功能的强调消解了文艺原有的文化价值。什么是文化?“文化就是生产关于和来自我们的社会经验的意义的持续过程,并且这些意义需要为涉及到的人创造一种社会认同。”但是,网络文艺从诞生起就背离了这个概念的要素,它作为文化所能提供的社会认同已经严重偏离了由传统社会经验的意义建构起来的坐标。虚拟世界的繁荣,源自网民对现实世界和规则的逃避,遭遇生活压力和现实困厄的人在虚拟世界里获得精神自由,除了网络社交对生活压力的舒解外,主要是靠网络文艺的娱乐化功能。最早的网络文艺门类之一的网游,为玩家创造了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的角色身份和个人能力。我们可将网游向前追溯到单机电游和传统游戏,但以新媒体技术为载具的网游更有超凡的俘获人心的能力,由此形成的次元文化为人们提供了娱乐化的成长和生活环境。网络小说、网络剧等也在生产“一过性”的娱乐消费内容,无厘头、噱头式的情节充斥其间。这其中,一些文艺作品利用网络的自由空间,传播历史虚无主义观念和不符合民情、国情以及法律规范的内容,使建基于农耕文明、呈现为一体化的民族文化心理被离散,时代精神整体趋向功利化、世俗化甚至庸俗化。由于网络文艺挟带的新的文化全面冲击了传统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华夏民族本身就有的多元组群特质遭遇断裂之忧,尼尔·波兹曼对电子时代的人类被“娱乐至死”的预言因网络的到来几成现实。

三是网络文艺在某种程度上拉低了社会审美水平。文艺对网络的自适应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即符合大众审美。为了迎合大众的审美情趣和情感期待以吸引最多的读者或观众——也即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用直白、浅显、通俗等毫无艺术化的方法呈现最普泛的情感追求和“白日梦”的想象,是网络文艺在当前阶段最基本的表现手法。受到热捧的“小白文”“甜宠剧”排挤了拥有纯正艺术品质的严肃文艺作品,文艺界的“劣币驱逐良币”司空见惯。而戏曲、曲艺、杂技等传统表演艺术在网络化过程中并不能保持原有的吸引力,这些艺术门类内含的精神价值因人机之间的隔膜而无法完整传递给观众,靠现场感染而生发出的情感审美意义大打折扣。同时,因为要考虑到不同观众的接受能力和习惯,网络文艺只能追求“中间水准”,那些积数代之功形成的具有抽象化、哲学化、艺术化高度审美表达的范式被破坏。面对这些,托尔斯泰关于艺术的担忧值得我们深思:“艺术作品赖以产生并得到支持的社会应该意识到:是否所有以艺术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真正的艺术?是否我们这个社会认为是艺术的东西都是好的?如果是好的,是否重要?是否值得为之作出牺牲?任何一位勤恳严谨的艺术家都必须弄清楚这个问题,这样他才相信他所做的都是富有意义的,而不是为了陶醉自己生活的小圈子里的人,同时还误以为自己做的是好事——是用自己创造的作品来补偿为了维续自己奢侈的生活而从他人手里取得一切。”

对于文艺因为媒介变化生成网络文艺,是我们始料未及的,诞生初期更无从预测后来的发展。例如,网络游戏因有着电子游戏遗害青少年的“前科”,今天还被大多数人误解,同时“电子竞技”已成专业学科;而面对网络文学这一新的文学样态,众说纷纭之中不乏现在看来偏离现状太远的意见,比如台湾作家李敖说:网络文化没有市场因素,不考虑书商的要求,没有商业性,是真正的心灵的东西。”阎晶明说:谁来证明网络上面那些东西是文学?如果一旦通不过纸质媒体下载、印刷或出版的话,那么网络文学就是一种虚假的网络文字格式。”这些不同的意见没有对网络文艺的迅猛发展起到阻滞作用,网络文艺的繁荣是历史的必然,无可阻挡。

“经济帝国主义”时代,资本和商业无孔不入,我们或可将网络文艺横扫现实生活归咎于时代的变迁,毕竟趋利是人类的本能之一。但是,告别愚昧进入现代文明社会之后,盲目追求短期利益,大规模、主动放弃文化对传统思想的认同和依靠族群经验对日常意义的建构,与自主、理性的文明发展潮流是相悖的。作为网络时代的大众文艺形式,网络文艺也并不是传统大众文艺在网络上的简单翻版,而是融合着线上线下、沟通现实和虚拟“阴阳两界”的复杂的文化创新。——吊诡之处就在这里,文艺的创新成为消解文化价值的“凶手”;而且对网络文艺的引导和管理问题很早就被提出,但诸多措施有效性不足,以至于它们越来越远地偏离文化的轨道而成为经济行为,其原因何在?我们尝试从技术媒介和文艺制度两方面进行观察。

网络文艺是技术的产物,同时作为媒介信息的构成部分,成为互联网的重要应用。网络文艺的媒介特征被归纳为“数字化虚拟特征、超文本与全媒体特征、非线性和碎片化特征、交互性和自媒体特征、即时性与全球化特征”,这些特征全部依赖电子和网络科技形成。也就是说,科技为网络文艺提供了媒介基础,又使网络文艺本身具有了媒介特征。对于媒介,麦克卢汉关于“媒介即讯息”的说法尽人皆知。但解释网络文艺现象,我们应该记起麦氏的另外两个说法,其一,“媒介是人的延伸与反映”,他说“人的一切人工制品,包括语言、法律、思想、假设、工具、衣服、电脑等,都是人体的延伸。”这一延伸源自人的“自我截除”机制,即人将自己的一部分感官和中枢神经截除,代之以媒介来实现,这种近乎本能的人体机理也给人带来了成瘾性。网络文艺创作中通过“主角至上”“白日梦”所形成的“代入感”,正是利用了这一原理,令作品中的人物成为作者和读者思想的延伸,代替人完成自己的愿望,网络文艺中的欲望叙事就不难理解了。其二,“媒介即按摩”,尽管是麦克卢汉的一句戏言,却深刻揭示了媒介是如何影响人的:“媒介其实是按摩而不是讯息,它给我们沉重的打击,实际上它抓住所有的人,以野蛮的方式给我们大家按摩。”这个观点传递了两个意思:一是媒介对人的影响是野蛮而强势的,并带有强制性;二是媒介足以麻醉人的意识,令强制变成“顺从”。而资本正是利用了成瘾性和看不见的强制性,让网络文艺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

网络文艺的发展,经历了由精英阶段到大众阶段的演化。对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使用首先集中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精英阶层手中,精英文化天然对大众具有引领作用,从而导致网络作为生活方式蔓延到大众群体,完成了大众化过程。网络文化大众化的内涵体现在三个方面:“一、网络文化来源于大众,这是网络文化大众化的基础;二、网络文化服务于大众,这是网络文化大众化的方向;三、大众参与网络文化产品的创造,这是网络文化产业大众化的动力。”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特别是延安时期以来,出于政治意识形态建设的需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过的文艺生产和消费中的商品属性遭到压制。即便是在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文艺生产仍然由体制控制,最主要的文艺作品都是由专业力量创作,具有较高的门槛,大众在这一机制中几乎没有发言的余地,大众文艺不过是作为体制文化的有益补充而存在的,远远达不到与精英文艺(或称作传统文艺)抗衡的力量,大众对通俗文艺的需求常常通过港台通俗小说和港台电视剧这些“舶来品”来满足。

网络文艺的产生,彻底打破了原有的文艺体制,过去报刊、出版社编辑和影视管理机构的审查,在即时性的网络传播方式面前已经失效,使文艺在网络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繁荣局面。以网络小说为例,随着网络文学的发展,除了金庸等的经典著作,大部分港台畅销书在内地已难觅踪影。“大众艺术是一种特殊的艺术,它的目的在于能被大多数人消费。这也正说明了大众艺术如此大规模生产和应用大量技术进行传播的原因”——而正是由于大众的参与,使网络文艺场成为一个当下的、此在性的场域,它所尊奉的价值只是时尚的和流行的价值,是创造狂欢般快乐的价值。相比于体制的主导,大众文化制造了属于从属者的从属性的意义,“其中涵括的快乐就是抵制、规避或冒险支配力量所提出的意义的快乐。”德塞图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将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看作对秩序的一系列策略性的规避和抵制,而这对于文化所强调的“生产关于和来自我们的社会经验的意义的持续过程”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为商业利益而进行网络文艺创作,是网络时代艺术创作的时代选择”,网络文艺的技术媒介属性和网络时代的文艺生产体制,使文艺不可避免地进入消费和商业轨道,其自身所负载的文化理想让位于消遣性、娱乐性的现实追求,文化在网络中被消解了原有的价值。这对有着悠久历史和深厚积淀的文化大国而言,无论如何不是一件乐观的事。

中国文化在网络时代的遭遇,本质上是本土化与全球化之间矛盾对立的表现。理论上看,网络文化作为科技文化,“是一种带有普遍意义的文化,与人文文化的民族性和特殊性有极大不同”,它本身“并不触及和改变意识形态”。但是,以此作为重要基础性工具的全球化,却难以摆脱“侵略者”的身份:“全球化实际上是多国资本主义阶段的文化现象,是西方文化在全世界的扩张”。媒介即讯息的功能再次得到验证,西方文化正是借助了科技文化的快车实现了全球扩张。因此,面对汹涌的网络大潮,仍处在现代转型期的社会主义中国如果放弃本土的优秀传统文化,我们就有丧失国家和民族的独特性,被西方文化殖民进而被政治殖民的可能性,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所以,面对网络文艺对文化价值的消解,我们必须引起高度警惕。在网络文化创新过程中,基本原则应该是:“我们要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在继承中转化,在学习中超越,创作更多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又符合世界进步潮流的优秀作品”。要实现这个原则,我们应有相应对策。

重视网络文艺对大众的影响。“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民主和科学精神开启了大众的现代性启蒙,但这场启蒙因历史原因至今仍未完成,在今天,“中国人民心目中的奴化观念是否已经灭亡,现在尚大有疑问”。从这个角度上讲,中国文艺的启蒙使命任重道远,还远未到只谈娱乐和消费、只讲欲望和“白日梦”,不讲大众教育启蒙的时候。网络文艺中的乱象事实上就是西方文化扩张和封建腐朽文化沉渣泛起的结果,即中国在启蒙尚未完成、大众的自我意识、自我反思和自我批判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就骤然进入网络时代,必然会出现的进退失据的反应。以网络文学为例,“据《第37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称,截至2015年12月底,网络文学在线用户有2.97亿人”,而“据一项调查表明,……在阅读人群学历方面,中学学历读者占比过半。小学学历的读者占比7.39%,初中学历的读者占比36.36%,高中学历的读者占比30.17%,本科学历的读者占比24.78%,硕士学历的读者占比为0.8%,博士及以上学历的读者占比仅为0.5%”综合计算,中学及以下学历的读者占到了73.92%,这是一个十分庞大的人群。在此无意贬低低学历人群,但显而易见的是,低学历人群与受过高等教育的网民相比,自我思辨能力相对较弱,极易受到周围环境和观念的影响,对于网络文艺中的“三俗”表达并没有免疫力。这就需要网络文艺的创造者、传播者意识到肩负的责任。

正确理解网络文艺的文化属性,这有助于找回被遗弃的文化价值和责任。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大众文艺绝非只提供消遣和娱乐的享受,它同样有着建构人类灵魂的功能。这来自文化本来的功能:“一种文化构成一个深入个人的内心的,组织他的本能、引导他的情感的规范、象征、神话和形象的复合体。这个深入是依据投影和同化的精神交流活动实现的,这个精神交流活动集中指向文化所具有的各种象征、神话和形象之上,比如体现了文化价值的神话中的或现实中的人物(祖先、英雄、神祗)。一种文化向实践的生活提供想象的支撑点,向想象的生活提供实践的支撑点。它滋养每个人在自我内部(他的灵魂中)分泌的半想象半现实的存在,和每个人在自我外部分泌的半现实半想象的存在,自我被后者所包裹(形成他的个性)”。大众文化之所以重要,则是因为它融合了这两种文化的功能:“大众文化是这样一种文化:它构成关系到实践生活和想象生活的象征、神话和形象的一个汇合体,一个特别的投影和同化系统。它被添加在国家文化、人文主义文化和宗教文化之上,进入与这几种文化的竞争之中。”网络文艺易于被受众理解的表达方式,更充分地实现着文化的功能。网络文艺目前亟须补齐在文化价值传导和艺术审美形式(并非向精英艺术看齐)上的短板,只有“短板”补上了,才能改变“泥沙俱下”的业态。切莫以“网络文艺是大众文艺”为借口,舍弃价值担当,一心只为赚钱。

强化网络文艺的文艺身份。社会上和业界内的一些话语方式,折射出对网络文艺的定位性评价,例如网络小说作家被称作“写手”(尽管这只用于初级的创作者),他们称自己的创作为“码字”;网络演唱者被称作“网络歌手”,或者干脆称作“网络音乐人”,这些称谓将网络文艺的创作当作某种技术性和机械性职业,摒弃了其中蕴含的艺术和情感因素。看似是一种谦逊的表达,但却有意无意地回避了作为艺术的责任,更是对网络文艺身份的“自我矮化”。而社会期待和理论批评也普遍对网络文艺采取“双重标准”,认为网络文艺是大众文化,没有必要用艺术的标准去要求和评价,这更加助长了对网络文艺“文艺”身份的轻视。不能确立网络文艺的文艺身份,经典化和精品化就是空话。事实上,“大众艺术作品也是艺术作品,因此它的比较评价也涉及考量它作为一种风格和其他风格相比的优秀程度。对大众艺术实例的全面评价涉及对其优点或缺点的评估,不仅要考量它作为大众艺术和所属的风格,还要考量它作为艺术作品的身份。”在这一点上,理论批评家尤其要有立场,那种对出现的问题认为“存在就是合理”的解释是无助于网络文艺发展的。

有效引导网络文艺健康发展。网络文艺的大众文化属性决定了它的民间性和自发性,但是文艺身份和产业化特征又决定了它必须受到体制(规范)的约束,前者试图期望大众文艺能够不受制约地自由发展,但后者又自有一套规范作为约束它的标准,“创新的—标准化的矛盾是大众文化的具有活力的矛盾。这是它的适应于公众和使公众适应于它的机制。这是它的生命力所在”。因此,我们应当明白,以体制的力量“收编”或“招安”网络文艺是不可能的,已有事实表明,与大众遴选机制相比,体制的认可在网民中间有时是无效的,一个例子是官方和学术机构推荐的各种榜单并不被读者广泛认可。建构良好的、充满活力的网络文艺生态,取决于自发性、民间性与体制、规范之间的柔性互动,我们所能做的,就是促进“创新—标准”矛盾力量之间的平衡。事实上,网络文艺的发生和发展,已经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文艺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目前亟待加强的,一方面要着力提高网络作家的责任担当和创作水平,这需要管理者做大量、有效的工作;另一方面,要依法管理网络文艺平台,不给有问题的作品提供空间和机会,同时提高编辑的职业水准,特别是艺术鉴赏能力。这两点是提升网络文艺整体水平的根本所在。

作者单位:河北省保定市文联

注释:

[1]1994年,中国获准加入互联网并在同年5月完成全部联网工作,见http://baike.baidu.com/link?url=LW8j QlWFaZx7MxrsUQyXSva1xX1d-5oEsPm3sT9hnw2K6LQ EGAcYzaAWSpeHB7IoROzBNhdlmpYG8gWCCcTWxK6 6DjGrsanTpLfRViGg_zctA_QWpUTdKySjiqHxKqzwKfqA RPa8j5Lae2NL2ps2m_

[2]http://www.baike.com/wiki/《你在高原》。

[3]http://quanben.kanshu.com/fulllist_0_C_0_B_3.html

[4]【美】约翰·费斯克:《解读大众文化》,杨全强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5]【俄】托尔斯泰:《艺术论》,张昕畅、刘岩、赵雪予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页。

[6]马季:《读屏时代的写作——网络文学10年史》,中国工人出版社2008年版,第139—140页。

[7]据新华社报道,2007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第38次集体学习,主题即为世界网络技术发展与我国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见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7-01/24/content_5648188.htm

[8]王红勇主编:《网络文艺论纲》,山东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21页。

[9]【加拿大】米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转自《媒介研究经典文本解读》,伊莱休·卡茨等著,常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04页。

[10][11]【加拿大】米歇尔·麦克卢汉:《麦克卢汉如是说——理解我》,何道宽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 192页,53页。

[12]曾静平等编著:《网络文化概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2013年版,第41页。

[13][25]【美】诺埃尔·卡罗尔:《定义大众艺术》,收入《艺术哲学读本》(第2版),大卫·戈德布拉特、李·B·布朗著,牛宏宝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479页,483页。

[14][15]【美】约翰·费斯克:《解读大众文化》,杨全强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05页,106页。

[16]曾静平等编著:《网络文化概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2013年版,第52页。

[17]刘登阁:《全球文化风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3页。

[18]【美】杰姆逊:《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5页。

[19]习近平:《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0页。

[20]舒衡哲:《中国启蒙运动——知识分子与五四遗产》,刘京建译,新星出版社2007年版,第360页。

[21][22]转自《中国文情报告》(2015-2016),白烨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60页,173页。

[23][24][26]【法】埃德加·莫兰:《时代精神》,陈一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5页,6页,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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