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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助力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特色区建设

2017-11-11李苏昆

中国环境监察 2017年9期
关键词:支队监察案件

文|李苏昆

江西新余:助力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特色区建设

文|李苏昆

近年来,江西省新余市环境保护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新余支队)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提出的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为动力,以新余市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特色区为目标,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在省市环保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努力提高环保服务意识,致力改善环境质量,有力推动了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特色区和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强本固基 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新余支队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放在各项工作首位,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素养,以提升队伍素质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执法形势。

强化业务技能学习。坚持每周一次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交流,积极参加各级业务培训。先后参加了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全国监察干部岗位培训》《业务骨干培训》《垃圾焚烧行业环境监察执法培训》《环境应急管理岗位培训》12人次;参加每年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环境监察员岗位培训》80余人次。2017年4月,邀请北京中科宇图专家亲临支队授课,举办了《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及设备操作培训班》,多次邀请省、市法律专家进行授课,有力地提升了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同时,结合环保大练兵实战经验,强化了队员的岗位技能和执法能力。

强化执法办案制度建设。大力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建设,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案制度和执法办案程序。通过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二级达标单位”。

强化廉洁奉公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无小事”意识,坚持秉公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均签订了廉洁自律责任状,经常性开展警示主题教育活动。支队主要领导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党支部连年受到省厅和市局表彰,支队队员先后获得国家和省厅嘉奖的先进个人12人次。

较真碰硬 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敢办首案。几年来,新余支队始终坚持环境执法监察常态化,较真碰硬,锐利出击,树立环境执法权威。查处全省首例环境刑事案件(江西一力生物重金属超标排放污染环境案)。依法查处袁兵碳化硅加工厂非法排放污染物案件,对其污染设施实施查封。对国科科技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移送行政拘留,成为全市第一例因污染环境实施行政拘留的案件。这两起案例被编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典型案例》。近年来,还查处了新余市良鑫工贸公司非法提取贵重金属铟、非法排放重金属污水案件;个体户敖某因非法收购炼制出售废机油等一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到目前已有18人入刑,环境违法者受到应有惩罚。2017年在开展执法大练兵过程中,新余支队对永利带钢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刑事案件的查处,极大地震慑了新余市同类企业,增强了同行的守法遵规意识。

善办铁案。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以证据和事实为第一要务,对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讨论,仔细研究,吃透法律精神,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将案卷做牢做实,使每一个案件都做成铁案。到目前为止,未出现一例复议、诉讼的败诉案件。例如,新余市罗坊镇的简念东废电容器加工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嫌疑人在国庆假期仅试生产2天,支队便接到网格负责人举报,执法人员利用休息日及时进行查处,当晚对加工厂实施查封,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并对案件举报人实行奖励。该案已荣获17年环保部监察干部岗位培训优秀案例一等奖。同时,支队还不断深入县区对执法程序和执法技巧等进行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创新办案。新余支队加强与公检法部门之间的联系,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初步建立环境行政与环境司法衔接平台和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探索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为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新余支队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和执法理念,对排污单位分别开展夜查、雨查、恶劣天气查,零点执法、错时执法、异地交叉执法;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约谈或行政问责等方式。联合城管、农业、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查处案件36起,有效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同时,创新监管模式,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将在线监控委托第三方监理服务,充分运用科学监管手段,进行专业性监管,更加体现了执法的公正性。

为民为生 极力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认真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新余支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主导开展的“保家行动”“蓝天行动”等专项环保执法行动。结合全国环保大练兵活动,先后开展了涉危企业环境风险大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化工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矿企业及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整治、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二期履约验收工作、长江经济带化工生产企业和园区摸底排查、饮用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等各级各类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钢铁、涉危、涉重、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填埋场进行专项执法整治。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监测污染物排放浓度,确保设施运行正常,达标排放。共出动执法人员1260余人次,排查企业258家,责令整改118家,责令停产整顿75家,关停取缔50家;对12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查封扣押案5件,移送司法机关环境违法案5起,同时发现各类环境污染问题138起。对全市影响城区空气质量的6大类、60余项问题,分门别类进行转办督办,为领导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妥善处理应急事件和信访纠纷。新余支队牢固树立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是践行“环保为民”的宗旨意识。坚持执政为民理念,高度重视信访调处工作,专门设置信访接待室,对来访群众热心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求。渝水区珠珊镇村民丁某等3人上访反映承包池塘遭周边加工厂工业废渣污染,接到上访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劝解,多次召开协调会进行行政调解,要求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最后,加工厂接受了调解,进行了搬迁,还村民健康的环境。2017年初,执法支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新架设电线通往偏僻山坳中,职业敏感性促使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发现小山沟中正在大兴土木,经询问得知,该建设项目是年产10万吨的磁选铁矿精粉厂且不符合环保法规要求。支队当即要求停止建设,并于下午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解释,说服了当事人停止投资,避免了当事人计划投资2000万元的盲目投资,事后得到当事人的赞许。近年以来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294起,其中:国家、省转办34起;市长热线电话及12369投诉热线转办248起;新闻媒体及市领导批示转办11起;处理率100%,办结率100%。在处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及时、公平、公正”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做到重点案件及时赶赴现场,及时查处。全市未出现重复、越级上访的现象。

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升全民环保意识。近年来,随着环保法的不断修改,新余支队积极开展企业环保知识宣讲工作,多次组织全市重点单位深入学习《环境保护法》培训讲座。先后深入钢铁、电力等重点单位,开展环保法宣传。并深入各社区、学校、村委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先后在中央和省级媒体发表各类新闻报道35篇。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广大市民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的传播。不断提升全民环保意识。目前,新余支队正以精益求精、精准打击、热情服务的形象,努力为环保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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