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时刻牢记使命 情系碧水蓝天
2017-11-11范秋月
文|范秋月
王琳:时刻牢记使命 情系碧水蓝天
文|范秋月
环境执法工作作为履行环境管理职责最基础、最根本的支撑力量,作为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是环保部门的立足之本。基层环境执法工作千头万绪,要想更好地履职尽责、服务群众,除了要有很强的业务能力,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端正的工作态度、无私的奉献精神。山东省寿光市环境监察大队的王琳,自2009年加入环境监察队伍以来,以身作则、无论是现场执法,还是信访处理,各项工作想在前、干在前。2009—2016年连续7年,其所在的环保所被地方党委、政府评为“十佳站所”;先后参与了寿光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寿光市环境综合执法等重大环境保护活动;自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承办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移交公安处理等各类环境违法案件70余起。
精研业务 强化本领
王琳注重加强对时事政治的学习,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立场和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长期以来环保工作任务重、人员紧缺的现实情况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人承担多项工作,加班加点,不畏艰难险重,为同事树立了榜样。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保护工作遇到的问题也日益复杂多样,环保法律法规更新速度不断加快。王琳清楚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基层环保工作者,只有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才能应对日渐复杂的环保形势,以更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日常工作中,王琳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按时参加省、市组织的环境监察业务培训,自行学习当前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环境监管业务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并坚持学以致用,对环境监察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寻找方法对策,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学习,时刻以科学态度剖析问题,以严谨作风处理问题。
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基础上,王琳深入到企业调查研究,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治理方法,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为企业切实解决环保问题,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不怕吃苦 勤勤恳恳
困难是磨砺意志的课堂,吃苦是提炼人生的最佳法宝。王琳一心扑在工作上,加班加点,不计名利得失,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为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在半年的时间内,王琳和同事每天坚持实地取样,没有周末、节假日,顶风冒雨,从未间断,查处了一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的案件,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规范了企业排污行为;在寿光市环保局组织的台头片区防水卷材行业大气污染整治行动中,王琳和同事坚持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夜查,巡查到凌晨两三点是家常便饭,通过和同事的不懈努力,台头片区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身先士卒 敢于亮剑
对于负责的各项工作,王琳总是精心策划,全身心投入。面对纷繁的工作,没有把它们看成是一种负担,而是视为一个展现和运用自己所知所学的舞台,看作是自己能力的试金石。对待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每个细节都一丝不苟,因而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历年来均取得优异成绩。
王琳积极参与每年组织开展的“打非治违”“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等环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违法违规企业落实整改,对所辖区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在积极参加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的同时,注重与日常监察执法相结合,每月至少两次对国、省控重点污染源进行监察,确保企业治污设施的稳定正常运行。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仅2016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0余起,累计处罚金额400余万元,案件涉及建设项目、危废管理、按日计罚、刑事移交等多个方面。自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王琳认真学习了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敢于将理论用于实践,2016年10月,王琳发现某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进水经常超标,经与同事及污水厂工作人员联合调查,某药业公司外排废水超标,被依法查处。经后督察,发现该公司外排废水仍超标,依据《环境保护法》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之规定,对其依法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该案也是寿光市查处的第一期按日连续处罚案件。
在工作中,克服浮躁情绪,细查企业的基本生产情况、环保审批验收情况、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除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摒弃一次检查就不闻不问,积极督促企业矫正、改进存在的问题,通过积极跟踪、扎实推动,使环境问题真正得到有效根治,为环境质量的改善和重点污染源达标提供了基础。部分不法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往往利用夜间偷排偷放、逃避监管,王琳不辞辛苦、任劳任怨,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暗查,查处了一批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暗管偷排的案件。
对于环保信访投诉案件找准根源,摸清实际,坚决做到“四个努力,四个不准”,即努力强化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努力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加强环境信访队伍建设,努力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不准把矛盾上交,不准袖手旁观,不准督办不力,不准查而无果,切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无一起因环保信访投诉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注重与当地党委政府、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勤联动,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2016年10月,环境执法大练兵期间,王琳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封了土法炼油生产线一条,并将涉嫌利用暗管偷排危险废物的企业负责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严格执行排污收费政策。对相关企业开展详细认真的实地调查,真正做到按照排污费征收规范“应收尽收”,杜绝协议收费、人情收费和随意减免排污费的现象。2016年以来,累计征收排污费190余万元。另外,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王琳加强学习、悉心研究,圆满完成了辖区石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的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