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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拉弗的翅膀

2017-11-10常芳

上海文学 2017年11期
关键词:倾城司马

常芳

盛夏,旷野里的草木都会疯长得厉害。有一种喜欢蹿长秧子的草,甚至能在这种炎热多雨的季节里,恣意生长着,把躯体向它们喜欢的任一方向,蔓延出一两米的长度。司马站在两个警察身后,傻头傻脑地盯着前方想了半天,也没能想起它们的名字。他房屋后面这个小花园里,花木却不是那么茂盛。非但不热闹,看上去,还给人几分冷清的萧条感。

他们旁边是一丛杂乱的月季花,稀稀疏疏几个花头,花瓣上挂满了晶莹的水珠。在另外两个警察挥动铁锹之前,司马一直盯着这些月季花,强迫自己反复地想:花瓣上的水珠是露水呢,还是夜里下了场雨,他没有觉察到?就像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留意到,小花园里居然还有这么一丛月季花。他低头瞅眼脚下,地面异常干燥,丝毫没有夜晚里落过雨水的痕迹。

“挖到了?”两个警察一齐惊呼,又一起扭头看着司马,用眼神逼问他,现在还有什么可辩驳的。

“我没有杀人。”司马往前探着脑袋瞅瞅,口气仍然保持着先前的生硬,“我再重申一遍,你们就算挖出了什么人,也不代表这个人就是我杀的。”

“我们会有证据让你改口。”

左边那个警察幸灾乐祸地看着司马,侧过身去扬扬手,招呼着等候在旁边的一名女法医,让她过去验尸。然后,两个警察就谈论起了女法医的丈夫,一位刑侦痕迹专家,仅凭着案发现场两个伪装后的拖鞋印,就破了一桩轰动全国的杀人要案……

“从死者头部的创伤看,是被人用钝器击打多次后毙命。内脏已经出现腐烂,死亡时间大约三天零十二小时……”女法医勘验完那具从泥土里挖出来的尸体,扯下胶皮手套,掏出个小瓶子浑身上下喷洒一遍,才一脸冷漠地走过来,向叫她过去验尸的那个警察汇报着。

司马看着仰面躺在地上的死者,更准确点说,是一堆正在腐烂着、发出臭味的物体,思索着三天前自己都在干什么。在女法医朝死者走过去之前,他就已经从形体上辨认出了那个人——他们挖出来的,的确是他的房东老万。即便他被人杀死,埋进了泥土里,又被人从泥土里挖出来,浑身散发著腐烂后的臭气躺在那里,司马还是一眼认出了他。为了催他交房租,这个身材高大、头发稀疏的家伙,每月都要来敲几次门,要不就是将一张张催缴房费的纸条子,乱蓬蓬的络腮胡子那样,贴满他的房门。司马一直都在怀疑,这个人是不是患有某类强迫症,如果不是这样,一个精神稍微正常点的男人,怎么可能会在房客交上房租的第二天,就开始了新一轮的催缴,一张一张地,往他门上贴五花八门的条子,提醒他别忘了预备下个月的房费。“真想杀了他。”有段日子,司马每天从外面回来,站在门前看着门板上的纸条,心里就会抑制不住地,冒出这个恶毒的念头来。

“看来,是有人替我把他杀了。”司马小声嘟哝着,从那个厌恶的死人身上移开眼睛。

“再问你一遍,老老实实地回答,人是不是你杀的?”左手那个警察朝司马跟前走两步,眼睛逼视着,目光像两道闪电那样尖锐地刺着他。

“你就是再问一千遍,一万遍,千千万万遍,老子也没杀人。”司马回答完警察,忽然有些惶惑起来,疑惑着自己是在梦中,还是真的有人把那个十恶不赦的房东给干掉了。杀掉他的那个人,会不会是李大木?

“能不能说一下,胳膊上的伤是哪里来的?”

“什么伤?”司马低头扫眼胳膊上的创口,朝伤口位置指了指,“你说这里?骑在鲸鱼背上摔的。”他很想告诉他们,在跑完新闻的业余时间里,他有足够一块时间,用来跟踪他喜欢的某些女人,尾随到她们的住处,千方百计地想法子购买、或是伺机偷窃她们的各种丝袜。丝袜弄到手后,他会仔细地把它们装在烟盒、口香糖盒以及形形色色的小玻璃瓶子里,还会在各个装着丝袜的外包装盒上,用英语字母打头,做上各种各样的标记,标注出袜子主人的名字、来源、地址和时间,以及是否清洗过。现在,他已经收集了上千双丝袜,而且,他还在每个放满袜子的箱子里,一一放上了防潮防虫的干燥剂。他剩余的另一块时间,就是去海底世界训练白鲸,骑在一头白鲸的背上,张开翅膀,和它一起反复地跃出水面,骑在一道道闪电上自由地飞翔……

“骑鲸鱼……摔的?”那个警察眼里堆满嘲笑,盯住司马胳膊上正在发炎的伤口看一会,冷笑道,“怎么没去包扎?”

“我就喜欢看着它发炎,看着它流脓。”司马轻蔑地说,“哪条法律规定,人受了伤一定要去把伤口包扎起来?我心上现在有一百条伤口,都臭水沟一样在发着炎流血流脓呢,你来给我包扎一下?”

“这种态度对你没有任何好处。”那个警察又朝司马跟前迈一步,笑嘻嘻地抬脚踢了下旁边的月季花丛,弄得花瓣上的水珠四溅。有一滴,甚至像天使撒拉弗那样飞起来,将遮盖他双脚的两只翅膀落在了司马脸上。

“狗屁!”司马故意慢吞吞地,把那滴沁凉的水珠从脸上抹到手指上,然后看着警察脸上那丝还没褪干净的坏笑,游移不定地在心里安慰着自己:“别害怕,这是在做梦。一定是在梦里!”这么对自己说的时候,他又仔细回想一遍,断定自己真的没有杀人,尽管他心里一直都想把这个死人杀了。

一直想把这个死人杀死的,可不止他自己。司马带着嘲弄,咧开嘴角冲那个警察笑一下。昨天出门踢球时,李大木走出他隔壁那间屋子,看着门上密密麻麻的纸条,又癫痫病发作一样“啊啊”地大叫了起来。“真想把这个家伙给杀了!”李大木咒骂着,怒气冲冲地往下撕扯着那些纸条,撕得手舞足蹈,仿佛突然间被什么人下了蛊。李大木是他报社里的同事,负责他们那张小报的体育版。到目前为止,李大木有两个梦想,第一个梦想是摆脱掉老家县城里同床异梦的老婆,在这座城市里有个真正属意于他、他也完全属意于她的女人;第二个梦想,是有朝一日能够亲临世界杯现场,从现场写回跟世界足球有关的一切报道,而不是像现在,一天到晚地拾人牙慧,而且还要千方百计地变换着花样,把那些牙慧调配得有滋有味。

和李大木不同,司马只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在这座城市里拥有一间,完全彻底属于一个叫司马的男人的房子。有了这间房子,他就再也不用看房东老万那张肿胀的脸,再也不用因为想起那张脸就莫名其妙地心慌和烦乱,一次一次地在心里演练着各种杀死他的方式。这些年,每年里总有那么两次,他老家的亲戚或者村里人,会因为各种原因,乘了汽车换火车,千里迢迢地奔了来,找到他。老家人都知道他在大城市里当记者,却不明白记者和记者也有着天壤之别。像他这种行业报里的小记者,尽管头上戴着顶记者的大帽壳子,实际上狗屁都不是,既不能铁肩担道义,更不能为他们请命。但老家的亲戚和村里人不管这些,他们只认准了他是个记者,就和权威媒体的记者一样有威力,只要开口讲句话,不论哪个行当里的大小官员,都会为了头上那顶沉甸甸的乌纱帽,把他们的话放在心坎上来回掂量几番。他是个顾颜面的人,不愿意父母在老家人面前丢了份,所以,每次都会选择打肿脸充胖子,凡是老家人来了,找上门,办什么事情姑且先不说,吃喝住宿这一套,他都要一一地招待他们。招待的结果,自然是花光了他口袋里积存的房租。于是,为躲避上门催缴房租的老万,他只好采取早出晚归的迂回战术。但老万可不是那么好应付的人物。他躲到第二天,晚上再回来,十有八九,老万已经把他的房门撬开,把他的铺盖家什统统扔到了门口的地上。“想给老子耍无赖?别废话,交不起房租就麻利地滚蛋!”老万拿出了杀手锏。这个家伙很清楚,在他的房子四周,像他们这类小报记者,是再也找不到比他的房屋更低矮破败、租金更低廉的藏身之处了。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还没有打到窗玻璃上。司马睁开眼时,下意识地摸了把手腕。手腕上并没有冰冷的手铐。他不放心,又心慌意乱地转动眼珠去瞅天花板,依次是镶有郁金香鎏金把手的衣橱和房门。据杜倾城讲,那些郁金香都出自同一位意大利设计师之手。最后,他的目光盯住睡在身边的杜倾城,定定地对着她那张自诩为美女蛇脸的面庞看了几秒钟,确定自己千真万确是在卧室的床上,不是在那个花园里,也不是在监狱里,这才长长地吁出口气,闭上眼睛,让全身肌肉跟着胸腔里那股惊魂未定的气息,慢慢地松弛下去。

平息几分钟后,司马起了床。他轻手轻脚地走到起居室,打开窗子,回身到电视柜上摸起支烟,重新走到窗边点燃了,站在那里慢慢地吸。他们居住在六楼。从差不多二十米的高度俯瞰下去,目光触及的全是层层叠叠,形状不一的树冠和叶子。有些树,比如香椿和无花果,它们每一个枝杈顶端的叶子,都像花瓣那样有序地排列着,宛若一朵盛开的迷人的花朵。在这些叶子也能绽成花朵的树的边缘,靠近路边的位置,是几棵在盛夏里也没能长出叶子的芙蓉树,它们的躯干并排站立着,失去生命的枝杈被太阳和风雨洗刷得透出一层惨白,可依然在半空中相互交错,相互慰藉着。杜倾城给他念叨过两次,说那几棵树是被对面楼上的住户偷偷用开水浇灌树根,一点一点烫死的。“他们嫌树上往外分泌一种黏稠的东西,落在车上洗都难洗。”不等司马开口,杜倾城已经把那芙蓉树被暗害的因由一并讲了出来。“现在的人心可真是恶毒,难以提防,连棵不会走路不会说话的树都难被容下。”最后对他讲这几棵树的死因那次,杜倾城一边弯腰给儿子洗着袜子,一边抬起头,从镜子里盯着站在她身后刮胡子的司马。司马早就看见她那种只对树木才有的悲悯眼神了,但他沒有吭声,没去回应她。杜倾城是在山区里长大的,对树木似乎有种天生的依赖感,无论走到什么地方,一双眼睛首先要去睃巡的,都是那些树木。包括和司马结婚之前的那两年,她同司马说得最多的,也是他们老家山上那些杂七杂八的树,好像那些松树槐树楸树楝树榆树椿树之类的树木,因为生长在她老家的山上,就变得多么与众不同。

盯着那些死去的芙蓉树,司马又琢磨起了老万和梦里那个生长着月季的花园。这会儿,花园里那些带着透明水珠的月季花,仿佛还在他心里来回晃动着,怒放的花瓣上散发出来的一缕一缕味道醇厚浓郁的香味,也堆积在他鼻翼间,蚕丝般萦绕着。他试着在那些缠绕堆砌的花香里用力呼吸一下,又呼吸一下。除了空气和他手里香烟燃烧飘出来的烟草味,他什么花香也没嗅到。真是奇怪。他想,除了结婚那年,和杜倾城到北京故宫里去参观,在皇帝老子们的御花园里转过一圈,他从来没有住过一次带花园的房子,甚至连真正带花园的房子都没见识过,哪里冒出来的花园。还有那个房东老万,司马想着他光秃的头顶和肥厚的肉下巴,想起自己从搬离那个杂乱无章的院子后,他甚至一次也没在心里闪过那张令人生厌的脸孔。

燃烧的烟头被晨风吹着,速度极快地烧到了手指。司马抖下手腕,朝外探出半个脑袋,把烟蒂按在外侧窗台上,漫不经心地揉搓着,想着自己当初最讨厌老万的,莫过于他不停地往他们门上贴的那些纸条子。老万往他们房门上贴的一张一张纸条子,不是要他们“戒烟”,就是劝说他们“千万莫去找小姐”,好像他们天天都在嫖娼吸毒似的。老万自己说过,他退休前是一家针织厂的宣传科长,钢笔字写得很有两下子,所以,他写在纸条上那些字,今天是洒脱的宋体,明天是漂亮的美术体,后天又换成了行云流水般的行草。老万变换着各种字体在提醒他们,说他们抽一包烟,就等于“咔嗒咔嗒”地被打火机调戏着,烧掉了一天的房租钱;若是去找一回小姐,一月的房租就裹着个避孕套大衣,从马桶里跑进暗无天日的下水道,转着漩涡溜走了。那些卖弄各种字体的纸条,都是从报纸四周围裁下来的空白边条,而报纸则是老万到他这里收取房租时,顺手从他屋子里搜罗走的。老万第一次往他门上贴纸条那天,正巧李大木提着足球跑过来,约着他一块外出踢球。站在门口看完纸条上的内容后,李大木坏笑了半天,说他真应该把这张条子撕下来,仔细保存着,“给著名记者司马同志留个档,等你将来有了女朋友,也好拿着这张条子去讹几顿酒吃。”司马记得自己当时嘿嘿笑着探出半颗脑袋去,让李大木先回去瞅瞅他住那间屋子,门上是不是也贴着这么张一模一样的条子。李大木疑疑惑惑地踅回去,果然,在他的门上,他也看到了一张无论从字体还是到内容,以至款式都完全相同的纸条。

“你这是准备杀死蟑螂,还是呛死屎壳郎?”杜倾城从卧室里出来,干咳两声,立在起居室中央盯着司马,让他赶紧把窗户全部推开。

“你应该说,是不是美国人跑来投了颗原子弹。”

司马推开窗户,折身往厕所里走着,一边嘲弄着杜倾城的夸张。

“我倒情愿是颗原子弹。”杜倾城对着司马的后背冷笑道,“问题是,没有。”

“找人给你造一颗?”在关闭厕所门之前,司马扭回头说。

“最好造两颗。但前提是,得有人有那种本领。”

“你有就行了。”司马打开厕所门,从里面伸出脑袋,“学跳舞学书法学京剧那些劲头,对了,还有学看风水,你随便拿出一样来,什么事情干不成。”

“你什么意思司马?你说清楚点!”

杜倾城奔到厕所门口,一把推开了虚掩的门,两眼瞪视着正在挤牙膏的司马。

“没什么意思。我能有什么意思。”司马望了她一眼,觉得她满头新烫的短发,就要张开大嘴吐出信子了。“我身边没人喜欢风水,也没人喜欢京剧。”

“你真无耻!”杜倾城说。

“好,我无耻。”司马慢条斯理地拧着牙膏盖,“我不无耻,还能做什么?”

“做什么?做王八蛋!”杜倾城看着司马把牙刷放进嘴里,摆出了和她休战的架势,她就狠狠地剜了司马一眼,“嘭”地摔上门,把司马关在了厕所里。

司马握着牙刷胡乱刷两下,突然连刷牙的心情也没有了,索性直起身子,和镜子里含着满嘴泡沫那个人对视着。镜子里的人一脸憔悴惶然,目光僵直,很有几分像香港电影里被道士驱赶的僵尸。司马和那个“僵尸”对峙一会,然后慢慢地举起牙刷,在镜子里那个人的嘴巴上来回刷起来,直到把那个僵尸的脸从镜子里完全抹掉。

房间里已经缭绕起了丝竹之声。一个咿咿呀呀的女人踩着丝竹挪移起来,接着满屋子里便荡满了水袖。有一瞬间,司马觉得有只水袖穿透木门,将红色的蛇信子跃过来,冰冷地在他脖子上缠绕舔舐一圈,又飞快地缩回去,“咝咝”响着退回到了那团乱如麻的丝竹声中。

这是杜倾城在“练功”了。从去年春天开始,杜倾城又热爱上了京剧,每天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撅着屁股去影碟机里塞光盘,然后跟随里面走出来的某个女人,一笑一颦,一招一式地练著身段和唱腔。杜倾城开始学京剧时,司马不知道他们单位新换了局长,以为是她那位喜欢摆弄笔墨的局长,又有了新癖好。那天,杜倾城反反复复地练着阿庆嫂那段“来的都是客,全凭嘴一张……”练了一个早晨,司马从卧室移到书房,又从书房跑到阳台,忍耐到最后,胃酸都要吐出来了,便忍无可忍地走进起居室,伸手把那张光盘退了出来。在接下去和杜倾城的争吵里,司马才东一句西一句地弄明白,原来是杜倾城他们税务局里换了局长,新上任的局长不但酷爱京剧,并且是逢宴必唱。杜倾城一直在局办公室,空间距离上和局长挨得最近,但在新局长上任后的前三天里,她刚弄清楚他的癖好,还没来得及行动,就在当天晚上专为新局长设的晚宴上吃了一惊:稽查处里一个自认为还有点身段,有三分姿色的老女人,已经悄无声息地怀揣了几个京剧唱段,在席间一唱一和地与局长唱将起来,而且逗弄得局长一边佯闭着眼睛摇头晃脑地哼唱,一边还要时不时地停下唱腔和动作,睁开佯闭的双眼当起导师,或是调教那个女人声腔的起伏,或是纠正着某个字眼“在京戏里”发什么音。两个人陶醉在那些唱段里,来来往往,春光无限,完全忘记了周围还有一圈观众围着他们。杜倾城在旁边陪着笑脸“欣赏”着,强颜欢笑,不停地击掌叫好,心里头急得狼烟四起,咒骂自己变成了一头僵硬的死猪,慢了这一拍,也许,办公室主任的椅子,就会在那些崎岖又旖旎的唱腔里,跌宕起伏着易主了。于是,晚宴散席后,杜倾城火急火燎地回到家,拖鞋都没换,就到网上下载了些名家唱段,果决地放弃了为前任局长练了三年的书法和围棋,一心一意地学上了京剧。

李大木抱着球,大声嚷嚷着问司马“还去不去骑白鲸”时,司马刚坐进警车里。他被几名目光冷峻的持械警察押着,走出花园,穿过院子,最后到了大门口。刚走出大门两步,就被两名警察架离地面,塞进了一辆早就等候在门外的警车里。因为是盛夏,也可能因为警车在院子门口等候的时间过长,而院门外那棵可以遮荫的高大梧桐树,恰巧在前一天被什么人抱着盘电锯砍走了。总之,失去了梧桐树的庇护,暴露在太阳地里的这辆警车,车厢里面热得跟蒸笼一样,估计三分钟就能蒸熟一笼香菇肉包子。院子里居住的男女老少,上百口子人,都挤在门口一侧,满脸惊诧地看着他,好像和他一样,不相信他杀了人。为了表明自己没有杀人,是清白无辜的,被冤枉的,司马被警察押着从花园里一路走来,穿过院子一直到大门口,他都没有低头。尽管左边那个警察用力掐住了他的脖颈子,像按一头不愿喝水的牛去喝水那样,使劲往下压着,想迫使他低头认罪,按得他腰都弯了,他也没有把头低下去,让一张脸对着地面。

“真没瞧出来,平常斯斯文文一个小青年,怎么会杀人呢?”

“听说是个记者?”

人群里议论纷纷,仿佛有人在他们中间放了窝马蜂。司马听出最前边说话那个老太太,是他们这个院子里的治安组长,她每天的工作,就是胳膊上戴着用黄漆印了“治安”两个字的红袖箍,拎个马扎,坐在院子门口的梧桐树下面,不动声色地观察着来往经过院子门口的人,尤其是进出他们这个院子的人。司马依稀记起来,他和李大木两个人刚住进来那天,老万就给他们说过,这个老太太退休前,是他们纺织厂里的安全质量监督员,她最擅长的工作,就是能在一个人脸上,窥探出他有没有做坏事的企图。

“不知道那个老太太,这会儿在我脸上看出了什么。”司马带着嘲弄的表情,朝车外的人群扫了一眼。院子里那些人的目光长短不一、良莠不齐,但全在紧紧地盯着他。司马尽量平和地迎着众人投射来的目光,光明正大地和他们对视着,一边想,他在这个院子里居住快两年了,到现在才第一次发现,这个箩筐大的院子里,居然暗暗地藏纳了这么多人。这么想着,司马又朝那些看似陌生、但好像又非常熟悉的面孔上扫一遍,他们的面孔被强烈的太阳光照射着,每个人脸上都像是敷了层透明的塑料薄膜。太阳光在那些绷紧的塑料薄膜上流动着,仿佛是在一层反光的冰面上,小心翼翼地行走。

司马刚收回目光,朝院子里看去,就看见了抱着球从院子里走出来的李大木。

“还去不去踢球?”李大木走到院子门口,把抱在手里的球往地面上一放,然后像在球场上那样,让球在他两脚之间来回盘旋转动着,一边抬头看着坐在车里的司马,不明白司马为什么坐在了一辆警车里。

“哎,说你呢!你小子是不是被老总睡了,怎么突然跑上法制口了?”李大木把脚下的球重新抱起来,走到警车跟前,又扭头看眼几乎围牢警车的人群,嘿嘿笑着问司马,“发生什么事了?”

“老万死了。”司马看着李大木手里的球,有气无力地回答。

“老万?不会是租给咱们房子的……老万吧?”李大木看着司马,一脸的惊喜,“知道不知道怎么死的?”

“被人杀死的。”

“太好了!太好了!”李大木肆无忌惮地笑起来,一只手用力拍打着警车,“老天真是开眼,是谁这么好心,替我们把他干掉了。哎,你小子这回一定要卖点力气,借机把它弄成个大稿特稿,狠狠地批判批判这些‘城市的既得利益者,让这些手里积存着几套剩余房产的该死房东,再利用房子欺压我们这些赤贫的外来者。看他们还怎么一边剥削我们,一边往我们租来的房门上贴条子,羞辱我们这些贫穷的无房者。”

“警察刚把他从花园里挖出来,都快腐烂了。不过,还能辨认出来。”司马觉得自己没有办法回答是谁杀死了老万,只好采取一种答非所问的折中方式,来回答李大木。

“快腐烂了?”李大木说,“开什么玩笑!他昨天下午往我们门上贴条子,我还看见了。”

“你能确定?”一个警察盯着李大木问。

“这有什么不能确定的,新鲜的糨糊,劝我们不要去嫖娼的《弟子规》还在上面粘着呢!”李大木突然瞥见了司马手上的铐子,笑着把一只手伸向司马问,“戴铐子的感觉怎么样?快取下来,给我戴上试试。这两年戴着顶记者的破帽子,什么样的烟酒美食都品尝过了,就是从来没有机会体验一下,戴手铐蹲班房是个什么滋味。”

“开什么玩笑!”坐在司马旁边一个警察,态度严厉地挡住了李大木伸过去的手,“请你马上离开,不要妨碍我们执行公务。”

“我是司马报社里的同事。”李大木拿出了一贯的那种嬉皮笑脸,“你们一定不知道,他写那些破稿子,最后都得我帮他润色。另外,他还喜欢到我朋友的海底世界去骑白鲸。黄河北岸刚开业的海底世界,去过没有?热带雨林,海底世界,你们要是去过白鲸馆,说不上还看见过他骑白鲸的表演。”

“他现在是杀人犯。”

“杀人犯?”李大木朝里探探脑袋,看了看司马,又看看他旁边的警察,然后呵呵笑着说,“警察同志,我现在能不能自我举报一下,说我和司马是同案犯?”

在一群植物中间转两圈,司马扔下牙刷,最后选择在马桶上坐了下来。马桶的水箱上也被杜倾城依山就势放了盆吊兰。司马坐在马桶上朝后一仰脖子,几个细长的吊兰叶子就跟章鱼爪子那样,冷森森地贴上了他的脖颈。司马没加防备,被植物叶面散发的凉气弄得心头一颤,但没有把脖子收起来,而是继续待在那儿,就当是被一个花枝招展的姑娘,用细嫩小手撩拨着吧。

在卫生间里养花,是杜倾城第一次回到老家去学风水,学回来的玄机之一。从老家回来,进了门,放下包,她就一声不吭地,把起居室里的花草一盆一盆地搬进了卫生间。司马在一旁问她干什么,她理也不理,直到全部搬完,才命令司马:往后坚决不能在起居室里养花了。“来回跑几百公里,风水先生就教了你这些玩意儿?”司马瞅着起居室里突然空出来的角落,花盆长年摆在地板上留下的一圈圈水渍印,很像是一个人头顶上一块块丑陋的秃斑。“起居室里摆了花,是不是容易招桃花?”司马看着杜倾城的背影,嘲笑着又加一句。“给你招一身天花。”杜倾城手里拿块抹布,来回擦着那些水渍,水蛇一样的腰来回扭动着。杜倾城对自己身体最得意的一个部位,就是那节水蛇腰。这些年,他们单位里每新换一任局长,她就会裸着身体在司马面前陶醉一番,说生在城里的女人怎么了,你见过几个城里女人有这么曼妙的腰身。开始,司马还会嘲弄她两句,诸如“这么好的身材,要是有人想睡的话,一块钱能睡几回”之类,后来干脆就视而不见,等着她自己欣赏得无趣了,再百无聊赖地穿上睡衣,结束她的表演。

“你在里头有完没完?”杜倾城咿咿呀呀地拖着唱腔走到厕所门口,用力敲两下门。

“我正在花园里赏花呢。”司马靠在水箱上,半天才作出回应。洗手池的台子上,是一盆白色牡丹月季,一朵正在凋谢的花头上,刚刚飘下一片枯黄的花瓣。

“神经病!”杜倾城甩着水袖说,“这辈子也没人指望跟着你,住进什么带花园的房子里。”

“你说要是在花园里杀一个人,把他埋进花丛下头,会不会被人发现?”

“那你得先买回来一幢带花园的房子。”

“你记没记得,我给你说过,我以前住过一间带花园的房子。”

“你肯定住过。”杜倾城在一个女人咿咿呀呀的唱腔里,嘲笑道,“我记得你和我结婚之前,是个王爷,整个珍珠泉大院,都是你家的花园。”

“我没和你开玩笑。”

“没人和你开玩笑!我是在很认真地回答你,王爷。你没看看那株月季花,开得多鲜艳哪,花瓣上的露水珠是不是还在晃动着?”

“我刚才给你说过吗?”

“说过什么?”

“花瓣上那些露珠啊。”司马努力回想着梦里的情景。那些露珠被太阳照着,一颗一颗都在闪着耀眼的光芒,既像钻石,又像他在老家时看到的,半夜里缀在低垂天幕上的星斗。后来,被警察押着往外走的时候,大概是被他们不小心碰着了,他听见它们跟雨点似的,一颗接着一颗,“啪啪”地落到了泥土里。

“那你看没看见,有一朵花正在落着,有两片花瓣还落在了你的帽子上。”

“我戴帽子了吗?我想一下……没有。”这点他记得很清楚,他根本没戴帽子,“但站在我旁边那两个人,两个警察,他们都戴着帽子。

“你沒梦游吧?有病!”杜倾城的声音里,已经拧进了一根根带刺的细钢丝。

“梦游?”肯定不是梦游。他看过很多讲解梦游的纪录片,梦游的人什么都记不住。“我好像给你说过老家一个邻居吧,她就老是梦游,半夜里起来烧火煮了饭,早上起床后看见锅里做好的饭,就满村子里跑着嚷嚷,说她家里有了神仙。”

“你是不是也准备回山里去,变成个神仙?”

“真希望能回到山里去。”

“回去找野兽还是做野兽?”

“到一个有水的地方去,最好是有一条生着鱼虾的小溪。一箪食,一瓢饮……”司马信马由缰地遐想着。

“仔细想一想,你还真是适合到那样的地方去生活,最好是非洲和美洲。”“你也这么想?”“不是我想,凡是认识你的人,一定都会这么想。最好到玻利维亚去,找到安第斯山,那里的古柯叶一定能给你某种意想不到的力量。”“你真这么想?”“这有什么可怀疑的。你自己不是常说,你是这座城市里一个多余的人吗?”“是不是就像一头野猪,不小心走错了地方?”“野猪还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呢。”“这么说,我还比不上一头野猪?”“也不尽然。在一种条件下,也许可以比一比。”“哪种条件?”“无辜地被人杀死的时候。”“你相信……我会杀人吗?”“不好说,如果有人从玻利维亚给你带来了失传的阿纳里豆。”“这样分析下来,我也有杀人的可能?”“这要看环境。在某个特定环境里,每个人都有可能杀人。”“你是说每个人?”“我是说,首先要具备某个特定条件。”“什么特定条件?”“就是你必须要有杀死他的条件。”“必须杀死他?”“必须杀死他。”“没有别的选择?”“没有别的选择。”

“这么说,也许,我真的把他杀了?”司马从马桶上跃起来,仿佛海底世界里骑在鲸鱼背上那个人,在水面上闪电般地飞翔了过去。

看守所里的墙壁是灰色的,门也是又冷又硬的灰色。警察关上门走后,司马就坐在灰色的水泥地面上,盯着冰冷的墙壁,等待着李大木给他找的律师。李大木被一名警察踹下警车后,先是在地上翻滚了两圈,然后,捡起球,就势坐在那里,朝那名警察啐了口唾沫,嘴里骂着“王八蛋”,说不就个破手铐吗,老子什么时候真想戴着它体验一下,找到你们大领导,一只手腕就能戴上十副。骂完了,他就坐在那里“嘭嘭”地拍球。拍了一会,突然爬起来,把球抱在怀里,朝前探着脑袋,远远地说司马说,“你小子不会是偷偷摸摸地当了什么群众演员,帮他们在这里拍戏呢吧?”说着,他蹭到一个肩膀上扛着摄像机的人面前,笑嘻嘻地问那个人,“你们是不是在拍电影或是电视剧?”司马从警车仍然开着的门里看见,那个扛摄像机的人白了李大木一眼,什么话也没回答他,扭头就走开了。李大木尾随在摄像机后面走了两步,怏怏地站住了。他又扭头朝警车里面张望起来,好像是在寻找着司马。他用力地拍了拍手里的球,大声对司马喊道:“司马,要不是在拍电影,要是他们真认为你杀了老万,那你就在里面安心地等着,我现在就去给你找律师,为你鸣冤。”

司马没想到,第一个到看守所里来看望他的,不是李大木给他找的律师,也不是李大木本人,而是他才认识不久的一个女孩子,杜倾城。杜倾城是李大木一周前带进报社的一名实习生。根据李大木的介绍,司马隐约记得,她好像是学什么美术考古专业的。李大木在介绍她的时候,还特意告诉大家,杜倾城是这个女孩子为进报社当记者,专门为自己换的新名字。“到报社来的前一天,当然就是昨天,她刚把自己的名字,由杜春玲改成了杜倾城。理由很简单,因为她疯狂地喜欢苏东坡,喜欢‘为报倾城随太守那句词。她认为这句词里面的‘倾城,绝不是老师们在课堂上讲的,全城的百姓都随着太守倾城而出,而是有个名字叫‘倾城的妙龄女子,紧紧跟随在太守左右,让太守大人忘乎所以,忘了自己的年龄,以为自己还是个青春少年。”

在杜倾城到来之前,司马刚被两名警察押着,带到了另一间有桌子和椅子的屋子里。因为是杀人重犯,他手上和脚上都戴着沉重的铐子。而且,由于手铐和脚镣连在一起,中间那条连接的铁链子又极短,所以,身材高大的司马只好一直弯弓着身子,用力朝前探着脑袋,两只手紧紧地抓着没有了腰带的裤腰,防止裤子脱落。

房间靠门口的位置,摆着张桌面肮脏、颜色暗红的破木头桌子。司马被一名警察押过来,坐在了桌子里面一把椅子上,面朝门口。杜倾城则坐在桌子的外侧,靠近门口的一把椅子上,脸对着他。房间和他被关押的那间灰色屋子一样,也是灰色的墙壁,也没有窗户。因此,在杜倾城跟随一名警察走进房间时,由于门外光线过于明亮,司马一时间并没有看清楚走进房间的人是谁。他只是看见,有个纤细的身体先是遮挡得门口黑了一块,然后,她后背上就背着一束耀眼的亮光,像洪家楼教堂穹顶上描绘的来自天堂的天使一样,张着两只在明亮光线里透明得几乎不存在的肉翅膀,从一片让人无法直视的光芒里钻出来,慢慢地落到了他面前。他一只手提着裤子,另一只手揉了片刻眼睛,再然后,他就看见天使杜倾城收拢了羽毛华丽丰满的翅膀,小心柔和地把它们收藏到腋下,隔着那张陈旧的木头桌子,一脸微笑地坐在了他的对面。

“怎么是你?”陪杜倾城进来的那名警察转身走到门外后,司马盯住杜倾城的两腋看着,寻找着她藏起来的那两只翅膀。

“怎么不能是我?”杜倾城来回打量着司马。

“这么说,你就是李大木给我请来的律师?没想到你还学过法律。”

“你不是还会骑白鲸吗?”杜倾城茫然地眨着眼睛笑起来。“什么律师,你明明知道,我一直在你们那里做实习记者。”

“那一定是李大木告诉你,我被关在这里的?”

“不用他告诉,现在,全地球的人都知道你杀了房东。”

“你是怎么进来的?”司马垂下头,局促不安地瞅着手腕上的铐子,它们冰冷的光芒剑一般刺向他的瞳孔,“我刚被押进来,按监狱的规定,好像,他们是不会让人进来采访的。”

“我相信你不会杀人。”杜倾城说,“我有个亲戚在这里当牢头,我什么时候想进来,都会一路绿灯,畅通无阻,没有哪一间牢门上的锁打不开。”

“我对他们说了,我没有杀人,可他们根本就不聽我解释。”司马侧下脑袋,往桌面上贴了贴,抱着两只手挠了挠右边的耳朵,那里好像有几只吃了兴奋剂的虱子,在来回地奔跑着庆祝什么。他手上和脚上的镣铐,随着他手指挠动耳朵的节奏,稀里哗啦地响了起来。

“看你戴着手铐脚镣的样子,真是酷毙了!要是再往脸上和身上涂点鲜红颜料,比如番茄酱之类的东西,弄成鲜血淋漓的造型,我敢保证,你就是电影里一位不屈不挠的职业革命家了。”杜倾城摇着头笑起来,边笑边说,“不行,一会儿我得去找我姨夫,让他把我也这样装扮上,然后和你关在一间屋子里。让我们一起,体验体验职业革命者的牢狱生活。这可比你去骑白鲸有意思多了。”

司马看着杜倾城嘴角上得意洋洋的笑纹,猜想她和李大木肯定是被同一个魔鬼附了体,或是被同一个巫婆下了蛊。不然的话,他们怎么都会渴望着,和他一样戴上手铐,到暗无天日的牢房里来过瘾呢。

“我这个创意简直能算上天才了!”杜倾城为自己奇妙的想像鼓舞着,继续洋洋得意地笑着,“这样好不好司马?我们两个人,一个扮演未来的叛徒,一个扮演由特务假扮的视死如归的革命家。我来扮演那个革命家。你一定想不到,小时候看那些有特务的电影,我是多羡慕里面的女特务,多么想当一个女特务。她们烫着漂亮的卷发,涂着迷人的口红和红指甲,喝着红颜色的洋酒,穿着高级的裙子和旗袍,还有狐皮的大衣,手上戴满了宝石戒指,浑身上下珠光宝气,我甚至都能在幕布下面,闻到她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它们有的是栀子花的味道,有的是丁香花的味道,还有的是腊梅花。真香啊!有很多次,我都被香得直想打喷嚏。总之,她们从头到脚那些漂亮的打扮,她们高傲高贵的眼神,简直迷死人了。”

“你和李大木都有毛病吧?”司马朝杜倾城骂道,“你们那里的人,是不是喝了一条河里的水,把食脑虫僵尸粉喝了进去,脑子被它们蚀出黑洞了。”

“这么说,李大木也是这么想的?”杜倾城回头朝门外的阳光里张望一眼,“嘘”了一声,“也是。”她放低声音,满脸兴奋地说,“这种游戏两个人玩肯定不够刺激,干脆,我去把李大木也一块弄进来。”

“滚你妈的!”虽然有些疑惑,司马还是大声骂道,“老子没有杀人!我现在一心只想出去,离开这个墙缝里到处往外钻魔鬼的地狱!”

“你着什么急嘛,”杜倾城满面春风地笑着,“多难得的一次机会!我们借着这里的牢房,排演一出微型的舞台剧。当然,要是你们愿意做木偶和皮影,咱们也可以当作是在表演木偶戏或是皮影戏。反正大多数时候,我们不是木偶就是皮影,不怕再多扮演一次。”

“你行行好,饶了我吧。”司马被杜倾城愚蠢的想法弄得哭笑不得。他两手抱着拳头,“咚咚”地在桌子上砸几下,手铐和铁链子,那堆冰冷的铁器,也稀里哗啦地相互撞击着,在桌子边上吵闹成了一团。

“对了,排练的时候,就用这些手铐脚镣制作背景音乐和伴奏乐。我相信,一定还没有人拿这些刑具当过乐器。天哪,我突然发现,原来我还是个戏剧和音乐天才!”杜倾城的眼睛蚂蝗样紧盯着司马,“你说,世界上是不是还没有人想到,用牢房里的刑具来演奏音乐?”

“简直是神经病!”

司马愤怒地站了起来,离开椅子,提着裤子,弓着腰,拖着手铐脚镣,叮叮当当地朝阳光耀眼的门口走去。不过,他刚走到门口,就被站在门外的李大木拦住了。李大木鸟一样伸展着两只胳膊,上下挥舞着,往房间里驱赶着司马,一边赶一边说:“我在外边都听到了,杜倾城这个创意真是太棒了。我已经和这里的监狱长谈好条件了,只要我们能排演好这出戏,他们就相信你没有杀人,就会放你出去,还给你自由。这样,你就可以去干你最喜欢的事了,收集女人的丝袜或是去骑你的白鲸。”

“我没有杀人。”司马躲闪着李大木挥舞的胳膊。

“这可不是你说了算。”李大木变得像只老狐狸,一张狐脸上挂满了狡猾的笑容,“没有杀人,他们为什么把你抓来,还给你戴上了重刑犯的手铐脚镣?”

“你可以给我作证。这些天,为了市长出国考察蓝色太空城市那篇稿子,我们是不是吃住都在报社里?”

“跟没有人相信你的话一样,也没有人会相信我的话。你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配合杜倾城演好戏。”李大木踮起脚尖,从司马的肩膀上往房间里瞅一眼,低声说,“你知道这里的监狱长是谁吗?他是杜倾城的情人!”

“杜倾城的情人?你说她和她的姨夫……是情人?”

“什么狗屁姨夫。他们就是在床上捉鸟玩认识的,所有的嫖客都可以是她的姨夫姑父大叔大爷干爹二舅。这么说吧,杜倾城她就是个小婊子。”

“那你为什么,还要听任一个婊子摆布?”

“你怎么就不明白,现在这个世道,还有谁比婊子更有本领?我给你说过吧。我们老家县里提拔县长以下的干部,都要先经过一个全县著名的婊子,要让她来决定,提拔张三李四还是王二麻子。”见司马神情有些犹豫,李大木鼓动着肥大的鼻翼和两片丰厚的嘴唇,继续游说着,“你不是一直说自己没杀人吗。你有没有杀人,咱们两个说了都不算。就是长有六只翅膀的撒拉弗,甩掉两只捂着脸的翅膀,恐怕也没有用。现在说了算的,只有杜倾城。”

“我不相信!”

“兄弟,信不信由你。但我可以向你保证,你要是不配合杜倾城,和她一起排演完这出木偶戏还是皮影戏来着?舞台剧?不管什么戏吧,你若是不答应她,你的下半辈子,就只有这些手铐脚镣会听你说话了。”

“去他妈的——随便你怎么说吧。”

司马无力地嘟哝着,对着强烈的阳光吸了口暖洋洋的空气。空气里有顶着露水的小麦的味道,在太阳下暴晒的稻子的味道,山野里蘑菇的味道,还有一些成熟浆果的味道,他甚至在那些浆果的味道里,看见了一嘟噜一嘟噜闪着紫光的野葡萄,和一粒一粒的天目茄。天目茄白色细小的种子,没头没脑地拥挤在豆粒般大小的紫色果子里,就要爆开了。李大木一直挥舞的胳膊,此刻已经垂下来,耷拉到了两条粗壮的大腿边;领口胡乱敞开着,嘴角往下拉着,满脸胡子拉碴。司马猜想他这些天是不是真病了。这个狗日的,最近两个星期里每次出去踢球,他都踢得有气无力,像是被人抽走了筋骨,身体里只剩下一堆来回晃动着的烂肉,还在那里一起一伏地,做着呼吸状。

“李大木说得一点不错。”杜倾城走过来,手指狐狸尾巴那样来回扫着,拨弄着司马身上从手腕连接到脚腕那根粗大的铁链子。铁链子上的环扣激情汹涌地碰撞着,金属和金属相互击打的声音悠长悦耳,在长长的走廊里起伏回荡。“你们听听,多么美妙优美的乐声,是不是堪比天籁?我敢说,这和你骑着白鲸,闪电般跃出水面那一瞬,简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说完,杜倾城笑了笑,往前凑一步,嘻嘻哈哈着往司马脸上嘘了口气,然后,就自顾自地,转身又进了他们刚才走出来的那间屋子。

“进去吧,”李大木瞅着杜倾城的背影,伸手推了把司马,用朗诵家的腔调抑扬顿挫地说。“等我们什么时候排练完这出戏。是皮影戏没错吧?老万的死就和你没了任何干系。那时候,你就完全、彻底地自由了。”

司马的老家在湖南。五岁之前,他一直住在深山里头。离开那里很多年后,他才知道,翻过他家居住的那座山,再爬上一座山,对面就是江西的黄洋界。他的父亲,曾是他们居住的那座大山里,唯一的一个军人,而且还高升到了副营长的职位。他的母亲,一个目不识丁的山里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到她丈夫所在的部队探过一回亲,见过城里和部队营房里那些衣着鲜艳面色红润的女人后,忽然就对自己完全丧失了信心,开始怀疑,她的丈夫一定是在外面有女人了。司马五岁那年,他父亲从部队回到老家探亲,二十多天的假期,他先是用他那双灵活的,能够打枪和发电报的大手,帮忙收完地里的苞谷,然后又想趁着雨季还没到来,把家里的房子修缮一下,免得他走后房顶漏雨。那天,他父亲跑了七八里地,到生产队里借回一把铡刀,铡好披屋顶的草,润上水,又独自爬到屋顶上,把烂掉的旧草褪下来,重新给破损的地方換上披草,一直干到天黑透了,院子里点上了火把,天上的星星都被照亮了,才把两间屋子破损的地方全部维修好。也许是太累了,也许是因为已经收起了苞谷,修好了房子,他离开后的一年里都没了后顾之忧,反正,在那一天夜里,他父亲睡得特别沉,以至于他母亲举着丈夫借来的那把铡刀,对着熟睡的丈夫砍了下去,他父亲竟然没有一丝反抗。他的母亲杀死了他父亲,被公安局带走后不久,就被无罪释放回来,原因是他母亲早就患上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但是,他母亲回来后,他爷爷却死活没再让那个疯女人走进司马家的大门。再后来,他们的爷爷抚养了他的哥哥,他则被爷爷托一个亲戚,送给了住在洞庭湖边上的一户人家。最终,也正是由于他被送了人,才有机会走出那些绵延的深山,走进了外面辽阔的世界。

和杜倾城结婚时,他带上杜倾城回过一次老家,先去了洞庭湖边上收养他的那户人家里,然后去山里看望他的哥哥,给父亲上坟。那次,从老家那个他没有丝毫印象的小县城下车后,他们一路问询着,换了拖拉机换摩托车,最后又步行走了七八个钟头,碾转走了一天半,杜倾城的双脚都磨出了水泡,两个人才走进他记忆中,座落在半山腰上的那个破破烂烂的家。他的哥哥一家还住在里面。那以后,杜倾城誓死也没再跟他回去第二次。这些年里,他也仅仅在儿子小学毕业时,带着儿子,又回去过一次。

杜倾城是李大木的同乡。李大木介绍杜倾城和司马认识时,杜倾城刚通过李大木的介绍,到他们报社里做了一天实习记者。那天晚上李大木张罗着请客,欢迎杜倾城加入他们的团队。三个人从报社里出来,先是七拐八拐地,走过几条只能容下两个人并肩前行的老巷子,然后穿过据说早年间曾经热闹无比,但他们到来后看见路面房屋墙头和门脸都已经破败不堪的芙蓉街,在一条叫卫巷的狭窄胡同里找家小饭馆坐下,点了四个菜,要了十瓶啤酒,一人举着一个瓶子在喝。杜倾城丝毫不示弱,李大木让她喝多少,她就仰起脖子喝下去多少,连着喝了三瓶,司马也没在她脸上看出任何醉意。那几天,李大木刚回了趟老家,因为离婚又没离成,满脑门子里都是官司,十瓶酒还没喝完,他就吆喝着,让老板又上了二十瓶,嚷嚷着要一醉方休。三个人喝到凌晨,站起来往外走时,司马才发现杜倾城醉了,走出饭馆没两步,她就靠着墙根坐下去,两手抱在胸前,说什么也不肯再往前走了。李大木走上前去搀扶她,结果没把她搀起来,他自己也坐在她身边不走了,像被另外一块磁石紧紧吸住的磁石,并且抱着脑袋大哭起来。后来,司马完全忘记了三个人是怎么回去的,第二天中午,他一觉醒来,睁开眼睛,看见杜倾城和李大木两个人和他挤在一起,三个人共同睡在了他那张一米多宽的铁床上。杜倾城单薄的身子紧紧地贴在墙壁上,看上去像只被钉在墙壁上的小壁虎。一年后,当司马把“壁虎”这个比喻告诉杜倾城时,杜倾城正一直圆滑地和他们周旋着,既没有选择做李大木的女朋友,也没有选择做司马的女朋友。杜倾城不愿意做李大木女朋友的原因,是李大木还没有离婚,不是所有的蘑菇他都能吃;不做司马女朋友的原因,则是襄王有梦,神女无心。当然,那时候,杜倾城的一万零一千零一百零最后一个愿望,就是在遇不到“太守大人”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在其他所有可以允许舍弃的条件之外,首选一个家里有住房的老城里人做男友,年龄婚史都不是问题。“看看老万在你们门上贴那些条子!”杜倾城毫不留情地嘲弄着司马和李大木,“屋里暗得连床单什么颜色都分辨不清!一个男人在这样的房子里出入,蚂蚁臭虫般活着,还有什么资格去找女伴,和她们上床,跟她们谈婚论嫁。”

“真是滑稽!”司马回想着梦里那个杜倾城,觉得背后一阵飕飕地冷,干脆就把后背往窗台旁边的墙壁上靠了靠,继续瞅着她神情迷离的两只蛇眼。杜倾城正在拚命进入角色——扭着水蛇腰,跷着兰花指,惺忪着一双眼睛,学着那个叫玉环的贵妃醉酒,在那张瘦小的蛇脸上,酝酿着万种风情。“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场景!”司马暂时放下了老万,一心一意地想着梦里那个令人不寒而栗的杜倾城。

在这座城市里,司马从来没有把他母亲因为怀疑丈夫有外遇,从而杀死了他父亲那件事情,告诉过任何人,自然也没有告诉过杜倾城。他不想让别人知道,更不想让杜倾城知道,他曾经有一个精神病母亲,是一个用铡刀砍下丈夫脑袋的杀人犯的儿子。带着儿子回老家时,他无意间从老家那两间破屋的一个墙洞里,掏出个油纸包,打开,里面居然是两张照片。一张是父亲身着军装的二英寸头像,一张是他们哥俩和父母亲合照的全家福。他父亲抱着枪站在他们身后,他的母亲怀里抱着他,他哥哥站在父亲前面,身子紧紧地依偎着他们的母亲。他不知道这两张照片是母亲塞在那里的,还是爷爷或者哥哥。他没有问哥哥,只是不声不响地,把两张意外得到的照片,揣进了裤兜里。在他的记忆里,他父亲,那个曾经在部队上教过他和哥哥怎么发电报的男人,一直就像夜里看见的一个影子,总是模糊不清,他曾经在无数个夜里闭着眼睛去拼凑他的模样,却一次也没有清晰完整地拼出过。后来,他用他教给他们的发电报的方式,在睡梦里给他发过无数次电报,仍然不能得到他全部的面部信息,他能看清楚的,似乎只有一双灵活有力的大手。直到看见那两张照片,看着照片上父亲的浓眉大眼、肥厚的鼻子和阔大的嘴,他才弄清楚,他哥哥的外形,原来和父亲长得一模一样,就连他们眼角那种神韵,都像是在一个模具里复制出来的。而他的五官,则和那个杀人犯母亲长得完全一样。在看到照片的瞬间,他终于弄明白,爷爷当初为什么死活都要把他送给别人了。

杜倾城做完一天功课,上班走后,司马回到卧室,又打开了杜倾城那侧的床头柜,把家里的房产证和户口本一一翻出来,打开,摊在面前,然后慢悠悠地点支烟。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杜倾城;户口本上户主的名字同样是杜倾城,只是后面曾用名一栏里,多了“杜春玲”三个字。当初,为了把杜春玲这个名字从户口本上改成杜倾城,那时候的杜春玲,前后请了不下十次客,足足花去了大半年的时间和工资。司马盯着户口本上自己和杜倾城的关系,心里黯然一笑,从武汉钢铁学校毕业后,他闯荡到这座城市快二十年了,二十年的光阴,他得到的全部收获,就是一个女人的丈夫和一个少年的父亲这两个头衔。“套中人”。这些年,几乎每天早上,在往身上套衣服的时候,他都会想到“套中人”三个字。只是他一直没想起来,那是不是一部外国小说的名字。

司马坐在地板上,缓缓地吐着烟雾,目光则在来回巡视着,希望找到一件他亲手购买回来的物品。一圈。又一圈。又一圈。找到第五圈的时候,司马突然想“哈哈”地大笑几声,笑到眼角溢出泪水,再让自己停下来。在这个暗自哈哈大笑的过程里,司马看见自己就像一只没钻出地面的蝉蛹,在他生活居住的整个洞穴里,除了他赤裸裸的身体,再也没有一样东西,是属于他的了。哈哈哈,一点也没有错,什么也没有。蝉蛹的洞穴属于大地,他的洞穴就一定属于杜倾城。这是因为,他一直渴望在這座城市里拥有的那所房子,他们现在居住着的一百六十个平方米的四室两厅,是杜倾城单位里集体采购的,首付资金的百分之八十,都是杜倾城的存款和公积金。每个月的银行月供,也是从杜倾城的工资里扣除的。他那点微薄的工资,能交到杜倾城手里的,用杜倾城的话说,除去他的吃喝拉撒,剩下那点连给儿子买瓶眼药水都不够。“除了臭清高,你还有什么本领?”在床上,他心情不好,不愿意配合杜倾城完成任务时,杜倾城就会跟放屁虫似的,拿这句话来臭他。这些年,他的欲望越来越少,跟条将要枯竭的河流一样,半年都想不起来夫妻在床上那档子破事,每次都要杜倾城花尽心思勾引着他,他才会应付一件无关紧要的公事那样,蜻蜓点水,水过地皮湿,草草地应付一番。

“连配种的牲口都不如。”每次潦草地完事后,杜倾城都会这么辱骂他一句。杜倾城越骂,他越懒得应付她。于是,在接下去更长的时间里,不管杜倾城怎么扭着水蛇腰,在床前骚情十足地卖弄风姿,想着花样勾引他,甚至胁迫他和她一起钻到网络里看些下三滥的色情视频,他也仍然按兵不动,从头发丝到脚趾甲,都无动于衷,死气沉沉。到了这种关口,杜倾城就恶狠狠地挑衅着,说他再不让她称心,明天一早,她就和他们局长上床去。“建议你最好是找个厅长或者市长,他们都比你们局长巴掌大。”他闭着眼睛,平静地教唆着她,心里恶毒地骂着她“婊子”。骂完了杜倾城,又骂自己“王八蛋”。一个人,还能有谁比他自己更了解自己。他这么和杜倾城拧着,企图拿无性的生活虐待她,折磨她,何尝又不是在惩罚和折磨自己。他清楚自己这样做的原因,无非是他明明白白地看透了自己是个什么瘪三破烂玩意,杂碎东西。他没有锦帽貂裘,没有千骑卷过平冈,也不能亲射虎,他什么也给不了儿子和杜倾城,给不了杜倾城一直都在期望的,“太守”能给她的那种锦帽貂裘的幸福,也给不了她千骑卷过平冈的生活状态。仅仅是每个月那点令他羞涩的工资,他都需要把它们分成五份,给洞庭湖边的养父母一份,给深山里长年生病的哥哥一份,再给患有精神病的母亲一份,余下的两份才能交给杜倾城。交给杜倾城的两份,她把一份折算成了他的生活费,另一份,则算成了他的住房租金。本来,他想留下半份给自己作个储备,给母亲哥哥和养父母救急时用一用,但杜倾城寸土不让,打死也不同意。“这座房子,里面只有你不到百分之二十的首付资金,其余全是我支付的,包括这些年的月贷,也是从我工资里扣的。你每个月当然要交房租。”杜倾城板着钢板水泥一样冷硬的面孔,说得理直气壮。他想想也是,全交就全交了吧,好歹每月还能有几块可怜的稿酬,够他吸烟和外面的应酬。说实在的,他的应酬现在也极其有限,最多是和李大木凑在一块儿喝顿闲酒,或者喝杯茶。这两年,他把自己的圈子缩得越来越小,就像一个在春风吹来后不断融化的雪球,他相信在不久之后的一天,雪球完全融化掉,最后的雪水全部浸入到泥土中时,李大木也会从他的圈子里彻底消失。他清楚,那只是个迟早的问题。

地板上横七竖八地,已经挤了一堆燃烧完的烟蒂。司马盯着它们看了几分钟,两手抱住后脖颈子,使劲摇晃了两下脑袋。他从地板上爬起来,像往常那样,把房产证和户口本放回它们原来的位置,然后收拾干净烟蒂,又到卫生间里找块抹布,撅着屁股在地板上蹭了蹭。擦完地板,他握着抹布走到窗子跟前,“嘭嘭”几下,把关闭着的纱窗全部推开,让楼房外面的风从大敞四开的窗口涌进来,挥着看不见的小鞭子,驱赶走房间内的烟雾。就像不允许他穿着拖鞋进卧室,不允许他在家里的马桶前站着撒尿一样,杜倾城坚决不允许他在卧室里抽烟。包括他们的儿子,也被杜倾城训练着,从小就坐在马桶上撒尿。杜倾城给他制定的这三条戒律,这些年里,在杜倾城面前,司马从来没有打破过一次,原因是他不想和杜倾城发生任何形式的争吵和冲突。他自己什么样都无所谓了。反正,只要杜倾城和儿子走出了家门,他就一定会穿着拖鞋进出卧室,一定会站在马桶前撒尿,一定会到卧室里抽烟,而且,十次有八次,他还会抱着烟灰缸,选择靠在床头上抽。不管真真假假,他可以当着杜倾城的面,遵守和服从这些戒律,但在杜倾城痴心妄想着,像对他一样,拿着这些戒律去塑造儿子时,他就坚决不干了。在儿子上小学之前,他态度坚决地,把他坐在马桶上撒尿的习惯纠正了过来,并且告诉他,一个男人,必须得站着撒尿。然后,他又告诉杜倾城,他自己可以在这个家里不站着撒尿,可他的儿子,必须学会站着撒尿。不仅在外面要站着撒,在家里同样也要站着撒。那是他们结婚后,他第一次发那么大的脾气,桌子上的一个碗被他举起来摔到地板上,跳起來的瓷片把木头门都咬出了两个印子。摔完了碗,他自己都被自己的“壮举”吓了一跳,觉得他发脾气这个情形,简直可以用怒发冲冠来形容了。那是他们漫长的十几年婚姻生活里,他做的唯一的一次抗争。也就只有那一回,他胜利了,杜倾城在他面前完全败下阵来,举手撅屁股地缴了械。当然,杜倾城的缴械和他的胜利,只限于对儿子。他为儿子争得了站着撒尿的权利,他自己在杜倾城那里,在她的三条戒律面前,依然没有得到任何的赦免。“这也是胜利,家里总算有个站着撒尿的男人了。”取得胜利那天,他对儿子说。儿子还小,不理解站着撒尿和坐在马桶上撒尿有什么区别,不明白两个大人为什么会因为他撒尿的问题,争得天翻地覆,说小狗和电视里的动物都是站着撒尿,人为什么一定要学动物?他看着儿子闪烁的目光,告诉儿子,人也是动物的一种。尽管那个小东西的眼睛告诉他的老子,他不相信人也是动物,但司马知道,总有一天,他会把这件事情弄得比他老子更加清楚。

也就是在给儿子争取到站着撒尿权那天,杜倾城因为失败逃出家门后,司马第一次找出了家里的房产证和户口本,摆在脚下,对着它们观望了一个下午。儿子肚子饿了,跑进卧室里叫他做饭,看见了摆在地板上的户口本,好奇地拿起来看了看,问司马什么是户主。他看眼儿子,告诉他户主就是家长。儿子不解,说他不也是家长吗。他摸着儿子的脑袋笑了笑,说派出所里只允许在户口本上写一个家长的名字。

扔下手里的抹布,司马一边洗手,一边想着儿子的模样。儿子没有任何地方长得像他,也没有任何地方像杜倾城,而是和他从老家墙缝里带回来的那张照片里的父亲,长得一模一样。额头,眉毛,眼睛,鼻子,嘴巴,耳朵,没有一个地方不像他照片里那个父亲。有时候,司马坐在一边端详着儿子,看着看着,突然就会觉得,父亲这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来到了他的身边,来偿还他曾经缺失的那份爱来了。稍微不同的是,父亲将他们两个的父子关系,巧妙地掉转了过来。现在他是儿子。可无论他们谁是父亲,谁是儿子,他们总归还是父子,父子之间那种用血液传承的爱,还在他们的身体里奔流。他现在能做到的,就是不遗余力地去爱儿子,不给他任何一星一点的伤害,就像他小时候,他父亲从部队回到家里,不遗余力地爱着他们兄弟俩那样。

夕阳照在南门广场旁边一小块空地上,也照在了司马身上。司马坐在李大木和杜倾城两个人中间,百无聊赖地望着沐浴在夕阳里的广场,和广场上拥挤的人群。广场刚修建起来不久,一望无边,像北京的天安门广场一样宽阔、神圣,令许多人流连忘返。那些喜欢新鲜事物的男女老少,安闲地在广场上四处溜达巡视着,或者鸽子样来回踱着步,在各个角落里留着他们新奇的脚印和目光。司马猜想,一时半会儿,这些人还不会稀罕够这个任凭他们自由呼吸和放屁的大起居室。他们不会在自己家的起居室里随意放屁,但在这个广场上,他们一定会像呼吸那样随便地,就把屁放出来。在他右边,李大木的双脚一直在来回盘弄着那只足球,滚动的足球和李大木的帆布鞋,以及他的两条长腿上,都在流动着一层质地半透明的红色,仿佛有条笼罩着薄雾的河流,正在那里悄无声息地流淌着,而其中一段,被李大木的双脚和那只足球搅动着,漾起了一层一层的微波。司马把视线从广场上收回来,用胳膊肘轻轻地碰了下李大木,表示他有话要对李大木说。

“说吧。”李大木眼睛盯着球说,“听说杜倾城给了你一堆她穿过的破丝袜,让你收藏。你是不是也看上她了?”

“能不能少放臭屁!”司马说,“我是想给你们说,我昨天晚上做了个奇怪的梦,在梦里,居然把老万给干掉了。”

“好啊。”李大木伸手把球勾起来,举起食指旋转着,“你小子若是真把老万杀了,就没人再往我们门上贴条子,天天催命鬼一样催房租了。”

“在梦里,你可是比现在仗义。”

“怎么个仗义法,”李大木探头看眼杜倾城,“把杜倾城让给你了?”

“能不能不放狗屁!”

“杜倾城现在有权力重新选择,我说得没错吧杜倾城?”

李大木探着脑袋,流氓气十足地盯着杜倾城。因为老家县城里的老婆死活不同意离婚,李大木就一直不能和杜倾城结婚。为此,李大木和杜倾城一下午都在吵架、怄气,害得司马陪了他们一下午。杜倾城的眼睛已经哭肿了,用手指一弹,桃汁就会奔涌出来。从杜倾城的控诉里,司马慢慢地弄明白了,不到一年时间,杜倾城到醫院里去做了三次流产手术,医生警告她说,如果再流一次,她这辈子都别想生孩子了。

“选择就选择。”杜倾城把一团沾满眼泪和鼻涕的卫生纸抛向李大木,然后果断地挽住了司马的胳膊,“这是你说的李大木,谁离开谁都不会死。”

“你们能不能冷静点!”司马瞅眼李大木,把杜倾城的手从自己胳膊上扒拉下去,重新放回她的膝盖上。杜倾城虽然不漂亮,长得蛇头蛇脸,但绝对是个聪明女人。司马一直搞不懂,这么个聪明女人,怎么会和李大木这种烂裤裆的家伙纠缠在了一起。

“那就说说,你是怎么杀死老万的。”李大木用两只脚夹住球,独自抽起烟来,飘起来的烟雾弄得他连续皱了几下鼻子。

“在梦里,谁知道是怎么杀的。”司马心有余悸地吐口气,接着又咧开嘴笑了两声,“似乎是在一个花园里,他被警察从一株什么花木下面挖了出来。然后,他们就说是我杀的。”

“在花园里?”李大木嘿嘿地笑起来,“你是不是把他埋在了一株牡丹花下面,准备让他‘做鬼也风流?”

“先不说他,”司马拍了拍李大木的肩膀,“你知道在梦里,你干了件什么英雄事迹?”

“做了你的帮凶?”李大木嘲弄地撇下嘴角。

“也可以这么说。我被警察押上车后,你突然跑过去,对警察说你是我的同案犯。”

“同案犯?”

“你在梦里就是这么说的。”夕阳像涂油漆那样,挥着刷子,把整个南门广场涂上了一层暧昧的红色。司马凝视着那层红色,想像着老万身上流出的血如果铺满广场,会是一种什么情景。

“警察把我也抓起来了?”

“那倒没有。”司马摇摇头,继续望着一地的红色,“你要求他们给你也戴上手铐,说你从来没戴过铐子,要过一下戴手铐的瘾。”

“结果呢?”

“结果警察瞪了你两眼,一脚就把你踹了出去。”

“然后你就被警察带走了?”

“然后……然后我就醒了。”司马瞄了眼杜倾城,想着在后面的梦里,李大木骂她“婊子”时的古怪表情,和她来回击打着他的手铐脚镣,满脸上洋溢着的那些迷醉。

“一点也不奇怪。”李大木使劲吸了两口烟,把燃烧的烟头戳在足球上,在上面烫出了一个黑色圆点。“哪天我想杀人了,肯定第一个就先杀了他。”

“问题是,我从来没有想过杀人这种事。”

“有些事,根本就用不着想。”李大木垂着脑袋,冷冷地说。

司马站起来,抬头往远处瞭望着。趁着他方才低头的瞬间,夕阳已经滑到几栋重叠交错在一起的高楼后面去了。在那里,它四周围溢出来的红色光线,正在恰如其分地,把那几栋楼房和它们四周的树木与街道框起来,做成了一幅亦真亦幻的水墨画。杜倾城红肿着眼睛,两手拥抱着腿,下颌抵在膝盖上,女囚一样,面无表情地盯着马路上一个角落。司马低头望了她一眼,又望了她一眼,仍然猜不明白,她现在这种不动声色的状态,是在等待着某辆疾驰而过的车飞过来呢,还是在等待着某一个全世界都在她面前毁灭的时刻。反正,他看见的,就是她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上,已经没有了一丝准备活下去的生气。“歌唱吧,鸟儿。”他突然觉得,现在应该有人站在她面前,对她说一句类似这样的话,鼓励鼓励她。稍后,他又想起来,“歌唱吧,鸟儿”这句话,应该是外国某个诗人写的一行诗。

“如果让你从现在开始考虑,你会杀人吗?”

司马刚从杜倾城脸上收回目光,杜倾城的声音就钻进了他的耳朵,似乎那些声音是网在他的目光里,被他一起拉回去的。

“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司马居高临下地扫眼李大木,李大木还在幸福安详地用烟头烫着足球,已经在上面烫出三个黑点,勾勒出一个牢固的等边三角形。司马盯着那个三角形,觉得里面正在冒出一股脚臭味。在报社办公室里,李大木脱了鞋,把脚丫子伸到办公桌上睡午觉时,整个办公室里就会洋溢着这种带有马苋菜酸味的脚臭气。

“我是说,让你现在开始去想,你有胆量杀人吗?”杜倾城又追问一句。

“杀死一个人,应该和杀死豆荚里一条虫子是两个概念。”司马想着杜倾城刚进报社那天的羞涩表情,继续盯着李大木手里的足球,在他的脚臭味里回答道,“给你说句实话杜倾城,连住在豆荚和玉米里的虫子,我都害怕。”他隐约记得,后面这句话,似乎是在梦里,杜倾城到监狱里去探望他,要他和李大木陪她排练一出什么话剧时,她让他说的一句台词。

“你已经杀死了老万。”李大木还在瞅着手里的烟头。

“我再郑重声明一下,不是我杀死了老万,是在梦里,那些警察说我杀死了老万。”

“他们为什么那么说?”

“好像是老万被人杀死后,他贴在我们门上的那些条子,被警察们看见了。”

“什么条子,和杀人有关吗?”杜倾城好奇地问。

“你整天到我们那里去找李大木,居然没看见他门上那些五花八门的条子?”司马故意哈哈地笑了两声,想着梦里那个用手铐脚镣当乐器的杜倾城,恍惚着看了眼李大木手里的烟头,“这你得问李大木,他把每张条子上的内容都抄录了下来,计划出版一本《一个房东的罪恶语录》,插图我都已经帮他画好了。”

“我不想知道别的,就想弄明白一点,你会去杀人吗?”杜倾城已经仰起了头,两只眼睛像在牢房里一样坚定,冰块似的盯着司马。司马想起来,在梦里,她拚命地敲击着铐他的那些手铐脚镣时,就是这种眼神。

“我再重申一遍,”司马避开杜倾城寒冷的眼睛,抬手拍打着李大木的肩膀,“哎,我再重申一次,我前头给你们讲的,全部是发生在梦里的事情,是做了个奇怪的梦。比如现在,说不上,还是在另一个梦里。”

“管它什么玩意,总之,你已经把老万那个家伙杀了。”李大木把足球放到面前,腿一屈一伸,那只足球就乘着傍晚黯淡的微风,旋转着,飞向了广场。

司马疑惑着,自己是不是真的杀死了老万。他依稀记得,杀死老万这个梦,他好像重复做过好几次了,以至于现在,他几乎弄不清楚,那到底是不是一个梦了。

广场上的灯一颗一颗地亮了,就像黑夜里的星星那样,遥遥地放射着光芒。暮色正沿着四周朦胧的灯光,夜露般朝广场中间汇聚。广场上的人被灯光和暮色涂抹得眉眼模糊,面孔不清,几乎分辨不出男女,可以断定的是,数量却越来越多,广场的角角落落都被他们的肉体挤满了。司马看眼李大木踢球那只脚,又让眼睛追著那只朝暮色和灯光飞去的足球看了几秒,然后,他便撇下李大木和杜倾城,像个忠于职守的守门员,或者一条忠心耿耿的狗那样,追着那只张开翅膀飞翔的足球,朝暮色四合的广场飞奔而去。

上午十一点钟,按照李大木约定的时间,司马准时走进了黑虎泉旁边一家私房菜馆。这是他和李大木两个人私密聚会喝酒的地方,杜倾城至今不知道。菜馆设在一处私人住宅里,一座小巧玲珑的四合院。院落虽小,布置上却是风雅有致,假山瘦石,修竹在侧,“小桥通若耶之溪,曲径接天台之路”。李大木说,这里曾是韩复榘任山东省主席期间,为他最钟爱的姨太太修建的一处别院。他这位姨太太系江浙一带人氏,祖上曾是江南织造局的一位督办,除了喜欢写诗弹琵琶收藏古籍字画,自诩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她让韩复榘为她做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在珍珠泉之外的王府池子、黑虎泉和趵突泉几处名泉边上,各为她修建或是购置一座宅院。原因是她喜欢在夜深人静时分,一个人坐在浩瀚灿烂的星空下面,听这些泉水的流淌和涌动。第一次跟李大木来到这家私房菜馆,听李大木绘声绘色地讲述这座宅院的来历时,司马暗想幸亏杜倾城没在他们旁边,她若是听见了这样的故事,不知道又会在多少个夜里和他争吵着,为她徒有“倾城”这个名字,却没有“太守”相随,而黯然神伤到天亮。他们家住在顶楼,楼顶上有个十多平方的露台,她若是想学着韩复榘那位姨太太,夜深人静时在星空下面坐上几刻钟,指定是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她能够坐在灿烂的星空下面,抬头仰望星空,可她的耳朵里,却不能出现泉水潺潺的流淌和咕咕的涌动声。而后面泉水的流淌和涌动,才是最伤害她心灵的地方。

菜馆里总共设有四个房间,最大的房间里也只能容纳六个人。空间促狭,接待量小,有些时候是不足之处,但有些时候,又会产生出某种意想不到的效果,促成一桩物以稀为贵的美事。这家私房菜馆里的情况,很自然地属于后者。大多数想来这里用餐的客人,都只有耐心地排队,等待,再等待;有时候需要提前两个星期约定,有时候则需要提前三个星期,才有可能预定到一席之位。李大木和司马两个人,在这里却可以例外。他们两个人什么时候来这里,都会有个席位摆好了等着他们。这个席位是菜馆老板的私人会客厅。司马和李大木到了这里,大多都是在这个私人会客厅里落座。老板在后厨上打点完了,若是时间还早,偶尔地,也会加入到他们中间来,坐一会,抱着琵琶给他们弹上曲《忆江南》或一段《琵琶行》,再陪他们喝上两杯米酒。在她低头拨弄琵琶的时候,司马才会盯住这个风华正茂的女人看两眼。这个鲸鱼一样线条流畅的女人,比杜倾城要耐看十倍,姿色在上品里还要计入上品,是不施粉黛自生香的那种。司马初次到这里来,仅仅看了这个摇曳生姿的女人一眼,就明白,李大木为什么死活选择这里作他喝闲酒的场地了。这个女人和李大木死去的那个情人,眉眼间简直就是孪生的双胞胎姐妹。李大木至今没有和老婆离婚,但一直是单身住着。起初是他住在县城里的老婆死活不同意离婚,后来,就变成他死活不离了。不离婚,他也不回妻子和儿子那个家,十几年里,他的脚没有再踏进老家县城里那个家门一次。包括他父亲去世,他也是直接去了县城里的殡仪馆,然后,从墓地直接离开了。他不再回老家去,是因为那个一心想嫁给他的女人,因为他,吞下安眠药后拧开煤气罐自杀了。

李大木带着那位后来为他殉情的姑娘来见司马时,司马和杜倾城正在热火朝天地准备结婚。杜倾城在报社里干了一年记者,看见拉广告比当记者赚钱,就改行去拉广告,并为此和李大木大吵一架。原因是李大木说她去拉广告无疑是自甘堕落,如同一个正经女人卖身进了青楼。司马站在一边看着他们争吵,始终没弄明白,杜倾城去广告部拉广告,李大木为什么会那么激动。杜倾城根本不会写新闻稿子,司马认为她在新闻部里混,就是混一辈子,混到死,也不会自己在一个新闻事件中挖掘到真正的新闻点,因为她在报社里跑了一年社会新闻,所有的稿子,无一不是他和李大木两个人,在背后轮番帮助她加工出来的。到了广告部,杜倾城每天的工作,就是抱个名片夹坐在电话机前,给名片上的各种人物打电话,东拉西扯和他们谈广告业务。一年后的一天,杜倾城主动邀请李大木和司马去喝酒,并且把自己喝得烂醉,趴在桌子上哭着,泪眼逼视着李大木和司马,大声问他们谁有胆量,趁她现在醉着,把她弄回去,弄到他们的破床上去。司马以为她喝醉了,撒酒疯说胡话,就把她背回他那间破屋子里,把她扔到了自己那张破床上,然后在地上铺个床单,和醉得东倒西歪的李大木挤在门口睡了一宿。第二天上午,杜倾城起床时,司马和李大木都还在呼呼大睡着。杜倾城走到他们身边,蹲下来,先是扯着司马的耳朵把他弄醒,又扯着李大木的耳朵把李大木喊醒,她俯视着他们惺忪的睡眼,告诉他们,从这个上午开始,司马就是她的男朋友了。不到两个月,杜倾城就租赁好了结婚的房子,定好了和司马结婚的日子。在杜倾城拉着司马,挨个家具商场里跑着,选购家具那天下午,李大木把一个拉小提琴的姑娘带到了他们面前。李大木一直在叫那个姑娘小琴,所以,在很长一段日子里,司马都以为小琴是那个姑娘的名字,他便和杜倾城一起,也跟着李大木叫那个姑娘小琴。叫了差不多一年左右,直到那个姑娘死后,司马也没弄清楚,那个姑娘叫什么名字。那个姑娘死后,李大木就开始变得语无伦次起来,他一会叫那个姑娘小琴,一会叫她小提琴,一会叫她撒拉弗,一会又叫她颜倾城,刚叫完悬铃木,又叫她小桃红。司马听得脑袋发蒙,也没搞清楚她到底叫什么。后来他就一直叫她小提琴。小提琴是在李大木和她交往一年后自杀的。她以超乎所有人想像的力量爱着李大木,没白没黑地嚷嚷着要和李大木结婚。李大木呢,他的父亲母亲岳父岳母大姨子小舅子们集体抱着团,用四条老命加上无数把钢刀子相逼迫,声援着他老婆,死活不和他离婚。离不了婚,李大木自然就拿不出结婚的态度。小提琴烈火一样的爱情换到的,就只能是李大木一场接一场的烂醉。

那年初冬的一个下午,天上飘着雪花,李大木和司马两个人喝完了酒,司马架着醉醺醺的李大木,把他送回了住处。院子门口停着辆救护车,李大木从司马手里挣脱出去,歪歪斜斜地冲到救护车跟前,朝着救护车的后车轮胡乱踢着,说老子才喝了两瓶酒,哪里就用得着叫你这狗日的救护车。院子里星星散散地站满了人,但人群中间,又自觉地留出了一条两米多宽的通道,所有人都在通道两侧将身子倾斜了二十五度,旁逸斜出,努力朝通道上探着脑袋,兴奋地瞭望着什么。给人的感觉,仿佛这个院子里正在搞一场迎接或是欢送某位大人物的隆重仪式,请来的群众演员们,正在尽情地表演着。唯一的不足之处,是他们手里没有一面彩色旗子在来回晃动,也没有握着束鲜花在摇摆。司马和李大木两个人很懂得入乡随俗,不自觉地就加入了彩排的队伍。他们站在通道尽头,等着看也许马上就会到来的高潮。不到两秒钟,高潮就登场了。他们看见两个身着白大褂的医生,抬着副担架,神色匆匆地从李大木的屋子里走了出来。几乎是在同一时刻,司马看见,房东老万像童话书里描写的一只跳蚤那样,从李大木门口的位置弹跳起来,然后顺着通道,两下子就蹦到了他们面前。他看也没看司马,一把扯住了李大木的胳膊,高声嚷嚷着,说你怎么睡女人我不管,可你不能在我屋子里闹出人命!这样,我这屋子往后还怎么出租住人!担架也已经走到司马和李大木面前。他们茫然地看着仰面躺在担架上的小提琴,看见她右边的胳膊垂在担架外面,像手里握着弓子拉琴时那样,弧线优美地晃动着,又舒缓又优雅;两只眼睛则陶醉在那场迷人的音乐里,紧紧地闭着;曾经鲜红的嘴唇,由于血液流动的停滞,被悄悄地涂上了一层淡青色。李大木完全瓷在了那里。司马紧紧地抱住李大木的胳膊,看见煤气味就像打开瓶盖的臭豆腐那样,前呼后拥着,从李大木那间大敞四开的屋门里汹涌出来,凶猛地朝外逃窜着,尾随在担架后面,随着小提琴手演奏出的优美动人的旋律,钻进了他的眼睛和鼻子。

小提琴死后,李大木一直在租着老万那间破房子,他信仰了小提琴信仰的基督教,把他收藏到的世界上各种版本的《圣经》,都放在了这间房子里。十几年的时间里,任凭老万变成了一只老奸巨猾的白毛狐狸,千方百计地提高房租想撵走李大木,但结果都是,李大木耍着无赖,以上帝和一千种自杀的方式抵抗着,无论如何也不朝外搬里面的一根草屑。

司马走进菜馆老板的会客厅时,李大木早就到了,他探着脑袋坐在茶几旁边,正入神地盯着面前一张白纸。司马走到他对面,坐下,才看清白纸上画着图,样子像是一座房屋的平面结构图。司马伸手在图纸上敲两下,嘿嘿地笑着说:“这是弄到地皮,准备盖别墅了?”

“这是给老万弄的。”李大木继续盯着图纸,“我还没给你说吧?老万他们那个院子,马上要改造了。”

“老万?”司马看着李大木,老万被警察從泥土里挖出来、散发着腐朽臭味的肥胖身子,一下子就跳到了他眼前,“他还活着?”

“当然活着。他不活着,我这些年的房租都扔进粪坑里了。”李大木从图纸上抬起眼睛,盯图纸那样,盯住了司马。

“他说没说,改造的时候,会不会在房屋后面弄个花园?”

司马想着梦里那个花园,花园里的月季花,以及月季花瓣上晃动的露珠,感到手腕处一阵生凉,仿佛梦里那副冰冷的手铐,又悄无声息地戴上了他的手腕。

“你的想像力太丰富了!”李大木调侃着,“那么寸土寸金的地方弄个花园?这种奇思妙想,恐怕只有你司马大人才能想到。”

“是老万来找你弄的图纸?”司马打量着图纸上的构图,用手指戳着其中一个房间,里面好像规划了一个游泳池,又好像……司马看见一个长有六只翅膀的撒拉弗,闪电般从图纸上跃了出去。“这个房间有点意思,是准备在里面弄个泳池,还是准备再从外面套上个外套,城郭似的,四周做成夹壁,弄成个房中房?”

“你怎么会看不出来呢?”李大木不满地嘟哝道,“这是我一直租的那间屋子,你忘了,就在你隔壁。”

“你弄这张图纸的意思,是想把这间屋子原封不动地留在原处,然后——把它包在新房子里面?”

“要不怎么能说‘知我者,司马也。”

“老万答应了?”

司马回想着老万贴在他们门上那些纸条,和小提琴躺在担架上那张淡青色的脸。

“他马上就来。”李大木诡异地笑了笑,“他来后你就知道了。”

司马正要说李大木肯定是痴心妄想。还没开口,房门就被一个老头子推开了,一束明晃晃的金色阳光,蓦然铺到了司马脚底下。他顺着明亮的光线抬起头,看着门口,听见李大木喊着“老万”,招呼着那个人快进来。

坐在司马面前的“老万”满头白发,原来那张肥胖的大脸和肥胖的身体,都消失不见了,完全变成了一个干瘪老头子。司马瞅两眼李大木,没有马上和面前这个“老万”打招呼。那束明亮的阳光随着房门关闭,重新又消失了。司马坐在被阳光照亮一刹那,转瞬就变得黯淡无光的暗红色条纹沙发上,默默地打量着“老万”。他心里先是闪过了花园里那些晃动着露珠的月季花瓣,接着是老万被警察从泥土里挖出来的那具高大肥胖的尸体。他忽然记起来,被警察挖出来的老万,身体上沾满了新鲜的泥土,夏天早晨的阳光打在上面,泥土散发出了一种类似茅草根般微甜的气息。再后来,就是他被警察带进监狱里,杜倾城莫名其妙地跑进去找到了他,疯狂地敲打着他的手铐脚镣,一定要他配合她,排演一出舞台剧还是皮影戏……司马翻来覆去地想着那些似梦非梦的画面,吞咽了几下口水,又看两眼李大木,壮壮胆子,然后,他才小心翼翼地,对着满头白发身体干瘦的“老万”问道:“老万,你真是老万?”

回家的路上,司马一路沿护城河走着。走到琵琶泉边,见月色明亮,河水清澈见底,他就在河边坐了下来。杜倾城电脑图片里那些土耳其水藻淹没在水面下,左一下右一下地摇曳着,仿佛那个叫倾城的女子依偎在太守怀里,醉成贵妇后甩出去的水袖。

“咱们开始排练吧。”司马叮叮当当地翻着裤兜,掏出李大木给他弄到的那张精神分裂诊断书,在上面找着杜倾城给他准备的台词。

河里的水藻一会儿变成白鲸,一会又变成了长有六只翅膀的撒拉弗。司马看见自己摇摇晃晃着往前奔跑几步,骑到一头白鲸背上,张开身体中间两只优美的翅膀,闪电般轻盈地飞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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