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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冠诗人写的动物小说

2017-11-09张大年

广东第二课堂·初中 2017年10期
关键词:吉卜林丛林中野狗

张大年

第一次接触动物故事是在小学四年级时,不知从哪个小伙伴的手里辗转过来一本故事书,密密麻麻的全是字,没有插图,纸张陈旧、细腻,一上手就知道是被翻阅过许多遍的书。时至今日,十几年过去了,我已经想不起那本书的名字,也忘记书里讲了哪些有趣的动物故事,但是阅读带来的幸福之感,至今难忘。

记得那是一个起雾的午后,也许是周末,也许是寒假里的一天,白茫茫的雾,从深山蔓延下来,村庄屋舍,田野阡陌,渐渐迷失在渺茫之中。浓雾深处,偶尔传来一串人声,但不见人影,一阵子后才见人到眼前。

真实的村庄,被蒙上了一层神奇的色彩。真是一个适合阅读故事的午后。

我坐在祖屋门槛旁的石墩上,翻开了第一页,从此停不下来,好看极了,恨不得一秒钟立刻就把书看完。没想到动物世界如此神奇,它们会玩游戏,会互相追逐,会设计机关捕猎,也打架斗殴,决出胜负,胜者为丛林之王……我沉迷其中,直到翻完最后一页。待合上书本,呼出长长的一口气,原本阴沉的天色,更显黯淡,夜将来临。我突然有一种惘然若失之感。可是阅读之时,明明是欣喜若狂的愉悦啊,明明是欲罢不能的欢喜啊……

多年以后,我翻过了许多书页,看过了许多文字,才终于明白了那一时刻的少年心事,原来是好书难遇,缘分之际,突然翻到喜欢的书,一口气读完,固然畅快淋漓,但若是能慢慢翻书,慢慢细看,让快乐来得更持久,让有趣的阅读结束得再迟一些,阅读的幸福将会来得更加丰富完满,这样就不会有那种惘然若失之感了吧。

幸运的是,多年以后,我又遇见了一本动物小说——《丛林之书》,一流的动物小说,堪称经典。这本书,我是慢慢地翻页,细细地阅读。

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作者吧。吉卜林是190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那一年,他才37岁,是最年轻的诺贝尔大奖得主,同时也是大英帝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因此,他被帝国国王授予爵士勋章和英国桂冠诗人的头衔。这在大英帝国,甚至整个欧洲,都是至高无上的嘉奖。可是吉卜林却主动放弃这巨大的荣誉。他在帝国殖民地印度,终日游荡于热带亚热带丛林之中,与当地人谈话,与土著猎人聊天,收集各种神奇的故事。在印度广阔无边的丛林中,没有人知道诺贝尔文学奖是什么东西,至于爵士头衔、桂冠诗人之类,成千上万的动物们,更是闻所未闻。而这种默默无闻的清静,恰恰是吉卜林最爱的。

有情怀,又有故事,于是吉卜林一系列的传奇小说诞生了。

荐书1:《丛林之书》

[英国]鲁德亚德·吉卜林 著;张炽恒 译

书摘:

这是西奥尼山中一个非常温暖的夜晚,狼爸爸睡了一个白天,醒来已是七点钟了。他挠挠身子,打个哈欠,把爪子一个一个伸展开来,甩脱爪尖上的睡意。狼妈妈垂着脑袋趴在那儿,在四个打滚儿“吱吱”尖叫的狼崽儿中间用鼻子拱他们。月光照进了他们一大家子居住的洞穴门口。“嗷!”狼爸爸说,“又该去狩猎了。”他正要纵身下山,一个拖着毛蓬蓬的尾巴的小身影跨进门来,嗥叫着说道:“狼首领啊,祝你好运。祝你们高贵的孩子好运,长出一口强壮的白牙,决不至于忘了这世上还有挨饿的动物。”

这一位就是豺,名叫塔巴克,一个专捡残羹剩饭的家伙。印度的狼都瞧不起塔巴克,因为他到处招灾惹祸,传播流言蜚语,还到村子里的垃圾堆上扒拉碎皮烂筋充饥。但同时他们也怕他,因为塔巴克比丛林里的任何一种动物更容易发疯。他发起疯来,就会忘记自己曾经惧怕过什么动物,在森林里到处乱窜,见谁咬谁。就连老虎看到塔巴克发疯,也会跑到一边躲起来,因为在野生动物受不了的事情里面,最丢脸的就是染上疯病。我们称之为“狂犬病”,但他们叫作“地万泥”,也就是疯病。一看见犯这种病的,他们就跑。

“那就进来看看吧,”狼爸爸生硬地说,“不过家里没吃的。”

“那是对于狼来说的,”塔巴克说,“可是对于我这样一个下贱的人,一根干骨头就是一顿大餐了。我们算什么呀,饥度尔·洛格(豺民)而已,还能挑挑拣拣?”他直奔洞底,找到一根带一点点肉的公鹿骨头,坐下来,咬住骨头一端,嘁咔嘁咔美滋滋地啃起来。

“多谢这顿美餐,”他舔了舔嘴巴,说道,“这些高贵的孩子长得多美啊!眼睛多么大!还这么年轻!真是的,真是的,我本不该忘记的,国王的孩子生下来就是男子汉哟。”

没有什么事比当着父母的面夸孩子更不吉祥了。塔巴克说这话时,像别的动物一样对此心知肚明。看到狼妈妈和狼爸爸不舒服的样子,他感到很得意。

塔巴克安安静静地蹲坐着,为自己造成的不快而窃喜,然后他不怀好意地说:“大头领谢尔可汗的狩猎场换了地方。下个月,他要到这儿的山里来狩猎了,这是他对我说的。”

谢尔可汗就是那只老虎,他住在二十英里外的维恩贡嘎河附近。

“他没这个权力!”狼爸爸生气地开言道,“根据丛林法则,他没有权力不事先警示就改换狩猎区。他会让方圆十英里内的每一头猎物受惊吓的,而我这些日子狩猎得双份的呢。”

荐书2:《吉卜林短篇小说选》

[英国]鲁德亚德·吉卜林 著;文美惠 译

书摘:

远古的时候,动物都是野生的,无论是狗、马、牛、羊、还是猪,它们都在潮湿的丛林中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其中最野性的是猫,它独来独往,哪儿对它都一样。

当然,那时男人也是未开化的,也是那样难以想象的野蛮,直到他遇上了女人。女人说她不喜欢男人的生活方式。她找到了一个干燥的山洞,在洞内撒上洁净的细沙,又在洞的深处点燃了篝火,还在洞口悬挂了一张干燥的野马皮作为洞帘,然后对男人说:“亲爱的,别忘了进来时擦擦脚,这就是我们的家。”

幸福的夜晚到来了,他们品尝着丰盛的食物:石头上炙热的烤野羊、野鸭、牛排,还有野莓、石榴等水果。吃饱后,男人倒在篝火边心满意足地睡着了。女人又往篝火里添了些柴火,然后坐下来,拿出魔梳——一只刻有奇妙符号的羊胛骨,开始梳理头发,这时魔梳发出一种神秘的歌声。

洞外潮湿的丛林中,动物们聚集在一起,远远地注视着从山洞里透出的火光,悄悄地议论着。

野马用前蹄刨着土,说道:“我的朋友们,你们瞧那山洞里发出的可怕的光,它会不会伤害我们呢?”

野狗抽动着鼻子,嗅了嗅说:“我到那里去看看。猫兄弟,我们一起去吧!”

“不,”猫说,“我历来独来独往,哪儿对我都一样,我才不去呢!”

“那我们就永远不再是朋友了。”野狗说完,小跑着离开了。过了一会儿,猫自言自语道:“哪儿对我都一样,我干吗不去瞧瞧呢?”

说着,它蹑手蹑脚地跟在野狗后面,在离山洞不远的地方藏起来,偷听洞内的动静。

野狗来到山洞口,用鼻子挑开野马皮洞帘,使劲地吸着烤肉的香气。女人听见动静,笑着说:“来了第一个。丛林里来的野生动物呀,你需要什么?”

野狗问道:“请问,这是什么味道,那么令人陶醉?”

女人拾起一根烤羊骨,扔给野狗说:“尝尝看!”野狗高兴地咀嚼着,这是它有生以来头一次尝到的美味。“可以再给一份吗?”

野狗吃完后有礼貌地问。

女人回答:“只要你白天跟随我的男人打猎,夜晚守卫这山洞,我就会給你所需要的全部骨头。”

“啊,”猫偷听着他们的谈话,“这个女人很聪明,不过跟我比还差得远呢!”

野狗爬进洞内,匍匐在女人跟前说:“我会做到你所要求的一切的。”

“啊,狗是多么的愚蠢!”想到这里,猫摇着尾巴,转身回到丛林里,但它没有和其他动物提起这件事。

男人一觉醒来,问道:“野狗在这儿做什么?”女人告诉他:“它不再是野狗了。从此,它将成为我们的朋友。你外出狩猎时可以带上它。”

第二天晚上,女人将白天割下来的大量鲜嫩青草烤干,然后坐在洞口用马皮条编马笼头。编完,她再次抚弄魔梳,神秘的歌声又传出来了。

潮湿的丛林中,野生动物们议论纷纷,猜测着野狗的下落。最后,野马踏着蹄子说:“我去看看野狗为何不回来。猫兄弟,我们一同去吧。”

“不,”猫说,“我历来独来独往,哪儿对我都一样,我才不去呢!”猫尽管嘴上这么说,还是轻手轻脚地尾随在野马后面,藏到可以听清洞内动静的地方。

责任编辑 张家瑜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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