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的新高度
2017-11-08刘正
刘正
进入7月份以来,从国家住建部到各个地方住建委,几乎每周都有调控新政出炉——租售同权、购租并举、共有产权……越来越多的楼市新名词、新方案正跃然报端。各地政府似乎正在努力地改变着楼市发展的轨迹,试图绕开随时可能冲撞而来的带有楼市泡沫标签的“灰犀牛”。
7月17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瞬间在行业内引发热议。该《方案》提出的“租购同权”,被业内人士看作“中国住房租赁史上可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方案。
然而,广州的“租购同权”仅仅是这轮房产改革新政发布的开始。7月21日,住建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将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进入8月份,成都称将试点住房租赁,力争到2020年培育至少50家租赁企业;而江苏则表示将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此外,在近日出台的各项新政中,北京还出台了针对“共有产权房屋”的征求意见稿。这种由政府与购房人在5年内共同拥有产权的房屋,具有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的双重属性,其热议程度也丝毫不逊于租赁市场。
笔者以为,无论是广州的租售同权,还是北京的共有产权,最核心的部分是鼓励社会多增房源以调节供需关系,核心在于稳定楼市并抑制房屋炒作,所以楼市不会出现大幅上涨或下跌。
对于城市买不了房的“夹心层”人群来说,这些政策的出台能让其租房交易更加安全,并降低了居住成本,保障了他们的一些权益。但人们究竟愿不愿意租房,则仍要看人们对房价未来涨幅的预期。因此,調控的当务之急是要降低房屋的金融属性,使其回归居住属性,并以此稳定预期。
而今,我们欣慰地看到,无论是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还是让企业在购地时需要自持部分产权并强制规定经营年限,其实都是在建立一种楼市发展的长效机制,即以长效机制引导市场稳预期。与之前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相比,此次调控方式无疑迈上了新高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