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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警务人才跨文化能力培养探究

2017-11-08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警务跨文化交流

郑 晨

(浙江警察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53)

涉外警务人才跨文化能力培养探究

郑 晨

(浙江警察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53)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形势日益复杂,国际间的警务合作更加频繁,涉外警务工作中的跨文化交流已成必然趋势。我们将结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跨文化能力概念与行动框架》,对涉外警务跨文化能力范围进行进一步延伸,提出除了普遍认为的文化渗透和语言运用外,跨文化能力还应包括建立身份认同、及时反思和学会适应,并以此提出转变培养方式的一些建议,并通过结合互联网技术、过程性评估和实践教学来促进学生跨文化能力的提升,培养真正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复合型涉外警务人才。

涉外警务;跨文化能力;培养方式

一、引言

2016年9月,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G20峰会)在浙江杭州举办。此次峰会不仅为全球经济复苏增添了新的动力,更让杭州借此机会向世人展现出一个全新的、更加国际化的城市。论“国际化”,人们对此早已不陌生。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地球俨然成了一个“小村庄”。外语也走下神坛,成了人们唾手可得的交流工具,因而跨文化交流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重要的交流形式。早在改革开放之初,许国璋先生就提出希望各行各业的人才要“既懂自己的专门业务,又会使用外语处理自己的业务”[1]。这可谓是对外语复合型人才要求的雏形,时至今日,他的观点仍有指导意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要“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2]。由此可见,对于跨文化人才的需求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层面。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大型会议也选择在中国各个城市召开,而人民警察则在会议安保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也能代表中国形象较为直接地参与到跨文化交流的活动中,这意味着我国对于培养一批真正具有国际视野,既懂警务知识,又能运用外语处理业务的国际化警务人才的需求已是迫在眉睫。

近年来,顺应国家发展形势,对于培养涉外警务人才的研究也不乏少数,但笔者经过梳理发现,大多数学者关注的还是在教学中的文化渗透和语言运用,以达到跨文化交流能力培养的目的。如福建警察学院的林晓萍老师研究的是如何将国外的流行文化引入教学课堂,让学生既提升听说能力,也了解国外的专业警务知识[3];广东警官学院的方宁老师关注的则是英语口语的操用在涉外警务跨文化交流中的重要性[4];铁道警察学院的师秀霞老师认为涉外警务人才除了基本的语言功底,还应具备深厚的文化底蕴[5];江苏警官学院的蒋荣丰老师则认为涉外警务人才要学会辨别中西方文化的差异,避免民族中心主义和盲目文化崇拜[6]。但笔者一直在思考,到底怎样才是一次成功、流畅的涉外警务跨文化交流,怎样才是真正合格的涉外警务人才;是否只要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了解当地的风俗习惯,通识他国的文化符号和规则,跨文化交流就没有任何障碍。在本篇文章的论述中,笔者将结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于跨文化交流能力的最新概述,对涉外警务跨文化能力的范围进行进一步的延伸,并提出转变培养方式的一些建议。希望对培养符合我国发展需要,顺应时代潮流的涉外警务人才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二、《跨文化能力概念与行动框架》简介

201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发布了《跨文化能力概念与行动框架》(Intercultural Competences: Conceptual and Operational Framework,以下简称《框架》),对跨文化能力给出了较为全面和权威的阐述,罗列并解释了跨文化能力所涉及的25个核心概念,并将其归纳为3类:第一类为现在被普遍接受的、理解跨文化的基本概念,包括“文化”、“文化认同”、“文化多样性”、“价值、信仰、态度”等;第二类则认知度不高,但能够较好地解释跨文化能力以及不同概念间如何相互作用和影响,例如“跨文化扫盲”、“流动性”、“自反性”、“语义可用性”等;第三类则罗列了一些在某些语言中独有的、很难用英文准确翻译但能促进不同文化群体间交流与理解的语义群,如中文中的“关系”,非洲语言中的“Ubuntu”(形容人与人之间关系和相互联系的哲学观念,被视为伦理道德的典范和南部非洲人的身份象征),或者日语中的“uchi-soto”(内外)等[7]。通过“树形模型”的方式,《框架》将上述概念串联起来,以展示上述概念及其之间的关系。(见图1)

图1:《跨文化能力概念与行动框架》中的树形模型[8]

如图所示“文化”和“交流”是跨文化能力的根基,是跨文化能力得以形成的基础;“文化多样性”、“人权”和“跨文化对话”是树干,被看作核心,是跨文化能力的出发点和归宿;与树干紧密相连的五大树枝是培养跨文化能力的五个步骤,也是将跨文化能力付诸实施的关键;最后与树枝相连的则是前文所述的,还未被广泛认知的、但对阐释跨文化能力具有重要作用的新兴概念。以此,《框架》为我们生动、全面地阐述了跨文化能力的概念,也为我们培养涉外警务人才跨文化能力提供了借鉴的依据。

三、对涉外警务跨文化交流能力的思考

普遍认为,涉外警务工作服务和管理的对象是外国人,所涉及的不仅仅是简单的涉外交流,还往往包含了涉外法律关系和国家间的外交关系。因此,涉外警务的专业人才除了具备较强的外语能力外,还应掌握警察的基本职业素养和能力、国内国际法律的相关知识、外交礼仪、外国风俗和生活常识,从而能够胜任相关的涉外执法工作。但是,随着中国的飞速发展,在国际社会中也逐渐掌握了话语权,世界各国也渐渐愿意和渴望听到中国的声音。正如习总书记2013年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对世界形势发展变化,对世界上出现的新事物新情况,对各国出现的新思想新观点新知识,我们要加强宣传报道,以利于积极借鉴人类文明创造的有益成果。要精心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创新对外宣传方式,着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9]。换言之,对于涉外警务工作,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过去的“引进来”战略上,也要学会“走出去”,代表中国形象,传播好中国声音。因此,笔者结合《框架》对跨文化能力概念的阐述,认为一名合格的涉外警务人才除了要具备基本的跨文化交流能力以外,还更应该有国际化的人才素质,具有国际视野,能动用语言的力量和涉外警务的相关专业知识去说服人,引领团队,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这就需要我们的涉外警务工作者除了基本的跨文化交流能力以外,还应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能力:

(一)找准定位,建立身份认同

通过寻求身份认同,最终成为《框架》中所谓的“跨文化公民身份”。人民警察服务与管理的职责赋予了他们特殊的社会身份,也形成了他们特定的行业文化、价值理念和精神内涵。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外部形象(包括语言行为),二是内在素养和精神。形象重于生命,形象反映素质。在跨文化交流中,形象的塑造则显得更为重要。警察群体中成员之间的言行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文化身份的体现。警察身份的认同关系到国家的形象和民族的声誉,也影响着国家身份的认同,是警察在构建身份时言行举止的衡量标准。在涉外警务工作中,与外国人的交流和对话也正是建立在这种身份认同的基础之上的,也为传播好中国声音奠定了基石。在建立身份认同的过程中,笔者认为应遵循尊重原则。在涉外警务交流中,除了提供服务,很多时候涉外民警还担任管理的职责,这个时候,警察与外国人之间就不是一种平等的关系,而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但在交流中仍然要遵循尊重的原则,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不能以势压人,对交流对象要尽量使用尊敬称呼,避免出现粗暴执法,这不仅仅容易得到当事人的积极配合,获得身份认同,也更能让外国人了解中国的法律法规,避免误会的发生。

(二)及时反思,促进自我认知

反思指的是个体对自身已有经验的思考和反省,即《框架》中的“自反性”。自我认知是个体对自己的认识和评价,正是由于人具备了自我认知的能力,才能使人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进行自我调节和控制,从而形成完整的个性。在跨文化的交流中,文化的多样性使群体之间的成员能够通过反思摆脱固有的思维模式,认识到本体文化中的处事模式并非最佳方案,而只是众多方案中的一种,通过这种反思所获得的自我认知,能够起到自我监控和调节的作用,推动本体文化从他文化中汲取营养,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更好地思考和检视本体文化,从而促进本体文化的发展。同样地,在涉外警务的交流和执法中,对比他国的法律法规和执法方式,来反思和检视本国的法律法规、执法方式,突破原有的思维定式,以旁观者的视角更加审慎地看待本国的法律法规和执法方式的优劣以及与他国的异同,甚至是在国际社会中所处的地位,从而更好地扬长避短,优化本国的法律法规和执法方式,进而提高国际信誉,掌握更多的话语权,更好地传播中国故事。

(三)学会适应,建立共生关系

文化本身具有流动性,世界瞬息万变,正如赫拉克利特所说,人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当新旧文化或者本体文化和他文化发生碰撞时,人们要考虑的不是如何保留传统文化和本体文化,或者如何阻挡新文化和他文化的侵入,而是应该思考如何将新旧文化、本体文化和他文化相结合,来应对当前从未经历过的情况。人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旧文化或本体文化并非一块永恒不变的顽石,而新文化或他文化也并非一股无可挽回的荒蛮之力,摧毁他们所有的历史和记忆,而是应该让旧文化和本体文化为新文化和他文化腾出空间,让彼此建立一种长久而稳定的和谐共生关系,即《框架》中的“适应性”。在涉外警务的交流中,这种文化的碰撞更是不可避免,本国有本国的法律法规,他国有他国的法律法规,各国的执法方式更是千差万别,在与外国人的交流中应该学会顺应他国的交流方式,学会文化的转换,用能为外国人所理解的表达来解释本国的法律法规和执法方式,减少因文化碰撞而产生的误解,从而建立起和谐、共生的跨文化交流关系,而正是在这种长久而稳定的平衡关系中,我们才能持续不断地发声,将中国声音和中国故事持续不断地传播出去。

四、涉外警务跨文化能力培养方式的探索

针对上述提出的跨文化能力,我们应该探究涉外警务跨文化能力培养方式的转型,而不仅仅停留在已有的老师教和学生学的陈旧模式上。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点进行探索:

(一)变被动教为主动学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各行各业都在探索“互联网+”环境下的发展新模式,同样,全球教育似乎也在不约而同地走向同一条路,寻求信息技术与学习的融合,利用尖端IT技术改变教育的方式,提升教学的效率,使学习效果最大化。近年来,无论是微课还是慕课都在教育界刮起一阵旋风,国外有Courser,国内也有网易公开课开展得如火如荼。但笔者发现,大部分是公共基础的课程,有针对性的课程还是占少数。因此,笔者建议针对涉外警务跨文化能力培养开发课程,搭建学习平台,可以寻求国内外专业学者的合作,让合作本身也成为一次跨文化交流学习的机会和平台。这样,学生就能够打破时间和空间的束缚,随时随地进行学习,打破教与学的屏障,能在学习的平台上与其他学生和专业学者进行交流,获得多种学习体验,也能帮助学生获得尊重和理解不同个体、民族、社会和文化知识的能力,本身也是跨文化交流能力构建的过程。

(二)变终结性评估为过程性评估

过去总是习惯结果定生死,不管是每学期都进行的期末考试还是能够改变命运的高考,过去我们往往看重的是结果,这就否定了过程中的收获和进步。因此,在涉外警务跨文化能力教学评估中,可以将最终的评估切分成阶段性的评估,这也更利于学生在每个阶段针对本阶段的学习成果进行反思和总结,并于下个阶段进行改进,本身就是培养跨文化交流中反思能力的一个良好契机。另外,过程性评估方式也应该有所改变,不应以单一的口语测试或论文作为最终评定,涉外警务跨文化交流不是单一的语言交流,也不仅仅是学术思考,应该结合口语测试、小组汇报、辩论、报告、论文等多种形式来进行评估,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三)变理论型教学为实践型教学

传统的教授模式注重的是知识的传递,学生处于被动的学习状态。在跨文化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我们更应该注重将实践贯穿于日常的学习之中,让学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并总结提高自身涉外警务跨文化能力的路径和方法,这也更利于他们在实践中获得身份的认同,增强日后在涉外警务跨文化工作中的适应能力。例如,笔者所在的浙江警察学院近年来对于涉外警务专业的学生采取的是“2+1+1”的人才培养模式,前两年在校内进行学习,第三年前往国外合作院校进行交流学习,最后一年再去公安基层实习,这样的培养模式就充分考虑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除此之外,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和拓展实践的平台,例如公安院校学生经常会参与一些大型会议的安保工作,如APEC会议、世博会和G20峰会等。每年学校也会承担大量的援外培训项目,但在这些实践活动中,学生大多数是提供安保服务,未能有机会参与到实质性的跨文化交流中去。为此,不仅需要各方组织的支持,也需要政府部门出台相关的政策来为学生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让学生拥有充分参与的机会,以提升涉外警务跨文化交流的知识、态度和技能。

五、结语

在全球化日益加剧的今天,涉外警务工作也成为了众多警务工作中的一块重要组成部分。在涉外警务工作中,成功的跨文化交流反映了警察的素质,也为树立国家形象增加了筹码。因此,培养警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已成为必然趋势。但在培养过程中,我们也需跟上时代的步伐,寻求突破和转型,不能仅停留在原有的跨文化知识的传播上,更要注重能力的构建,让学生通过学习能够在日后的跨文化交流中快速地获得警察身份认同,能够在交流中反思和总结以取得进一步的发展,能够在瞬息万变的社会中找准定位,快速适应并学会融合,以创建一个和谐共生的交流环境。这就需要教授者转变培养方式,变被动教为主动学,变终结性评估为过程性评估,变理论型教学为实践型教学,让学生真正在实践过程中获得经验和体会,进行反思和总结,成为真正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需要、符合中国警察形象的复合型涉外警务人才。

[1]许国璋. 谈谈新形势下外语教学的任务[J]. 人民教育,1978,(10):21-25.

[2]教育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Z].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3]林晓萍. CSI与公安ESP教学——流行文化在英语VSL教学中的导入[J].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09,(3): 102-107.

[4]方宁. 从涉外警务英语口语操用看警察的身份认同[J].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11,(3):56-60.

[5]师秀霞. 公安院校涉外警务人才培养探析[J].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2014,(3):124-128.

[6]蒋荣丰. 涉外警务人员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J].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5,(6):169-172.

[7]UNESCO. Intercultural Competences:Conceptual and Operational Framework [Z]. 2013.

[8]尤佳.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跨文化能力概念与行动框架》浅析[J]. 世界教育信息,2016,(11):44-49.

[9]李佳蕖. 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 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 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EB/OL]. http://news.12371.cn/2013/08/21/ARTI137702719667 4576.shtml. 2013-8-21/2017-4-18.

Study on the Cultivation of Intercultural Competences of Foreign Affairs Police

Zheng Chen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Hangzhou, Zhejiang 310053, China)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globalization, the international situation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complex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police affairs is more frequent. Therefore,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 has become a must in the foreign affairs policing. This thesis, combined with the Intercultural Competences Conceptual and Operational Framework issued by UNESCO, will attempt to extend the scope of intercultural competences of foreign affairs police, putting forward that,except for such the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viewpoints as cultural in filtration and language application,the intercultural competences should also take the sense of identity, reflexivity and resilience into consideration. In light of that,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 could be taken to improve students’ intercultural competence, which is the application of internet technology, process evaluation and teaching in practice,so that we could cultivate the interdisciplinary foreign affairs police which meets the needs of national development strategy.

Foreign Affairs Policing; Intercultural Competences; Suggestions for Cultivation

D631 .15

A

1008-5750(2017)04-0084-(06)

10.13643/j.cnki.issn1008-5750.2017.04.011

2017-05-15责任编辑:孙树峰

本文系浙江警察学院201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涉外警务人才跨文化能力培养探究”(项目编号:20160112)的研究成果。

郑晨(1986—),女,浙江警察学院国际学院外语部讲师,硕士,主要从事英美文学和涉外警务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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