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药学专业中高职课程衔接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2017-11-07毛春芳赵兴娟
王 琳 ,向 敏 ,毛春芳 ,赵兴娟
(1.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药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2.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 南通 226009)
“4+2”药学专业中高职课程衔接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王 琳1,向 敏1,毛春芳2,赵兴娟1
(1.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药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2.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 南通 226009)
中高职课程衔接是中高职衔接的关键和本质。结合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与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4+2”药学专业中高职课程衔接体系开发工作,探讨并实践中高职课程衔接方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药学专业;中高职衔接;课程衔接
近几年,江苏省高考生源不断减少,高职院校招生越来越困难,与此同时,中职学校学生想进入高职院校深造也存在较大的困难,应该如何化解这一矛盾呢?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与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1]。这一决定为中高职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使职业教育由终结性教育向终身教育转变。
我校作为牵头院校与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承担了“4+2”药学专业中高职衔接的开发工作,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解决六年制四二分段贯通式中高职衔接模式下的课程衔接问题,“4+2”不是简单的“中职4年+高职2年”的叠加教育,而是要发挥中高职各自的优势,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按照市场需求和职业能力要求对课程进行整体设计,并分阶段循序渐进实施,形成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 构建药学专业中高职课程衔接体系
1.1 广泛调研
成立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职)教师及医药企业专家组成的调研团队,对7所开设药学专业的中高职学校,行业指导委员会,苏州市、南京市、无锡市、泰州市、连云港市、南通市共156家医药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为药学专业中高职课程衔接体系的构建提供第一手资料。调研内容包括医药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江苏省药学专业人力资源现状、江苏省药学专业办学情况、江苏省药学专业毕业生岗位适应情况和江苏省专科层次药学专业职业岗位能力要求。
1.2 分析职业岗位要求
通过分析调研结果发现,中职学校药学专业旨在培养中等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毕业生主要从事药品生产、检验、流通、营销等方面工作;而高职院校药学专业旨在培养复合型、创新型、高端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毕业生主要从事质量控制,药学服务,药品监督管理、辅助研发和技术革新方面的工作。
1.3 分析工作任务
针对中高职毕业生从事的职业,对每个职业岗位的工作任务进行梳理与分析,从中筛选出中高职毕业生各自的典型工作任务,最后形成行动领域。
1.4 确定中高职培养目标
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准确定位,是建构完善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和制定合适的教学标准的前提条件[2]。根据中高职毕业生职业岗位要求、典型工作任务及由此归纳形成的行动领域,进一步分析要完成这些工作任务必须具备的职业能力,以此确定中高职药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3],对中职教育的定位是“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对高职教育的定位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4+2”药学专业中高职衔接的培养目标是能传承“敬人敬业、至精至诚”的学院精神,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团队精神、终身学习理念,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具有药学服务和药品生产、营销、管理及相关职业群一线工作能力,具有严谨规范、耐心细致的职业素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药学人才。具体如下:(1)具有以人为本的理念及高度责任心和科学务实的工作态度;(2)具备药学服务的基本知识,能熟练进行药品调剂,具有一定的用药指导能力;(3)具有药物制剂生产、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4)具有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的经营与管理能力;(5)熟悉药学相关的政策、法律和其他药学质量管理规范;(6)能较熟练地在实际工作中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7)具有一定的英语阅读和会话能力;(8)具有较强的职业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9)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与环境适应能力及创新精神。
表1 “4+2”药学专业中高职衔接教学安排
1.5 由学习领域重构中高职课程衔接体系
课程衔接是中高职衔接的核心和落脚点,中高职衔接实质上就是二者课程在相对独立、相互承接、相互分工、不重复浪费基础上的有机结合[4]。根据学习领域中对中高职毕业生知识、技能的要求,融入药学专业职业标准,按照职业成长规律和认知规律,从岗位需求出发,将原来按学科体系设置的药事管理、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药理学5门课程进行解构后重组、排序,形成中职阶段3门专业核心课程和4个专业方向,高职阶段3门专业核心课程与4门专业辅助课程。此外,树立公共基础课为专业技能课服务的理念,加强两者间的联系,并根据专业技能课需求,寻找两者的结合点,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人际沟通能力。“4+2”药学专业中高职衔接教学安排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4+2”药学专业中高职课程衔接体系的构建贯彻“总体设计、分段实施、合理衔接、避免重复、减少学层、提高实效”原则,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分段完成与阶梯递进,使学生在中职阶段养成职业情感,掌握药学服务和药品生产、营销、管理及相关职业群的一线工作能力,胜任制剂生产、药品营销工作;在高职阶段提升能力,成为高素质应用型药学人才。中高职阶段前后贯通,高职阶段是中职阶段的拓展和延续,在更高的层次上培养学生职业能力。
2 “4+2”药学专业中高职课程衔接体系的实践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和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2014—2016年间以不低于南通市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录取了3届“4+2”药学专业中高职衔接学生,共计250人。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同时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根据项目计划与培养方案及教学管理情况,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与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行业指导委员会共同制定了“中职与高职‘4+2’分段培养体系”转段升学实施办法。第一次筛选:(1)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每年招收的中职药学专业学生学习满4年、所学课程全部合格、文化基础课测试成绩等级≥C级,可由本人申请,按照中高职专业核心课程成绩总分排序,择优进入“4+2”分段培养体系;(2)专业核心课程(包括药理学、药物分析技术、药物化学)学习结束时进行考试,由牵头学校统一命题,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第二次筛选:具备转段资格且通过第一次筛选的学生,可由本人申请,在第七学期末参加由牵头学校组织的转段升学选拔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剂学基础、药学综合的单科成绩≥60分,并完成规定实习任务,依总分排序进入高职阶段药学专业学习。
3 结语
“4+2”中高职衔接虽给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带来了很多好处,但是如果不能正确处理中高职课程衔接方面存在的问题,这种原本对职业教育大有裨益的模式将成为一种以拿文凭为目的的“鸡肋”。我们在构建“4+2”药学专业中高职课程衔接体系过程中的体会如下:(1)中高职课程衔接体系的构建必须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行业协会共同参与才能落到实处,制定的教学标准才能实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的“五个对接”;(2)制定教学标准后还要督导落实,学校应把教学标准作为指令性文件来执行,否则就是一纸空文。
中高职的有效衔接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主要内涵之一,也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5,6]。中高职衔接不仅是技能型人才策略化和层次结构科学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拉动中职、推进高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7,8]。药学专业中高职课程衔接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促进药学专业课程改革和教学标准的制定,促进药学专业学生多层次、多类型、多样化发展,培养药学专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提升我院药学专业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加快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努力建成具有医药行业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Z].国发[2014]19 号.
[2]杜怡萍,李海东.中高职衔接标准建设新视野:从能力到课程[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4]龙洋.“3+2”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设计的实践探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5):67-71.
[5]桂德怀,曹建东.中高职衔接过程中不衔接现象的剖析与治理[J].江苏教育研究,2014(12):5-7.
[6]刘荣秀.中高职衔接的现状调查与政策评析[J].职业技术教育,2010,31(16):29-31.
[7]曹毅,蒋丽华,罗群.试论中高职衔接专业结构模型的构建[J].职教论坛,2012(30):3-5.
[8]刘志国,刘志峰.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4(7):99-103.
G423.07
A
1671-1246(2017)21-0026-03
江苏省卫生计生科研项目“中高职分段衔接方式的实践探索——以药学专业为例”(J201503);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项目的部分成果[(2016)15号];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17—2018年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研究课题“互联网+环境下利用‘云班课’构建药学专业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及实践探索”(171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