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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例结核病患者抗结核药物所致不良反应及危险因素分析

2017-11-07李慧田芝奥吴霞

中国防痨杂志 2017年11期
关键词:吡嗪利福平酰胺

李慧 田芝奥 吴霞

·短篇论著·

648例结核病患者抗结核药物所致不良反应及危险因素分析

李慧 田芝奥 吴霞

回顾性分析2015年如皋市符合纳入标准的648例新发结核病患者结核性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的发生情况及影响因素。所有患者资料[患者一年来所有的结核病门诊及住院患者的临床资料(包括临床医嘱单,病史资料,用药情况,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均由结核科医师提供。研究发现,648例患者中发生药物不良反应者317例(48.9%),其中120例发生2种及2种以上不良反应,共计519例次。最多见的不良反应为尿酸增高(42.4%,220/519),肝损伤(15.0%,78/519)及胃肠道反应(13.5%,70/519)。在抗结核药物中,吡嗪酰胺引起的不良反应最高(49.9%,259/519),其次是利福平(16.6%,86/519);其中207例(65.3%)发生在强化期,110例(34.7%)发生在巩固期。78例(24.6%)患者因不良反应需要调整治疗方案,其中17例(5.4%)因严重不良反应中断治疗。多因素回归分析表明,高龄(β=1.18,Waldχ2=63.27,P<0.001,OR=3.25,95%CI=2.43~4.35)、肝病史(β=1.62,Waldχ2=22.51,P<0.001,OR=5.03,95%CI=2.58~9.81)、糖尿病病史(β=1.85,Waldχ2=29.48,P<0.001,OR=6.37,95%CI=3.26~12.42)、饮酒史(β=1.39,Waldχ2=17.69,P<0.001,OR=1.39,95%CI=2.10~7.66)是影响药物不良反应的相关危险因素。故为保障临床用药安全,医生应熟知常见的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加强患者对结核病防治知识及药物不良反应的宣传教育,根据患者年龄、病情等合理用药,尽量避免或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并能够及时处理发生的药物不良反应。

结核; 抗生素类, 抗结核; 药物毒性; 过敏反应; 因素分析, 统计学

2014年WHO《全球结核病控制报告》[1]指出:全球新发结核病患者900万例,其中死亡150万例;在WHO结核病全球报告中,估算中国2014年的发病患者为93万例,占全球的10%;估算发病率为68/10万[2]。2015年WHO重新修订了结核病高负担国家的清单,按照发病绝对数前20名和发病率前10名的原则分别确定了结核病、广泛耐药结核病(XDR-TB)、结核病并发HIV感染三类高负担国家,每类含30个国家。中国均位列三类高负担国家清单之中;我国首次在22个全球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中新发患者例数的顺位从全球第2位下降至第3位[3]。2016年WHO报告[4]指出,2015年全球新发结核病患者1040万例,因结核病死亡140万例,结核病仍是传染病中的头号杀手。根据如皋市疾病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科提供的资料显示,2015年如皋市常住人口约144万名,新发结核病患者712例,发病率为49/10万,高于当年江苏省结核病发病率(39.5/10万);为了解2015年如皋市新发结核病患者对抗结核化疗所致的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的发生情况及影响因素,笔者回顾性分析了我市2015年648例符合纳入标准的新发结核病患者的相关资料,为我市的临床诊治提供一定的参考。

资料和方法

一、患者资料

回顾性分析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皋市712例新发的确诊为结核病患者的临床资料(包括临床医嘱单、病史资料、用药情况、实验室检查结果等),排除40例转至市级以上医院治疗、 2例并发有HIV感染、5例广泛耐药结核病、17例在督导服药1~2个月初见好转后自行中断治疗的患者,最终纳入648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446例(68.8%),女202例(31.2%);年龄13~95岁,平均年龄(40.7±6.5)岁;初治585例(90.3%),复治63例(9.7%);肺结核519例(80.1%),淋巴结结核20例(3.1%),骨关节结核10例(1.5%),结核性胸膜炎25例(3.9%),腹膜及肠结核7例(1.1%),皮肤结核4例(0.6%),肺结核并发结核性胸膜炎63例(9.7%);肺结核并发2型糖尿病61例(9.4%)、肺结核并发慢性乙型肝炎58例(9.0%)、肺结核并发慢性肾功能不全25例(3.9%)。患者在化疗过程中发生ADR者317例(48.9%),未发生ADR者331例(51.1%)。

二、 研究方法

1. 治疗方案:根据患者临床分型、痰菌检查、以往用药情况,本研究结核病患者的诊断依据为《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5]的相关规定。肺结核患者的化疗疗程多采取如下标准化化疗方案,初治肺结核为6个月,复治肺结核为8个月。对于初治肺结核患者及病灶范围较小的患者采用短程化疗方案:2H-R(Rft)-Z-E/4H-R。病灶范围较大或复治肺结核患者采用以下方案:2H-R(Rft)-Z-E(Sm)/6H-R-E;未予以链霉素治疗的患者,强化期延长1个月即3H-R-Z-E/6H-R-E;复治涂阳肺结核患者治疗至第2个月末痰菌检查仍阳性者,强化期也延长1个月。肺外结核患者采用:3H-R(Rft)-Z-E(Sm)/9H-R-E或3H-R-Z-E/9H-R-E(H或INH:异烟肼;R或RFP:利福平;Rft:利福喷丁;Z或PZA:吡嗪酰胺;E或EMB:乙胺丁醇;Sm:链霉素)。但部分肺外结核或肺结核患者因为病情复杂,依据以上方案治疗往往达不到理想的治疗效果,故实际临床治疗中,常常根据患者治疗过程中病灶实际吸收改善的情况,采用个体化治疗方案,科学地延长疗程,甚至长达1.5~2.0年。部分患者会需要全程强化期方案治疗。

2. 治疗过程中监测内容:监测6种常用抗结核药物(INH,RFP,Rft,PZA,EMB,Sm)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性别、年龄、并发症、结核病分型、痰涂片检查结果、用药频次、用药方式及出现ADR的临床表现和出现时间等。治疗前常规检查患者肝、肾功能、血常规。治疗后前2个月内每15天检查1次肝肾功能、血常规,以后每个月复查1次肝肾功能、血常规,直至疗程结束。住院及出院后随诊的结核病患者需到结核病门诊建立结核病患者登记表进行登记,需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用药方案、用药后的不良反应,及相关处理措施等。根据患者随诊检查时间记录ADR的发生情况,“没有”写“无”,“有”需记录“ADR发生的时间、临床症状、如何调整药物”等,并录入电脑存档。

3.发生ADR的判断方法:①循证医学证据。根据以往的临床资料所显示的抗结核药物导致的各系统不良反应的反生率,判断为何种药物引起的ADR可能性大。②临床经验。ADR出现的时间与服药时间存在时效依赖性,有明确记录的相关用药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异常,与所用药物有必然的因果关系。③逐次加药法。在不明确何种药物所致时,停用所有可疑药物后,指导患者在症状改善后再逐个加药,通过再次出现相关不良反应的情况来判定。

4. 观察不良反应种类:①消化道反应。包括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②肝损伤。表现为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及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等指标升高,并伴有食欲减退、恶心、厌食油质、肝区疼痛、乏力、尿黄、巩膜黄染等。③神经系统受损。兴奋、失眠、嗜睡、幻觉、精神失常等,口唇麻木、皮肤感觉异常,多为两侧对称性,有指、趾末端麻木及疼痛、四肢无力和关节无力。④关节疼痛。可引起痛风样关节炎,表现为受累关节出现红、肿、热、痛等症状,关节活动功能受限伴高尿酸血症等。⑤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皮肤瘙痒、发热、药疹、药物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过敏性休克等。⑥血液系统不良反应。牙龈出血、皮肤出现瘀血和瘀斑、血尿、贫血、无力、睑结膜苍白、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等。⑦肾损伤。表现为尿酸升高,急性间质性肾炎和急性肾小管坏死,出现管型尿、蛋白尿、血尿素氮升高、肌酐升高。⑧其他不良反应。内分泌失调、月经不调、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综合征、视觉障碍、男性乳房增大、糖代谢紊乱等。

5.ADR的处理原则:对于不影响生活和后续治疗的轻度的ADR患者,可通过对症处理、改变服药方式等处理后,在规律监控的前提下继续服用;而对于发生的严重ADR,如急性肝坏死或肝功能指标及黄疸症状持续增高、过敏性休克、急性肾功能衰竭、面部皮肤过敏性紫癜或严重的过敏性皮疹、血小板<40×109/L、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的反复出现的类风湿样关节疼痛反应、难以承受特殊情况下抗结核药物(食管癌放疗、化疗术后或其他药物所致)引起的消化道反应(明显的恶心、呕吐、食欲下降)、持续的发热等,均需停用高度可疑的抗结核药物或所有抗结核药物,待相应不良反应症状和体征好转后再逐步加药。若停用某种药物后不良反应改善,此种药物应避免再次使用。再次加药后类似不良反应又一次出现,则基本可以确定导致不良反应的药物。病情严重而不能耐受结核病治疗的患者需要中断治疗。

6.发生ADR的影响因素分析:对发生ADR的患者和未发生ADR的患者从年龄、性别、初复治、是否饮酒、是否痰涂片阳性、是否并发其他部位结核,以及是否有肝脏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肾脏疾病等病史进行相关因素分析。

三、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20.0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ADR的发生率采用百分率(%)表示,率值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影响因素分析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 果

一、 ADR的发生情况

648例患者中发生ADR者317例,发生率为48.9%;其中120例发生2种及2种以上不良反应,总的不良反应为519例次。肾损伤发生率最高(46.2%,240/519),而尿酸升高者达220例,占总不良反应的42.4%(220/519),其他有急性肾间质性肾炎5例,氮质血症10例,高钾血症4例,急性肾小管坏死1例;肝损伤占15.0%(78/519),以黄疸、肝功能指标升高为主;消化道不良反应占13.5%(70/519),多表现为恶心、食欲不振;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占8.3%(43/519),以白细胞和粒细胞减少为主,其他有再生障碍性贫血;过敏反应多为发热和皮疹反应,占6.8%(35/519)。在药物中吡嗪酰胺引起的不良反应最高,占49.9%(259/519),其次是利福平(16.6%,86/519)。不明确何种药物引起的,包括消化系统不良反应4例、肝损伤3例、关节疼痛4例、血液系统不良反应7例、肾脏损伤5例、过敏反应3例,可能为2种或3种药物共同作用导致。各系统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各种药物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见表1。

二、 药物不良反应发生时间、处理措施及治疗转归

317例患者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共计519例次),其中207例(65.3%)发生在强化期(前3个月),多以消化道不良反应、尿酸升高、肝损伤为主,其中45例(14.2%)患者在治疗初期即出现不同的药物不良反应,直至全疗程。110例(34.7%)发生在巩固期,以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和肝损伤为主。其中78例(24.6%)因不良反应(包括肾损伤、消化道反应、肝损伤、过敏反应、关节疼痛)导致抗结核药物治疗过程中停用单药或2种及以上药物,调整个体化治疗方案,最终17例(5.4%)因严重不良反应中断治疗。

1.肾损伤:从上面结果可知,肾损伤与吡嗪酰胺的使用有关,在结核性药物不良反应中发生率最高,以尿酸升高为主(42.4%,220/519),其中150例仅发生在强化期,其他70例延续至整个疗程。尿酸升高在服药后1周即可出现,当尿酸值低于700 μmol/L时,患者表现为无痛风样关节疼痛,嘱患者多饮水,尽可能不食用海鲜、豆制品等嘌呤含量高的食物,并加用碳酸氢钠片口服碱化尿液,15 d后随诊复查;对于尿酸值高于700 μmol/L的患者,除对症治疗外,还应将吡嗪酰胺减量或停用,15 d后随诊时再调整。最终有10例患者因持续尿酸>900 μmol/L而停用吡嗪酰胺。

2.肝损伤:从上面结果可知,肝损伤的发生多与吡嗪酰胺、利福平有关,可发生在治疗过程中的任何阶段。该不良反应最早在服药后1周即可监测到肝功能指标的升高,当结果显示总胆红素指标正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但低于2倍正常值时,可加用保肝药物治疗,加强监测即可;当上述指标高于2倍正常值,则不仅加用保肝药物治疗,还需停用吡嗪酰胺,并在2周后复查肝功能,若上述指标下降,可再次加用吡嗪酰胺;若仍有上升但低于3倍正常值,则不仅继续停用吡嗪酰胺,还要停用利福平;若发现各指标高于3倍正常值,则停用所有抗结核药物,积极对症治疗,并加强监测复查。待指标恢复正常后逐次加用抗结核药物(从肝损伤小的药物开始加用,可先加用3种后再加2种)。最终有20例患者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高于10倍正常值、总胆红素高于5倍正常值难以恢复而停用利福平及吡嗪酰胺,用其他抗结核药物(氟喹诺酮类,链霉素等)替代,有2例患者因急性肝功能衰竭停用所有抗结核药物。

表1 519例次不良反应在各种抗结核药物的发生情况

注括号外数值为“患者例次”,括号内数值为“构成比(%)”;其他:包括内分泌失调、月经不调、流行性感冒综合征、视觉障碍等

3.消化道反应:多与使用利福平或吡嗪酰胺相关,且发生时间较早,部分患者开始服用药物后即出现,可嘱患者饭后服用抗结核药物,并加用抑酸剂护胃或促进消化药物,若患者仍不能耐受则停用所有抗结核药物,待消化道症状改善后再逐步加用抗结核药物(从消化道反应小的药物开始加用)。最终有20例患者停用利福平或吡嗪酰胺,有5例患者因食道癌放化疗术后的严重消化道溃疡,不能耐受抗结核药物的消化道反应而停用所有抗结核药物。

4.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多与利福平、异烟肼有关。当中性粒细胞>1.5×109/L、血小板高于80×109/L,且未并发其他感染、无出血现象时,可加用利可君、鲨肝醇、升血小板胶囊等药物治疗,暂不调整抗结核用药,若上述指标继续降低,则停用利福平及异烟肼治疗,并调整为利福喷丁或链霉素治疗。若粒细胞及血小板仍持续下降,中性粒细胞<1.0×109/L、血小板<40×109/L时停用所有抗结核药物。最终有5例患者出现此情况停用了异烟肼或利福喷丁,有1例患者因再生障碍性贫血、2例血小板持续低于40×109/L,而停用所有抗结核药物。

5.其他不良反应:6例患者因视力进行性下降停用乙胺丁醇;2例患者因出现过敏性休克、1例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1例面部皮肤过敏性紫癜、3例有严重的类风湿样关节疼痛反应而中断治疗。

三、药物不良反应的因素分析

分析317例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在性别、年龄、初复治、痰涂片、肝病史、肾病史、高血压、糖尿病、饮酒史、并发其他部位结核等方面差异是否有统计学意义,进一步进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前进法),显示年龄、肝病史、糖尿病、饮酒史均与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密切相关,OR值均>1,P值均<0.001(表2,3)。

表2 各因素所致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

续表2

表3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的多因素分析

讨 论

抗结核药物治疗需遵从“早期、规律、全程、联合、适量”的原则。全程治疗、联合用药的过程中药物不良反应多,涉及到机体的多个器官系统。发生可能机制为[6]:(1)药物本身因素:包括药物固有作用、干扰酶系统、沉积作用、局部刺激、化学结构等;(2)药物使用方面的因素:用药剂量、用药疗程、给药途径、用药时间和次数等;(3)机体自身因素:年龄、特异性体质、并发基础疾病等。由于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可降低患者的治疗依从性,谭守勇[6]指出因药物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者占25.8%,提示导致复治、耐药结核病和广泛耐药结核病患者的发生率上升,增加了传播机会,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

马安翠[7]研究结果显示,400 例老年肺结核患者中,118 例(29.5%) 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其中最常见的为肝损伤和胃肠道不良反应。年龄和肝病史是影响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危险因素。蒋博峰等[8]研究发现,420例患者中263例发生了药物不良反应,总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2.62%;泌尿系统不良反应占38.17%,肝胆系统不良反应占23.92%,胃肠道不良反应占20.10%;糖尿病为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危险因素。本研究发现,抗结核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涉及泌尿系统、肝胆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等,本组648例患者,发生不良反应者317例。最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为肾损伤,多为服用吡嗪酰胺所引起的高尿酸血症;其次为肝损伤,主要与吡嗪酰胺、利福平有关;较为严重的消化道反应常与利福平、吡嗪酰胺有关;过敏反应易引发的药物为利福平、吡嗪酰胺、异烟肼;引起关节疼痛以服用异烟肼、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多见;血液系统以利福平、吡嗪酰胺多见;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多为异烟肼、乙胺丁醇、吡嗪酰胺所引起。所有药物中吡嗪酰胺引起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最高,该药物转化为吡嗪酸抑制肾小管对尿酸的清除,尿酸在关节沉积会导致关节红、肿、热、痛和功能障碍,与文献[8-9]描述的大致相符;其次为利福平(16.6%);仍有一些患者(5.0%,26/519)尚不明确为何种药物所致,可能由化疗方案中2种或3种药物所致。

本研究还发现,患者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多为高尿酸血症、肝损伤及消化道反应)的时间节点多在强化期,即治疗后1~3个月(65.3%,207/317),可能与强化期均服用吡嗪酰胺有关,故建议强化期内应15 d左右进行1次血液检查,若有不良反应发生,则检查时间应缩短为1周或10 d;巩固期也有不良反应发生,但发生率明显降低,多为白细胞减少,也有肝损伤发生,故巩固期也应每个月复查各项相关指标。本组发生不良反应的317例患者中,有24.6%(78/317)的患者调整药物治疗,其中仅有17例(5.4%,17/317)患者因严重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其他患者均能完成疗程,达到较好的治疗效果。早期发现、早期处理、密切随访,做到保障患者安全的同时兼顾抗结核药物治疗效果。

抗结核药物治疗的疗程较长,服用种类和剂量较多。本研究发现,高龄、肝炎史、饮酒、糖尿病患者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明显升高。可能原因为:(1)由于老年患者脏器组织功能减退,肝脏药物代谢酶活性降低,导致药物代谢动力学发生变化,使抗结核药物的半衰期延长、清除率降低,易产生体内药物蓄积[9]。加之老年患者基础疾病较多,抗结核药物会在原有疾病基础上加重脏器的损伤程度。(2)长期饮酒的肺结核患者服用抗结核药物时可加重肝脏负担,出现肝损伤的概率较高[10];因为酒精能诱导与药物代谢有关的微粒体酶细胞色素P450酶增加,从而可使异烟肼转化为毒性更强的中间代谢产物;加之抗结核药物本身对肝脏的毒性作用,将进一步加重肝脏负担。(3)糖尿病对微血管及肾脏血管有明显影响,加之抗结核药物本身对肾脏的毒性作用,导致糖尿病患者服用抗结核药物时可加重肾脏损伤的发生[11]。故对于年龄偏大、有糖尿病及肝病病史的患者,抗结核药物的种类和剂量应进行个体化调整。肝病患者要避免应用吡嗪酰胺,并加强保肝护肝治疗;糖尿病患者应积极控制血糖;有饮酒史的肺结核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嘱其戒酒,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确保其完成全疗程[12]。

在降低结核病药物不良反应的过程中,临床监测至关重要。我院对每例结核病患者均有详细的关于检查、用药、药物不良反应相关的宣传教育(简称“宣教”)。每例患者有专门的门诊病历资料留存,详细记录了患者入院前的检查,以及每次检查的各项结果、用药的记录,为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情况的实时监测和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支持,可提高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依从性。本研究中,定期进行血液复查,对于出现血液系统异常的患者,要求调整治疗后7~10 d进行复查血检,在国家规定的免费政策外,患者诊治费用增加,导致有些患者起初不愿配合,但经过对患者进行耐心的宣教,强调这一举措对于及时发现药物不良反应,防止出现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有着重要的意义,最终还是能被理解和接受的。

结核病防治工作是细致而长期的工作,由于本研究是回顾性资料,难免存在医生判断及报告不良反应标准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结论欠严谨。在今后的工作中,应重视建立专门的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同时与各级村镇卫生单位联网,做到及时监测、及时反馈,督导患者及时就诊。

[1]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Global tuberculosis report 2014.Geneva: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14.

[2] 黄飞, 刘二勇, 夏愔愔, 等.2005—2014年全国涂阴肺结核报告发病与死亡现状分析.中国防痨杂志,2015,37(5):473-477.

[3] 唐神结, 李亮, 高谦, 等. 2015年结核病流行及防治进展概述. 结核病与肺部健康杂志,2016,5(2):156-164.

[4]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Global tuberculosis report 2016.Geneva: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16.

[5] 肖东楼,赵明刚, 王宇, 等.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9:55-56.

[6] 谭守勇. 重视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 中国防痨杂志, 2016,38(2):85-86.

[7] 马安翠. 抗结核药物治疗老年肺结核的不良反应及影响因素. 中国社区医师,2016,32(15):23-24

[8] 蒋博峰, 马晨晨, 陈阳贵,等.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及其影响因素的调查//《中国防痨杂志》期刊社.全国结核病诊疗与防控暨第二届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防治新进展研讨会资料汇编.安徽青阳:《中国防痨杂志》期刊社,2015:115-119.

[9] 李锋,卢水华.抗结核药所致药物性肝损害.中华临床医师杂志(电子版),2014,8(23):4173-4176.

[10] 缪志伟.抗结核药物所致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相关危险因素分析.安徽医药,2013,17(1):168-170.

[11] 雷建平,吴雪琼,张文宏.抗结核药物所致肝损伤相关危险因素及临床处置对策.中国防痨杂志,2013,35(11):858-864.

[12] 薛浩,张红军,印伟,等. 94例肺结核患者抗结核药物所致不良反应的分析.结核病与肺部健康杂志,2015,4(1):49-53.

Analysisoftheadversedrugreactionsofantituberculosisdrugsanditsriskfactorsin648patientswithtuberculosis

LIHui,TIANZhi-ao,WUXia.

DepartmentofInfectious,thePeople’sHospitalofRugao,JiangsuProvince,Rugao226500,China

Correspondingauthor:LIHui,Email:muzihuixyz@126.com

The adverse drug reactions (ADR) and its influencing factors of antituberculosis drug were analyzed retrospectively in 648 patients with newly tuberculosis matched with inclusion criteria in Rugao city in 2015. Clinical data from outpatients and inpatients of tuberculosis including medical order, medical history, medication and laboratory examination etc. were offered by tuberculosis physician. The study found that adverse drug reactions occurred in 317 cases (48.9%), of which 120 cases occurred two or more kinds adverse reactions, a total of 519 times. The most common adverse events were elevated uric acid (42.4%, 220/519), drug induced liver injury (15%, 78/519), and gastrointestinal reactions (13.5%, 70/519). In medicine, the highest adverse reactions were caused by pyrazinamide (49.9%, 259/519), followed by rifampicin (16.6%, 86/519). It occurred in intensive phase in 207 cases (65.3%) and in continuation phase in 110 cases (34.7%). It needed to adjust chemotherapeutic regimen due to adverse reaction in 78 cases (24.6%), in which 17 cases were interrupted due to sever adverse reaction. Multivariate regression analysis showed that age (β=1.18,Waldχ2=63.27,P<0.001,OR=3.25,95%CI=2.43-4.35), history of liver disease (β=1.62,Waldχ2=22.51,P<0.001,OR=5.03,95%CI=2.58-9.81), history of diabetes (β=1.85,Waldχ2=29.48,P<0.001,OR=6.37,95%CI=3.26-12.42), history of alcohol using (β=1.39.Waldχ2=17.69,P<0.001,OR=1.39, 95%CI=2.10-7.66) were the relative risk factors of adverse drug reactions.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clinical medication, doctors should be familiar with the common adverse reactions of antituberculosis drugs, strengthen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of knowledge of prevention and drug adverse reaction for patients with tuberculosis. According to the age and the patient’s condition, drug use should be rational to avoid or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adverse drug reactions, and treat it timely.

Tuberculosis; Antibiotics, antituberculosis; Drug toxicity; Anaphylaxis; Factor analysis, statistics

10.3969/j.issn.1000-6621.2017.11.018

226500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医院感染科

李慧,Email:muzihuixyz@126.com

2017-03-11)

(本文编辑:孟莉 薛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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