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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德自信及其自我培育

2017-11-06龚天平李茜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017年5期
关键词:自信

龚天平+李茜

摘 要:作为心理学、教育学范畴的自信,是指主体在自我评价上的积极态度;作为伦理学范畴的自信,是指一定主体对自身的社会价值和道德价值的自我肯定与相信,是在社会生活中主体对自身的独立价值、独特地位和形象的承认与信心。道德自信则是指主体关于道德方面的自我积极评价,是其发自内心的对于道德的自我肯定与相信,它具有主体对于外在道德规范即习俗和舆论的自信和主体对于内在道德规范即品性的自信这样内外两个维度。道德自信以人为本,以自我意识为基,具有内外融贯性、道德价值性和社会历史性。当下中国人树立道德自信需要主体进行自我道德教育,即真诚认同当今中国社会的道德价值观;学习榜样,自我激励;加强修养,挺立独立人格。

关键词:自信;道德自信;自我道德教育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7)05-0081-06

习近平总书记于2016年5月17日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和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两次强调“文化自信”;还提出,相较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具有更为独特的地位和更为根本的作用,“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作为一种自觉的精神、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体系,文化包括丰富的内涵,伦理道德是其中占居核心层面的组成部分。因而文化自信顺理成章地涵括道德自信,甚至可以说,道德自信是文化自信的核心。本文试图从学理上理清自信和道德自信之间的关系,并揭示当下中国个人树立道德自信的途径与方法。

一、自信:主体的自我肯定与相信

在现代汉语中,自信一词,其最为直接的含义就是相信自己、对自己的信心或对自己有信心,因而它又一般被人们称之为自信心;在英语中,其表达式是Self-confidence,其中self乃“自我”之意,confidence则为“信心”“信任”之意,两者合成一个词,其意是:Believe that one is right on something or that one is able to do something,译为汉语即是“相信自己在某事上是正确的或相信自己有能力做某事”。但这些只是自信的语义学内涵,当我们从学理上考究其内涵时,我们发现,自信有着更为深刻而丰富的内容。

在现代人文社会科学体系中,心理学、教育学、人生哲学等对自信的研究最为详实,也运用得最多。在这些学科看来,所谓自信,就是主体在自我评价上的积极态度,是其发自内心的自我肯定与相信。这里的主体是指某一独立存在的个体或个人。这些学科还认为,对于个体来说,自信是作为个体的人的一种健康的心理状态,也是其获得成功的精神保证,是其相信自己意志坚定、毅力坚强,能够承受挫折,勇于排除困厄、克服艰难,从而实现一定愿望和目的的一种稳定而强大的情感和精神力量。

但是,自信并非仅是一个心理学、教育学范畴,还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伦理学范畴。在伦理学看来,自信是指一定主体对自身的社会价值和道德价值的自我肯定与相信,是在社会生活中主体对自身的独立价值、独特地位和形象的承认与信心。自信与主体道德人格紧密相联,从这一意义上说,自信实际上就是人格自信。人格自信实质上就是人的尊严自信和自觉,即自尊自觉。因此,自信来源于自尊自觉。那么人为什么有自尊自觉?这可以从康德的伦理学中得到解释。康德认为,自尊自觉根源于作为实践理性的人之自身的主体性,即人自身所具有的理性和道德行为能力,也即自主自觉性和人性。“道德就是一个有理性东西能够作为自在目的而存在的唯一条件,因为只有通过道德,他才能成为目的王国的一个立法成员。” [1 ]自主自觉性和人性并非来源于任何外在的东西,而是来源于人自身,是人作为人就独立拥有的。人与人之所以能够相互平等认可又相互区别,正是因为人具有自主自觉性和人性。既然人拥有自主自觉性和人性,因而人自身就成了目的;既然人自身成了目的,因而人就拥有了一种内在价值或独立价值;既然人拥有内在价值或独立价值,因而人就拥有了尊严。因而这种尊严由道德赋予。“只有道德以及与道德相适应的人性,才是具有尊严的东西。” [1 ]但是,尊严包括两个相互联系的维度:一是他尊;二是自尊自覺。所谓他尊,就是与尊严拥有者相对立的另一个体对尊严拥有者的尊重;这种他尊反映了尊严拥有者具有凛然不可侵犯的独立性、自主性和人性。所谓自尊自觉,就是尊严拥有者对自身的尊重和自觉认可,也就是自信。

自信作为一种心理状态,是人类文化的产物,是主体社会关系在心理上的反映。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任何主体的自信都不是单纯的孤立的心理状态,而是在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下,在与他人、社会及其他环境的比照中体现出来的。我们知道,从本体论角度看,人既是自然存在物,也是社会存在物,是集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于一身的统一体。为了维持这样一种统一体的存在,人既有自然需要,也有社会需要。其中,自然需要即是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维持肉体生命存在的需要,社会需要即是劳动、交往、发展等方面的维持社会性存在的需要。但是这种自然需要与社会需要也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相互统一而不可分离的。就是说,自然需要的满足不能离开他人和社会,否则自然需要的满足就没有手段;社会需要的满足也不能离开自然性的肉体,否则社会需要的满足就没有对象或载体。以需要为本性的生活于一定经济社会发展状态下的人,通过劳动实践,与他人和周遭环境发生社会交往,又通过社会交往建立起与他人和社会的社会关系。当人开始运用思维、语言来表达他或她对社会关系的理解,比较、判断自己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和价值时,人就具有了对自我的认知。在这种自我认知中,人就具有了或是自尊、自觉、自信,或是自贬、自盲、自卑等方面的评判。因此,自信,说到底不过是主体心理中的社会关系世界,是主体以他人、社会为鉴镜对自身社会关系状况的评价。当然,这种评价是积极的,反映的是主体对自身社会关系的一种正面的态度和情感。endprint

如果说自信是主体对自身社会关系的心理反映只是一种心理学和哲学的说法,那么从伦理学上说,自信就是主体对自身社会关系的道德评价,也可以说是主体与他人、社会之间的一种道德关系。自信发生于主体的自觉道德活动,而道德活动是类活动或属人的对象化活动。在这种类活动中,主体与他人、社会之间发生社会交往,从而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中既有以物质产品为基础而体现出来的物质的社会關系,也有匹配于这种物质的社会关系的思想的社会关系。而在这种思想的社会关系中就必定包含着道德关系。道德关系“是在经济利益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道德观念和道德原则而形成,并通过人们的道德活动和行为表现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2 ]。它有两个方面的表现:一是从道德认识论上说,它是人们对其所建构的社会关系的道德认知;二是从道德价值论上说,它是人们对其所建构的社会关系的道德评判。当然,道德认知与道德评判并不是截然相分而是二位一体的。自信就是道德价值规范系统中一种重要的主体用来评价自身社会关系状况的正向评价尺度。而作为一种评价尺度,自信也有两个向度:一方面是主体自身向度,体现为主体对自身的道德期待,这也是我们日常语言中的自信;但另一方面,自信也有他者向度,体现为主体对自身所处的道德秩序的坚持及履行的期望,也就是说,主体要靠相信他人和社会来表现自信。正因为他人和社会是可信的,所以自己的言行举止才是自己也可以相信的,这也是我们常说的自信要靠他信来映衬、挺立。在这一意义上,自信是主体之间的社会交往关系及主体对这种关系的道德评价。

自信体现为主体对道德秩序的坚持及履行的期望,但这种践履期望依赖于主体的切实行动才能体现出来。自信并不仅仅存在于头脑中。头脑自信只是虚幻的自信,虚幻自信即是盲目自信,而盲目自信证明主体并不了解外在世界,为外在世界束缚,恰恰是主体不自信。因而,自信是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活动。作为这样一种活动,其目的是为了自由。所谓自由,是指主体在认识外在的自然必然性和社会必然性的基础上,通过能动的劳动和社会交往等实践活动而实现和确证的一种自主状态。简单地说,自由就是主体自我做主、自己决定、自我选择,同时也自我负责。显然,自由必须以自信为前提。没有自信,主体不可能有信心、意志和能力去认识外在必然性,更不可能利用外在必然性改造客观世界,而只会为外在必然性所牵绊。而自信也只能由自由来确证,如果不是为了自由,自信就只能是茫然的,也是无意义的。这样,我们就建立起了自尊、自觉、自信、自律、自强、自由之间的因果联系,即自尊唤醒自觉,自觉产生自信,自信方能自律,自律促发自强,自强导致自由。如果忽略前文论述过的自尊、自觉这些自信的源头和自律、自强这两个中间环节,就可以得出自信与自由之间的密切联系:自由建基于自信,自信是为了自由。

二、道德自信:主体在道德上的自我积极评价

自信是主体的自我肯定与相信,但这只是一种内涵界定。如果我们从分类学上深入考察就会发现,我们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对自信进行分类。按照自信的主体,即谁的自信来看,自信可以分为两种:一是个体自信,这种自信就是前文我们分析过的;二是群体自信,这种自信是作为主体的群体如组织、民族、国家、阶级、团队等对本群体的存在和发展所具有的自信。如果把群体当作个体来看待,那么这种自信在结构、内涵上与个体自信类似。群体自信一般包括组织自信、民族自信、国家自信、政党自信、阶级自信等。

按照自信的内容,即自信什么来看,自信一般又有如下种类:经济自信、政治自信、文化自信。其中,文化自信就包括理论自信、思想自信、艺术自信、道德自信等。当前社会上正在热烈讨论的四种自信中的道路自信,其实是理论和思想自信的实践化表现。经济自信一般表现为器物自信,政治自信一般表现为制度自信,而文化自信则一般以道德自信为集中表现。那么,道德自信又是指什么呢?

在伦理学中,所谓道德,简单地说,就是人与人相处的行为规范、标准、准则,包括风俗习惯、舆论和品性。其中,习俗和舆论是调整某一共同体内成员与成员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相对于共同体成员个体来说,它是外在规范。品性是个体调整自身行为的规范,它是个体把外在规范内化于自身而形成的,也是个体所尊奉的,表现为个体的良心、内心信念和道德素养;相对个体自身来说,它是内在规范。中国传统典籍对道德的解释极其精辟,认为“道”是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则,“德”是识道、悟道、践道而后有所得。东汉许慎言:德,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外得于人,即以善德施之他人,使众人各得其益;内得于己,即以善念存储心中,使身心互得其益。前者表明,道德是一种调整主体与他人、众人之间关系从而获得“益”之结果的外在规范;后者表明,道德又是一种调整主体自身身心关系从而获得“益”之结果的内在规范。当然,道德之内外规范的区分只是为了考察和认识的方便,只是表明道德作为规范而存在的两个维度。其区分不是绝对的,而是统一于主体及其道德自身。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把道德自信界定如下:所谓道德自信,就是主体关于道德方面的自我积极评价,是其发自内心的对于道德的自我肯定与相信。由于道德具有外在规范和内在规范两个向度,因此道德自信也有两个向度:一是外在向度,即主体对于外在道德规范,即习俗和舆论的自信,这主要表现为主体对于自身所处社会或共同体的成员关系、秩序、风尚等的积极评价、肯定和相信;二是内在向度,即主体对于内在道德规范,即品性的自信,这主要表现为主体对于自身的心性修养、良心、道德境界、人格等的积极评价、肯定和相信。

按照道德的结构来看,我们一般可以以道德活动为基础,把道德分为意识、关系、规则三种类型。因此,道德自信也就相应地包括道德意识自信、道德关系自信、道德规范自信。道德意识自信是指主体在长期的道德活动中形成的关于道德心理,即道德观念(知)、道德情感(情)、道德意志(意)、道德信念(信)的自信和道德理论的自信。道德关系自信是指主体对长期的道德活动中形成的道德关系的自信。道德规范自信是指主体对长期的道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调整人际行为的规则、评价善恶和判断道德对错的标准的自信。如果我们把道德当作价值观来看待,那么道德自信的核心就是道德规范自信。因为道德规范不过是窄化、纯化、升华了的价值观,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言说道德自信往往是指道德价值观自信,进而直指道德规范自信。道德意识自信是道德自信的精神基础。没有道德意识自信,道德自信就缺乏精神促动力量。道德关系自信则是道德自信的实践基础,因为道德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而任何社会关系都是现实的、实践的。没有道德关系自信,道德自信就缺乏出场平台。endprint

道德自信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道德自信以人为本。道德作为人际相处的行为规范,是用来约束人的行为的,因而道德是属人的。道德是属人的,从而道德自信也是属人的,是人的道德自信。因而以人为本是道德自信的基本特点。所谓以人为本,是指一切要以人为出发点,以人为归宿;一切都是为了人、服务人。与以人为本相对的,是以神为本和以物为本。西方中世纪在基督教的宰制之下,神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人没有地位和价值;一切都是为了神、服务神,是以神为本。在以神为本的时代,人没有道德自信。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货币处于宰制性的地位,成为衡量一切包括人的价值的唯一尺度;一切都是为了物、服务物,是以物为本。在以物为本的时代,物的世界的增值以人的世界的贬值为代价,人也无道德自信可言。以人为本的道德自信,是指这种道德自信应是有利于主体之生存和发展,有利于主体之人际交往协调,有利于社会之发展和进步。这种道德自信应有利于善的弘扬和恶的抑制,有利于释放或弘扬人性,反对否定或禁锢人性;这种道德自信应能充分体现人在实践中的主体地位、作用和价值,能够掠过神、驾驭物并实现人性化。

第二,道德自信以自我意识为基。从道德心理学角度来说,道德自信是道德意识自信,即道德心理自信,因而道德自信实际上是道德自信心。而道德自信心是以主体的道德意识,特别是道德上的自我意识为发端的。同时,道德自信是主体在道德上的自我承认和判定,这种自我实际上是主体的自我意识。因而自我意识是道德自信的始基。自我意识是主体关于自己之身心状态及对自己与客观世界之关系的意识。道德的自我意识是主体关于自我道德水平与自己与他人、社会之道德关系的意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道德是人的劳动、社会关系等客观条件与人的以思维和语言为表现的意识等主观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由此可见,没有意识,道德不可能产生;没有自我意识,主体就没有自我评判的工具,自信不可能产生;没有道德的自我意识,主体就无法对自我道德水平及道德关系以积极的肯认,道德自信也不可能挺立。

第三,道德自信具有内外融贯一致性。道德自尊是人格自尊,道德自信也是人格自信。伦理学上的人格自尊就是人格尊严或道德人格。“道德人格指一个人做人的尊严、价值和品格的总和”,“指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特殊的规定性与差异性。这种特殊性的规定性和差异性由一个人比较稳定的精神结构和由此决定的比较稳定的行为倾向和生活态度构成” [3 ]。即是说,道德人格就是一个人的个体特质的总和;作为总和的个体特质是内在的精神结构和外在的行为倾向的综合;内在精神与外在行为是高度统一、融贯一致的。与此相应,人格自信从而道德自信也是融贯一致的。也就是说,主体内在的精神自信一定伴有外在的行为自信,外在的行为自信一定源于内在的精神自信;内在的精神自信是道德自信的动因、源头,外在的行为自信是道德自信的结果、水流,两者相辅相成、相互策应。必须指出的是,道德自信建立在正常健康的独立人格的基础上。那种双重或多重人格等人格分裂现象是不正常不健康的人格,也不是独立人格。分裂人格恰恰说明拥有这种人格的人道德不自信。因而道德自信与独立人格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作为一种人格自信,道德自信的内外融贯性表明,一个人对于自己把握社会关系,运用道德思维拓展道德交往,判定自己的道德水准、人格,确立道德理想,创造为我的道德世界等,是主动的、独立的、自信的。

第四,道德自信是一种道德价值。道德自信首先建立在主体自信之事实的基础上,但是它并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判断。如果说它是一个事实概念,那也是厚事实概念,即蕴含价值判断的事实概念,因而它是一种价值,具体而言,是一种道德价值。“所谓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指的是一种好的质量或优秀的性质,值得人们努力追求、尽力获取。价值这种好的质量或优秀性质来自于人们的需求。” [4 ]道德价值就是指道德上的值得人们孜孜以求的好或优秀,比如仁爱同情、公平正义、光荣等。这一切我们都可以用“善”“正当”来表示,道德自尊自信是其中之一。当然,从性质上说,价值有正价值和负价值之分,道德价值也有正负之分。负的道德价值就是道德上的值得人们力求抑制、阻止的坏或差错,比如怨恨、偏私、耻辱等,这一切我们都可以用“恶”“失当”来表示。但是,道德自信一般是正向的道德价值。虽然一般意义上的自信都具有道德意义,但这种道德意义可能是正向,即善的,也可能是负向,即恶的,如盲目、虚幻的自信,当然也可能是正负,即善恶相混的;而健康的独立人格则只具有正向的道德意义,即善的意义。作为一种正向的道德价值,道德自信是主体的道德意识自信,是主体对自己身处其中的道德关系的自信,是主体对约束和调整自己行为的道德规范的自信。总之,道德自信是指主体“在对现成的社会道德规范有了充分的了解以后,根据自己的理解,确立起自己内心的自觉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并按照这种道德原则、道德规范来选择和确定自己的行为” [5 ]之自信。

第五,道德自信具有社会历史性、具体性。与其他西方思想家抽象道德论不同的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道德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是具体而非抽象的。恩格斯说:“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 [6 ]与此相同,道德自信也是“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的伦理观念” [6 ],因而它也具有社会历史性、具体性。当然,道德自信也离不开主体的主观努力,但这种主观努力终究不能超越社会历史条件;相反,主观努力的程度及其作用大小是受社会历史条件制约的。“而社會直到现在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 [6 ],即道德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阶级性,道德自信当然也具有阶级性。道德自信的阶级性是指主体的道德自信总是与主体的阶级地位、立场密切相联的,总是主体依据所属阶级的道德价值规范而确立的自信。主体所属阶级具有不同的道德意识、道德关系和道德价值规范,那么主体也具有不同的道德自信。因而,道德自信的主体一方面必然要受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宰制,另一方面又必须超越这种客观的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是这样两方面在道德自信上的有机统一。endprint

三、自我道德教育:主体树立道德自信的途径

到底如何树立道德自信?这虽然是一个难以简单作答的问题,但我们至少可明确的是,加强自我道德教育应该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途径。道德教育是一种重要的道德实践活动,主要包括两种:一是作为社会教育构成部分的道德教育,即对受教育者有目的地施加道德影响的活动,其目的在于使那些外在于受教育者的社会道德意识转化为受教育者的道德品质;二是作为自我教育构成部分的道德教育,即主体自我有目的地施加道德影响的活动,其目的在于内化那些外在于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念,使其成为自己品性、人格的基本要素。无论是社会的道德教育,还是自我的道德教育,都是培养人们道德自信的重要手段,通过它人们可以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感、磨炼道德意志,从而树立道德自信。但必须指出的是,社会的道德教育只是主体道德自信的环境和条件,真正的道德自信最终还是依靠且落实于主体自我的道德教育。主体通过相信社会的道德教育来树立自信,即因为社会的道德教育是可信的,所以自我道德教育才是可以自信的。社会的道德教育与自我的道德教育是相辅相成、相互支持的关系。那么,主体又如何进行自我道德教育呢?

第一,自我道德教育需要主体真诚认同当今中国社会的道德价值观。主体的自我道德教育助推主体的道德自信。道德自信是主体对道德价值观的自信,而这种道德价值观从根本上来说来自于社会,因此自我道德教育和道德自信离不开主体对社会的道德价值观的真诚认同和深刻把握。当今中国社会的道德价值观体系是一个内容丰富的系统,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首先,中华优秀传统道德价值观。在5 000多年的文明发展历程中,中华民族优秀儿女创造了灿烂辉煌的优秀传统道德文化,如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道德价值诉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意识,精忠报国、振兴中华的爱国情怀,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荣辱观念等体现着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和道德规范,以及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等。这些优秀传统道德价值观是中华民族独特的道德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当今中国社会道德价值观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中国人民在寻求中华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道德价值观。中国近代以后的历史事实证明,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长期的浴血奋战,打败日本帝国主义,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彻底废除了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走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就在这一伟大斗争中,中国革命道德价值观得以孕育并最终形成。革命道德价值观主要表现为如下内容:“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抗战精神”“西柏坡精神”等革命精神所蕴含的道德价值观。这一道德价值观集中地体现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革命道德。这些革命精神既是中华优秀传统道德价值观在革命时代的传承,也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中国人民在革命时代对道德文化的创造,同样属于当下中国社会道德价值观建构的优良精神资源。

最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伟大历程中孕育并形成的社会主义先进道德价值观。自1949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中国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具体实际相结合,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消灭了一切剥削制度,推进了社会主义建设。尤其是改革开放,极大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极大增强了社会发展活力。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历经近70年的艰苦探索,我国终于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这一伟大的建设、改革历程中,社会主义先进道德价值观得以孕育并最终形成。社会主义先进道德价值观包括社会主义核心道德价值观,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观,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道德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道德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证明,这种社会主义先进道德价值观已深深熔铸于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成为当今中国社会道德价值观体系的精髓,集中反映着当代中国人民的道德气质和道德风貌。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未来途程中,它必将成为进一步激发中国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生态文明、和谐社会的强大道义力量。

第二,自我道德教育需要主体学习榜样,自我激励。所谓自我教育,无非是自我教化与培育,是主体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训练自己的一种活动。从内容上看,自我教育包括科学知识的自我学习,技术能力的自我培养,身体素质的自我训练和道德品质的自我养成等,其中心则是道德品质的自我养成教育,即学会做人的道理。这种学会做人的道理的自我教育,有一种重要的自我教育方法,就是学习典型、榜样的方法。因为榜样本身就有一种道德教育功能。通过榜样,主体可以从其身上学到道德知识,领悟到道德情感,养成自己的道德意志,提高自己的道德能力和道德品质,从而树立道德自信。既然榜样具有道德教育功能,因而主体在进行自我道德教育,树立道德自信过程中就需要学习榜样。主体通过效仿、遵奉榜样,理解并明白善与恶,自觉激励自己合道德地追求自己认同的好生活,做出类似于楷模的良好行为。

第三,自我道德教育需要主体积极加强修养,培养独立人格。主体自我道德教育实际上是主体对自己内心和行为不断反省和審视,提升修养水平,挺立独立人格的过程。反省越彻底,修养就越高尚,人格也越独立,主体的道德能力也就越强;道德能力越强,则道德越自信。人们常说,自信来自于能力,这话对于道德教育同样适用,即道德自信来自于道德能力。所以,修养、人格与道德自信是正相关关系。中国古代许多思想家、教育家都提出过许多自我道德教育的方法,如“内省”“自讼”“反思”“养心”“养气”“砥砺”等等,这些方法都是行之有效的,是中华优秀传统教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便是在今天,它们对于主体培养独立人格、树立道德自信仍具有极为重要的启示。endprint

參考文献:

[1]康 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苗力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54.

[2]朱贻庭.伦理学大辞典[K].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21.

[3]唐凯麟.尊严:以人为本的新诠释[N].光明日报,2011 -01-31(11).

[4]甘绍平.伦理学的当代建构[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5:25.

[5]沈晓阳.自由层次论[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1999:166.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35,434,435.

Abstract:Confidence,as a category of psychology and pedagogy,means the positive attitude of a subject toward self-assessment. As a category of ethics,self-confidence is the self-affirmation and trust of a certain subject in his or her social value and moral value,and it is the self-admission and self-confidence in the independent value,unique status and image of the subject in social life. Exactly,moral self-confidence is the positive self-evaluation of a subject in morality,and it is the self-affirmation and trust of morality in his or her heart. Moral self-confidence has an internal dimension and an external dimension. The internal dimension is a subjects self-confidence in external moral norms including customs and public opinions,and the internal dimension is a subjects self-confidence in internal moral norms,namely,moral character. Moral self-confidence takes man as the foundation,and takes self-consciousness as the basis,thus it has the property of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coherence,moral value and social historicity. At present,Chinese peoples moral self-confidence refers to a subjects approval of and confidence in Chinese excellent traditional moral values,revolutionary moral values and socialist advanced moral values.

Key words:confidence;moral self-confidence;the self-education of morality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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